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保障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的施工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固定消

    • 1.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

    • 1.0.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

  • 2 基本规定

    • 2.0.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及分

    • 2.0.2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

    • 2.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

    • 2.0.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图

    • 2.0.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 2.0.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 2.0.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

    • 2.0.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 2.0.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2.0.10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下列文

    • 2.0.1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

  • 3 进场检验

    • 3.1 一般规定

      • 3.1.1  系统组件和材料进场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

      • 3.1.2  系统组件和材料进场抽样检查时有一件不合格,应

    • 3.2 管材及配件

      • 3.2.1  管材及管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等应符合国

      • 3.2.2  管材及管件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规定

      • 3.2.3  管材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和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

      • 3.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及配件,应由监理工程

    • 3.3 灭 火 剂

      • 3.3.1  泡沫液进场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

      • 3.3.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泡沫液,应由监理工程师组

      • 3.3.3  干粉进场时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供货方现

      • 3.3.4  对设计用量大于或等于2.0t的干粉,应由监理

    • 3.4 系统组件

      • 3.4.1  水炮、泡沫炮、干粉炮、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

      • 3.4.2  水炮、泡沫炮、干粉炮、消防泵组、泡沫液罐、泡

      • 3.4.3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3.4.4  应对干粉炮灭火系统工程管路中安装的选择阀、安

      • 3.4.5  消防泵组转动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  

      • 3.4.6  消防炮的转动机构和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  

  • 4 系统组件安装与施工

    • 4.1 一般规定

      • 4.1.1  消防泵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

      • 4.1.2  系统的下列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 4.1.3  泡沫液罐、干粉罐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 4.1.4  消防泵组、动力源等系统组件不应随意拆卸,确需

    • 4.2 消 防 炮

      • 4.2.1  消防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在供水管线系统

      • 4.2.2  消防炮安装前应确定基座上供灭火剂的立管固定可

      • 4.2.3  消防炮回转范围应与防护区相对应。     检

      • 4.2.4  消防炮安装后,应检查在其设计规定的水平和俯仰

      • 4.2.5  与消防炮连接的电、液、气管线应安装牢固,且不

      • 4.2.6  消防炮在向消防炮塔上部起吊安装的过程中,起吊

    • 4.3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罐

      • 4.3.1  泡沫液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

      • 4.3.2  常压泡沫液罐的现场制作、安装和防腐应符合下列

      • 4.3.3  压力式泡沫液罐安装时,支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 4.3.4  设在室外的泡沫液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

      • 4.3.5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4.3.6  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

      • 4.3.7  平衡式比例混合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4.4 干粉罐与氮气瓶组

      • 4.4.1  安装在室外时,干粉罐和氮气瓶组应根据环境条件

      • 4.4.2  干粉罐和氮气瓶组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

      • 4.4.3  氮气瓶组安装时应防止氮气误喷射。

      • 4.4.4  干粉罐和氮气瓶组中需现场制作的连接管道应采取

      • 4.4.5  干粉罐和氮气瓶组的支架应固定牢固,且应采取防

    • 4.5 消防泵组

      • 4.5.1  消防泵组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固定牢固。

      • 4.5.2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 4.5.3  当消防泵组采用内燃机驱动时,内燃机冷却器的泄

      • 4.5.4  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组其排气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

      • 4.5.5  消防泵组在基础固定及进出口管道安装完毕后,对

    • 4.6 管道与阀门

      • 4.6.1  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

      • 4.6.2  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

    • 4.7 消防炮塔

      • 4.7.1  安装消防炮塔的地面基座应稳固,钢筋混凝土基座

      • 4.7.2  消防炮塔与地面基座的连接应固定可靠。    

      • 4.7.3  消防炮塔的起吊定位现场应有足够的空间,起吊过

      • 4.7.4  消防炮塔安装后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    

      • 4.7.5  消防炮塔应做防雷接地,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4.8 动 力 源

      • 4.8.1  动力源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 4.8.2  动力源应整体安装在基础上,并应牢固固定。  

  • 5 电气安装与施工

    • 5.1 一般规定

      • 5.1.1  控制装置的安装除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

      • 5.1.2  控制装置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撞击、防潮和防

      • 5.1.3  控制装置安装施工前,与控制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有

    • 5.2 布 线

      • 5.2.1  布线前,应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强

      • 5.2.2  引人控制装置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 5.2.3  布线施工完毕在测试绝缘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损

    • 5.3 控制装置

      • 5.3.1  控制装置与基座之间的螺栓连接应牢固。    

      • 5.3.2  控制装置中的电控盘、柜、屏、箱、台安装垂直度

      • 5.3.3  控制装置的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并应防潮、防尘。

      • 5.3.4  控制装置的接地应牢固、可靠。对装有电器的可开

      • 5.3.5  装置的漆层应完整,损伤面应及时修补。固定支架

      • 5.3.6  安装完毕后,建筑物中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

  • 6 系统试压与冲洗

    • 6.1 一般规定

      • 6.1.1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

      • 6.1.2  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宜采用清水进行,不

      • 6.1.3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埋

      • 6.1.4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

      • 6.1.5  管道冲洗宜在试压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

      • 6.1.6  管道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冲洗

      • 6.1.7  管道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5

    • 6.2 水压试验

      • 6.2.1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

      • 6.2.2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道的最低点。

      • 6.2.3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道冲洗合格

      • 6.2.4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

      • 6.2.5  系统的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

    • 6.3 冲 洗

      • 6.3.1  管道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

      • 6.3.2  管道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

      • 6.3.3  管道冲洗结束后,应将管道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

      • 6.3.4  气动、液压和干粉管道,应采用压缩空气吹扫干净

  • 7 系统调试

    • 7.1 一般规定

      • 7.1.1  调试应在整个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 7.1.2  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  设计施工

      • 7.1.3  调试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调试方案,并经监理单位批

      • 7.1.4  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参加调试的人

      • 7.1.5  调试前应对系统进行检查,并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

      • 7.1.6  调试前应将需要临时安装在系统上经校验合格的仪

      • 7.1.7  系统调试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6规定的

    • 7.2 系统调试

      • 7.2.1  系统手动功能的调试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 7.2.2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切换

      • 7.2.3  消防泵组功能调试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 7.2.4  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启动条

      • 7.2.5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调试时,应与系统喷射泡沫试验

      • 7.2.6  消防炮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2.7  系统各联动单元进行联动功能调试时,各联动单元

      • 7.2.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喷射功能调试应符合下列规

  • 8 系统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1.1  系统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按本规范附

      • 8.1.2  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

      • 8.1.3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合格但功能验收不合格应判定为

      • 8.1.4  系统验收合格后,应冲洗放空,复原系统,并向建

    • 8.2 系统验收

      • 8.2.1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 8.2.2  系统启动功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8.2.3  系统喷射功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

      • 8.2.4  系统功能验收判定条件。系统启动功能与喷射功能

  • 9 维护管理

    • 9.1 一般规定

      • 9.1.1  系统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9.1.2  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的专人负

      • 9.1.3  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 9.1.4  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或

      • 9.1.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向主管值班人

      • 9.1.6  干粉罐与氮气瓶组的维护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

      • 9.1.7  应对灭火剂的使用有效期进行定期检查,对超出使

    • 9.2 系统定期检查与试验

      • 9.2.1  系统维护管理检查项目应按附录G进行。

      • 9.2.2  周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门启闭

      • 9.2.3  月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泵组

      • 9.2.4  半年检泡沫炮、水炮系统喷水应正常。

      • 9.2.5  系统运行每隔两年,应按下列规定对系统进行检查

  • 附录A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分部工程、

  • 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C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C.0.1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过程中的进场检验记录应

    • C.0.2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 C.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组件安装与施工记录应由施

    • C.0.4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电气安装与施工应由施工单

    • C.0.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管道水压试验记录应由施工

    • C.0.6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冲洗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

    • C.0.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系统调试记录应由施工单位

  • 附录D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附录E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质量

  • 附录F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 附录G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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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保障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规范工程验收和维护管理,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