• 公告

  • 前言

  • 1 总则

    • 1.0.1为统一码头船舶岸电设施技术要求,保证岸船供电安全

    •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集装箱码头、干散货

    • 1.0.3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应贯彻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保

    • 1.0.4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 2 术语

    • 2.0.1码头船舶岸电shore-to-ship powe

    • 2.0.2变压变频电源variable voltage a

    • 2.0.3断电切换shore and ship conne

    • 2.0.4不断电切换shore and ship conn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方案应根据港口供电系统、码头

      • 3.1.2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应保证人员和运行安全。

      • 3.1.3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应满足性能可靠、操作方便的要

      • 3.1.4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应满足码头靠港船舶的用电需求

      • 3.1.5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应设置独立计量,输出宜采用专用回

      • 3.1.6新建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邮轮码头和客滚船码头

      • 3.1.7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具

    • 3.2 电气要求

      • 3.2.1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前及船舶使用岸电前均应进行岸

      • 3.2.2岸电系统和船舶电气系统之间的兼容性应包括下列主要

      • 3.2.3码头船舶岸电设施继电保护应依据合理的运行方式和可

    • 3.3 总体布置

      • 3.3.1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布置应与港区总体布置相适应,不应

      • 3.3.2改建、扩建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布置应根据原有码头的实

      • 3.3.3码头前沿船舶岸电接电装置的数量和布置应与码头建设

  • 4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1.1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应包括进线、陆域岸电电源、陆域保

      • 4.1.2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典型结构框架可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

      • 4.1.3新建码头的船舶岸电设施用电需求应根据码头性质、规

      • 4.1.4改建、扩建码头的船舶岸电设施用电需求应考虑码头现

      • 4.1.5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向船舶供电方式可分为高压供电和低

      • 4.1.6码头船舶岸电设施供电容量应满足船舶使用需求,并应

      • 4.1.7码头船舶岸电设施港船分界应在码头岸电接电装置处,

      • 4.1.8码头船舶岸电系统配电方式可采用放射式、树干式或组

      • 4.1.9具备变压和(或)变频功能的船舶岸电系统可果用不断

    • 4.2 系统供电

      • 4.2.1码头船舶岸电系统输出电压和频率应符合表4.2.1

      • 4.2.2供电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码头船舶岸电设施的三

      • 4.2.3码头船舶岸电设施中电隔离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l

    • 4.3 系统设计

      • 4.3.1码头船舶岸电设施供电能力应根据码头泊位性质、船舶

      • 4.3.2码头船舶岸电系统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现

      • 4.3.3码头船舶岸电系统负荷估算应按船舶发电机组功率值确

      • 4.3.4码头船舶岸电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l应靠近

      • 4.3.5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量装

      • 4.3.6码头船舶岸电设施过电压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

      • 4.3.7码头船舶岸电系统与船舶电气系统应建立等电位连接。

      • 4.3.8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配

    • 4.4 电气设备

      • 4.4.1开关柜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压开关柜应具备“五防

      • 4.4.2变压变频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l电源过载能力不应

      • 4.4.3电隔离装置应根据泊位内停靠船舶数量、作业特点和经

      • 4.4.4岸电接电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电箱应具备带电

    • 4.5 监控系统

      • 4.5.1码头船舶岸电控制系统宜采用分层分布式网络结构,通

      • 4.5.2码头船舶岸电设施“三遥”系统应纳入到港区电力监控

      • 4.5.3码头船舶岸电设施监控系统终端应有专人值守。

      • 4.5.4码头船舶岸电设施通信系统应支持通用的工业通信接口

      • 4.5.5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应设置急停系统。急停系统应符合下

      • 4.5.6岸船电气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应满足下列规定: 1应

  • 5 系统检测

    • 5.0.1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

    • 5.0.2安装检测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测应包括下列内

    • 5.0.3初次供电检测应在安装检测完成后、系统第一次供电时

    • 5.0.4周期性供电检测应在设备正常使用每12个月或停用3

  • 6 验收与维护

    • 6.1 验收

      • 6.1.1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完成后应形成完整的文件资料。

      • 6.1.2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应经过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

      • 6.1.3码头船舶岸电设施验收时应检查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情

    • 6.2 维护

      • 6.2.1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应定期维护,并应编制维护手册。维

      • 6.2.2码头船舶岸电设施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 6.2.3维护过程应有详细记录。

      • 6.2.4维护过程中应采取断电保护措施,并应设置保障安全的

  • 附录A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典型结构框架

  • 附录B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典型配电方式

  • 附录C 常用船舶发电机组功率和电压 

    • C.0.1集装箱船舶发电机组功率和电压可按表C.0.1确定。

    • C.0.2干散货船舶发电机组功率和电压可按表C.0.2确定。

    • C.0.3邮轮码头岸电系统实录可按表C.0.3确定.

  • 附录D 码头船舶岸电系统的接地方式 

    • D.0.1码头船舶岸电系统高压配电接地宜采用中性点电阻接地

    • D.0.2码头船舶岸电系统低压配电接地系统宜采用IT接地方

  • 附录E 码头船舶岸电监控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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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第14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05-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