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
第1.0.1条 本标准适用于以地表水为水源的给水净化工程中
-
第1.0.2条 本絮凝池可用于浑浊度为20~2500度的原
-
-
第二章 池型布置
-
第2.0.1条 在原水进入絮凝池前,必须使药剂与水进行恰当
-
第2.0.2条 絮凝池宜与沉淀池合建。絮凝池一般布置成两组
-
第2.0.3条 絮凝池每组设计水量宜小于25000/d。
-
第2.0.4条 絮凝池宜设计成多格竖向回流式。
-
第2.0.5条 絮凝池内应有排泥设施。
-
-
第三章 设计参数
-
第3.0.1条 絮凝池设计参数的采用,宜根据原水水质,设计
-
第3.0.2条 絮凝时间宜为10~15min。
-
第3.0.3条 絮凝池设计能耗由不同规格的栅条、网格及其层
-
-
第四章 栅条、网格构件的材料
-
表4.0.1条 栅条、网格构件的制作材料可采用木材、扁钢、
-
表4.0.2条 栅条、网格构件的厚度宜采用以下数值: 木材
-
-
附录一 本标准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