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3.1    总体布置

    • 3.2    总平面布置

    • 3.3    竖向设计

    • 3.4    站场

    • 3.5    场址选择

    • 3.6    线路选择

    • 3.7    大型油气站场

    • 3.8    分井计量站

    • 3.9    交接计量站

    • 3.10    接转站

    • 3.11    矿场油库

    • 3.12    集中处理站

    • 3.13    集气站

    • 3.14    配气站

    • 3.15    天然气净化厂

    • 3.16    压气站

    • 3.17    注水站

    • 3.18    采出水处理站

    • 3.19    输油站

    • 3.20    输气站

    • 3.21    管网

    • 3.22    管廊

  • 4 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

    • 4.1 一般规定

      • 4.1.1 新增产能建设工程的油气田(区块),应根据批准的

      • 4.1.2 油气田(区块)地面建设总体布置应以油气集输系统

      • 4.1.3 新开发油气田(区块)的总体布置设计,应综合考虑

      • 4.1.4 应对油气田(区块)所处位置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

      • 4.1.5 油气田(区块)总体布置在满足油气田生产的同时,

      • 4.1.6 油气田工程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

    • 4.2 总体布置

      • 4.2.1 地面工艺设施和配套工程的各类站场应根据油气田(

      • 4.2.2 采用聚合物驱开发且面积较大的油田,应采用集中配

      • 4.2.3 聚合物集中配制站在建设上应与注聚工程开发规划统

      • 4.2.4 油气田油气输送管道的首站宜与相应的矿场油库、集

      • 4.2.5 铁路外运原油库宜布置在油气区边缘,其位置应有利

      • 4.2.6 需在油气田内建设的其他大型系统工程,如石化厂、

      • 4.2.7 油气田水源建设应根据油气田(区块)地面生产和生

      • 4.2.8 防洪排涝方式和防洪堤、干渠走向应根据油气田(区

      • 4.2.9 新建变配电所和自备电站的数量、规模,应根据油气

      • 4.2.10 油气田通信站(局)应根据油气田(区块)的开发

      • 4.2.11 油气田(区块)专用道路等级和路网应根据油气田

      • 4.2.12 新成立的油气田(区块)的一级管理机构、生活基

      • 4.2.13 油气田(区块)内绿化设计,应与国家和地方绿化

    • 4.3 线路布置

      • 4.3.1 各种管道、供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包括埋地电缆、

      • 4.3.2 原油和天然气埋地集输管道同铁路平行敷设时,距铁

      • 4.3.3 油田内部埋地敷设的原油、稳定轻烃、20℃时饱和

      • 4.3.4 20℃时饱和蒸气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管

      • 4.3.5 管线跨越油田区域内人行通道、公路、铁路和电气化

  • 5 场址选择

    • 5.1 一般规定

      • 5.1.1 各类站场的选址工作,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

      • 5.1.2 大型油气站场选址,应考虑交通运输、水源、电源、

      • 5.1.3 站场址选择应合理使用土地,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有

      • 5.1.4 站场址选择应符合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充分考

      • 5.1.5 油气站场场址宜远离江、河、湖泊。当确需相邻建设

    • 5.2 场址选择

      • 5.2.1 油气输送管道首、末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 5.2.2 铁路外运矿场油库选址,应按4.2.5执行。

      • 5.2.3 油气输送管道分输站宜根据用户情况合理选址。

      • 5.2.4 站场址应具有满足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

      • 5.2.5 站场址宜选在易于排除地面水的地段。

      • 5.2.6 站场址应满足该站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并应根据站场

      • 5.2.7 散发油气的站场场址,宜位于城镇、居住区全年最小

      • 5.2.8 各类站场不应在下列区域内选址:     a)发

  • 6 总平面布置

    • 6.1 一般规定

      • 6.1.1 站场总平面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基础上,应结

      • 6.1.2 各类油气站场(含采出水处理站场)总平面布置的防

      • 6.1.3 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与工艺流程相适应,宜根据不

      • 6.1.4 各类站场总平面布置应紧凑合理,节约用地。站场的

      • 6.1.5 中小型站场(接转站、集气站、油气输送管道中间站

      • 6.1.6 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为建筑物

      • 6.1.7 散发有害气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设施,宜布置

      • 6.1.8 油罐区(组)宜布置在站场边缘地势较低处,且宜位

      • 6.1.9 加热炉宜布置在站区边缘,并宜位于散发油气生产场

      • 6.1.10 产生噪声的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应远离人

      • 6.1.11 全站场的天然气放空管或火炬,应远离人员集中的

      • 6.1.12 油气站场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区域的防洪排涝统筹考

      • 6.1.13 在山区或山前建站时,可根据地形情况设置截洪沟

      • 6.1.14 站场总平面布置应适当考虑场区的绿化。一般地区

      • 6.1.15 油气站场总平面布置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列出下

    • 6.2 油田生产设施布置

      • 6.2.1 油气生产设施布置:     a)同一生产区内,

      • 6.2.2 水处理及注水设施布置:     a)油田采出水

      • 6.2.3 储存设施布置:     a)储罐区的平面布置应

      • 6.2.4 装卸设施布置:     a)油品和液化石油气装

    • 6.3 气田生产设施布置

      • 6.3.1 仪表值班室、值班休息室、工具间、阴极保护间等宜

      • 6.3.2 综合值班室应布置在站场主要进出口附近,山墙宜面

      • 6.3.3 进、出站阀组区应布置在站区边缘。

      • 6.3.4 站场除主要出入口一侧的围墙外,在另外三侧围墙选

      • 6.3.5 天然气净化厂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SY/T 001

    • 6.4 输油输气管道生产设施布置

      • 6.4.1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与油气管道进出站场的位置协调一

      • 6.4.2 原油输送管道站场的阀组区宜靠近站场边缘;泵房(

      • 6.4.3 成品油输送管道站场混油处理区宜布置在站场边部地

      • 6.4.4 天然气输送管道站场主要设施布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 6.5 辅助生产设施布置

      • 6.5.1 35kV及以上的变电所布置应符合GB 5005

      • 6.5.2 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和配电室的布置,应符合G

      • 6.5.3 热动力设施和锅炉房宜靠近负荷中心,布置在场区边

      • 6.5.4 压缩空气站的布置,应符合GB 50029的有关

      • 6.5.5 通信微波塔应靠近微波机房,并应远离变电所、发电

      • 6.5.6 消防水泵房宜与消防泡沫泵房合建,其位置宜布置在

      • 6.5.7 化学药剂储存及卸车作业设施宜靠近其使用地点设置

      • 6.5.8 循环水设施应布置在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变配电所

      • 6.5.9 机械通风凉水塔的进风面宜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平行

      • 6.5.10 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的平均值在-10℃以下的地

    • 6.6 道路、围墙及出入口布置

      • 6.6.1 场区内道路的布置应与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相结合,

      • 6.6.2 在满足生产、维修、消防等通车要求的情况下,应减

      • 6.6.3 场区内的道路交叉时,宜采用正交;斜交时,交叉角

      • 6.6.4 一级站场内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一、

      • 6.6.5 甲、乙类液体厂房及油气密闭工艺设备距消防车道的

      • 6.6.6 油罐区消防道路边缘与防火堤坡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

      • 6.6.7 道路边缘至相邻建(构)筑物的净距应符合表3的规

      • 6.6.8 人行道边缘至屋面为无组织排水的建筑物外墙不应小

      • 6.6.9 一、二、三级油气站场,至少应有两个通向外部道路

      • 6.6.10 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场四周宜设不低于

  • 7 竖向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1.1 油气站场的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并应

      • 7.1.2 站场分期建设时,应统一考虑竖向设计,确保近远期

      • 7.1.3 竖向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a)合理利用

      • 7.1.4 特殊地质条件的竖向设计要求:     a)膨胀

    • 7.2 平坡式竖向设计

      • 7.2.1 平坡式竖向设计适用于下列地区的站场:     

      • 7.2.2 场地设计整平坡度宜采用0.5%~2.0%;在大

      • 7.2.3 油气站场的场区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7.2.4 建筑物室内设计地坪标高,宜高出室外场地设计整平

      • 7.2.5 油气站场内外铁路、道路、排水沟渠的标高应统一考

    • 7.3 阶梯式竖向设计

      • 7.3.1 台阶的划分应满足下列要求:     a)根据自

      • 7.3.2 阶梯布置中,在台阶的边缘处应有防止油品或雨水从

      • 7.3.3 相邻台阶之间可采用自然放坡、护坡或挡土墙等连接

      • 7.3.4 阶梯式布置的人行道纵向坡度大于8%或跨越台阶时

      • 7.3.5 上台阶坡脚至下台阶建(构)筑物的距离应考虑采光

      • 7.3.6 在山坡稳定情况下,开挖边坡的允许坡度值应根据工

      • 7.3.7 在基底地质良好的情况下,填方边坡允许坡度值可按

    • 7.4 场地排水

      • 7.4.1 场区的排水方式,应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结合建(构

      • 7.4.2 当采用明沟方式排除场地雨水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 7.4.3 雨水口应位于集水方便并与雨水管道有良好连接条件

      • 7.4.4 在山坡地带建设站场时,应在场区外部上方设置截洪

    • 7.5 土(石)方工程

      • 7.5.1 场地平整土(石)方计算方法应根据场地条件进行选

      • 7.5.2 场区平土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a)边界

      • 7.5.3 场地填土应分层压(夯)实,每层厚度不超过30c

      • 7.5.4 站场的场地平整填(挖)土(石)方总量控制指标见

      • 7.5.5 土方平衡时,除场地平整的土方量外,还应考虑单项

      • 7.5.6 土(石)方平衡量的计算,应考虑土壤的松散性质,

  • 8 管线综合

    • 8.1 一般规定

      • 8.1.1 管线综合应与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统一考虑,各类

      • 8.1.2 在满足生产安全、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压

      • 8.1.3 地上、埋地管线宜集中沿道路敷设,应避免地上管线

      • 8.1.4 架空敷设的输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工艺装置区、储罐区

      • 8.1.5 除通往装卸栈桥的管线外,其他地上、埋地管线不应

      • 8.1.6 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

      • 8.1.7 综合布置地下管线产生矛盾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 8.1.8 分期建设的管线应统一规划布置。

      • 8.1.9 天然气管道不应穿越人流集中的出入口。

      • 8.1.10 油气管道不应穿越无关的装置、罐区。

    • 8.2 地下管线布置

      • 8.2.1 地下管线的管顶覆土厚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

      • 8.2.2 地下管线(或管沟)穿越铁路、道路时,应符合下列

      • 8.2.3 地下管线,不应敷设在腐蚀性物料的包装、堆存及装

      • 8.2.4 直埋式地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敷设。

      • 8.2.5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和地下管线

      • 8.2.6 地下管线至建(构)筑物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10

      • 8.2.7 对于埋置深度低于建(构)筑物基础底面的管线,其

      • 8.2.8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11的规定。

      • 8.2.9 平行敷设在同一条埋地管线带内的油气管线,除伴热

      • 8.2.10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自上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

      • 8.2.11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表12的规定

      • 8.2.12 管线采用综合管沟敷设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 8.3 地上管线布置

      • 8.3.1 地上管线的布置应以不妨碍交通运输、消防车辆通行

      • 8.3.2 地上管线与铁路平行布置时,距铁路中心线净距不应

      • 8.3.3 地上管线的安装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8.3.4 管线跨越铁路或道路时,桁架底或管底与铁路、道路

      • 8.3.5 在管墩、管架上敷设的管线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 8.3.6 管墩、管架长度的确定除按8.3.5规定的间距外

      • 8.3.7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

  • 附录A 油气站场总平面设计主要技术指标的计算规定

    • A.1 站场用地面积

    • A.2 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

    • A.3 管线用地面积

    • A.4 道路及场地面积

    • A.5 土地利用系数

  • 附录B 绿化用地面积及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 B.1 绿化用地面积

    • B.2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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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站场总图设计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应于陆上、滩海陆采油气田及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总体布置和各类站场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总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