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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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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适应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规范我国快速公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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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快速公交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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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快速公交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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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快速公交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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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快速公交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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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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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 bus rapid t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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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运送速度 operating sp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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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单向客运能力 one-way carr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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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运营 operation 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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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独立线路模式 independent r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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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组合线路模式 combination r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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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付费区 paid area 在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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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调度与控制系统 dispatch and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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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运营调度中心 operation con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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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信号优先 transit signal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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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被动信号优先 passive sig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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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主动信号优先 active signal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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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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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系统组成及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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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快速公交系统应由专用车道或专用路、车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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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快速公交系统应具有下列特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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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快速公交系统的级别划分应符合表3. 1. 3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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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快速公交系统的级别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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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设计时应对系统的运送速度和单向客运能力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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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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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系统的设计应与城市道路的功能相匹配,合理使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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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系统的设计服务能力应按近期3年、远期1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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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线路运营长度应结合系统的客流预测、运营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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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线路近期和远期配备的运营车辆数,应分别根据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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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系统应整体设计,可分期实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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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快速公交系统应有统一、醒目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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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安全防护、消防、行人过街、环境保护等设施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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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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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换 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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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快速公交与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快速公交线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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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快速公交之间或与城市轨道交通、常规公共交通的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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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换乘站内各交通方式、各线路的客流集散量应相互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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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换乘区步行距离应最小化,并应避免乘客流线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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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快速公交车站和周边行人、非机动车系统应统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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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首末站和大型换乘枢纽宜根据需求设置驻车换乘的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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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运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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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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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系统的运营设计应以客流调查、预测为基础,选择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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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系统的运营设计应明确运营组织模式、运营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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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系统的客运能力设计应满足预测的单向高峰小时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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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运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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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系统可分为独立线路和组合线路两种运营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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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系统的运营组织模式应根据断面客流需求和客流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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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运营组织模式确定后,应对相关公交线路进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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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系统可采用每站停、越站、区间、编组等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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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快速公交通道上,同一断面运营线路不宜超过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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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运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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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运营调度中心应对快速公交通道上的各条线路运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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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系统发车间隔应根据客流需求、车辆配置、车站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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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在封闭的专用路、专用车道路段和设站台屏蔽门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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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编组运行时,编组车辆数不宜超过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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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组合线路运营模式应满足不同线路间同站台免费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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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系统应满足乘客的人均乘降时间不大于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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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系统运行中,交叉口和路段延误时间不宜高于总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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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系统运行异常时,应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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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车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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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车道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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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快速公交系统应设置专用路或专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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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专用路或专用车道应根据客流特征、运营组织、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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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专用车道可布置在道路中央或道路两侧,中央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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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一级、二级快速公交系统宜采用专用路或中央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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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在道路空间不能满足专用车道的设置要求时,宜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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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专用车道与其他车道应采用物体隔离或车道标线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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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专用车道应减少平面交叉,平面交叉间距宜大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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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分离式单车道物体隔离连续长度不应大于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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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紧急出入口位置应设活动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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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 系统应根据运营要求设置掉头车道。掉头车道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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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 专用车道内不宜设置检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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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车辆停靠处应采用偏沟式雨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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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 照明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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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车道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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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快速公交系统的专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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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一级、二级快速公交系统的车站宜设置港湾停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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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港湾停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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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中央整体式专用车道的总宽度不应小于8m。分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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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车道线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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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设计速度应为40km/h~60km/h。设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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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专用车道线形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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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车站不宜设在道路的平曲线处;当需设置时,路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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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车站处的道路纵坡不应大于2%,且不宜将车站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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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当设置为港湾停车(图5.3.5(a))时,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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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路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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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路面结构应选用抗重载、抗剪切能力强的材料,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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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车站处的路面结构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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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车站处的路面或行车道的路面可采用彩色路面或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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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站及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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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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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车站设计必须满足客流和设备运行需求,并应保证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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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车站应根据线路特征、运营要求、周边环境及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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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车站应建设无障碍设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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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车站应根据需要设置供电、照明、消防、通信、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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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车站与危险品生产、储存及销售、高压电线等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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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车站的站厅、站台、出入口通道、人行梯道、自动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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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超高峰设计客流量应按该站预测的远期高峰小时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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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车站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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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车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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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首末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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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车站可采用双侧停靠或单侧停靠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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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车站客流组织应结合过街设施统一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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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车站应按功能分区设计,进出站流线及换乘流线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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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车站可采用人工、半自动或自动售票方式,并应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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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自动售检票系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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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车站内应设置站牌及各种导向、安全、服务标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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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车站内应设置视频监控、售检票、座椅、垃圾箱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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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 车站各部位乘客的最大通行能力,宜符合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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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站区应设置交通安全导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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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站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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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站台应包括付费区和非付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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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付费区应包括乘客候车、通行、站台屏蔽门前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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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停靠方式可采用顺序停靠和分组停靠,并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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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停靠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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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付费区的有效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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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站台高度应与车辆地板高度相匹配,且应水平乘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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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双侧停靠的站台宽度不应小于5m,单侧停靠的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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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站台屏蔽门与检票口(机)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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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人行梯道和自动扶梯的通行能力应满足乘客通行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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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 双侧停靠站台的前端应设置防撞、照明和反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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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建筑及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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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车站建筑应简洁明快、体现现代交通建筑的特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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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车站候车区的建筑可采用全封闭或半封闭,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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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车站站台的建筑和设施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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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车道的侧向净空不应小于0.2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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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车站内部装饰应采用防火、防腐、耐久、易于清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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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车站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的铺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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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乘客过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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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乘客过街方式应根据车站客流组织、系统运营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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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乘客过街可采用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地面信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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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过街通道宽度应满足车站过街客流量与道路行人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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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过街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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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自动扶梯及电梯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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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车站周边宜设置引导乘客按规定线路进出车站的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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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停 车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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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停车场应为运营车辆提供停放空间,并应按车辆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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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停车场应与线路同期建设,可根据运营管理的需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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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停车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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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调度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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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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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调度与控制应包括运营调度、信号控制、乘客信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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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调度与控制的标准、规模和运行管理模式应满足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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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调度与控制应能调度与控制单条或多条快速公交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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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调度与控制应能提供快速公交车辆的信号优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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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调度与控制应能实现设备信息、车辆信息、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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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运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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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运营调度应包括调度中心、实时监控设备、场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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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运营调度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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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调度中心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常规公交的调度中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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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调度中心应能显示车辆实时监控信息、运营调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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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调度中心与停车场、车辆、车站及相关系统应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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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车站、停车场、调度中心应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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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车站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范围应覆盖整个站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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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信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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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信号控制应满足快速公交车辆优先通过平面交叉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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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快速公交线路所通过的平面交叉口应全部实施信号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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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多条快速公交线路在交叉口相交时,应根据其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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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信号优先控制宜采用主动信号优先控制,也可采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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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主动信号优先控制系统应由车辆识别与定位装置、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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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 被动信号优先控制系统应由常规信号控制装置、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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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信号控制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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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乘客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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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乘客信息服务应包括车站信息服务、车辆内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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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乘客信息服务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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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车站信息服务、车辆内信息服务可包括语音广播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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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车站应在售检票进口处和候车区设置电子站牌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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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对外公众信息服务可通过互联网、广播、公共信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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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车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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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车辆定位应包括卫星定位单元、车载单元、地面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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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车辆定位应具有下列主要功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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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当采用卫星系统定位时,定位误差不应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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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车载单元应能将车辆识别及信号优先申请信息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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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在建筑物或构筑物对卫星定位信号有干扰和遮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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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运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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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车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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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运营车辆应优先选用环保节能、新能源的公共汽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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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运营车辆应按系统级别进行选配。应以特大型公共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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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运营车辆配备辆数应根据系统客运能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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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运营车辆宜采用低地板、低入口的车辆。当采用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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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快速公交系统应配备救援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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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车辆乘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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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车辆乘客门方向应根据站台形式选择。双侧停靠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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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车辆乘客门数量宜符合表8. 2. 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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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车辆要求与等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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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车辆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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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车辆等级配置和可靠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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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车辆服务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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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车身颜色和图案应有标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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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运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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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供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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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供电系统应满足供电安全可靠、环保节能、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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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供电系统的规模和容量应按远期高峰小时的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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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供电系统的设计应包括各个车站的设备、照明、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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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车站宜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也可采用沿线公共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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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通信设备、站台屏蔽门、自动售检票设备、自动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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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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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车站内的通信设备、站台屏蔽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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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车站的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宜采用TN-S接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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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通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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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通信系统应满足传递语音、数据、图像和文字等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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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通信系统应由传输网络、专用电话、无线通信、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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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通信系统应预留远期发展的容量,并具有兼容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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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在灾害或事故的情况下应能作为应急处理、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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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系统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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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通信传输系统应能实现调度中心与车站、车辆,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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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通信传输系统应能提供高速、稳定的信息传输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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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通信系统的传输网络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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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专用电话应包括调度电话及车站、停车场内的直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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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0 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固定用户与汽车司机、防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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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 通信系统的广播应能实现调度员和车站值班员向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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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 通信系统的时钟应能为各线路、车辆、场站提供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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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3 通信系统必须采取防雷和接地措施,可按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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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4 现场扬声设备的选择应考虑建筑布局和装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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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5 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的安装位置、数量及安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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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站台屏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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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站台屏蔽门应按车站形式、建设标准、气候及环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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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站台屏蔽门应安全、可靠、检修方便、造型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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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站台屏蔽门设置数量应根据停车泊位数及车辆的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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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站台屏蔽门应能集中控制并与车辆联动控制,每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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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站台屏蔽门开门及关门速度,应满足运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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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站台屏蔽门的通行净高不应小于2.0m,宽度宜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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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站台屏蔽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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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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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消防、照明、售检票、通风等系统设备应符合国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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