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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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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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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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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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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配建的保障性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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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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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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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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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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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保障性住房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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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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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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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廉租住房 low-rent hou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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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公共租赁住房 public ren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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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经济适用住房 affordable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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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容积率 floor area r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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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绿地率 greening rate 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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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住宅建筑净密度 net den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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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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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居住空间 living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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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套内使用面积 comprising 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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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标准层使用面积 typical fl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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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标准层建筑面积 typical fl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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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typical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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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套型建筑面积 dwelling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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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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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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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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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保障性住房住区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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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保障性住房住区设施应齐全、适用、耐久,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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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应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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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保障性住房建筑设备应满足使用要求,选型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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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应按照建筑、装修一体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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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安全和耐久等性能应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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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保障性住房施工与验收应执行国家和安徽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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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保证合理的建设工期和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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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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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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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有关指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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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住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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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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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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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保障性住房住区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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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住区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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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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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为保证入住居民生活的方便,近期建设的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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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规划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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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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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保障性住房住区规划应充分利用原有地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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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保障性住房住区规划布局应体现环境友好性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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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保障性住房住区规划应综合考虑符合日照、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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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保障性住房住区绿地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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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按比例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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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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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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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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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保障性住房住区的各种设施应充分考虑其使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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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保障性住房住区的各种设施应有完备的选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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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道路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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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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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保障性住房住区内交通导向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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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保障性住房住区机动车停车车位配置应满足: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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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保障性住房住区停车场(库)宜为混合动力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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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保障性住房住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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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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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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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保障性住房住区,有条件的,可根据需要增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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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保障性住房住区公共活动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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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保障性住房住区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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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工程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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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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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保障性住房住区基地外围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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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保障性住房住区内务类配套工程设施及其管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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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保障性住房住区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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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公共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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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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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保障性住房住区应按照组团不少于0.5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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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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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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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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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保障性住房应根据地块条件选择经济合理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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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保障性住房应采用平面和竖向较规则、抗震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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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保障性住房立面造型应简洁、美观,建筑风格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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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保障性住房立面设计宜采用成本较低、能耗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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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保障性住房宜采用多套住房组合的单元。单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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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保障性住房的平面应规整,并控制体型系数和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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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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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保障性住房应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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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廉租住房的无障碍住房比例不宜少于10%,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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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 保障性住房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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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保障性住房建筑设计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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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套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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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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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可按表6.2.2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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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m 2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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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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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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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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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保障性住房套内基本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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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公共租赁住房设置的公共食堂按0.7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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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公共租赁住房设置的公共洗衣房按每20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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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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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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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套型优化设计 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应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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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空间精细化设计 1 厨房和餐厅精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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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空间适应性设计 为使套型空间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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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设置优化设计 空调室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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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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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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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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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保障性住房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网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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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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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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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廉租住房的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脸盆、淋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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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公共租赁住房的卫生间应设坐便器、洗脸盆、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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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经济适用住房可根据当地条件,采用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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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保障性住房应分户设置计量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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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十二层及以下的住宅建筑应分户预留太阳能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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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电气与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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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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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保障性住房住宅配电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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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保障性住房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普通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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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保障性住房有线电视、电话通讯、网络和楼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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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保障性住房户内照明开关、强弱电插座和分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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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厨房、卫生间的插座应为防水、防溅型,并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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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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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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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保障性住房应分户设置燃气计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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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保障性住房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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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通风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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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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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保障性住房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通风竖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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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保障性住房每户各居住空间应预留分体空调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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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室内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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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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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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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应与住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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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严禁破坏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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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施基本装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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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应充分利用套内空间设置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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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宜采用工业化集成装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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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保障性住房装修材料和产品应选用符合国家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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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装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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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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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经济适用住房室内装修如与住宅主体施工同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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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住宅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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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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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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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保障性住房应选择热工性能好、耐久性高、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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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保障性住房宜采用遮阳技术,东西朝向的住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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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保障性住房应充分利用市政水压。市政条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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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保障性住房卫生器具应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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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保障性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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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保障性住房应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电气设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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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保障性住房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使用达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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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环境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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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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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通风机房、变配电所、发电机房、水泵房等有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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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有噪声污染的设备用房的顶棚、楼面、墙面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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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保障性住房应采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及管道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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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保障性住房各类设备的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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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保障性住房厨房和卫生间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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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保障性住房卫生器具及地漏自带或配套的存水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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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保障性住房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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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禁止使用无合格报告的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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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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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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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保障性住房的建筑体形及结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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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保障性住房的结构方案应选用合理的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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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保障性住房的结构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及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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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结构宜选用高强、高性能材料。混凝土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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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保障性住房的供水应安全可靠。供水水质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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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保障性住房应没有防雷和接地系统。电源进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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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保障性住房的厨房、卫生间应选用防溅型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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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 保障性住房的电源进线或配电干线分支处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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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 保障性住房应考虑日常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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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耐久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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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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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保障性住房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内,其维护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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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保障性住房建筑内外装饰工程应选择耐久性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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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保障性住房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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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保障性住房使用的各类管线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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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保障性住房选用的门窗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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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施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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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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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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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保障性住房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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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保障性住房施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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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保障性住房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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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土建、安装等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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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保障性住房工程参建各方应及时做好工程技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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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在每栋住房明显部位镶嵌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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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度。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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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施工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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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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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保障性住房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应与设计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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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保障性住房工程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应有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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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钢筋宜在施工现场集中加工。粗直径钢筋宜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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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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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保障性住房宜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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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砌体工程的施工和质量除应符合《砌体结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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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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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外墙面保温或装饰施工前,应先在外墙面基层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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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 装饰装修工程应在主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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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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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 保障性住房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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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3 给水管道的管件必须与管道材料相适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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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4 室内穿越结构的管道应预埋套管。厨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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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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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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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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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施工现场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必须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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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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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架子工、焊工、起重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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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保障性住房施工现场有关单位应做好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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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 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应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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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施工单位应做好保障性住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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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 保障性住房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建筑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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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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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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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保障性住房工程验收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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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按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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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竣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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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保障性住房室外绿化、景观、排水设施、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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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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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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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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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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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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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建标 [2011] 263 号
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省直有关部门: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已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1524--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6.1.9、6.2.1、8.1.3.8.1.4、10.1.5、10.2.5.10.4.2条和4.2.1条第4款第2项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发行。
二 0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