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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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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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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控制活动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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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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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及其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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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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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依法行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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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对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甲、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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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年度制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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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测绘单位应配合监督检查,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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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监督检查中需要进行的检验、鉴定、检测等监督检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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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建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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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向社会公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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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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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因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事故的,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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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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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测绘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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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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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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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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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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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测绘单位应建立合同评审制度,确保具有满足合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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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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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国家法律法规或委托方有明确要求实施监理的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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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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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通过验收后,测绘单位应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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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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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测绘质检机构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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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依法设立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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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测绘质检机构应具备从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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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测绘质检机构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的人员经登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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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测绘质检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质检分支机构,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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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测绘质检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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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国家测绘质检机构同时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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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测绘质检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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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测绘质检机构对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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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质量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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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采用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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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测绘单位提供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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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测绘质检机构在检验工作中存在违规操作、玩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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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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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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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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