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

    • 1.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

    •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

    • 1.0.5 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或建筑内场所变更用

    • 1.0.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 语

      • 2.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prinkler syst

      • 2.1.2 闭式系统 close-type sprinkl

      • 2.1.3 开式系统 open-type sprinkle

      • 2.1.4 湿式系统 wet pipe sprinkler

      • 2.1.5 干式系统 dry pipe sprinkler

      • 2.1.6 预作用系统 preaction sprinkl

      • 2.1.7 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recycling pre

      • 2.1.8 雨淋系统 deluge sprinkler s

      • 2.1.9 水幕系统 drencher sprinkler

      • 2.1.10 防火分隔水幕 fire compartmen

      • 2.1.11 防护冷却水幕 cooling protect

      • 2.1.12 防护冷却系统 cooling protect

      • 2.1.13 作用面积 operation area of

      • 2.1.14 响应时间指数 response time i

      • 2.1.15 快速响应洒水喷头 fast response

      • 2.1.16 特殊响应洒水喷头 special respo

      • 2.1.17 标准响应洒水喷头 standard resp

      • 2.1.18 一只喷头的保护面积 protection a

      • 2.1.19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standard co

      • 2.1.20 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 extended co

      • 2.1.21 标准流量洒水喷头 standard orif

      • 2.1.22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 early suppr

      • 2.1.23 特殊应用喷头 specific applic

      • 2.1.24 家用喷头 residential sprin

      • 2.1.25 配水干管 feed mains     报警

      • 2.1.26 配水管 cross mains     向配

      • 2.1.27 配水支管 branch lines     

      • 2.1.28 配水管道 system pipes     

      • 2.1.29 短立管 sprig     连接洒水喷头与配

      • 2.1.30 消防洒水软管 flexible sprink

      • 2.1.31 信号阀 signal valve     具

    • 2.2 符 号

  • 3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

    • 3.0.1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

    • 3.0.2 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用途、容纳物品

    • 3.0.3 当建筑物内各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及灭火难度存在较大

  • 4 系统基本要求

    • 4.1 一般规定

      • 4.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存在较多下列物品的场所

      • 4.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4.2 系统选型

      • 4.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选型应根据设置场所的建筑特征、

      • 4.2.2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

      • 4.2.3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

      • 4.2.4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 4.2.5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

      • 4.2.6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 4.2.7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早期抑制快速

      • 4.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采用设置仓库型特殊应

    • 4.3 其 他

      • 4.3.1 建筑物中保护局部场所的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

      • 4.3.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配件和设施:  

      • 4.3.3 防护冷却水幕应直接将水喷向被保护对象;防火分隔

  • 5 设计基本参数

    • 5.0.1 民用建筑和厂房采用湿式系统时的设计基本参数不应

    • 5.0.2 民用建筑和厂房高大空间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

    • 5.0.3 最大净空高度超过8m的超级市场采用湿式系统的设

    • 5.0.4 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湿式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

    • 5.0.5 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时,系统

    • 5.0.6 仓库及类似场所采用仓库型特殊应用喷头时,湿式系

    • 5.0.7 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仓库及类似场所,当采用货

    • 5.0.8 货架仓库的最大净空高度或最大储物高度超过本规范

    • 5.0.9 仓库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设消防排水设施。

    • 5.0.10 干式系统和雨淋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5.0.11 预作用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5.0.12 仅在走道设置洒水喷头的闭式系统,其作用面积应

    • 5.0.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

    • 5.0.14 水幕系统的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表5.0.14的

    • 5.0.15 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

    • 5.0.16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

    • 5.0.17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系统启动介质的干式系统和预作

  • 6 系统组件

    • 6.1 喷 头

      • 6.1.1 设置闭式系统的场所,洒水喷头类型和场所的最大净

      • 6.1.2 闭式系统的洒水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

      • 6.1.3 湿式系统的洒水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6.1.4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应采用直立型洒水喷头或干式

      • 6.1.5 水幕系统的喷头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1.6 自动喷水防护冷却系统可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

      • 6.1.7 下列场所宜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当采用快速响应

      • 6.1.8 同一隔间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的洒水喷头。

      • 6.1.9 雨淋系统的防护区内应采用相同的洒水喷头。

      • 6.1.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洒水喷头,其数量不应

    • 6.2 报警阀组

      • 6.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

      • 6.2.2 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6.2.3 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6.2.4 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洒水喷头,其高

      • 6.2.5 雨淋报警阀组的电磁阀,其入口应设过滤器。并联设

      • 6.2.6 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

      • 6.2.7 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

      • 6.2.8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并应

    • 6.3 水流指示器

      • 6.3.1 除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只保护不超过防火分区面

      • 6.3.2 仓库内顶板下洒水喷头与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应分别设

      • 6.3.3 当水流指示器入口前设置控制阀时,应采用信号阀。

    • 6.4 压力开关

      • 6.4.1 雨淋系统和防火分隔水幕,其水流报警装置应采用压

      •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压力开关控制稳压泵,并应

    • 6.5 末端试水装置

      • 6.5.1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

      • 6.5.2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

      • 6.5.3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有标识,距地面的高度宜为

  • 7 喷头布置

    • 7.1 一般规定

      •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

      • 7.1.2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布置,包括

      • 7.1.3 边墙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

      • 7.1.4 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应采用正方形

      • 7.1.5 边墙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和配水

      • 7.1.6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

      • 7.1.7 除吊顶型洒水喷头及吊顶下设置的洒水喷头外,直立

      • 7.1.8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

      • 7.1.9 货架内置洒水喷头宜与顶板下洒水喷头交错布置,其

      • 7.1.10 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

      • 7.1.11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应设

      • 7.1.12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局部场所与

      • 7.1.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

      • 7.1.14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7.1.15 边墙型洒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和背墙的距离应符合

      • 7.1.16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

      • 7.1.17 当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需采用防

    • 7.2 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 7.2.1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等障碍物的距离

      • 7.2.2 特殊应用喷头溅水盘以下900mm范围内,其他类

      • 7.2.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

      • 7.2.4 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和家

      • 7.2.5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靠墙障碍物的距离(图7.2

      • 7.2.6 边墙型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正前方1.2m范围内

      • 7.2.7 边墙型洒水喷头两侧与顶板或吊顶下梁、通风管道等

  • 8 管 道

    • 8.0.1 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并不

    • 8.0.2 配水管道可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涂覆钢管、铜管

    • 8.0.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

    • 8.0.4 洒水喷头与配水管道采用消防洒水软管连接时,应符

    • 8.0.5 配水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8.0.6 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

    • 8.0.7 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

    • 8.0.8 配水管两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流量洒水喷头数

    • 8.0.9 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配水支管、配水管控制的

    • 8.0.10 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

    • 8.0.11 干式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充气管道上设置

    • 8.0.12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

    • 8.0.13 水平设置的管道宜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充水

  • 9 水力计算

    • 9.1 系统的设计流量

      • 9.1.1 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应计算确定,喷头的

      • 9.1.2 水力计算选定的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宜为矩形,其长

      • 9.1.3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

      • 9.1.4 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防护冷

      • 9.1.5 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平均

      • 9.1.6 设置货架内置洒水喷头的仓库,顶板下洒水喷头与货

      • 9.1.7 建筑内设有不同类型的系统或有不同危险等级的场所

      • 9.1.8 当建筑物内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时

      • 9.1.9 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雨淋报警阀控

      • 9.1.10 当原有系统延伸管道、扩展保护范围时,应对增设

    • 9.2 管道水力计算

      • 9.2.1 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经济流速,必要时可超过5

      • 9.2.2 管道单位长度的沿程阻力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 9.2.3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且应符

      • 9.2.4 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 9.3 减压设施

      • 9.3.1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直

      • 9.3.2 节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径宜按上

      • 9.3.3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

      • 9.3.4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 9.3.5 减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

  • 10 供 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系统用水应无污染、无腐蚀、无悬浮物。可由市政

      • 10.1.2 与生活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其储水的

      • 10.1.3 严寒与寒冷地区,对系统中遭受冰冻影响的部分,

      • 10.1.4 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

    • 10.2 消防水泵

      • 10.2.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设

      • 10.2.2 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宜采用柴油机泵作备用泵。

      • 10.2.3 系统的消防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

      • 10.2.4 每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根。报警阀入口

    • 10.3 高位消防水箱

      • 10.3.1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

      • 10.3.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能满足系统最不利点处

      • 10.3.3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按

      • 10.3.4 高位消防水箱的出水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4 消防水泵接合器

      • 10.4.1 系统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按系统的设计

      • 10.4.2 当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

  • 11 操作与控制

    • 11.0.1 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

    • 11.0.2 预作用系统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出水

    • 11.0.3 雨淋系统和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消防水泵的自动

    • 11.0.4 消防水泵除具有自动控制启动方式外,还应具备下

    • 11.0.5 预作用装置的自动控制方式可采用仅有火灾自动报

    • 11.0.6 雨淋报警阀的自动控制方式可采用电动、液(水)

    • 11.0.7 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和自动控制的水幕系统,应

    • 11.0.8 当建筑物整体采用湿式系统,局部场所采用预作用

    • 11.0.9 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的电动阀应在启动消防水泵的同

    • 11.0.10 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

  • 12 局部应用系统

    • 12.0.1 局部应用系统应用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

    • 12.0.2 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喷水强度

    • 12.0.3 局部应用系统保护区域内的房间和走道均应布置喷

    • 12.0.4 当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流量能满足局部应用系统

    • 12.0.5 采用标准覆盖面积洒水喷头且喷头总数不超过20

    • 12.0.6 不设报警阀组的局部应用系统,配水管可与室内消

    • 12.0.7 局部应用系统应设报警控制装置。报警控制装置应

    • 12.0.8 不设报警阀组或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供水管吸

    • 12.0.9 无室内消火栓的建筑或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流量

  • 附录A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分类

  • 附录B 塑料、橡胶的分类

  • 附录C 当量长度表

  • 附录D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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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