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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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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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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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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完善北京历史文化街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满足历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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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及旧城其他地区管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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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历史文化街区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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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本规范依托《城市工程管绂综合规划规范》GB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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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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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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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conserv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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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北京旧城区old urban area in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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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工程管线engineering pip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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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狭窄道路narrow road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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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管线综合规划pipeline compre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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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综合管沟municipal tunnel 城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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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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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应保证文物、现有保留建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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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线综合规划应与该地段的保护规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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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历史文化街区内工程管线应以地下敷设方式为主,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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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历史文化街区雨污水工程宜采用分流制和合流制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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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历史文化街区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暖方式。以采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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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通信管道的建设应按照统建共用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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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历史文化街区内宜采用新型及小型化的市政站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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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线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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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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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历史文化街区内管线设置的种类应根据需求及道路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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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工程管线地下敷设时,应减少在路口处的交叉。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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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历史文化街区10m以下宽度的道路内不应安排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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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历史文化街区10m以下宽度的道路内不宜安排热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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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直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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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自道路中心线向两侧建筑方向,工程管线宜按污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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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工程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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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在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两侧建筑安全,满足工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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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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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工程管线在交叉点的高程应根据排水管线的高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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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各种工程管线不宜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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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工程管线穿越历史河湖水系,宜根据水系特点采取直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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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消火栓、化粪池、公用电话、路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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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对于埋深大于建(构)筑物基础的工程管线,其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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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综合管沟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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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取综合管沟的方式解决历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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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历史文化街区的综合管沟既可以单独建设,也可以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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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综合管沟内管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管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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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综合管沟内的管种组合和管线布置应满足管线安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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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综合管沟宜根据入沟管线种类等情况设置包括消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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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管线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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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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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为减小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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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凡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过实践检验或技术论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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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设计单位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管线综合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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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给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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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埋地给水管道的管材宜采用球墨铸铁管,以提高管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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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给水管道的消火栓井、阀门井等构筑物宜采用长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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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给水管道的阀门宜采用免维护的新型阀门并提高阀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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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用户水表等宜安排在院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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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雨水、污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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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雨水、污水管道宜采用强度高、接口可靠、使用时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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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雨水、污水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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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雨水、污水管道的检查井可采用非标准图设计检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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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道路宽度小于4m,并具备自流排除雨水条件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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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对于特殊路段,雨污水管线可采取同一路由,检查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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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对路面狭小,市政管线实施困难的道路,可采用灵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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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真空排水或压力排水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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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化粪池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粪池应布置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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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燃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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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次高压及以上压力等级燃气管线不应进入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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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采用钢管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适当选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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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采用PE管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为防止外力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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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应结合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合理安排调压站或调压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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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宜采用直埋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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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燃气管线遇消火栓井、给水闸井、电力检查井等其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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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热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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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历史文化街区宜采用分散供热或区域集中供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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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热力管线宜采用直埋敷设。直埋管道应按无补偿进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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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热力站宜采用智能化组合式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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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能够采用集中供热的区域在建筑改造方案设计时,应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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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电力、路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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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应充分利用现有电力设施和规划保留的道路布置供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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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宜采用非标准的异型电缆人孔井等新工艺,减少电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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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供电电缆线路应强弱电分开布置,10kV、1kV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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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应结合历史文化街区用地规划和院落建筑平面布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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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电缆管井靠近房屋基础敷设时,其埋深不宜超过房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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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路灯应由路灯箱变引出专路低压电缆供路灯使用。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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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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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宽度小于4m的道路,通信管线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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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历史文化街区的道路宜安排不大于6孔通信管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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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管材可采用硬质或半硬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塑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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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历史文化街区内的通信管道宜采用新型手孔井及嵌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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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用户的通信设备箱等设施宜设置在用户院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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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在通信管道与燃气管道交叉的2m范围内,燃气管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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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当供电电缆电压不大于380V且电力、通信线缆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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