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统一氨纶工厂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推进工程设计

    •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4,4'-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 1.0.3 氨纶工厂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 2 术语和代号

    • 2.1 术 语

      • 2.1.1 氨纶工厂 spandex plant     

      • 2.1.2 单体 monomer     指4,4’-二苯

      • 2.1.3 氨纶预聚合 prepolymerization

      • 2.1.4 氨纶预聚合物 prepolymer of sp

      • 2.1.5 氨纶聚合 polymerization of

      • 2.1.6 氨纶聚合物 polymer of spande

      • 2.1.7 添加剂 additives     聚合物溶液

      • 2.1.8 扩链剂 chain extender     

      • 2.1.9 链终止剂 chain terminator  

      • 2.1.10 纺丝原液 dope     溶解于溶剂中的聚

      • 2.1.11 氨纶干法纺丝 dry spinning of

      • 2.1.12 氨纶间歇聚合工艺 batch polymer

      • 2.1.13 氨纶连续聚合工艺 continuous po

      • 2.1.14 氨纶半连续聚合工艺 semi-continu

      • 2.1.15 精制 refining     将使用过的溶

      • 2.1.16 纺丝热风系统 spinning medium

      • 2.1.17 尾气淋洗系统 tail gas washin

      • 2.1.18 热媒 heat transfer mediu

    • 2.2 代 号

  • 3 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1.1 工艺设计应满足先进、可靠、安全、环保、节能、节

      • 3.1.2 工艺设计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

      • 3.1.3 工厂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1.4 生产能力的操作弹性宜为设计能力的80%~110

      • 3.1.5 年生产天数宜按350d(8400h)计算。

      • 3.1.6 保护气体应采用露点在—40℃以下,且纯度不应低

      • 3.1.7 氨纶生产的主要物料毒性及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

    • 3.2 工艺流程选择

      • 3.2.1 生产工艺路线的选择应按差别化率、产品质量、原料

      • 3.2.2 新建工厂宜采用干法连续聚合-纺丝工艺路线,改建

      • 3.2.3 新建、改建和扩建干法纺丝装置严禁采用DMF为溶

      • 3.2.4 工艺流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 3.3 工艺设备选型和配置

      • 3.3.1 生产装置的工艺设计应根据选定的工艺流程、产品品

      • 3.3.2 聚合、溶剂精制等主要设备的能力,应按装置的操作

      • 3.3.3 泵的流量和扬程、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设备台套数,

      • 3.3.4 换热器的规格和换热面积应根据工艺操作参数和热量

      • 3.3.5 原液输送设备及夹套管应进行热量衡算。

      • 3.3.6 热媒加热设备的能力应根据工艺参数和装置生产能力

      • 3.3.7 原料供应及聚合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3.3.8 纺丝热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3.9 添加剂的制备和添加系统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

      • 3.3.10 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条聚

      • 3.3.11 主要设备备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

      • 3.3.12 通用设备中,泵、过滤器等连续运转和需要经常拆

      • 3.3.13 预聚合反应器热水泵应设置在线备台。

      • 3.3.14 各种组件、各种规格喷丝板的周转量宜为正常使用

      • 3.3.15 假捻器应按清洗周期备用,宜为正常使用量的1.

    • 3.4 主要工艺装置及设备配台计算

      • 3.4.1 聚合装置套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p

      • 3.4.2 纺丝卷绕机单机日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 3.4.3 纺丝卷绕机台套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 3.4.4 溶剂精制回收装置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

      • 3.4.5 车间内部丝饼周转台车总数应按下式计算:    

    • 3.5 工艺辅助单元

      • 3.5.1 全厂宜设置统一化验室。化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3.5.2 物检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检室

      • 3.5.3 纺丝组件清洗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6 节 能

      • 3.6.1 工厂立项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 3.6.2 工厂设计时,应选择先进的工艺路线和原料路线,应

      • 3.6.3 工厂设计时,应重视工艺过程的能量平衡设计与分析。

      • 3.6.4 工厂设计时,应在满足输送、安全防火、防爆间距要

      • 3.6.5 热风系统中应采取热量回收措施。

      • 3.6.6 溶剂精制应采用高效填料和高效传热设备,应选用新

      • 3.6.7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块、废丝、废液以及不合格产

    • 3.7 仓 储

      • 3.7.1 罐区的位置应满足工艺生产、储运装卸、风向和安全

      • 3.7.2 主要原料及溶剂的储存量可根据原料采购周期、最低

      • 3.7.3 甲类物品应独立设置库房,单个库房储量不应超过3

      • 3.7.4 原料应按化学物理特性分类储存,当物料性质不允许

      • 3.7.5 桶装MDI应贮存在冷冻室内,已融化好的MDI应

      • 3.7.6 粗DMAc、精DMAc储罐贮量可根据装置3d~

      • 3.7.7 PTMEG储罐应采取伴热保温措施。

      • 3.7.8 下列物料应符合防潮防晒的要求:     1 纸

      • 3.7.9 成品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应避免光线直射。

  • 4 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1.1 生产车间工艺设备的布置应结合工艺过程及设备的具

      • 4.1.2 设备布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

      • 4.1.3 工艺设备应按流程顺序布置,并应避免交叉往返,同

      • 4.1.4 设备的间距除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防火、防爆的规定

      • 4.1.5 工艺设备的竖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4.1.6 设备的放空管宜集中布置,放空管出口应设置在室外

      • 4.1.7 管道设计应根据工艺管道和仪表流程图(PID)、

      • 4.1.8 工艺管道布置时应根据流程并结合电气、仪表管线、

      • 4.1.9 车间内部的管道宜集中布置或设置管廊,并应便于安

      • 4.1.10 管道的法兰、焊接点应避免设置在电机、电气柜和

      • 4.1.11 管道设计应保证安全可靠、操作便利、整齐美观,

    • 4.2 工艺设备布置

      • 4.2.1 单机设备不应设置在土建伸缩缝上。

      • 4.2.2 多层厂房宜设置设备检修所需的吊装孔,位置宜设在

      • 4.2.3 散发烟雾、粉尘、有害气体的设备宜靠外墙布置。

      • 4.2.4 泵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排布置

      • 4.2.5 容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式容

      • 4.2.6 换热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列管

      • 4.2.7 纺丝和卷绕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4.2.8 组件清洗间和齿轮泵检修间宜与纺丝设备布置在同一

      • 4.2.9 精制装置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

    • 4.3 工艺管道设计

      • 4.3.1 管道设计应根据压力、温度、流体特性、环境和荷载

      • 4.3.2 管道及其每个组成件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运行中的

      • 4.3.3 管道的设计温度应按管道运行时的压力和温度耦合时

      • 4.3.4 管道的管径可根据物料特性、流量、流速及管道的压

      • 4.3.5 管道设计流体类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

      • 4.3.6 工艺管道的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4.3.7 管道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

      • 4.3.8 热力管道和纺丝原液管道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压力

      • 4.3.9 热力管道热补偿设计,应充分利用管道的自然补偿。

      • 4.3.10 夹套管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夹套管施工及验

      • 4.3.11 工艺物料管道的切断阀宜采用球阀。

      • 4.3.12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根据设计条件,按现行国家标

      • 4.3.13 绝热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

      • 4.3.14 工艺物料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4.3.15 PTMEG、MDI输送管宜采用热水夹套或电伴

      • 4.3.16 与设备连接的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4.3.17 可燃液体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4.3.18 夹套管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夹

      • 4.3.19 取样管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

      • 4.3.20 有毒、易燃、有腐蚀性介质或高温高压的管道不得

      • 4.3.21 有毒、易燃、有腐蚀性介质或高温高压管道与热力

      • 4.3.22 管道横穿室内通道时,高度不应小于2.2m,热

  • 5 自动控制和仪表

    • 5.1 一般规定

      • 5.1.1 自控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

      • 5.1.2 现场仪表及控制系统选型应根据工艺装置的规模、流

      • 5.1.3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自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5.1.4 在工艺流程的重要环节、物料或公用工程进入装置的

    • 5.2 控制水平

      • 5.2.1 生产过程宜采用集中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集

      • 5.2.2 生产装置中传动部分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信号应引

      • 5.2.3 纺丝卷绕机等整装单元应配置现场控制单元,并宜根

      • 5.2.4 纺丝甬道的参数应采用控制系统进行监控。

      • 5.2.5 环境空调宜单独设置控制系统,可根据规模和管理要

      • 5.2.6 添加剂调配、油剂调配、组件清洗宜设置现场控制。

      • 5.2.7 热媒站的工艺参数宜现场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

    • 5.3 主要控制方案

      • 5.3.1 聚合生产过程的控制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 5.3.2 纺丝原液的温度控制可通过控制纺丝管道夹套中的介

      • 5.3.3 容积式输送泵的出口应设置压力高限联锁控制系统。

      • 5.3.4 各种添加剂宜分别设置质量流量控制系统,并应以主

      • 5.3.5 纺丝热风系统的温度控制应采用多级换热系统,末级

      • 5.3.6 配有立式搅拌器的设备宜设置液位低限停止搅拌器的

      • 5.3.7 纺丝与卷绕之间宜设置通讯联络系统。

    • 5.4 仪表选型

      • 5.4.1 仪表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

      • 5.4.2 温度仪表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5.4.3 压力仪表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5.4.4 流量仪表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5.4.5 物位仪表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5.4.6 过程分析仪表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5.4.7 控制阀设计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

      • 5.4.8 主要现场仪表变送器宜选用带有可寻址远程传感器高

    • 5.5 控制系统

      • 5.5.1 控制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操作

      • 5.5.2 逻辑程序控制宜设置在操作室内,逻辑程序控制系统

      • 5.5.3 安全联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

      • 5.5.4 纺丝热风系统应与纺丝计量泵联锁,当纺丝热风系统

      • 5.5.5 纺丝热风系统应设置在线氧分析仪检测,并应与纺丝

      • 5.5.6 公用工程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5.6 控 制 室

      • 5.6.1 工厂宜设置中心控制室,也可根据需要另设分控制室。

      • 5.6.2 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

      • 5.6.3 控制室应远离噪声源、振动源和具有电磁干扰的场所

      • 5.6.4 控制室宜采用吊顶及防静电活动地板,活动地板下的

      • 5.6.5 控制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且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

    • 5.7 供电和接地

      • 5.7.1 控制系统的供电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时间不应小

      • 5.7.2 公用工程站房中,采用常规仪表控制时可选用普通电

      • 5.7.3 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电源应符

      • 5.7.4 用电仪表的外壳、仪表盘、柜、箱、盒和电缆槽、保

      • 5.7.5 控制系统和仪表接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

    • 5.8 仪表气源

      • 5.8.1 仪表气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仪表气源

      • 5.8.2 仪表供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仪表供

    • 5.9 配管配线

      • 5.9.1 模拟信号电缆应采用对绞式屏蔽电缆,开关接点信号

      • 5.9.2 爆炸危险场所采用本安型仪表时,应选用本安型电缆

      • 5.9.3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气相

      • 5.9.4 爆炸危险区域的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5.9.5 通信总线宜单独敷设,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 5.9.6 环境温度下易发生冻结、冷凝、结晶、析出等现象的

      • 5.9.7 热流体及冷流体的仪表测量管线均应采取绝热保温措

  • 6 电 气

    • 6.1 一般规定

      • 6.1.1 电气设计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

      • 6.1.2 电气设计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发展规划,做到远近期结

      • 6.1.3 供配电方案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和环境条件等

      • 6.1.4 电气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

      • 6.1.5 电机应选用高效电机,部分可增加变频控制。

      • 6.1.6 电气设计应选用新型变配电设备,并应合理选用电缆

      • 6.1.7 电气设计应合理设置工厂及车间照明,并应使用自然

    • 6.2 供配电系统

      • 6.2.1 氨纶工厂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 6.2.2 供电方案宜由两回线路供电,两回路电源宜由电力系

      • 6.2.3 功率因数应满足供电部门的要求。在提高自然功率因

      • 6.2.4 工厂非线性用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5 主生产装置电动机应由电动机控制中心供电,变频电

      • 6.2.6 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电源和仪表控制联锁电源应采

      • 6.2.7 单台电功率大于200kW的电动机宜采用高压电动

    • 6.3 电气防爆

      • 6.3.1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

      • 6.3.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线路和电气装置的选择应符

    • 6.4 消防和火灾报警

      • 6.4.1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

      • 6.4.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

      • 6.4.3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末端配电箱处

      • 6.4.4 生产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 6.4.5 爆炸危险环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 6.5 接地和防雷

      • 6.5.1 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

      • 6.5.2 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设备应设防雷保护

      • 6.5.3 燃气罐、可燃液体的钢罐应设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

      • 6.5.4 在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有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

      • 6.5.5 装卸生产原料的运输车卸料栈台,应设防静电接地干

    • 6.6 照 明

      • 6.6.1 电气照明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 6.6.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电气照明设计应按现行国家

  • 7 总平面布置

    • 7.1 一般规定

      • 7.1.1 工厂的总体布置应与区域规划相协调,宜充分利用城

      • 7.1.2 总图布置应合理利用土地,应节约用地和减少土石方

      • 7.1.3 总平面设计应以主生产车间为中心,将生产、生活及

    • 7.2 总平面布置

      • 7.2.1 生产车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

      • 7.2.2 储存及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距铁路线路

      • 7.2.3 储罐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罐区应

      • 7.2.4 仓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全厂性的

      • 7.2.5 公用工程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2.6 厂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应至

      • 7.2.7 在同一厂区内建设多套氨纶生产线时,原料罐区、精

      • 7.2.8 分期建设的工厂,预留区的位置应根据工厂总体布置

  • 8 建筑结构

    • 8.1 一般规定

      • 8.1.1 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

      • 8.1.2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

      • 8.1.3 生产厂房层数、层高及柱网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方案

      • 8.1.4 生产厂房应满足工艺生产、通风、采光、消防和安全

      • 8.1.5 对温度和湿度要求严格的房间,不宜采用直接受大气

    • 8.2 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

      • 8.2.1 聚合、纺丝车间宜为联合厂房,纺丝卷绕厂房应采用

      • 8.2.2 生产厂房与辅助生产设施宜紧凑布置,或组成联合厂

      • 8.2.3 厂区中的库房、生产车间内的辅助用房、控制室、总

      • 8.2.4 纺丝组件清洗间宜靠外墙布置。

      • 8.2.5 生产车间内有冲洗要求的楼地面应设置坡向地沟或地

      • 8.2.6 楼面的设备吊装孔应翻边,并应采取安全措施。穿越

      • 8.2.7 有可能被油品、腐蚀性介质或有毒有害物料污染的区

      • 8.2.8 罐区内的地坪、地沟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 8.2.9 集中分散控制系统(DCS)控制室宜设置操作室及

      • 8.2.10 长度超过15m的大型控制室应设置两个向外开启

    • 8.3 建筑防火、防爆、防腐蚀

      • 8.3.1 生产厂房(包括控制室、附房)及全部辅助生产设施

      • 8.3.2 散发爆炸危险物的场所,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爆炸危险

      • 8.3.3 生产控制中心不应布置在防爆区内。

      • 8.3.4 聚合车间的胺投料间应靠外墙布置,并应用防爆墙与

      • 8.3.5 无爆炸危险的生产车间(含辅房)与防爆区域贴邻布

      • 8.3.6 防爆区域的外围护结构应有足够的泄压面积,泄压面

      • 8.3.7 危险品储罐应设置防火堤隔离,并应采取隔渗措施。

      • 8.3.8 有爆炸危险区域的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面层。

      • 8.3.9 各建筑物、储罐(区)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

      • 8.3.10 组件清洗间地面、反应器清洗区(间)、精制地面

    • 8.4 结构形式和构造

      • 8.4.1 厂房结构的平、立面布置宜整齐规则。厂房在湿陷性

      • 8.4.2 聚合和纺丝车间的结构形式宜为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

      • 8.4.3 溶剂精制装置的结构形式宜为多层钢结构,在存在腐

      • 8.4.4 原料罐区及精制装置中的储罐、塔类设备基础,可按

      • 8.4.5 沿竖向的质量和刚度分布宜均匀,在外力作用下结构

      • 8.4.6 厂房的设计荷载应结合设备条件确定,并应计及动荷

      • 8.4.7 厂房楼面活荷载作用范围应与设备运输、安装、维修

      • 8.4.8 有爆炸危险性生产车间的砌体围护墙,宜与主体结构

  • 9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9.1 一般规定

      • 9.1.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满足生产和安全卫生要

      • 9.1.2 生产车间室内空气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9.1.3 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本

      • 9.1.4 采暖、空调、通风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

      • 9.1.5 在满足工艺要求和卫生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空气调

    • 9.2 采 暖

      • 9.2.1 氨纶工厂建于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且天

      • 9.2.2 采暖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气象条件、建筑规模

      • 9.2.3 散发腐蚀性气体或空气相对湿度较大的生产车间及工

      • 9.2.4 采暖管道应进行柔性计算,当管道的自然补偿不能满

      • 9.2.5 设置集中采暖的动力站时,机房室内的温度不应低于

    • 9.3 通 风

      • 9.3.1 生产车间的通风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

      • 9.3.2 生产车间或工艺辅房内散发热、湿气体、有害物质或

      • 9.3.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局部排风系统,且

      • 9.3.4 设置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的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应

      • 9.3.5 生产车间及工艺辅房中散发有毒、有害物质或有爆炸

      • 9.3.6 采用全面排风消除余热、余湿或其他有害物质时,应

      • 9.3.7 放置在楼面上的风机应采取减震措施。

      • 9.3.8 建筑物中的防、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 9.4 空气调节

      • 9.4.1 生产车间内高温生产设备的工作点或操作区域宜设置

      • 9.4.2 送风量应根据消除车间内余热、余湿和稀释有害物质

      • 9.4.3 分级包装间、平衡间应保持正压,宜采用上送风下回

      • 9.4.4 卷绕间送、回风方式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 9.4.5 送风系统的空气处理方式应根据室内外空气计算参数

      • 9.4.6 物检室、集中分散控制系统(DCS)控制室和变频

    • 9.5 设备、风管和其他

      • 9.5.1 下列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     1 直接布

      • 9.5.2 送风机设置在单独的通风机室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止

      • 9.5.3 用于防爆型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的电气设备,应符

      • 9.5.4 输送、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通风设备和风管,应

      • 9.5.5 用于排除甲、乙类物质的排风设备,严禁与其他系统

      • 9.5.6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 9.5.7 排风系统中含有较多油雾的风道应设置不小于0.5

      • 9.5.8 送、排风系统的风管上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

      • 9.5.9 有爆炸危险厂房的排风管,以及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

  • 10 给水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工厂生产、生活和消防的要求

      • 10.1.2 室外给水排水管道的平面布置与埋深,应根据工厂

      • 10.1.3 给排水管道管材的选择,应根据使用性质、防火要

      • 10.1.4 车间或装置给水排水管道的进、出口方位,应结合

      • 10.1.5 给水排水管道不得穿过设备基础和柱基础。在特殊

      • 10.1.6 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建筑物基础时,应预留孔洞或设

      • 10.1.7 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必须穿过时,应设套管,且

      • 10.1.8 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阻燃

      • 10.1.9 给水排水管道不应从配电室、变压器室、控制室等

      • 10.1.10 生产废水应经汇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并应符合

      • 10.1.11 氨纶生产应控制新鲜水用量,且应采取重复利用

      • 10.1.12 全厂水的重复使用率不宜小于95%。

    • 10.2 给 水

      • 10.2.1 工厂的给水系统应根据生活、生产和消防等用水对

      • 10.2.2 生产所需工业用水、软化水、脱盐水和循环冷却水

      • 10.2.3 进入生产车间的工业用水、软化水、脱盐水、循环

      • 10.2.4 室内生活、生产给水管道可明敷或暗敷,且宜根据

      • 10.2.5 室内给水管道宜与工艺系统管道等其他管道统一布

      • 10.2.6 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房间、管沟等地方的给水管道

      • 10.2.7 与车间内洗眼器和淋浴器相连接的生活给水管道宜

      • 10.2.8 消防给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 10.3 排 水

      • 10.3.1 工厂内应采用生产、生活排水与雨水分流的排水系

      • 10.3.2 排水设备及与重力流管道相连接的设备,应在其排

      • 10.3.3 生产废水排水管道宜采用铸铁管或非金属管,必要

      • 10.3.4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废水管道的检查井应采用塑

      • 10.3.5 甲、乙类工艺装置内,生产废水管道的检查井井盖

      • 10.3.6 可燃液体罐区、溶剂精制区的生产废水管道应设置

      • 10.3.7 车间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地面冲洗水不得排入雨水

      • 10.3.8 经过再生工艺处理的回用水可作为工业用水和杂用

      • 10.3.9 工厂的可燃液体罐区、精制区应设置事故排水收集

    • 10.4 消 防

      • 10.4.1 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其他灭火

      • 10.4.2 工厂内生产、生活设施的消防给水排水与灭火设施

      • 10.4.3 在甲类、乙类、丙类液体储罐区,以及装卸、储存

  • 11 动 力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冷源、压缩空气和氮气宜集中设置在综合动力站内

      • 11.1.2 有外接热网供热时,热力装置宜集中设置在动力站

      • 11.1.3 冷源、蒸汽、压缩空气和氮气总管上宜设置计量装

      • 11.1.4 动力站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 11.1.5 设备和管道采用的绝热材料,应采用导热系数小、

      • 11.1.6 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层厚度应根据介质温度计算确定。

      • 11.1.7 在有条件的工厂,宜利用厂内或厂外的集中供热或

      • 11.1.8 采用蒸汽作为加热源时,应采用阶梯用能系统,并

    • 11.2 制 冷

      • 11.2.1 制冷机组机型的选择应根据生产装置所需冷负荷、

      • 11.2.2 选择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时,其制冷剂应符合有关

      • 11.2.3 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时,应结合机组水侧污

      • 11.2.4 选择乙二醇螺杆制冷机组供应冷源时,冷媒系统应

      • 11.2.5 向生产装置提供冷源的制冷机组应设置备台,制冷

      • 11.2.6 制冷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 11.3 供 热

      • 11.3.1 热力管道应进行柔性设计,热力管道的热补偿宜采

      • 11.3.2 由厂区管网进入热力站的蒸汽干管以及由凝结水箱

      • 11.3.3 热力管道的工艺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

    • 11.4 压缩空气

      • 11.4.1 压缩空气的耗量、压力、质量应满足工艺要求。

      • 11.4.2 空压机不宜单台设置,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11.4.3 压缩空气系统耗量设计应包含各用户用气、自身用

      • 11.4.4 供气管路宜架空敷设。管路敷设时,应避开腐蚀区

    • 11.5 氮 气

      • 11.5.1 氮气供应宜采用变压吸附工艺制备,制氮设备宜靠

      • 11.5.2 氮气的供气压力和纯度应符合工艺生产要求,氮气

    • 11.6 热 媒 站

      • 11.6.1 燃油、燃气热媒站宜与主车间贴建,宜靠近纺丝热

      • 11.6.2 同一厂区内有多套纺丝装置时,热媒站宜集中建设。

      • 11.6.3 热媒炉的供热规格和数量应根据生产线配置和生产

      • 11.6.4 厂区内独立设置热媒站时,氨纶车间宜设置中间收

      • 11.6.5 热媒输送泵宜采用屏蔽泵或磁力泵,也可采用密闭

      • 11.6.6 热媒炉的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以及工厂所在地政府

      • 11.6.7 热媒炉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控制、报警和联锁装置,

  • 12 环境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

    • 12.0.1 使用有毒、有害物料的场所,应采取相应的防尘、

    • 12.0.2 安全卫生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易

    • 12.0.3 锅炉或供热系统向大气排放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

    • 12.0.4 某些工段或设备排出的尾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2.0.5 生产区域的雨水和废水应分流排放。生产废水应经

    • 12.0.6 工作场所的噪声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

    • 12.0.7 氨纶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废丝、聚合废液、精制废

    • 12.0.8 热媒站和调配、使用、储存乙二胺、1,2-丙二

  • 附录A 氨纶工厂可燃、有毒和有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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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统一氨纶工厂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推进工程设计的规范化,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目的,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