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保障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的合理安装配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灭火器的安装设置、

    • 1.0.3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验收、检查和维护,除执行本规

  • 2 基本规定

    • 2.1 质量管理

      • 2.1.1 灭火器安装设置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 2.1.2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符合

      • 2.1.3 安装设置前应对灭火器、灭火器箱及其附件等进行进

    • 2.2 材料、器材

      • 2.2.1 灭火器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2.2.2 灭火器箱的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2.2.3 设置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应符合配置设计要求,无明

      • 2.2.4 发光指示标志应无明显缺陷和损伤,并应有出厂合格

  • 3 安装设置

    • 3.1 一般规定

      • 3. 1.1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挂钩

      • 3. 1.2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和

      • 3. 1.3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便于取用,且不得影响安全疏

      • 3. 1.4 灭火器的安装设置应稳固,灭火器的铭牌应朝外,

      • 3. 1.5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的使用温

    • 3.2 手提式灭火器的安装设置

      • 3.2.1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

      • 3.2.2 灭火器箱不应被遮挡、上锁或拴系。     检查

      • 3.2.3 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应方便灵活,其箱门开启后不得

      • 3.2.4 挂钩、托架安装后应能承受一定的静载荷,不应出现

      • 3.2.5 挂钩、托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

      • 3.2.6 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打开方式应从正

      • 3.2.7 嵌墙式灭火器箱及挂钩、托架的安装高度应满足手提

    • 3.3 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

      • 3.3.1 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

      • 3.3.2 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和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均

    • 3.4 其 他

      • 3.4.1 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安装设置灭火器时,应在醒目

      • 3.4.2 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

      • 3.4.3 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采取防湿、防寒、防晒等保护

      • 3.4.4 当灭火器设置在潮湿性或腐蚀性的场所时,应采取防

  • 4 配置验收

    • 4.1 一般规定

      • 4.1.1 灭火器安装设置后,必须进行配置验收,验收不合格

      • 4.1.2 灭火器配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安装、监理

      • 4.1.3 灭火器配置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 4.1.4 灭火器配置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建筑灭

    • 4.2 配置验收

      • 4.2.1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应符合建

      • 4.2.2 灭火器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 4.2.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单元内,采用不同类型灭火器时,

      • 4.2.4 灭火器的保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

      • 4.2.5 灭火器设置点附近应无障碍物,取用灭火器方便,且

      • 4.2.6 灭火器箱应符合本规范第3.2.2、3.2.3条

      • 4.2.7 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应符合本规范第3.2.4~3

      • 4.2.8 灭火器采用挂钩、托架或嵌墙式灭火器箱安装设置时

      • 4.2.9 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3.1、

      • 4.2.10 灭火器的位置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3.4.1、

      • 4.2.11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灭火器的设置点应通风、干

    • 4.3 配置验收判定规则

      • 4.3.1 灭火器配置验收应按独立建筑进行,局部验收可按申

      • 4.3.2 灭火器配置验收的判定规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 5 检查与维护

    • 5.1 一般规定

      • 5.1.1 灭火器的检查与维护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承担。

      • 5.1.2 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

      • 5.1.3 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 5.1.4 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

    • 5.2 检 查

      • 5.2.1 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

      • 5.2.2 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

      • 5.2.3 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

      • 5.2.4 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

    • 5.3 送 修

      • 5.3.1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

      • 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

    • 5.4 报 废

      • 5.4.1 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     1 酸碱型灭

      • 5.4.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

      • 5.4.3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5.4.3规定的报废期

      • 5.4.4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 附录A 建筑灭火器配置定位编码表

  • 附录B 建筑灭火器配置缺陷项分类及验收报告

  • 附录C 建筑灭火器检查内容、要求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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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保障建筑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的合理安装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