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

    • 1.0.3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

    •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1.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1.1 防护区 Protected area 满足全淹

      • 2.1.2 全淹没灭火系统 Total flooding

      • 2.1.3 管网灭火系统 Piping extinguis

      • 2.1.4 预制灭火系统 Pre-engineered s

      • 2.1.5 组合分配系统 Combined distrib

      • 2.1.6 灭火浓度 Flame extinguishin

      • 2.1.7 灭火密度 Flame extinguishin

      • 2.1.8 惰化浓度 Inerting concentra

      • 2.1.9 浸渍时间 Soaking time 在防护区内

      • 2.1.10 泄压口 Pressure relief op

      • 2.1.11 过程中点 Counse middle poi

      • 2.1.12 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浓度) NOAEL

      • 2.1.13 有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LOAEL

      • 2.1.14 热气溶胶 Condensed fire ex

    • 2.2 符号

  • 3. 设计要求

    • 3.1 一般规定

      • 3.1.1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其灭火剂设计用量

      • 3.1.2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液体类火灾的防护区,应采用惰

      • 3.1.3 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灭火设计浓度或惰化设计

      • 3.1.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

      • 3.1.5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

      • 3.1.6 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设计用量与储

      • 3.1.7 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

      • 3.1.8 灭火系统的设计温度,应采用20℃。

      • 3.1.9 同一集流管上的储存容器,其规格、充压压力和充装

      • 3.1.10 同一防护区,当设计两套或三套管网时,集流管可

      • 3.1.11 管网上不应采用四通管件进行分流。

      • 3.1.12 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3.1.13 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

      • 3.1.14 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

      • 3.1.15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

      • 3.1.16 单台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保护容积不应大

      • 3.1.17 采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其高度不宜

      • 3.1.18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宜高于防护区地

    • 3.2 系统设置

      • 3.2.1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电气火灾

      • 3.2.2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 硝化纤

      • 3.2.3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

      • 3.2.4 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宜以单个

      • 3.2.5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

      • 3.2.6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

      • 3.2.7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

      • 3.2.8 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

      • 3.2.9 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

      • 3.2.10 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 3.3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 3.3.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

      • 3.3.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它灭火浓度

      • 3.3.3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

      • 3.3.4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

      • 3.3.5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

      • 3.3.6 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

      • 3.3.7 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

      • 3.3.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纸张、

      • 3.3.9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

      • 3.3.10 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3.11 管网的管道内容积,不应大于流经该管网的七氟丙

      • 3.3.12 管网布置宜设计为均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3.3.13 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 3.3.14 设计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灭火设计

      • 3.3.15 管网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网计算时,各

      • 3.3.16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头工作压力的计算结果

      • 3.3.17 喷头等效孔口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 3.3.18 喷头规格的实际孔口面积,由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

    • 3.4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 3.4.1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

      • 3.4.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28.1%,其它灭火浓

      • 3.4.3 当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喷放至设计用量的95

      • 3.4.4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纸张、

      • 3.4.5 储存容器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充压,

      • 3.4.6 防护区的泄压口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 3.4.7 设计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灭火设计用

      • 3.4.8 管网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流量宜采用平

      • 3.4.9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头工作压力的计算

      • 3.4.10 喷头等效孔口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 3.4.11 喷头规格的实际孔口面积,应有试验确定,喷头规

    • 3.5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

      • 3.5.1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密度不应小于灭火

      • 3.5.2 S型和K型热气溶胶灭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密度为1

      • 3.5.3 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场所的电气设备火灾,S

      • 3.5.4 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火灾,S型和

      • 3.5.5 在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剂喷放时

      • 3.5.6 S型和K型热气溶胶对其他可燃物的灭火密度应经试

      • 3.5.7 其他型热气溶胶的灭火密度应经试验确定。

      • 3.5.8 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材、纸张、

      • 3.5.9 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 4. 系统组件

    • 4.1 一般规定

      • 4.1.1 储存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网系统的储存装

      • 4.1.2 储存容器、驱动气体储瓶的设计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

      • 4.1.3 储存装置的储存容器与其它组件的公称工作压力,不

      • 4.1.4 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

      • 4.1.5 在通向每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主管道上,应设压力讯

      • 4.1.6 组合分配系统中的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

      • 4.1.7 喷头应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设置在有粉尘、

      • 4.1.8 喷头的布置应满足喷放后气体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均匀

      • 4.1.9 管道及管道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送气体灭

      • 4.1.10 系统组件与管道的公称工作压力,不应小于在最高

      • 4.1.11 系统组件的特性参数应由国家法定检测机构验证或

    • 4.2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组件专用要求

      • 4.2.1 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

      • 4.2.2 增压压力为2.5MPa的储存容器宜采用焊接容器

      • 4.2.3 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 4.3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组件专用要求

      • 4.3.1 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以及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上的安全

      • 4.3.2 储存容器应采用无缝容器。

    • 4.4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组件专用要求

      • 4.4.1 一台以上灭火装置之间的电启动线路应采用串联连接。

      • 4.4.2 每台灭火装置均应具备启动反馈功能。

  • 5. 操作与控制

    • 5.0.1 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

    • 5.0.2 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

    • 5.0.3 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

    • 5.0.4 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

    • 5.0.5 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

    • 5.0.6 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对开口封闭装置

    • 5.0.7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各防护区灭火控制系统的有

    • 5.0.8 气体灭火系统的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

    • 5.0.9 组合分配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开启前或同

  • 6. 安全要求

    • 6.0.1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

    • 6.0.2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

    • 6.0.3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用于

    • 6.0.4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

    • 6.0.5 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储

    • 6.0.6 经过有爆炸危险及变电、配电室等场所的管网、壳体

    • 6.0.7 有人工作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

    • 6.0.8 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

    • 6.0.9 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

    • 6.0.10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的喷口前1.0m内,装置

    • 6.0.11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宜配置空气呼吸器。

  • 附录A 灭火浓度和惰化浓度

  • 附录B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 附录C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喷头等效孔口单位面积喷射率

  • 附录D 喷头规格和等效孔口面积

  • 附录E IG541系统管道压力系数和密度系数

  • 附录F 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喷头等效孔口单位面积喷射率

  • 附录G 无毒性反应(NOAEL)、有毒性反应(LOAEL)浓度和灭火剂技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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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