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适应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的发展和需要,加强对

    •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既有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 1

    • 1.0.3 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由有相应资质的鉴定单位

    • 1.0.4 地震区、特殊地基土地区、特殊环境中或灾害后的工

  • 2 术语、符号

    • 2.1 术 语

      • 2.1.1 既有工业建筑 existing industr

      • 2.1.2 既有结构 existing structure

      • 2.1.3 可靠性鉴定 appraisal of reli

      • 2.1.4 专项鉴定 special appraisal

      • 2.1.5 目标使用年限 target working l

      • 2.1.6 调查 investigation 通过查阅文件

      • 2.1.7 检测 inspection 对既有结构的状况或

      • 2.1.8 监测 monitoring 对结构状况或作用所

      • 2.1.9 评定 assessment 根据调查、检测和分

      • 2.1.10 鉴定单元 appraisal unit 根据

      • 2.1.11 结构系统 structure system

      • 2.1.12 构件 member 结构系统中进一步细分的基

      • 2.1.13 评定项目 items of assessme

      • 2.1.14 重要构件 important member

      • 2.1.15 次要构件 less important me

    • 2.2 符 号

      • 2.2.1 结构性能及作用效应: R——结构或构件的抗力;

      • 2.2.2 鉴定评级: a、b、c、d——构件的可靠性评定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工业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

      • 3.1.2 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构筑物

      • 3.1.3 鉴定对象可以是工业建、构筑物整体或所划分的相对

      • 3.1.4 鉴定的目标使用年限,应根据工业建筑的使用历史、

    • 3.2 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

      • 3.2.1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应按下列规定的程序(图3.

      • 3.2.2 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在接受鉴定委托时根据

      • 3.2.3 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 查阅图纸

      • 3.2.4 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对象的特点和初步调查结果、鉴

      • 3.2.5 详细调查与检测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 3.2.6 可靠性分析与验算,应根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果,对

      • 3.2.7 在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若发现调查检测资料

      • 3.2.8 工业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划分为构件、结构

      • 3.2.9 专项鉴定的鉴定程序可按可靠性鉴定程序,但鉴定程

      • 3.2.10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包括专项鉴定)工作完成后

    • 3.3 鉴定评级标准

      • 3.3.1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的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应

  • 4 调查与检测

    • 4.1 使用条件的调查与检测

      • 4.1.1 使用条件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结构上的作用、使用环

      • 4.1.2 结构上作用的调查和检测,可根据建、构筑物的具体

      • 4.1.3 结构上的作用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经调

      • 4.1.4 当结构构件、建筑配件或构造层的自重在结构总荷载

      • 4.1.5 当屋面、楼面、平台的积灰荷载在结构总荷载中起重

      • 4.1.6 吊车荷载、相关参数和使用条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调

      • 4.1.7 设备荷载的调查,应查阅设备和物料运输荷载资料,

      • 4.1.8 建、构筑物的使用环境应包括气象条件、地理环境和

      • 4.1.9 建、构筑物结构和结构构件所处的环境类别和环境作

      • 4.1.10 建、构筑物的使用历史调查应包括建、构筑物的设

    • 4.2 工业建筑的调查与检测

      • 4.2.1 对工业建筑物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

      • 4.2.2 对地基基础的调查,除应查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有

      • 4.2.3 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

      • 4.2.4 对上部承重结构的调查,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以

      • 4.2.5 结构和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伤等检

      • 4.2.6 当需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材质及有关耐久性检测时

      • 4.2.7 当需对钢结构构件进行钢材性能检验时,应按本标准

      • 4.2.8 当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砌筑质量和砌体强度检测时

      • 4.2.9 围护结构的调查,除应查阅有关图纸资料外,尚应现

      • 4.2.10 对工业构筑物的调查与检测,可根据构筑物的结构

  • 5 结构分析与校核

    • 5.0.1 结构或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校核,需要时

    • 5.0.2 结构分析与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分析与

    • 5.0.3 当需要通过结构构件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性能和使用

  • 6 构件的鉴定评级

    • 6.1 一般规定

      • 6.1.1 单个构件的鉴定评级,应对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

      • 6.1.2 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应根据实际情况按

      • 6.1.3 当构件按结构载荷试验评定其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

      • 6.1.4 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可根据实

      • 6.1.5 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可根据实

      • 6.1.6 需评估混凝土构件的耐久年限时,对大气环境普通混

      • 6.1.7 对于重级工作制钢吊车梁和中级以上工作制钢吊车桁

    • 6.2 混凝土构件

      • 6.2.1 混凝土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

      • 6.2.2 混凝土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按表6.2.2评定等

      • 6.2.3 混凝土构件的构造和连接项目包括构造、预埋件、连

      • 6.2.4 混凝土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裂缝、变形、缺陷和损

      • 6.2.5 混凝土构件的裂缝项目可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1

      • 6.2.6  混凝土构件的变形项目应按表6.2.6评定等级。

      • 6.2.7  混凝土构件缺陷和损伤项目应按表6.2.7评定

      • 6.2.8  混凝土构件腐蚀项目包括钢筋腐蚀和混凝土腐蚀。

    • 6.3 钢 构 件

      • 6.3.1 钢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包括构造和连接

      • 6.3.2 承重构件的钢材应符合建造当时钢结构设计规范和相

      • 6.3.3 钢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构件的抗力R和

      • 6.3.4 钢桁架中有整体弯曲缺陷但无明显局部缺陷的双角钢

      • 6.3.5 钢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变形、偏差、一般构造和腐

      • 6.3.6 钢构件的变形是指荷载作用下梁、板等受弯构件的挠

      • 6.3.7 钢构件的偏差包括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使用过程

      • 6.3.8 钢构件的腐蚀和防腐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 6.3.9 与构件正常使用性有关的一般构造要求,满足设计规

    • 6.4 砌体构件

      • 6.4.1 砌体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两

      • 6.4.2 砌体构件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承载能力的校核结果

      • 6.4.3 砌体构件构造与连接项目的等级应根据墙、柱的高厚

      • 6.4.4 砌体构件的使用性等级应按裂缝、缺陷和损伤、腐蚀

      • 6.4.5 砌体构件的裂缝项目应根据裂缝的性质,按表6.4

      • 6.4.6  砌体构件的缺陷和损伤项目应按表6.4.6规定

      • 6.4.7 砌体构件的腐蚀项目应根据砌体构件的材料类型,按

  • 7 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

    • 7.1 一般规定

      • 7.1.1 工业建筑物鉴定第二层次结构系统的鉴定评级,应对

      • 7.1.2 结构系统的可靠性等级,应分别根据每个结构系统的

      • 7.1.3 当需要对上部承重结构系统中的某个子系统进行鉴定

      • 7.1.4 当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整体或局部的安全、正常使用

      • 7.1.5 当需要对结构工作状况进行监测与评定时,可按本标

    • 7.2 地基基础

      • 7.2.1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评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7.2.2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观测资料和建、构筑

      • 7.2.3 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需要按承载力项目评定时,应根

      • 7.2.4 当场地地下水位、水质或土压力等有较大改变时,应

      • 7.2.5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本标准第7.2.2

      • 7.2.6 地基基础的使用性等级宜根据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

      • 7.2.7 根据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使用状况评定地基基础

    • 7.3 上部承重结构

      • 7.3.1 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按结构整体性和承载

      • 7.3.2 结构整体性的评定应根据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统

      • 7.3.3 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功能的评定等级,精确的评定应根

      • 7.3.4 当单层厂房上部承重结构是由平面排架或平面框架组

      • 7.3.5 多层厂房上部承重结构承载功能的评定等级可按下列

      • 7.3.6 上部承重结构的使用性等级应按上部承重结构使用状

      • 7.3.7 单层厂房上部承重结构使用状况的评定等级,可按屋

      • 7.3.8 多层厂房上部承重结构使用状况的评定等级,可按本

      • 7.3.9 当上部承重结构的使用性等级评定需考虑结构水平位

      • 7.3.10 当鉴定评级中需要考虑明显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整

      • 7.3.11 当需要对上部承重结构的某个子系统进行安全性等

    • 7.4 围护结构系统

      • 7.4.1 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重围护结构的承

      • 7.4.2 围护结构系统的使用性等级,应根据承重围护结构的

  • 8 工业建筑物的综合鉴定评级

    • 8.0.1 工业建筑物的可靠性综合鉴定评级,可按所划分的鉴

    • 8.0.2 鉴定单元的可靠性等级,应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

  • 9 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级

    • 9.1 一般规定

      • 9.1.1 本章条文适用于既有工业构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

      • 9.1.2 工业构筑物的可靠性鉴定,应将构筑物整体作为一个

      • 9.1.3 构筑物结构系统的可靠性评定等级,应包括安全性等

      • 9.1.4 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应综合考虑构

      • 9.1.5 结构构件的安全性等级和使用性等级,应根据结构类

      • 9.1.6 构筑物结构分析,应在调查的基础上,遵循其专门设

      • 9.1.7 烟囱、贮仓、通廊、水池等工业构筑物的鉴定评级层

    • 9.2 烟 囱

      • 9.2.1 烟囱的可靠性鉴定,应分为地基基础、筒壁及支承结

      • 9.2.2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及使用性等级应按本标准第7

      • 9.2.3 烟囱筒壁及支承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项目

      • 9.2.4 烟囱筒壁及支承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类型按

      • 9.2.5 筒壁损伤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a级:筒壁

      • 9.2.6 钢筋混凝土烟囱及砖烟囱筒壁的最大裂缝宽度项目应

      • 9.2.7  烟囱筒身及支撑结构倾斜项目应按表9.2.7评

      • 9.2.8 烟囱隔热层和内衬的安全性等级应根据构造连接和损

      • 9.2.9 囱帽、烟道口、爬梯、信号平台、避雷装置、航空标

      • 9.2.10 烟囱鉴定单元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

    • 9.3 贮 仓

      • 9.3.1 贮仓的可靠性鉴定,应分为地基基础、仓体与支承结

      • 9.3.2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及使用性等级应按本标准第7

      • 9.3.3 仓体与支承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按结构整体性和承载

      • 9.3.4 仓体及支承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类型按照本

      • 9.3.5 仓体结构的变形和损伤应按表9.3.5评定等级。

      • 9.3.6  对于仓体及支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砌体结构

      • 9.3.7  仓体与支承结构整体侧移应根据贮仓满载状态或正

      • 9.3.8 贮仓附属设施包括进出料口及连接、爬梯、避雷装置

      • 9.3.9 贮仓鉴定单元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仓

      • 9.3.10 对于建筑于贮仓顶的布料通廊、贮仓下部的出料通

    • 9.4 通 廊

      • 9.4.1 通廊的可靠性鉴定,应分为地基基础、通廊承重结构

      • 9.4.2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及使用性等级应按本标准第7

      • 9.4.3 通廊承重结构可按本标准第7.3.4条和第7.3

      • 9.4.4 通廊围护结构应按本标准第7.4.1条和第7.4

      • 9.4.5 通廊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种类按本标准第6.2节至

      • 9.4.6 通廊鉴定单元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通

      • 9.4.7 当通廊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变形反应,或者振动变形明

      • 9.4.8 当通廊端部支承于其他建筑物时,通廊的鉴定范围应

    • 9.5 水 池

      • 9.5.1 水池的可靠性鉴定,应分为地基基础、池体、附属设

      • 9.5.2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及使用性等级应按本标准第7

      • 9.5.3 池体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应按承载能力项目的评定等级

      • 9.5.4 池体结构承载能力项目应根据结构类型按照本标准第

      • 9.5.5 池体损漏应对浸水与不浸水部分分别评定等级,池体

      • 9.5.6 水池附属设施包括水位指示装置、管道接口、爬梯、

      • 9.5.7 水池鉴定单元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池

  • 10 鉴定报告

    • 10.0.1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宜包括下列内容: 1

    • 10.0.2 鉴定报告编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鉴定报告中

  • 附录A 单个构件的划分

    • A.0.1 工业建筑的单个构件,应按表A.0.1划分。

    • A.0.2 本附录所划分的单个构件,应包括构件本身及其连接

  • 附录B 大气环境混凝土结构耐久年限评估

    • B.1

      • B.1.1 在进行混凝土结构或构件耐久年限评估时,应进行下

      • B.1.2 混凝土结构或构件考虑钢筋锈蚀损伤的耐久年限应根

      • B.1.3 环境等级和局部环境系数可按表B.1.3取用。

      • B.1.4 符合下列条件时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1 杆件(角

    • B.2

      • B.2.1 保护层锈胀开裂时间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  ti

      • B.2.3

      • B.2.3  碳化系数k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xc——实测

      • B.2.4  钢筋开始锈蚀至保护层胀裂的时间可按下式估算:

  • 附录C 钢吊车梁残余疲劳寿命评估

    • C.0.1 重级工作制钢吊车梁和中级以上工作制钢吊车桁架,

    • C.0.2 应力-时间变化关系的测量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

    • C.0.3 测量仪器可采用动态电阻应变仪或更高级的仪器。测

    • C.0.4 测量部位残余疲劳寿命的评估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

    • C.0.5 钢吊车梁系统的残余疲劳寿命评估,应结合实际损伤

  • 附录D 钢构件均匀腐蚀的检测

    • D.1

      • D.1.1 钢结构构件全面均匀腐蚀是指在大气条件下相对均匀

      • D.1.2 检测腐蚀损伤程度时,应清除积灰、油污、锈皮等。

      • D.1.3 量测腐蚀损伤构件的厚度时,应沿其长度方向至少选

      • D.1.4 腐蚀损伤量按照初始厚度减去实际厚度来确定。初始

    • D.2

      • D.2.1 构件承载能力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

      • D.2.2 构件承载能力计算时,截面几何性质按实际厚度和公

    • D.3

      • D.3.1 当腐蚀后的残余厚度不大于5mm或腐蚀损伤量超过

  • 附录E 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影响的鉴定

    • E.0.1 当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正常使用有明显影响

    • E.0.2 当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的影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 E.0.3 当进行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评定时,应

    • E.0.4 当上部承重结构产生的振动对人体健康、设备仪器正

    • E.0.5 当进行振动对上部承重结构的使用性等级评定时,应

  • 附录F 结构工作状况监测与评定

    • F.0.1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根据结构状况和生产使用

    • F.0.2 进行结构状态的监测时,应按下列要求制订监测方案

    • F.0.3 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对监测网络系统与监测软件

    • F.0.4 需要利用监测数据对结构的安全性、正常使用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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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适应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的发展和需要,加强对既有工业建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的技术管理,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