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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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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航空工业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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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航空工业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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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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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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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航空工业 aivation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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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工程设计 engineering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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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工艺设计 process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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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建设目标 construction obj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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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工作制度 operating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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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工作班制 number of opera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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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设计年时基数 basic data of 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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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劳动量 labour capa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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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间断性生产 intermittent p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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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连续性生产 continuous pro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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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短期连续 continuous prod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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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长期连续 continuous produc
-
2.0.13 全年连续 yearly continu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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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工艺设备 processing equi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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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工艺协作 process cooper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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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专业化 specialized prod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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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站房 utility s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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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厂区通道 plant pa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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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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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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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工艺设计应根据科研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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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艺设计应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和综合能耗,满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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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工艺设计应重视专业化协作,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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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工艺设计应在工艺流程和工艺设备方案优化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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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工作制度和年时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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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工作制度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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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工艺设备日历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
3.2.3 工艺设备设计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
3.2.4 地处累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和月平均最高温度分别不
-
3.2.5 工人日历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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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工人设计年时基数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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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地处累年最热月月平均温度和月平均最高温度分别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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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工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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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工艺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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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厂房内车间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3.3 工艺设计应根据科研生产场所的性质确定火灾危险性
-
3.3.4 厂房体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房
-
3.3.5 厂房主体结构除应满足科研、生产产品加工、装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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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采用多层厂房时,除应满足科研生产特殊要求外,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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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当厂房内人工经常搬运的物体重量大于15kg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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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物流运输及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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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物流运输方式应根据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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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物流流线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要求,并应力求便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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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全厂仓储宜设置集中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并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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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艺设备、人员、面积的计算及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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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工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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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工艺设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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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工艺设备选型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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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工艺设备的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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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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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生产工人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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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辅助工人应按生产岗位和生产班制配置。全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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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科技人员、行政人员、政工人员、服务人员配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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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人员的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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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面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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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生产车间、科研试验室面积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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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厂部(院所部)办公楼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
4.3.3 全厂性仓库建筑面积控制指标宜按表4.3.3的规
-
4.3.4 面积的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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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总图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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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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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总图设计应结合航空工业的特点,并应符合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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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试飞机场的总图设计应根据试飞
-
5.1.3 总图设计应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
5.2 厂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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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对于含有试飞机场的航空企业选址应充分考虑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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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厂址选择应充分考虑飞机大部件的运输对厂区外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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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对含航空发动机试验区的航空企业选址应充分考虑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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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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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性质及安全保密的
-
5.3.2 总平面布置中,厂区通道宽度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特征
-
5.3.3 产生高噪声的生产和试验等厂房及设施,宜集中布置。
-
5.3.4 计量、精密加工等厂房宜远离振源布置。
-
5.3.5 锻造、铸造、热处理、电镀等易产生有害物质的厂房
-
5.3.6 飞机总装厂房宜与部装厂房相邻布置,总装厂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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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为锻造、铸造、热处理、表面处理、试车台等动力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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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供试飞使用的油库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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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供试飞使用的弹药库、火工品建(构)筑物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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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 试飞机场设施应包括试飞跑道、联络道、停机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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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 罗盘校正场位置应远离高大建筑物和金属构筑物,
-
5.3.12 试飞区域应单独设置安全围界,与厂区其他区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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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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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对外交通运输规划应综合考虑当地综合交通规划,结
-
5.4.2 对外交通出入口、内部道路规划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
5.4.3 厂区内飞机、大部件运输通道的净宽度、净高度和转
-
5.4.4 飞机库周围的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飞机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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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竖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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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竖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
-
5.5.2 飞机、大部件运输通道及有飞机出入的厂房室内外连
-
5.5.3 试飞机场周边的建(构)筑物的高度应符合机场净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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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管线综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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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节
-
5.6.2 试飞机场飞行区内不得有架空管线通过,飞行区以外
-
5.6.3 当位于停机坪下面的管线较多时,宜采用综合管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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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绿化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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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绿化布置应符合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周围的自然环境条
-
5.7.2 生产区绿化布置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工艺要求,选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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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试飞机场周边的绿化布置应满足净空限制的要求,并
-
5.7.4 当企业用地内布置有试飞机场、特种试验场及其他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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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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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
6.1.1 建筑的平面布局、柱网层高、起重机轨顶标高等应满
-
6.1.2 根据生产对环境的要求及地区气候特点,建筑围护结
-
6.1.3 厂房通道、平台、物流出入口、使用危险品化学品等
-
6.1.4 厂房内部空间、设施应满足设备安装及后期维护要求
-
6.1.5 企业办公、科研、生活建筑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
6.1.6 改、扩建工程应根据新的使用要求、新的火灾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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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屋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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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航空工业建筑的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
6.2.2 钢筋混凝土屋面采用结构找坡时,坡度不应小于3%
-
6.2.3 屋面绝热层应采用憎水性或吸水率低的材料,绝热层
-
6.2.4 强风台风地区、复杂体型或特别重要的机械固定法施
-
6.2.5 屋面天沟应满足排水计算容量及荷载要求,大型屋面
-
6.2.6 严寒、寒冷地区屋面宜采用内排水系统,不宜采用金
-
6.2.7 建筑光伏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工程总体设计中,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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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檐口高度大于或等于6m的厂房,应设上屋面的检修
-
6.2.9 建筑屋面防水、排水系统应作定期维护,每年至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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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楼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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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厂房、库房地面面层材料应根据生产需求、建筑功能
-
6.3.2 地面垫层应根据面层类型和使用要求进行选择,大中
-
6.3.3 除有特殊要求需采用预制块材面层的地面外,大型厂
-
6.3.4 建筑外围护墙体、工业大门、幕墙等处应设基础,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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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墙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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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采用金属压型墙板的厂房墙体应根据大气环境、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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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厂房建筑不宜采用大面积玻璃或石材幕墙。
-
6.4.3 大型设备尺寸超出最大可利用外门时,外墙宜设设备
-
6.4.4 工程所在地区年降雨量、基本风压较大的建筑物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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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门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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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除飞机库门外,厂房大门净尺寸应至少比最大运输件
-
6.5.2 厂房人员疏散门应为平开门,疏散门宜采用推杠装置
-
6.5.3 寒冷及严寒地区的采暖、空调厂房人员出入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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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供自然通风的外窗应便于开启、保证合理的通风面积
-
6.5.5 储藏贵重、危险的材料或生产贵重、保密产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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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防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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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当一座厂房内存在不同生产火灾危险性的工作区时,
-
6.6.2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丁、戊类厂房的附楼,宜与厂
-
6.6.3 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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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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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
7.1.1 结构设计应保证建(构)筑物具有足够使结构体系传
-
7.1.2 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
-
7.1.3 抗震设防的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
7.1.4 结构设计中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应经过
-
7.1.5 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软件应经过考核和验证,对计
-
-
7.2 荷 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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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多层与高层厂房楼面活荷载应按实际生产或试验情况
-
7.2.2 档案室的楼面活荷载取值,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现行国
-
7.2.3 当厂房通风平台的风机设有减振台座时,可不计风机
-
7.2.4 生产和试验厂房的楼梯活荷载不应小于3.5kN/
-
7.2.5 一般吊车检修平台的检修荷载,可取2.0kN/m
-
7.2.6 对于设置有大门的高大单层建筑,应按大门关闭、开
-
7.2.7 厂房内部的轻质隔墙、玻璃隔断和砌体隔墙,应考虑
-
-
7.3 结构设计
-
7.3.1 建(构)筑物结构选型,应根据工艺特点、使用功能
-
7.3.2 厂房结构设计中宜采用标准构件,宜按国家及工程所
-
7.3.3 单层厂房的刚度应根据起重机的运行要求、围护墙的
-
7.3.4 设置有局部支撑的大柱网厂房,宜采用能考虑屋盖刚
-
7.3.5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表面温度高于60℃时、钢结构构
-
7.3.6 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厂房结构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
-
7.3.7 设有机床的厂房楼盖应具有刚度,承受动力荷载的楼
-
7.3.8 既有建筑改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
7.4 地基基础
-
7.4.1 地基基础设计应依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成果进行。
-
7.4.2 地基基础的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情况
-
7.4.3 厂房内的大型设备基础、独立构筑物、整体地坑等宜
-
7.4.4 当设备要求基础振动位移不大于1μm时,应按防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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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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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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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电气设计应满足工艺生产和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
-
8.1.2 工程设计应选择高效、节能的电气设备。
-
8.1.3 爆炸危险、腐蚀性环境及有静电防护要求的电气装置
-
8.1.4 电力电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电缆设计规
-
8.1.5 通信线路敷设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8.1.6 当科研、生产、试验区范围较大、布置分散时,电缆
-
-
8.2 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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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重点科研生产厂所的设备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8.2.2 负荷计算应充分考虑试验设备、生产设备的使用特点
-
8.2.3 当电网接入处,用户的系统谐波和功率因数不能满足
-
8.2.4 无功补偿应根据生产特点采用集中补偿、就地补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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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变配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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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总变配电所、变电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
-
8.3.2 电气维修应根据生产需要统一规划和设置,维修场所
-
8.3.3 当单体建筑的用电容量大于250kW,且采用22
-
8.3.4 变电所的高压馈电单元应根据需求预留,低压配电柜
-
8.3.5 变电所、配电间位置的选择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
-
8.3.6 变配电所内应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检修等使用的单相
-
8.3.7 园区内供配电系统的监控和电能管理宜设置变电所综
-
-
8.4 低压配电系统
-
8.4.1 配电系统应根据用电负荷分布、供电可靠性要求等选
-
8.4.2 配电系统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附设变电
-
8.4.3 配电系统应按照生产车间、工段划分设置,并应设置
-
8.4.4 三相配电回路内的各相负荷宜平衡。
-
8.4.5 应急电源供电应采用独立的配电系统,应急电源配电
-
8.4.6 应根据生产和试验要求确定插座的位置、数量、安装
-
-
8.5 照 明
-
8.5.1 车间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科研生产要求,并应符合现
-
8.5.2 无特殊工艺要求时室内照明应采用节能、高光效、高
-
8.5.3 对于厂房的功能性照明,在符合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
-
8.5.4 生产车间的一般照明系统,应由变电所低压配电室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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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 变配电所照明应由所用配电箱专用回路供电。
-
8.5.6 高大空间和突然停电造成伤害的场所照明配电系统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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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 厂房照明宜按照工艺分区、建筑分区采用分区、分照
-
-
8.6 电气控制
-
8.6.1 各种风机、水泵、电加热器、电动阀门等用电设备除
-
8.6.2 自控设计根据调节对象的特性和精度要求,应采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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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操作和检修连锁控制装置应靠近用电设备设置;需要
-
8.6.4 设置手动和自动控制装置的用电设备,平时应采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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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 需要远程控制的用电设备较多时应设置控制室,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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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 新建及改建项目宜设置分区或集中的能源监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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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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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 接地装置宜采用基础钢筋自然接地体作接地极,但不
-
8.7.2 厂房、厂房辅楼、科研办公楼、变电所等建筑物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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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3 燃气、燃油金属管道应做防静电接地和防雷等电位连
-
8.7.4 为使地下结构内的钢筋起到地面等电位联结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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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危险气体检测及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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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 危险环境设置的气体浓度探测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8.8.2 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报警信号应发送至操作人员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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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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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根据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工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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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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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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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 应根据科研生产的要求,设置相应的通信系统。
-
8.10.2 电话系统应根据工程选址、当地通信运营商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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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3 车间电话插座应根据科研生产使用要求设置不同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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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4 调度电话系统可根据科研生产调度要求设置。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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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计算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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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 计算机网络设计应满足科研生产信息化建设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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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2 计算机网络宜分为内部局域网、互联网和专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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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3 网络信息插座应根据科研生产使用要求设置不同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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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信息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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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1 通信和计算机网络布线应根据科研生产使用要求、
-
8.12.2 通信系统宜采用独立布线系统或与互联网采用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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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3 计算机内部局域网系统或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网络系
-
8.12.4 内部局域网系统宜设置单独的网络设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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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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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工艺科研生产、安全保卫
-
8.13.2 有保卫要求的重要场所、主要通道、电梯轿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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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3 各建筑物由保卫确定的重要场所应设置入侵报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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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4 科研生产区周界、油库、火工品库应根据使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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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5 科研生产区的主要道路、重要建筑物应设置电子巡
-
8.13.6 科研生产区应设置访客系统。厂、所区出入口处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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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7 科研生产区出入口及重要建筑物入口处可设置身份
-
8.13.8 重要安全部位应设置声音复核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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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9 科研生产区应设置安防监控中心,各建筑物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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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10 重要生产试验和危险性场所应根据科研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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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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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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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科研生产、生活和消防的要求,
-
9.1.2 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应节约用水、节约能源、节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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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给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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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水源应确保安全可靠,在城镇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
9.2.2 用水量、水质和水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9.2.3 当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供生产场所或设备用水,存在
-
9.2.4 给水系统应根据科研生产、生活和消防等用水对水质
-
9.2.5 生活热水和饮水供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
-
9.2.6 生产用纯水及软化水的供应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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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根据生产工艺对循环水水量、水温
-
9.2.8 工艺设备对循环水水质有特殊要求时,循环冷却水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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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用于生产设备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备用循环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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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0 给水管材应根据生产工艺对水质、水温、水压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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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 给水、热水、中水等给水管道设置计量水表除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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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 集中浴室的淋浴用水宜采用智能流量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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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排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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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排水系统应根据污、废水的水质、水量、水温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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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厂区排出管不小于DN600mm时,应在围墙内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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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管材选用和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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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缺水地区新建和扩建的厂区宜采取雨水入渗、收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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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污水和废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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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厂区内一般性生产、生活污水、电镀废水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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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生产过程产生的电镀及阳极氧化废水、废冷却液、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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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应采取隔油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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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水源型缺水且无城市再生水供应的地区,新建和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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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表面处理厂房生产废水宜设置处理回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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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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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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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厂区敷设的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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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飞机整机燃油试验间、油箱试验和油箱清洗间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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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表面处理厂房生产区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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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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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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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计算供暖和空调负荷所采用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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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室内供暖、空调设计参数应按照科研生产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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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生产区的集中空调所采用的新鲜空气量,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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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空调房间的允许含尘浓度应按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
-
10.1.5 工艺性空调房间的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
-
10.1.6 厂房空调系统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集中式空调系统
-
10.1.7 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耗热量、耗冷量、耗电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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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供暖及生产供热
-
10.2.1 供暖方式应根据职业卫生、防火、生产要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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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散热器供暖热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0.2.3 散热器供暖系统制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2.4 科研办公类建筑和生产厂房附楼的散热器应设自动
-
10.2.5 散热器供暖系统环路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2.6 下列场合或场所,宜采用热风供暖: 1
-
10.2.7 热风供暖方式宜采用远程射流机组或暖风机。热媒
-
10.2.8 位于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高大厂房,当采用热风
-
10.2.9 高大厂房的辐射供暖方式应根据防火要求、生产要
-
10.2.10 生产供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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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通 风
-
10.3.1 铸造、锻造、热处理等热加工厂房采用自然通风时
-
10.3.2 对冬季全面通风进行风量平衡与热平衡计算时,允
-
10.3.3 稀释有害物质的全面通风的进风耗热量,应采用冬
-
10.3.4 要求空气清洁的房间,室内应保持正压,当没有排
-
10.3.5 当房间内同时放散余热、余湿和有害物质时,换气
-
10.3.6 排风系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
-
10.3.7 排风系统调节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3.8 单台除尘系统的吸风点数量宜小于6,不应大于2
-
10.3.9 除尘系统中通风机宜设置在除尘器之后,并应采取
-
10.3.10 风机采用吊装时应采取减振措施;采用落地安装
-
10.3.11 有防爆要求时,其风机(电机)应选用防爆型。
-
10.3.12 机械排风系统排入大气的有害物的含量应符合当
-
10.3.13 防排烟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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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空气调节
-
10.4.1 空调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0.4.2 高大空间的建筑物当仅下部工作区有温、湿度要求
-
10.4.3 当生产过程中散发到车间内的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室
-
10.4.4 空调系统的风机宜采取调速措施。
-
10.4.5 室内环境温度、湿度要求严格的场所,空调系统应
-
10.4.6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送风温差应根据设计温、湿度的
-
10.4.7 集中空调系统当采用变水量控制时,严寒及寒冷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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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动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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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
11.1.1 动力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优化系统,采取有效措
-
11.1.2 动力站房总体布置及设备选择应与工程整体协调一
-
11.1.3 动力站房应设置必要的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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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供 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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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蒸汽锅炉应根据设备年利用小时数、燃料价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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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对间断运行的蒸汽供热管道,宜采用通行管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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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凝结水管道宜采用内防腐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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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供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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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压缩空气供应设计应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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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对压缩空气供应品质种类要求两种以上,且差异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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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压缩空气站的设计用气量应为平均用气量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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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压缩空气管道宜采用不锈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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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氨气供应系统应设置紧急泄放设施和降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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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试验用气供气机组可根据试验需求设置,不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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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 特种气体供应宜采用气瓶加汇流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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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宜单独设置汇流排间。贴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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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有毒、有害气体厂房内应设置呼吸用空气装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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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 生产厂房内的可燃性和毒性特种气体管道应明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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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 真空机组应靠近负荷中心,真空管道流导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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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 特种气体的放散及紧急泄放应排放至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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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制 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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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 输送载冷剂的管道材料应根据载冷剂的性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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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对水温、水压及颗粒度有使用要求的用冷设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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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在天然气供应充足的地区,对全年有冷热电负荷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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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供 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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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油库规模应根据工程油料需求确定,油库总容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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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企业油库的管理用房可与备品备件间、器材间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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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油库内喷气燃料及航空汽油输油管道宜采用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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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油罐内壁应做防腐处理,防腐涂料应符合储存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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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 企业内部汽车加油站可设在油库实体围墙外,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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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 试车台用的航空煤油、柴油可采用压缩空气供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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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与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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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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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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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厂区选址及布局应符合环境合理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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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生产工艺应考虑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减少有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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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应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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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职业安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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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工作场所布置宜将存在危险或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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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工艺设备布置应间距合理、安全,防止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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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黏膜吸收引起急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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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使用剧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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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节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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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工艺设计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优化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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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设备应选择生产可靠、技术先进、能耗低、投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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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 采用空气调节或供暖的厂房,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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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航空工业车间或场所的工作环境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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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工艺设备、人员、面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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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航空工业工艺设备分类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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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航空工业人员分类应符合表B.0.2的规定。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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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 航空工业面积分类应符合表B.0.3的规定。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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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部分航空厂房室内供暖计算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