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

    •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

    •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新建、改建、扩建项

    • 第四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残疾人事

    • 第五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应满足为各类残疾人提供专业的康复

    • 第六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应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第七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应纳入城市规划或镇规划,按照方便

    • 第八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除遵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 第二章 建设级别与项目构成

    • 第九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三个

    • 第十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应由综合康复设施、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设

    • 第十一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项目的建设内容应包括房屋建筑、建筑

    • 第十二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房屋建筑应由六项设施的各功能用房

    • 第十三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筑设备应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及设

    • 第十四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场地应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道路、

  • 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 第十五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选址应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并

    • 第十六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项目的基地和道路应符合《民用建

    • 第十七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设用地应根据建设要求因地制宜、

    • 第十八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各项设施宜合并建设。在同一基地内

    • 第十九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宜与其他服务于残疾人的建筑合并建

    • 第二十条 综合康复设施的房屋建筑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各项儿童

    • 第二十一条 新建的残疾人康复机构应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

    • 第二十二条 二级、三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结合

    • 第二十三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应合理安排室外康复训练场地与儿童

  • 第四章 建设规模与建筑面积指标

    • 第二十四条 综合康复设施及各项儿童康复设施的建设规模应根据

    • 第二十五条 当残疾人康复机构中的各项设施分别独立建设时,各

    • 第二十六条 综合康复设施及各项儿童康复设施可根据实际需求建

    • 第二十七条 亲属陪护宿舍的建设规模及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第五章 各项设施房屋构成

    • 第一节 综合康复设施

      • 第二十八条 综合康复设施是对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

      • 第二十九条 各级综合康复设施的功能房间构成情况宜符合表5~

    • 第二节 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设施

      • 第三十条 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设施是面向听障儿童开展听力干预、

      • 第三十一条 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设施的功能房间构成情况宜符合表

    • 第三节 儿童智力康复设施、孤独症儿童康复设施

      • 第三十二条 儿童智力康复设施是面向有智力障碍的儿童开展康复

      • 第三十三条 孤独症儿童康复设施是面向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 第三十四条 各级儿童智力康复设施、孤独症儿童康复设施的功能

    • 第四节 脑瘫儿童康复设施

      • 第三十五条 脑瘫儿童康复设施是面向脑瘫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和早

      • 第三十六条 各级脑瘫儿童康复设施的功能房间构成情况宜符合表

    • 第五节 辅助器具中心设施

      • 第三十七条 辅助器具中心设施是开展本地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

      • 第三十八条 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设施的功能房间构成情况宜符合表

  • 第六章 建筑标准

    • 第三十九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应按功能要求、服务流程和残疾人的

    • 第四十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凡残疾人所到之处,其建筑出入口及室

    • 第四十一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房屋建筑为二层及以上的应设置无障

    •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应设置完善、清晰、醒目的标识系统

    • 第四十三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耐火等级和消防设施的配置应遵守

    • 第四十四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建筑设计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残

    • 第四十五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室内装修应遵循实用、经济、美观

  • 第七章 建筑设备

    • 第四十六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应有给水排水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相

    •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应建设污水、污物的处理设施,污水

    • 第四十八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在采暖地区宜采用热水供暖。最热月

    • 第四十九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供电应满足康复设施、设备的用电

    • 第五十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弱电系统应满足管理、通信、网络、

    • 第五十一条 残疾人康复机构可根据功能需求设置必要的医用气体

  • 附录 各项设施中功能房间面积比例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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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