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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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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统一城市快速路设计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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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城市快速路工程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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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城市快速路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快速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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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城市快速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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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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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快速路 expressway 在城市内修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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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出入口 entranceandexit 供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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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基本路段 basic section 快速路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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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辅路 relief road 集散快速路交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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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匝道 ramp 专门连接两条道路的一段专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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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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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快速路设计应与城市其他道路合理分配交通,达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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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快速路线形设计中的平面与纵断面应进行综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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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快速路设计车速宜采用60km/h、8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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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按城市道路红线宽度及交通量,快速路车行道宜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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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快速路的交通管理设施及服务设施应与道路配套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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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快速路设计应重点做好出入口位置、间距、形式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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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快速路车行道下不得布设纵向地下管线设施。横穿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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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快速路设计应与道路绿化、排水、照明设计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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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快速路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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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快速路公交停靠站及加油站宜设置在辅路上;当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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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 快速路通过互通式立交区应设置集散车道,当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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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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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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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城市快速路通行能力可分为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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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不同设计车速的设计通行能力应为基本通行能力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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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基本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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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快速路不同设计车速的一条车道基本通行能力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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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快速路设计时应采用三级服务水平,交通量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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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快速路不同设计车速的一条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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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计算快速路基本路段通行能力时,各种车辆类型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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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横断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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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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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城市快速路横断面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横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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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城市快速路横断面可分为整体式和分离式,整体式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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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城市快速路横断面可分为主路横断面和辅路横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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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横断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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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地面整体式横断面可适用于地势平坦的城区,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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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郊区快速路横断面主轴路可在同一平面,也可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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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高架快速路按道路用地和交通运行特征可分别选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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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堑式快速路主路应设置在地面以下双向行驶,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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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在立交范围内以及快速路出入口,横断面布置应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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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车 行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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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车行道可分为主路车行道与辅路车行道,并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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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当快速路出入口间距不能满足本规程第7.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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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变速车道(加减速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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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在单向2车道的高架快速路上,应设2.5m宽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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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辅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辅路在地面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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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分 车 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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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快速路的上下行快速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中间带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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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快速路的中间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中间带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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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地面快速路的两侧带应为主路与辅路的分界线,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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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路肩和路面横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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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郊区型地面快速路断面,宦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硬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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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快速路主。辅路路面横坡应采用单面直线坡,路面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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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郊区型断面两侧土、硬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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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侧石、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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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地平式断面在中央分隔带、两侧分隔带两侧以及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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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侧石(或侧平石)与缘石材料可采用坚硬石质或抗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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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线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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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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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线形设计应根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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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快速路线形应与桥隧构筑物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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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平纵线形组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曲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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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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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快速路最氏直线与最短直线的设置,应符合表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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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圆曲线半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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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快速路直线与圆曲线、大半径圆曲线与小半径圆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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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由直线上的正常路拱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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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当圆曲线半径小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应在圆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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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当云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应在圆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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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快速路每条车行道的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表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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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纵断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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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纵断面设计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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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纵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速路纵坡度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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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快速路最小坡长与最大坡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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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4 快速路竖曲线最小半径及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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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出入口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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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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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快速路路段出入口的位置、间距及形式,应满足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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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出入快速路的匝道应为单向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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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主辅路出入口连接的两条道路,在快速路主路上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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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出入口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出入口应设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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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出入口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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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出入口间距应能保证主线交通不受分合流文通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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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快速路路段上相邻两出入门端部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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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变速车道、集散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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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变速车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变速车道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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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集散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出入口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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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辅助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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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当前一个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加速车道末端至下一个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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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基本车道数的连续与平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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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辅助车道长度在分流端应大于1000m,最小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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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辅助车道的宽度应与主线车道的宽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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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主辅路间出入口的几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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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在主路出口后、入口前,辅路上应设置独立的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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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主辅路间主入口分合流端的设计应保证划线后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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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高架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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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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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城市高架快速路适用于下列地区: 1 用地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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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高架快速路按道路用地范围和交通运行特征,应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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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高架快速路设置应充分考虑地面交通和桥下空间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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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高架快速路的几何设计、加减速车道、出入口设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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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高架快速路的出入口设置应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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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高架快速路应按国家规定的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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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横断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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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高架快速路的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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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高架快速路的横断面形式可分为整体式高架无匝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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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当高架快速路为单向2车道及以上,机动车道宽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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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高架快速路中央分隔带可采用50cm宽的防撞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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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高架快速路主线左、右侧路缘带宽度应采用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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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高架快速路和匝道的横坡宜采用直线坡度,路拱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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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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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高架快速路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平面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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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高架快速路与相邻建筑物的最小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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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直线、平曲线的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第6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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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纵断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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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高架快速路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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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高架快速路和匝道纵坡变化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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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匝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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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匝道布置形式(图8.5.1)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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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在稳定车流状态下,驶入、驶出匝道各种不同组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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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上匝道的起坡点与下匝道的终坡点在地面道路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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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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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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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交通标志可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主标志按功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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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交通标志安装形式分为直杆式、悬臂式、门式和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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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交通标志内容应完整、简洁,不得出现标志内容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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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当同一地点需设置2种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同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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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标志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标志板设置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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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交通标志设置的净空高度和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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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交通标志应设在车辆行进前方最易看见的地方,宜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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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交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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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交通标识可分为标线,标记和诱导器等形式,标线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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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城市快速路交通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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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城市快速路应根据道路设计横断面、机动车道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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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诱导器宜设在车行道两侧,与驾驶员视线的垂线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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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诱导器在不同平曲线半径道路上的设置间距应符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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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交通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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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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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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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设置路侧护栏: 1 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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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当快速路主线整体式断面的中间带宽度小于12m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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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主线分离式断面中央分隔带一侧应按路侧护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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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波形梁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半径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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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混凝土护栏可设在需防止车辆越出路(桥)外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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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桥梁护栏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桥梁护栏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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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 所有交通防护设施不得进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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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0 防撞护栏的设置应根据设计车速、设置地点确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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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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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交通监控设施应包括中央计算机系统、主线/匝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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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交通监控设施应具有信息采集与处理功能、通信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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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交通监控设施的系统硬件应包括服务器.图形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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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交通监控设施的系统软件应包括信息采集与监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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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中央计算机系统的辅助设施应包括综合控制台、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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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交通监控设施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模块化的硬件与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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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设置收费站的城市快速路的监控设施应具有收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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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 收费系统应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各种收费方式对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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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 具有收费系统的城市快速路,其中央控制室的设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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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景观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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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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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城市快速路的设计应能反映出城市环境特征、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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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城市快速路的位置选择应使新建区保持自然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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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城市快速路的横断面设计应能为地上、地下管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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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城市快速路的设计应能满足城市救灾、绿化、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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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5 城市快速路不宜穿越历史文化遗址、古迹、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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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景观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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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城市快速路沿车站、港区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或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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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通过名胜古迹,风景区的城市快速路,其平纵线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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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噪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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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城市高架快速路(含匝道)横断面的外缘距两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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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绿化设计要求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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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城市快速路的平面线形和纵断线形应与沿线地形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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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当城市快速路在互通立交范围内时,应结合地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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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城市快速路的绿化设计应结合沿线的建筑外观、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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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快速路的绿化率宜为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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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快速路中央分隔带与两侧带上的树枝不得侵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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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植树的分隔带宽度应大于或等于1.5m。较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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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 在道路平面、纵断面与横断面设计时,应保护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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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应根据互通立交的形式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对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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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 靠车行道的行道树应满足侧向净宽的要求,株距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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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 快速路上种植树的树冠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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