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的新建、改建

    • 1.0.3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

  • 2 术 语

    • 2.0.1 民用爆破器材 civil explosives

    • 2.0.2 危险品 dangerous goods 指民爆

    • 2.0.3 在制品 work in-process 指正在

    • 2.0.4 半成品 semi-finished produ

    • 2.0.5 梯恩梯当量 TNT equivalent 在距

    • 2.0.6 整体爆炸 mass-detonation 整个

    • 2.0.7 计算药量 explosive quantity

    • 2.0.8 设计药量 design quantity of

    • 2.0.9 危险性建筑物 dangerous goods

    • 2.0.10 非危险性建筑物 nondangerous g

    • 2.0.11 生产线 production line 在危

    • 2.0.12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internal sepa

    • 2.0.13 外部距离 external separati

    • 2.0.14 防护屏障 protecting barrie

    • 2.0.15 钢刚架结构 steel-frame cons

    • 2.0.16 轻钢刚架结构 light steel-fra

    • 2.0.17 抗爆间室 blast resistant c

    • 2.0.18 抗爆屏院 blast resistant s

    • 2.0.19 抑爆间室 supprcssive shiel

    • 2.0.20 嵌入式建筑物 built-in buildi

    • 2.0.21 轻型泄压屋盖 light relief ro

    • 2.0.22 轻质易碎屋盖 light fragile r

    • 2.0.23 安全出口 emergency exit 建筑

    • 2.0.24 辅助用室 auxiliary room 辅助

    • 2.0.25 卫生特征分级 industrial hygi

    • 2.0.26 电气危险场所 electrical inst

    • 2.0.27 可燃性粉尘环境 combustible du

    • 2.0.28 爆炸性气体环境 explosive gas

    • 2.0.29 直接接地 direet-earthing 将

    • 2.0.30 间接接地 indirect-earthing

    • 2.0.31 防静电材料 anti-electrostat

    • 2.0.32 防静电制品 anti-electrostat

    • 2.0.33 独立变电所 independent elec

    • 2.0.34 静电泄漏电阻 electrostatical

    • 2.0.35 防静电地面 anti-electrostat

    • 2.0.36 静电非导电材料 electrostatic

    • 2.0.37 无线电通信 radio communicat

    • 2.0.38 移动站 mobile station 用于移

    • 2.0.39 基站 base station 用于陆地移动

    • 2.0.40 固定站 fixed station 使用固定

    • 2.0.41 无线电定位 radio location 用

    • 2.0.42 民用波段无线电广播 civilian use

    • 2.0.43 天线 antenna 一种将信号源射频功率发

  • 3 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

    • 3.1 危险品的危险等级

      • 3.1.1 危险品的危险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1

    • 3.2 建筑物的危险等级

      • 3.2.1 建筑物危险等级主要指建筑物内所含有的危险品危险

      • 3.2.2 生产、加工、研制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应符合表

      • 3.2.3 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的危险品或生产工序时,该建

    • 3.3 计算药量

      • 3.3.1 建筑物内的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及生产设备、运

      • 3.3.2 包装、装车时,位子防护屏障内车辆中的药量应计入

      • 3.3.3 当1.1级危险品与1.2级危险品同时存在时,应

      • 3.3.4 建筑物中抗爆间室、防爆装置内危险品的药量可不计

      • 3.3.5 炸药生产厂房外废水沉淀池中的药量,可不计入该厂

      • 3.3.6 当炸药生产厂房内的硝酸铵与炸药在同一工作间内存

  • 4 企业规划和外部距离

    • 4.1 企业规划

      • 4.1.1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厂(库)址选择应符合

      • 4.1.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品种、生产特性

      • 4.1.3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各区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 4.1.4 民用爆破器材流通企业设置危险品仓库区时,库址应

    • 4.2 危险品生产区外部距离

      • 4.2.1 危险品生产区内的危险性建筑物与其周围居住区、公

      • 4.2.2 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或1.1·级建筑物的外

      • 4.2.3 危险品生产区内,1.2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

      • 4.2.4 危险品生产区内,1.4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

    • 4.3 危险品总仓库区外部距离

      • 4.3.1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的危险性建筑物与其周围居住区、

      • 4.3.2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

      • 4.3.3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1.4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

  • 5 总平面布置和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 5.1 总平面布置

      • 5.1.1 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

      • 5.1.2 危险性生产建筑物抗爆间室的轻型面,不宜面向主干

      • 5.1.3 危险品生产区内布置有不同性质产品的生产线时,生

    • 5.2 危险品生产区内最小允许距离

      • 5.2.1 危险品生产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应分

      • 5.2.2 危险品生产区,1.1级建筑物应设置防护屏障,1

      • 5.2.3 危险品生产区,不设置防护屏障的1.2级建筑物,

      • 5.2.4 危险品生产区,不设置防护屏障的1.4级建筑物,

    • 5.3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最小允许距离

      • 5.3.1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应

      • 5.3.2 危险品总仓库区,1.1级建筑物应设置防护屏障。

      • 5.3.3 危险品总仓库区,不设置防护屏障的1.4级建筑物

      • 5.3.4 当总仓库区设置岗哨时,岗哨距危险品仓库的距离,

    • 5.4 防护屏障

      • 5.4.1 防护屏障的形式,应根据总平面布置、运输方式、地

      • 5.4.2 防护屏障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防护屏

      • 5.4.3 防护屏障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土堤

      • 5.4.4 防护屏障的边坡应稳定,其坡度应根据不同材料确定

      • 5.4.5 防护屏障的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

      • 5.4.6 防护屏障的设置应满足生产运输及安全疏散的要求,

      • 5.4.7 在取土困难地区,可在防护土堤内坡脚处砌筑高度不

      • 5.4.8 当危险品生产区两个危险品中转库的计算药量总和不

  • 6 工艺与布置

    • 6.0.1 工艺设计中,应坚持减少厂房计算药量和操作人员的

    • 6.0.2 危险品生产厂房和仓库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6.0.3 危险品运输通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品运输

    • 6.0.4 1.2级厂房中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应设在抗爆间室或

    • 6.0.5 危险品生产厂房中,设置抗烬间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 6.0.6 危险品生产厂房各工序的联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0.7 工业炸药制造采用轮碾工艺时,混药厂房内设置的轮

    • 6.0.8 导火索制索厂房内不应设黑火药暂存间。

    • 6.0.9 危险品生产或输送用的设备和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6.0.10 制造炸药的加热介质宜采用热水或低压蒸汽。但起

    • 6.0.11 起爆药除采用人力运输外,也可采用球形防爆车运

    • 6.0.12 与防护屏障内危险品生产厂房生产联系密切的非危

  • 7 危险品贮存和运输

    • 7.1 危险品贮存

      • 7.1.1 危险品生产区内应减少危险品的贮存,危险品生产区

      • 7.1.2 危险品生产区中转库炸药的总药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1.3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单个危险品仓库允许最大计算药量

      • 7.1.4 硝酸铵仓库可设在危险品生产区内,单个硝酸铵仓库

      • 7.1.5 危险品宜按不同品种,设专库单独存放。

      • 7.1.6 不同品种危险品同库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

      • 7.1.7 仓库内危险品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品

    • 7.2 危险品运输

      • 7.2.1 危险品运输宜采用汽车运输,不应采用三轮汽车和畜

      • 7.2.2 危险品生产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建

      • 7.2.3 危险品总仓库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

      • 7.2.4 危险品生产区及危险品总仓库区内运输危险品的主干

      • 7.2.5 非防爆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性建筑物内,宜在

      • 7.2.6 人工提送起爆药时,应设专用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

      • 7.2.7 危险品总仓库区采用铁路运输时,宜将铁路通到仓库

  • 8 建筑与结构

    • 8.1 一般规定

      • 8.1.1 危险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

      • 8.1.2 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卫生特征分级应按本规范附录正确

      • 8.1.3 危险品生产厂房内辅助用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8.2 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选型

      • 8.2.1 危险品生产厂房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承重

      • 8.2.2 不具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危险品生产厂房和具有防粉尘

      • 8.2.3 危险品仓库,可采用实心砌体结构承重。亦可采用符

      • 8.2.4 危险性建筑物实心砌体厚度不应小于240mm,且

      • 8.2.5 危险性建筑物的屋盖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不

      • 8.2.6 黑火药生产厂房和库房、粉状铵梯炸药生产线的梯恩

    • 8.3 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构造

      • 8.3.1 具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厂房,宜采用外形平整不易集

      • 8.3.2 危险性建筑物结构应加强联结,如钢筋混凝土预制板

      • 8.3.3 危险性建筑物在下列部位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闭合

      • 8.3.4 门窗洞口宜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过梁支承长度不应

      • 8.3.5 当采用钢刚架结构体系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8.3.6 钢刚架结构体系应按上密下稀的原则沿柱高4m左右

      • 8.3.7 当钢刚架结构体系的围护结构采用轻型夹层保温板时

      • 8.3.8 轻钢刚架结构的屋面檩条应按简支檩设计,在支撑处

      • 8.3.9 冷成型夹层保温板与支承构件的连接,应根据受力的

    • 8.4 抗爆间室和抗爆屏院

      • 8.4.1 抗爆间室的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墙厚不宜小于

      • 8.4.2 抗爆间室的屋盖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当抗爆间

      • 8.4.3 抗爆间室的墙和屋盖(不包括轻型窗和轻质易碎屋盖

      • 8.4.4 抗爆门、抗爆传递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爆炸

      • 8.4.5 抗爆间室朝向室外的一面应设轻型窗。窗台高度不应

      • 8.4.6 抗爆间室与主厂房构造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8.4.7 在抗爆间室轻型窗的外面,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屏

      • 8.4.8 抗爆屏院的高度不应低于抗爆间室的檐口高度。当抗

      • 8.4.9 抑爆泄压装置应采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抑爆

      • 8.4.10 抑爆泄压装置应采用合理的泄压比,并应符合下列

    • 8.5 安全疏散

      • 8.5.1 危险品生产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8.5.2 危险品生产厂房内非危险性工作间的安全出口,应根

      • 8.5.3 1.1(1.1·)级、1.2级生产厂房底层应设

      • 8.5.4 安全滑梯、滑杆、疏散楼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8.5.5 危险性厂房由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应符合下

    • 8.6 危险性建筑物的建筑构造

      • 8.6.1 危险品生产厂房应采用平开门,不应设置门槛。供安

      • 8.6.2 危险品生产对火花或静电敏感时,其生产厂房的门窗

      • 8.6.3 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用门应向外开

      • 8.6.4 安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

      • 8.6.5 危险生产区内建筑物的门窗玻璃宜采用防止碎玻璃伤

      • 8.6.6 具有易燃易爆粉尘的危险性建筑物不应设置天窗。

      • 8.6.7 危险品生产间的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危

      • 8.6.8 危险品生产间的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8.6.9 危险品生产间不宜设置吊顶棚.当生产工艺要求设置

      • 8.6.10 危险品生产厂房内平台宜为钢或钢筋混凝土材料。

    • 8.7 嵌入式建筑物

      • 8.7.1 嵌入式建筑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不覆土一面的

      • 8.7.2 嵌入式建筑物的覆土厚度,对墙顶外侧不应小于1.

      • 8.7.3 嵌入式建筑物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覆土

      • 8.7.4 嵌入式建筑物的门窗采光部分宜采用塑性透光材料。

    • 8.8 通廊和隧道

      • 8.8.1 危险品运输通廊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廊

      • 8.8.2 非危险品运输封闭式通廊与危险性建筑物连接时,应

      • 8.8.3 防护屏障的隧道,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运输中有

    • 8.9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构造

      • 8.9.1 危险品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仓库面积小于

      • 8.9.2 危险品仓库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

      • 8.9.3 危险品总仓库的窗,应设置铁栅、金属网和能开启的

      • 8.9.4 危险品仓库宜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当危险品以包装

  • 9 消防给水

    • 9.0.1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的建设必须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 9.0.2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的消防给水设计,除执行本章要求

    • 9.0.3 危险品生产区的消防给水管网或生产与消防联合给水

    • 9.0.4 危险品生产区的消防储备水量应按下列情况计算:

    • 9.0.5 危险品生产区内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当建筑物有防护

    • 9.0.6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 9.0.7 设置有消防雨淋系统的生产区宜采用常高压给水系统

    • 9.0.8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其消防水泵的设置应符合

    • 9.0.9 危险品生产厂房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

    • 9.0.10 生产过程中下列生产工序应设置消防雨淋系统:

    • 9.0.11 下列设备的内部、上方或周围应设置雨淋喷头、闭

    • 9.0.12 消防雨淋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

    • 9.0.13 当火焰有可能通过工作间的门、窗和洞口蔓延至相

    • 9.0.14 危险品生产区的中转库、硝酸铵库应设置室外消火

    • 9.0.15 危险品总仓库区应根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设置高

    • 9.0.16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

  • 10 废水处理

    • 10.0.1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的废水排放设计,应与近似清洁

    • 10.0.2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废水处理的设计,应符合重复或

    • 10.0.3 含有起爆药的废水,应采取消除其爆炸危捡性的措

    • 10.0.4 在含有起爆药的工房中,当采用拖布拖洗地面时,

    • 10.0.5 在有火药、炸药粉尘散落的工作间内,应使用拖布

  • 1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除

      • 11.1.2 除本章规定外,危险场所的通风、空调设备的选用

      • 11.1.3 危险品生产区各级危险性建筑物室内空气的温度和

    • 11.2 采 暖

      • 11.2.1 危险性建筑物应采用热风或散热器采暖,严禁用明

      • 11.2.2 危险性建筑物采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1.2.3 当采用电热锅炉作为热源,且用汽量不大于1t/

    • 11.3 通风和空气调节

      • 11.3.1 危险性生产厂房中,散发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或气

      • 11.3.2 空气中含有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的厂房中,机械排

      • 11.3.3 散发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或气体的厂房的通风和空

      • 11.3.4 雷管、黑火药生产厂房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符

      • 11.3.5 散发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或气体的厂房的通风设备

      • 11.3.6 危险性建筑物均应设置单独的通风机室及空气调节

      • 11.3.7 各抗爆间室之间、抗爆间室与其他工作间及操作走

      • 11.3.8 散发有燃烧爆炸危险性粉尘或气体的危险性建筑物

      • 11.3.9 危险性建筑物中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应采用非燃

  • 12 电 气

    • 12.1 电气危险场所分类

      • 12.1.1 电气危险场所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F0类

      • 12.1.2 与危险场所采用非燃烧体密实墙隔开的非危险场所

      • 12.1.3 为各类危险场所服务的排风室应与所服务的场所危

      • 12.1.4 为各类危险场所服务的送风室,当通往危险场所的

      • 12.1.5 在生产过程中,工作间存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火药

      • 12.1.6 危险场所既存在火药、炸药,又存在易燃液体时,

      • 12.1.7 运输危险品的通廊采用封闭式时,危险场所应划为

    • 12.2 电气设备

      • 12.2.1 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危险场

      • 12.2.2 FO类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2.2.3 F1类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2.2.4 F2类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门灯及开关的选型均应

    • 12.3 室内电气线路

      • 12.3.1 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一般规定: 1 危险性建筑

      • 12.3.2 当危险场所采用电缆时,除照明分支线路外,电缆

      • 12.3.3 当采用电线穿钢管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3.4 FO类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3.5 F1类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3.6 F2类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4 照 明

      • 12.4.1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的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 12.4.2 危险场所的主要工作间及主要通道应设应急照明,

      • 12.4.3 应急照明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

    • 12.5 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和配电室

      • 12.5.1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供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当危险

      • 12.5.2 设在危险品生产区的总变电所、总配电所应为独立

      • 12.5.3 变电所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12.5.4 车间变电所不应附建于1.1(1.1·)级建筑

      • 12.5.5 配电室(含电气室、电加热间、电机间、电源室)

      • 12.5.6 独立变电所电源中性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 12.6 室外电气线路

      • 12.6.1 引入危险性建筑物的1kV以下低压线路的敷设应

      • 12.6.2 引入采用干法生产黑火药建筑物的1kV以下的低

      • 12.6.3 危险性建筑物区设置的各级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危险

      • 12.6.4 在危险性建筑物区的10kV及以下的高压线路宜

      • 12.6.5 当在危险性建筑物区架设1kV以下的架空线路时

      • 12.6.6 危险品生产区及危险品总仓库区不应建造无线通信

    • 12.7 防雷和接地

      • 12.7.1 危险性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 12.7.2 当电源采用TN系统时,从建筑物内总配电盘(箱

      • 12.7.3 危险性建筑物内电气装置应采取等电位联结。当仅

      • 12.7.4 在危险场所内,穿电线的金属管、电缆的金属外皮

      • 12.7.5 保护线截面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

      • 12.7.6 危险性建筑物电源引入总配电箱处应装设过电压电

      • 12.7.7 危险性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

      • 12.7.8 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

    • 12.8 防 静 电

      • 12.8.1 对危险场所中金属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或设备外部

      • 12.8.2 防静电直接接地装置应与防雷电感应、等电位联结

      • 12.8.3 危险场所中不能或不适宜直接接地的金属设备、装

      • 12.8.4 当危险场所采用防静电地面时,其静电泄漏电阻值

      • 12.8.5 危险场所不应使用静电非导电材料制作的工装器具

      • 12.8.6 危险工作间相对湿度宜控制在60%以上。黑火药

    • 12.9 通 讯

      • 12.9.1 危险性建筑物应设置畅通的电话设施,可兼作厂区

      • 12.9.2 危险场所电话设备选择及线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

  • 13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和销毁场

    • 13.1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

      • 13.1.1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宜布置在独立的偏僻地带,井

      • 13.1.2 危险品性能试验,当一次爆炸最大药量不超过2k

      • 13.1.3 当危险品性能试验采用封闭爆炸试验塔(罐)时,

      • 13.1.4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中进行殉爆试验时,一次最大殉

      • 13.1.5 当受条件限制时,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可和危险品销

      • 13.1.6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根据其所在的环境,应符合现

    • 13.2 危险品销毁场

      • 13.2.1 当采用炸毁法或烧毁法销毁危险品时,应设置危险

      • 13.2.2 当采用炸毁法时,引爆一次最大药量不应超过2k

      • 13.2.3 当采用炸毁法或烧毁法时,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

      • 13.2.4 销毁场不应设待销毁的危险品贮存库,可设置为销

      • 13.2.5 销毁场宜设围墙,围墙距作业地点边缘不宜小于5

      • 13.2.6 当销毁火工品及其药剂采用销毁塔炸毁时,该塔可

  • 14 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

    • 14.1 固定式辅助设施

      • 14.1.1 为现场混装炸药车而进行的原材料贮存,氧化剂溶

      • 14.1.2 当地面制备站内不附建有起爆器材和炸药仓库时,

      • 14.1.3 当地面制备站内附建有起爆器材和炸药暂存库时,

      • 14.1.4 硝酸铵破碎、氧化剂溶液、油相、乳化液(乳胶体

      • 14.1.5 混装车可进入1.4级建筑物进行装车作业。

      • 14.1.6 地面制备站宜设混装车车库。改车库可与维修工房

      • 14.1.7 乳化剂、敏化剂库房和柴油库可联建,井应有隔墙。

      • 14.1.8 硝酸铵仓库应独立设置,单库最大贮量应为600

      • 14.1.9 危险品仓库区内应设置独立的危险品发放间,距其

    • 14.2 移动式辅助设施

      • 14.2.1 为现场混装炸药车而进行的原材料贮存,氧化剂溶

      • 14.2.2 移动式辅助设施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分设制备

      • 14.2.3 移动式辅助设施站区的内部和外部距离可执行现行

      • 14.2.4 移动式辅助设施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 14.2.5 移动式辅助设施电力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

      • 14.2.6 移动式辅助设施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 15 自动控制

    • 15.1 一般规定

      • 15.1.1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的自动控制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

      • 15.1.2 电气危险场所的分类,应按本规范第12.1节的

    • 15.2 检测、控制和联锁装置

      • 15.2.1 在危险品生产过程中,当工艺参数超过某一界限能

      • 15.2.2 按照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危险品生产工序宜设置电

      • 15.2.3 对开、停车有顺序要求的生产过程应设有联锁控制

      • 15.2.4 自动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应急电源,其应急时间

      • 15.2.5 自动控制系统发生停气、停水、停电等有可能引起

      • 15.2.6 自动控制系统中执行机构的动作形式及调节器正、

    • 15.3 仪表设备及线路

      • 15.3.1 危险场所安装的电动仪表设备,其选型及有关要求

      • 15.3.2 安装在各类危险场所的检测仪表及电气设备,应有

      • 15.3.3 防爆仪表和电气设备,除本质安全型外,应有“电

      • 15.3.4 F1类、F2类危险场所需要安装用电设备专用的

      • 15.3.5 危险场所内的自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

      • 15.3.6 自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安全防范系统

      • 15.3.7 对自动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

    • 15.4 控 制 室

      • 15.4.1 危险等级为1.1(1.1·)级的危险性建筑物

      • 15.4.2 危险等级为1.2级的危险性建筑物内附建控制室

      • 15.4.3 危险等级为1.1(1.1·)级危险性建筑物内

      • 15.4.4 控制室应远离振动源和具有强电磁干扰的环境。

    • 15.5 安全防范系统

      • 15.5.1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的总仓库宜设置安全防范系统。

      • 15.5.2 安全防范系统的配置,设备选择、传输线路要求、

    • 15.6 火灾报警系统

      • 15.6.1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系

      • 15.6.2 当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设置火灾报警信

    • 15.7 工业电雷管射频辐射安全防护

      • 15.7.1 工业电雷管生产、贮存的建筑物与广播电台、电视

      • 15.7.2 工业电雷管生产、贮存建筑物与MF(中频)广播

      • 15.7.3 工业电雷管生产、贮存建筑物与FM调频广播发射

      • 15.7.4 工业电雷管生产、贮存建筑物与民用波段无线电广

      • 15.7.5 工业电雷管生产、贮存建筑物与VHF(TV)和

      • 15.7.6 工业电雷管生产、贮存建筑物与发射天线之间不能

  • 附录A 有关地形利用的条件及增减值

    • A.0.1 当危险性建筑物紧靠山脚布置,其与山背后建筑物之

    • A.0.2 在一条山沟中,对两侧山高为30~60m,坡度2

  • 附录B 计算药量与R1.1值

    • B.0.1 计算药量与兄:值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 附录C 常用火药、炸药的梯恩梯当量系数

    • C.0.1 常用火药、炸药的梯恩梯当量系数应符合表C.0.

    • C.0.2 民用爆破器材的传统产品和新产品,其梯恩梯当量系

  • 附录D 防护土堤的防护范用

    • D.0.1 防护土堤的防护范围见图D.0.1。

  • 附录E 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卫生特征分级

    • E.0.1 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卫生特征分级,宜符合表E.0.

  • 附录F 火药、炸药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的分组划分

    • F.0.1 火药、炸药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的分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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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