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3.1 屋面板

    • 3.2 屋盖

    • 3.3 建筑玻璃采光顶

    • 3.4 建筑玻璃雨篷

  • 4 分类及标记

    • 4. 1 分类

      • 4. 1. 1 按支承结构分为钢结构(G)、索杆结构(S)

      • 4. 1. 2 按开合分为非开合(F)、可开合(K)  

    • 4. 2 标记

      • 4. 2. 1 标记方法 标记由主称(采光顶CGD)、支承

      • 4.2.2 标记示例 示例:CGD-S-K/3.5,表示采

  • 5 一般要求

    • 5.1 建筑玻璃采光顶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 5. 2 建筑玻璃采光顶选用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

    • 5.3 当采用玻璃梁支承时,玻璃梁宜采用钢化夹层玻璃。玻璃

    • 5.4 采光顶耐久性、防结露(霜)性能及抗冰雹性能应符合设

    • 5. 5 采光顶安全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5.6 采光顶建筑节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5.7 采光顶应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

    • 5.8 采光顶防火及排烟要求应符合GB 50016和GB

    • 5.9 采光顶的防雷要求应符合GB 50057和JGJ/T

  • 6 材料

    • 6.1 通用要求

    • 6. 2 玻璃

      • 6.2.1 采光顶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和夹

      • 6.2.2 采光顶当采用钢化玻璃时应满足GB 15763.

      • 6.2.3 采光顶所采用夹层玻璃除应满足GB 15763.

      • 6.2.4 采光顶所采用的夹层中空玻璃除应符合6.2.3和

      • 6.2.5 所有采光顶玻璃应进行磨边倒角处理。

    • 6.3 钢材

      • 6.3.1 采光顶支承结构所选用的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

      • 6.3.2 不锈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且含镍量不应小于8

      • 6.3.3 钢索压管接头应采用经固溶处理的奥氏体不锈钢。  

    • 6.4 铝材

      • 6.4.1 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 5237的规定,其基材应

      • 6.4.2 铝合金型材的表面处理,应符合GB 5237规定

      • 6.4.3 铝合金隔热型材的隔热条应符合JG/T 174的

    • 6.5 钢索

      • 6.5.1 采光顶使用的钢索应采用钢绞线,并应符合JG/T

      • 6.5.2 成品钢索应有化学成分报告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当生

      • 6.5.3 钢索压管接头应符合JG/T 201的规定。  

    • 6.6 五金附件

      • 6.6.1 所有五金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附录A)。

      • 6.6.2 选用的五金附件除不锈钢外,应进行防腐处理。

      • 6.6.3 五金件承载力和使用寿命应能满足设计要求,主要受

    • 6. 7 密封材料

      • 6.7.1 橡胶制品应符合HG/T 3100和GB/T 5

      • 6.7.2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GB 16776的

      • 6.7.3 玻璃接缝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JC/T 882的规

      • 6.7.4 中空玻璃用一道密封胶应符合JC/T 914的规

    • 6.8 其他材料

      • 6.8.1 单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合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

      • 6.8.2 填充材料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其密度不应大于37

  • 7 性能

    • 7.1 结构性能

      • 7.1.1 承载性能分级指标S应符合表2的规定。

      • 7.1.2 采光顶的结构性能指标应按GB 50009和GB

      • 7. 1.3 采光顶还应承受可能出现的积水荷载、雪荷载、冰

      • 7.1.4 采光顶应能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井应能够承受可能

      • 7.1.5 遭受指定荷载标准值时任何结构构件在垂直于玻璃平

    • 7.2 气密性能

      • 7.2.1 采光顶开启部分采用压力差为10Pa时的开启缝长

      • 7.2.2  采光顶整体采用压力差为10Pa时的单位面积空

    • 7.3  水密性能

    • 7.4 热工性能

      • 7.4.1 采光顶的保温性能以传热系数K进行分级,其分级指

      • 7.4.2  遮阳系数分级指标值SC应符合表7的规定。

    • 7.5  隔声性能

    • 7.6  采光性能

  • 8 制作及组装要求

    • 8.1 玻璃制作要求

      • 8. 1.1 矩形钢化玻璃,加工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分别符合表

      • 8.1.2 矩形半钢化玻璃,加工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分别符合表

      • 8.1.3  矩形夹层玻璃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以及最大允许

      • 8.1.4  矩形中控玻璃面板的边长允许偏差、对角线差,厚

      • 8.1.5 三角形、菱形、平行四边形、梯形、圆形面板尺寸允

      • 8.1.6 单曲面热弯玻璃的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应符合JC/

      • 8.1.7 点支承玻璃面板的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玻

      • 8.1.8 采光顶玻璃梁加工后的允许偏差满足表16要求。

    • 8.2 玻璃组件的组装要求

      • 8.2.1 采光顶玻璃采用点支组装方式时,连接件的钢材与玻

      • 8. 2.2 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镶嵌形式时,玻璃应采取有效

      • 8.2.3 采光顶玻璃组装采用胶粘方式时,应进行剥离试验,

      • 8.2.4 隐框玻璃采光顶组件尺寸及组装允许偏差见表19、

    • 8.3 支承结构要求

      • 8.3.1 钢结构 8.3.1.1 当采用钢结构支承时,应

      • 8. 3. 2 钢拉索锁的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无锈斑,

      • 8. 3. 3 铝合金结构 组装时应按设计图,严格控制尺寸

      • 8. 3. 4 玻璃梁结构 玻璃梁结构采光顶装配组件尺寸及

  • 9 试验方法

    • 9.1 结构性能试验可参照GB/T 15227—2007的

    • 9.2 气密性能试验可参照GB/T 15227—2007的

    • 9.3 水密性能试验可参照GB/T15227—2007的规

    • 9.4 热工性能包括保温性能和遮阳系数,可参用GB/T 8

    • 9.5 隔声性能试验可参照GB/T 8485—2002的规

    • 9.6 采光性髓试验可参照GB/T 11976—2002的

    • 9.7 玻璃加工尺寸及允许偏差的检测方法见表10、表11、

    • 9.8 玻璃组件尺寸及组装(配合)允许偏差的检测方法见表1

    • 9.9 钢结构组装尺寸允许偏差的检测方法见表21、表22和

    • 9.10 索杆结构构件加工允许偏差的检测方法见表24。

    • 9.11 铝结构结构构件尺寸允许偏差的检测方法见表25。

    • 9.12 玻璃梁结构采光订装配组件尺寸及组装允许偏差妁检测

  • 10 检验规则

    • 10.1 检验类别

    • 10.2 检验项目

    • 10.3 出厂检验

      • 10.3.1 检验项目按表28进行。

      • 10.3.2 采光顶构件允许偏差项目检验须抽样10%,并且

      • 10.3.3 采光顶出厂检验按表28进行,应有检验合格证书

    • 10.4 型式检验

      • 10.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

      • 10.4.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28。

      • 10.4.3 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在表28规定项目的检测结果

  • 1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标志

      • 11.2.1 在产品明显部位标明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

      • 11.2.2 特别提醒应在醒目位置、醒目方式、层层标出,直

      • 11.2.3 标志方式可以采用标牌、挂签、包装表面喷印,如

    • 11.3 包装

      • 11.3.1 产品应用无腐蚀作用的材料包装;

      • 11.3.2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确保运输中不受损坏,

      • 11.3.3 包装箱内的各类部件,不应发生相互碰撞,窜动;

      • 11.3.4 产品装箱后,箱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 11.4 运输

      • 11.4.1 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碰撞。

      • 11.4.2 部件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碰撞。

      • 11.4.3 采光顶部件及单元部件运输中,应采用有足够承载

    • 11.5 贮存

      • 11.5.1 部件应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等类物

      • 11.5.2 部件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应用不透水的材料在部

      • 11.5.3 采光顶单元部件贮存时,应放置在专用货架上,并

      • 11.5.4 单元部件的存放,应按生产和安装的顺序编号并明

  • 附 录 A (资料性附景) 常用标准

  •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现场雨水渗漏性幢测方法

    • B.1 标准方法:规定使用20mm直径普通软管,装上喷嘴,

    • B.2 一般情况下要求在采光顶组装完成后,在进行镶嵌密封,

    • B.3 喷射水头应垂直于玻璃面,沿接缝前后缓缓移动,每处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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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玻璃采光顶(以下简称采光顶)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标记、一般要求、材料、性能、制作及组装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玻璃采光顶,建筑玻璃雨篷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