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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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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基本技术要求,提高城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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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的用地竖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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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安全、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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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城市用地坚向规划根据城市规划各阶段的要求,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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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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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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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 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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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高程 以大地水准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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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土石方平衡 l 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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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防护工程 防止用地受自然危害或人为活动影响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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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护坡 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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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挡土墙 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坍塌而砌筑的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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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平坡式 用地经改造成为平缓斜坡的规划地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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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台阶式 用地经改造成为阶梯式的规划地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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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混合式 用地经改造成平坡和台阶相结合的规划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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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台地 台阶式用地中每块阶梯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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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场地平整 使用地达到建设工程所需的平整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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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坡比值 两控制点间垂直高差与其水平距离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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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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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与城市用地选择及用地布局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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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应有利于建筑布置及空间环境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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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各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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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在满足各项用地功能要求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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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合理选择规划地面形式与规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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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合理选择规划地面形式与规划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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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同一城市的用地坚向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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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规划地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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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根据城市用地的性质、功能,结合自然地形,规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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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根据城市用地的性质、功能,结合自然地形,规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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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台阶式和混合式中的台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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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应符合表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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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坚向与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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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城市用地选择及用地布局应充分考虑竖向规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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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街区竖向规划应与用地的性质和功能相结合,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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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挡土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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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竖向与城市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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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应有明确的景观规划设想,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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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城市用地分类应重视景观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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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城市滨水地区的竖向规划应规划和利用好近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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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竖向与道路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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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道路竖向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道路的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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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道路规划纵坡和横坡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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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道路跨越江河、明渠、暗沟等过水设施时,路高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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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尚应与相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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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山区城市竖向规划应满足建设完善的步行系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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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坚向与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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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城市用地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及年均降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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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 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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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雨水排出口内顶高程宜高于受纳水体的多年平均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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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城市用地防洪(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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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 有内涝威胁的城市用地应采取适宜的防内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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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当城市用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城市用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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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土石方与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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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 竖向规划中的土石方与防护工程应遵循满足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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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 土石方工程包括用地的场地平整、道路及室外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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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 用地的防护工程设置,宜根据规划地面形式及所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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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 土石方与防护工程应按表9.0.4的规定列出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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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各阶段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