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提高村庄整治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村庄整治工作,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现有村庄的整治。

    • 1.0.3 村庄整治应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及自然和人工环

    • 1.0.4 村庄整治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分期分

    • 1.0.5 村庄整治项目应包括安全与防灾、给水设施、垃圾收

    • 1.0.6 村庄整治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 2 术 语

    • 2.0.1 村庄整治 village rehabilita

    • 2.0.2 次生灾害 secondary induced

    • 2.0.3 基础设施 infrastructures 维持

    • 2.0.4 浊度 turbidity 反映天然水及饮用水物

    • 2.0.5 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 biodegradabl

    • 2.0.6 堆肥 composting 在有氧和有控制的条

    • 2.0.7 粪便无害化处理 feces harmless

    • 2.0.8 卫生厕所 sanitary latrine 有

    • 2.0.9 户厕 household latrine 供农

    • 2.0.10 水冲式厕所 water closed lat

    • 2.0.11 人工湿地 artificial wetlan

    • 2.0.12 生物滤池 biological filter

    • 2.0.13 稳定塘 stabilization pond

    • 2.0.14 表面水力负荷 hydraulic surfa

    • 2.0.15 坑塘 pit-pond 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

    • 2.0.16 滚水坝 overflow dam 高度较低的

    • 2.0.17 塘堰 small reservoir 山丘区

    • 2.0.18 历史文化遗产 cultural herita

    • 2.0.19 历史文化名村 historic villag

    • 2.0.20 生物质成型燃料biomass briquet

    • 2.0.21 太阳房 solar house 依靠建筑物本

  • 3 安全与防灾

    • 3.1 一般规定

      • 3.1.1 村庄整治应综合考虑火灾、洪灾、震灾、风灾、地质

      • 3.1.2 村庄整治应达到在遭遇正常设防水准下的灾害时,村

      • 3.1.3 村庄整治应根据灾害危险性、灾害影响情况及防灾要

      • 3.1.4 现状存在隐患的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学校和村民

      • 3.1.5 村庄洪水、地震、地质、强风、雪、冻融等灾害防御

      • 3.1.6 村庄现状用地中的下列危险性地段,禁止进行农民住

      • 3.1.7 对潜在危险性或其他限制使用条件尚未查明或难以查

    • 3.2 消防整治

      • 3.2.1 村庄消防整治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

      • 3.2.2 村庄应按照下列安全布局要求进行消防整治: 1

      • 3.2.3 村庄建筑整治应符合下列防火规定: 1 村庄厂(

      • 3.2.4 村庄消防供水宜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合一的供水系

      • 3.2.5 村庄整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并应符

      • 3.2.6 村庄消防通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 3.3 防洪及内涝整治

      • 3.3.1 受江、河、湖、海、山洪、内涝威胁的村庄应进行防

      • 3.3.2 村庄的防洪工程和防洪措施应与当地江河流域、农田

      • 3.3.3 村庄应选择适宜的防内涝措施,当村庄用地外围有较

      • 3.3.4 村庄排涝整治措施包括扩大坑塘水体调节容量、疏浚

      • 3.3.5 村庄防洪救援系统,应包括应急疏散点、救生机械(

      • 3.3.6 村庄防洪通讯报警信号必须能送达每户家庭,并应能

    • 3.4 其他防灾项目整治

      • 3.4.1 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所

      • 3.4.2 位于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及以上地区的村庄应符合下列

      • 3.4.3 村庄防风减灾整治应根据风灾危害影响统筹安排进行

      • 3.4.4 村庄防雪灾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村庄建筑应

      • 3.4.5 村庄冻融灾害防御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年

      • 3.4.6 雷暴多发地区村庄内部易燃易爆场所、物资仓储、通

    • 3.5 避灾疏散

      • 3.5.1 村庄避灾疏散应综合考虑各种灾害的防御要求,统筹

      • 3.5.2 村庄道路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1000人以上

      • 3.5.3 避灾疏散场地应与村庄内部的晾晒场地、空旷地、绿

      • 3.5.4 避灾疏散场所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

      • 3.5.5 村庄防洪保护区应制定就地避洪设施规划,有效利用

      • 3.5.6 修建围埝、安全庄台、避水台等就地避洪安全设施时

      • 3.5.7 防洪区的村庄宜在房前屋后种植高杆树木。

      • 3.5.8 蓄滞洪区内学校、工厂等单位应利用屋顶或平台等建

  • 4 给水设施

    • 4.1 一般规定

      • 4.1.1 村庄给水设施整治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改造完善现

      • 4.1.2村庄给水设施整治应实现水量满足用水需求,水质达标

      • 4.1.3 村庄给水设施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水源、给水方式、

      • 4.1.4 集中式给水工程整治的设计、施工应根据供水规模,

      • 4.1.5 生活饮用水必须经过消毒。凡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材

      • 4.1.6 村庄给水设施整治应符合本规范3.1.6条的规定

    • 4.2 给水方式

      • 4.2.1 给水方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类。

      • 4.2.2 给水方式应根据当地水源条件、能源条件、经济条件

      • 4.2.3 村庄靠近城市或集镇时,应依据经济、安全、实用的

      • 4.2.4 村庄距离城市、集镇较远或无条件时,应建设给水工

    • 4.3 水源

      • 4.3.1 水源整治内容为现有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的清理整治

      • 4.3.2 应建立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一切有碍水源水质

      • 4.3.3 现有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染源应进行清理整治。

      • 4.3.4 选择新水源时,应根据当地条件,进行水资源勘察。

      • 4.3.5 水源水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必要的处理工

    • 4.4 集中式给水工程

      • 4.4.1 给水处理工艺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

      • 4.4.2 设备设施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工程设

      • 4.4.3 输配水管道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有供水

    • 4.5 分散式给水工程

      • 4.5.1 手动泵给水工程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动

      • 4.5.2 引泉池给水工程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泉

      • 4.5.3雨水收集给水工程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依据

    • 4.6 维护技术

      • 4.6.1 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式给水工程应通过

      • 4.6.2 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中式给水工程应

  • 5 垃圾收集与处理

    • 5.1 一般规定

      • 5.1.1 村庄垃圾应及时收集、清运,保持村庄整洁。

      • 5.1.2 村庄生活垃圾宜就地分类回收利用,减少集中处理垃

      • 5.1.3 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应在县域范

      • 5.1.4 工业废弃物、家庭有毒有害垃圾宜单独收集处置,少

    • 5.2 垃圾收集与运输

      • 5.2.1 生活垃圾宜推行分类收集,循环利用。

      • 5.2.2 垃圾收集点应放置垃圾桶或设置垃圾收集池(屋),

      • 5.2.3 垃圾收集点应规范卫生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蝇

      • 5.2.4 垃圾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封闭或覆盖,避免遗撒。  

    • 5.3 垃圾处理

      • 5.3.1 废纸、废金属等废品类垃圾可定期出售。

      • 5.3.2 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单独收集后应就地处理,可结

      • 5.3.3 家庭堆肥处理可在庭院或农田中采用木条等材料围成

      • 5.3.4 村庄集中堆肥处理,宜采用条形堆肥方式,时间不宜

      • 5.3.5 设置人畜粪便沼气池的村庄,可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

      • 5.3.6 砖、瓦、石块、渣土等无机垃圾宜作为建筑材料进行

      • 5.3.7 暂时不能纳入集中处理的其他垃圾,可采用简易填埋

  • 6 粪便处理

    • 6.1 一般规定

      • 6.1.1 村庄整治应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预防疾病,保障村

      • 6.1.2 应按实际需要选择厕所类型,其改造和建设应符合国

      • 6.1.3 人、畜粪便应在无害化处理后进行农业应用,减少对

      • 6.1.4 当地主管部门应对新改建厕所的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

    • 6.2 卫生厕所类型选择

      • 6.2.1 村庄整治中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自然地理

      • 6.2.2 厕所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具备上、下

      • 6.2.3 户厕应满足建造技术要求、方便使用与管理,与饮用

      • 6.2.4 应避免人畜共患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禁止

      • 6.2.5 使用预制式贮粪池、便器与厕所其他关键设备前,应

    • 6.3 厕所建造与卫生管理要求

      • 6.3.1 厕所建造与卫生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格化

      • 6.3.2 贮粪池应避免粪便裸露。  

  • 7 排水设施

    • 7.1 一般规定

      • 7.1.1 村庄排水设施整治包括确定排放标准、整治排水收集

      • 7.1.2 排水量包括污水量和雨水量,污水量包括生活污水量

      • 7.1.3 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7.1.4 村庄应根据自身条件,建设和完善排水收集系统,采

      • 7.1.5 有条件且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应

      • 7.1.6 粪便污水、养殖业污水、工业废水不应污染地表水和

      • 7.1.7 缺水地区的村庄应合理利用生活污水。

      • 7.1.8 村庄排水设施应符合本规范3.1.6条的规定。  

    • 7.2 排水收集系统

      • 7.2.1 排水宜采用雨污分流,统一排放。条件不具备时,可

      • 7.2.2 雨水应有序排放,雨水沟渠可与道路边沟结合。污水

      • 7.2.3 排水沟渠沿道路敷设,应尽量避免穿越广场、公共绿

      • 7.2.4 寒冷地区,排水管道应铺设在冻土层以下,并有防冻

      • 7.2.5 排水收集系统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排放

    • 7.3 污水处理设施

      • 7.3.1 有条件的村庄,应联村或单村建设污水处理站。并应

      • 7.3.2 村庄污水处理站应选址在夏季主导风向下方、村庄水

      • 7.3.3 村庄的工业废水和养殖业污水经过处理达到现行国家

      • 7.3.4 污水处理站出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

      • 7.3.5 人工湿地适合处理纯生活污水或雨污合流污水,占地

      • 7.3.6 生物滤池的平面形状宜采用圆形或矩形。填料应质坚

      • 7.3.7 地理环境适合且技术条件允许时,村庄污水可考虑采

    • 7.4 维护技术

      • 7.4.1 村庄排水设施中的构筑物、砌体结构、管道工程、机

      • 7.4.2 运行与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盖开启、损坏

  • 8 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

    • 8.1一般规定

      • 8.1.1 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应遵循安全、适用、环

      • 8.1.2 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应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

      • 8.1.3 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应按照规划、设计、施

      • 8.1.4 当地主管部门应组织对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进行

    • 8.2 道路工程

      • 8.2.1 村庄整治应合理保留原有路网形态和结构,必要时应

      • 8.2.2 道路路面宽度及铺装形式应满足不同功能要求,有所

      • 8.2.3 村庄道路标高宜低于两侧建筑场地标高。路基路面排

      • 8.2.4 村庄道路纵坡度应控制在0.3%~3.5%之间,

      • 8.2.5 村庄道路横坡宜采用双面坡形式,宽度小于3m的窄

      • 8.2.6 村庄道路路堤边坡坡面应采取适当形式进行防护。宜

      • 8.2.7 村庄道路采用水泥或沥青路面时,土质路基压实应采

      • 8.2.8 路面结构层所选材料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及耐久性的

      • 8.2.9 沥青混凝土路面适用于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施工工

      • 8.2.10 水泥混凝土路面适用于各类村庄道路,施工工艺流

      • 8.2.11 石材类路面及预制混凝土方砖类路面适用于次要道

      • 8.2.12 无机结合料稳定路面适用于宅间道路,施工工艺流

    • 8.3 桥涵工程

      • 8.3.1 当过境公路桥梁穿越村庄时,在满足过境交通的前提

      • 8.3.2 现有桥梁荷载等级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采用限载通

      • 8.3.3 现有窄桥加宽应采用与原桥梁相同或相近的结构形式

      • 8.3.4 应对现有桥涵防护设施进行整修、加固及完善,重点

      • 8.3.5 桥面坡度过大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中小桥梁,

      • 8.3.6 村庄道路整治中,应考虑桥梁两端与道路衔接线形顺

      • 8.3.7 河湖水网密集地区,桥下净空应符合通航标准,还应

      • 8.3.8 因自然条件分隔,居民出行困难而搭设的行人便桥,

      • 8.3.9 现有桥涵及其他排水设施应进行必要整合,进行疏浚

    • 8.4 交通安全设施

      • 8.4.1 村庄道路整治中,应结合路面情况完善各类交通设施

      • 8.4.2 当公路穿越村庄时,村庄入口应设置标志,道路两侧

      • 8.4.3 在公路与村庄道路形成的平面交叉口处应设置减速让

      • 8.4.4 村庄道路通过学校、集市、商店等人流较多路段时,

      • 8.4.5 村庄道路遇有滨河路及路侧地形陡峭等危险路段时应

      • 8.4.6 现有各类桥梁及通道可分别设置限载、限高及限宽标

      • 8.4.7 村庄道路建筑限界内严禁堆放杂物、垃圾,并应拆除

      • 8.4.8 可在村庄主要道路上设置交通照明设施,为机动车、

      • 8.4.9 村庄中零散分布的空地,可开辟为停车位,供机动车

      • 8.4.10 交通标志、标线的形状、规格、图案及颜色应符合

  • 9 公共环境

    • 9.1 一般规定

      • 9.1.1 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应遵循适用、经济、安全和环保的

      • 9.1.2 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应覆盖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除家庭

      • 9.1.3 应根据村民需要,并考虑老年人、残疾人和少年儿童

    • 9.2 整治措施

      • 9.2.1 村庄内部废弃农民住宅、闲置房屋与建设用地,可采

      • 9.2.2 村庄景观环境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村庄主要

      • 9.2.3 村庄公共活动场所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

      • 9.2.4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的整治应按照科学配置、完善功能

      • 9.2.5 村庄人员活动密集的场所宜设置公共厕所,并应符合

  • 10 坑塘河道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坑塘河道应保障使用功能,满足村庄生产、生活及

      • 10.1.2 坑塘河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备补水和排水

      • 10.1.3 坑塘河道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根据当地条件进行整

      • 10.1.4 坑塘河道整治应结合村庄综合整治统一实施,处理

      • 10.1.5 应根据自然条件、环境要求、产业状况及坑塘现有

    • 10.2 补水

      • 10.2.1 雨量充沛、地下水位较高地区的村庄,应充分利用

      • 10.2.2 坑塘河道补水整治应贯彻开源节流方针,并应符合

      • 10.2.3 山区、丘陵地区的村庄宜充分利用现有水库效能进

      • 10.2.4 坑塘人工补水可根据当地条件,选择人工引水和人

      • 10.2.5 有取水功能的河道出现自然补水不足时,可采取下

    • 10.3 扩容

      • 10.3.1 坑塘水体容量不能满足功能要求时,可进行坑塘扩

      • 10.3.2 可通过扩大坑塘用地面积、提高坑塘有效水深两种

      • 10.3.3 坑塘扩容整治与周边其他土地利用发生矛盾时,对

      • 10.3.4 旱涝调节坑塘扩容整治应与村庄防灾、排水工程整

      • 10.3.5 旱涝调节坑塘扩容整治应充分利用地势低洼区域的

      • 10.3.6 水景观坑塘扩容整治应根据用地现状,利用闲置土

    • 10.4 水环境与景观

      • 10.4.1 加强坑塘河道水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功能作用。

      • 10.4.2 坑塘河道水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有

      • 10.4.3 村庄采用氧化沟和稳定塘技术处理污水的,应选择

      • 10.4.4 不满足使用功能的水体应进行重点整治,按照先截

      • 10.4.5 村庄内部或临近村庄的水体可结合村庄布局进行景

    • 10.5 安全防护与管理

      • 10.5.1 有危险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坑塘河道应实施安全防护

      • 10.5.2 坑塘安全防护应针对坑塘水深采用不同措施,保障

      • 10.5.3 禁止在坑塘河道内倾倒垃圾、建筑渣土。

      • 10.5.4 对坑塘河道实施维护管理,定期清淤保洁,保障整

  • 11 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村庄整治中应严格、科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

      • 11.1.2 村庄中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应严格进行保护,

      • 11.1.3 村庄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工作应包括:

      • 11.1.4 村庄整治不得破坏或改变经认定应予以保护的历史

      • 11.1.5 村庄整治应注重保护具有乡土特色的建(构)筑物

    • 11.2 保护措施

      • 11.2.1 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1.2.2 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保护措施,应以保护历史

      • 11.2.3 历史文化遗产的周边环境应实施景观整治,周边的

      • 11.2.4 历史文化名村的整治工作中应保护村庄的历史文化

  • 12 生活用能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村庄生活应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开发利用可

      • 12.1.2 能源使用时应保证安全,防止燃烧排放物危害身体

      • 12.1.3 村庄炊事及生活热水用能应逐步以太阳能、改良的

      • 12.1.4 新建房屋应采取节能措施,宜采用保温技术与材料

      • 12.1.5 应因地制宜确定能源利用形式,可采用太阳能、改

    • 12.2 技术措施

      • 12.2.1 应推广使用省柴节煤炉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2.2.2 生物质资源丰富区域,应逐步以热效率较高的生物

      • 12.2.3 居住密集,且具有大中型养殖场的村庄,应由村庄

      • 12.2.4 村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房,寒冷及严寒地区

      • 12.2.5 既有房屋的节能化改造宜根据现有建筑保温技术和

      • 12.2.6 年平均风速大于2~3m/s的地区,若具备适合

      • 12.2.7 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村庄可选择实施下列其他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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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提高村庄整治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村庄整治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