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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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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节能设计标准,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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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工业建筑的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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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标准针对工业建筑中建筑与建筑热工、供暖通风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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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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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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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工业建筑 industrial buil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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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工业建筑能耗 energy consump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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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工业建筑节能 industrial bu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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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余热强度 intensity of wa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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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总窗墙面积比 total window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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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building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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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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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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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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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节能设计分类与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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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应按表3.1.1进行分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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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工业建筑所在地的热工设计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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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工业建筑所在地的光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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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和计算原则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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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节能设计环境计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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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工业建筑中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可按表3.2.1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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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冬季室内节能设计计算温度应按表3.2.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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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夏季空气调节室内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应按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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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与建筑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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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总图与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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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厂区选址应综合考虑区域的生态环境因素,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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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建筑总图设计应避免大量热、蒸汽或有害物质向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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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建筑总图设计应合理确定能源设备机房的位置,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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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厂区总图设计和建筑设计应有利于冬季日照、夏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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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在满足工艺需求的基础上,建筑内部功能布局应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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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建筑设计应优先采用被动式节能技术,根据气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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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建筑设计应充分结合行业特征和特殊性,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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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有余热条件的厂区应充分考虑实现能量就地回收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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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工业厂区水、植被等自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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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严寒和寒冷地区一类工业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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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一类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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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 一类工业建筑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与屋顶总面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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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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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工业建筑宜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消除工业建筑余热、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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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对于二类工业建筑,宜采用单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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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在多跨工业建筑中,宜将冷热跨间隔布置,宜避免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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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在利用自然通风时,应避免自然进风对室内环境的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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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在利用外窗作为自然通风的进、排风口时,进、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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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当外墙进风面积不能保证自然通风要求时,可采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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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热压自然通风设计时,应使进、排风口高度差满足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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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当热源靠近厂房的一侧外墙布置,且外墙与热源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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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以风压自然通风为主的工业建筑,其迎风面与夏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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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自然通风应采用阻力系数小、易于开关和维修的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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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大跨度或大进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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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 在大型厂房方案设计阶段,宜进行采光模拟分析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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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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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进行围护结构热工计算时,外墙和屋面的传热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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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根据建筑所在地的气候分区,一类工业建筑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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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根据建筑所在地的气候分区,二类工业建筑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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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生产车间应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外墙围护结构,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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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建筑围护结构应进行详细构造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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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建筑围护结构采用金属围护系统且有供暖或空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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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外门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严寒和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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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外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特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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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以排除室内余热为目的而设置的天窗及屋面通风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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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 位于夏热冬冷或夏热冬暖地区,散热量小于2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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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夏热冬暖、夏热冬冷、温和地区的工业建筑宜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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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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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当一类工业建筑进行权衡判断时,设计建筑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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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在送入新风无法使房间维持足够正压的情况下,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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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一类工业建筑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窗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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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一类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计算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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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当进行一类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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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二类工业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可采用稳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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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供暖通风空调与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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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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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供暖通风空调方式应根据工艺需求、生产班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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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供暖和空调设计时,应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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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生产工艺余热宜进行热回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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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通风、空调系统风机选型应根据系统计算风量、总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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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供暖、空调系统水泵选型应根据系统计算流量、总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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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热水、冷冻水及空调风管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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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高温高压蒸汽宜采用梯级综合利用方式,不宜直接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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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供 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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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位于集中供暖区的工业建筑,当工艺对室内温度无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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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集中供暖系统的热媒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供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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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供暖热源的配置应便于供暖量调节,并应配备供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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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建筑物热力入口处应设置压力平衡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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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室内热水供暖系统总供回水压差不宜大于50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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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热水供暖系统热力入口处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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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工业建筑供暖时,应采取减小建筑垂直温度梯度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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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选择散热器时,应采用外表面刷非金属性涂料的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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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严寒及寒冷地区的工业厂房不宜单独采用热风系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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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在选配集中供暖系统的循环水泵时,应计算循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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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通风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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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卫生或生产工艺要求时,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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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通风空调的风口形式及参数应优先选择已有的经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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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对于有集中热源、集中污染源或操作岗位固定的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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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集中热源上部设置局部排风罩时,其罩口高度宜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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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槽宽大于700mm时,宜采用双侧或环形槽边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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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局部排风罩的设置应靠近污染源,其形状和尺寸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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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当污染源离吸风口较远时,宜采用吹吸式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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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热源集中在上部的高大厂房,当下部工作区有供暖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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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排风应经过净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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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 满足工艺要求时,宜选用高效低阻的除尘器及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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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 选用袋式除尘器时,应采用合理的流通结构、清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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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 通风系统风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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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 电机功率大于300kW的大型离心式通风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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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4 严寒及寒冷地区设有供暖系统的厂房安装有大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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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5 不同时工作的除尘点宜设置与工艺设备连锁的启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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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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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减少空调区的面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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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全空气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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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热湿比较小或全年的热湿比变化较大的空调区,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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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机组的风机宜采用变频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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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定风量空调系统宜采用新风与回风的焓值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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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宜将新风直接送入空调区,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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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当工艺条件允许及技术经济合理时,空调系统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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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排风热回收装置的额定热回收效率应符合表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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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排风热回收系统的净回收效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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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0 空调机组的空气过滤器宜设置过滤器阻力监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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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 空调系统的送、回风不宜采用土建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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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2 空调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水箱,不得将系统膨胀水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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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3 空调冷却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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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4 舒适性空调系统采用上送风气流组织时,应加大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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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 建筑空间高度大于10m,且体积大于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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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采用蒸发冷却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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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7 中、大型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方式不宜采用冷热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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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8 通风、空调系统作用半径不宜过大。当风量大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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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9 空调冷(热)水泵应计算耗电输冷比(EC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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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冷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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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除符合下列情况外,不得采用电作为直接供暖或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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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表5.5.2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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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锅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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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冷水(热泵)机组,在名义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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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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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 定频式水冷冷水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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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 空调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限值不应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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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 额定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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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 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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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0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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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 多联式空调(热泵)系统额定制冷量的能效比(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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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名义工况的制冷综合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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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3 冷水(热泵)机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满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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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 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并应采用闭式凝结水回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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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5 冬季或过渡季有供冷需求时,可利用空调冷却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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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6 制冷机房、锅炉房的位置宜靠近供暖、通风及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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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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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用水计量水表和耗热量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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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给排水系统器材、器具宜采用低阻力、低水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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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充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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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市政管网给水压力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多层、高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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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供水加压泵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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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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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地面以上的污废水应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入室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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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 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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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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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经济合理、高效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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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电气系统宜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损耗低、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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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照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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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LPD)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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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当同一场所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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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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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单灯功率不大于25W的气体放电灯,除自镇流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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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使用电感镇流器的气体放电灯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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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照明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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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工业建筑照明宜利用导光管、光导纤维等导光和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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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电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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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变配电所设置宜接近负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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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供电电压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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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V/380V系统时,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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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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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动力与照明宜共用变压器,当季节性负荷或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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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当采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措施后,仍达不到电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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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用于电流较大且长期稳定的供电回路的电缆,宜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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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采用并联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宜就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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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当注入电网的谐波超过允许值时,应根据不同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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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能量回收与可再生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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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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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供暖、通风、空调和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应通过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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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可再生能源系统应纳入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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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热水供应的热源应优先选择工业可回收热量、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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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能量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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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源物质宜采取回收和再利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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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空调与供暖系统冷热源应靠近负荷中心。冷(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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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可再生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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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采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时,供暖、空调、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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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太阳能辅助供暖系统应设置自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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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在工业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光热或光伏发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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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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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用能需求稳定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建筑,在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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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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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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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在满足功能的要求下,应制订合理的节能监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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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监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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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用能设备和设施的计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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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建筑电能计量应分级、分项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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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电能计量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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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工业建筑的冷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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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人员聚集的厂房,设有机械通风系统、集中或半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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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合理选择监测装置量程,进行过程控制时,测量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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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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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侧窗和天窗宜采用定时控制、光感控制、温感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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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照明设备应根据自然采光效果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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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多台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有按规定程序集中调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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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变频调速泵组应根据用水量和用水均匀性等因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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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 电机的调速方式应根据实际的节能效果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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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 在不影响配电网络及相关设备的情况下,笼型电机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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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风机变风量控制宜采用变速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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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 变频器、逆变器宜采用能量回馈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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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 采用两台以上的冷水机组或总制冷量大于20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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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0 冷热源机房的控制功能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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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1 锅炉房和热交换站应具备供热量控制功能,且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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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2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功能宜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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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3 车间大型风机盘管的控制功能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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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4 间歇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宜设自动启停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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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5 散热器供暖系统应检测热力入口处热媒温度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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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6 燃气辐射供暖系统宜根据室内温度控制辐射器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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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7 热风供暖系统应根据室内温度调节出风温度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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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8 以排除房间余热及污染物为主的通风系统,宜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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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9 热回收装置应监测放热侧进排风温度和流量、吸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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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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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工业建筑能耗的范围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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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工业建筑金属围护结构典型构造传热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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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工业建筑体积、面积与高度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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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 建筑体积(V0)应按与计算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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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建筑面积(A0)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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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 外窗面积应取洞口面积。建筑气楼天窗应计入外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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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4 屋顶透光部分面积应取屋顶平天窗与斜天窗面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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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 外门面积应取洞口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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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 地面面积应按外墙内侧围成的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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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 建筑空间高度应为屋面最高点与地面的高度差,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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