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适应我国公路建设需要,建成质量符合要求的公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各级公路的刚性(水泥混
-
1.0.3 本规范规定了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
-
1.0.4 用沥青碎石混合料和沥青贯入式碎石做基层时,其
-
1.0.5 用贫混凝土、碾压式混凝土做基层时,其技术要求
-
1.0.6 凡有可能改建提高等级的中级路面,都应采用本规
-
1.0.7 垫层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
-
1.0.8 本规范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的最大干密度作为标
-
1.0.9 本规范涉及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交通部现行有关试验
-
-
2 术 语
-
2.0.1 基层 base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
-
2.0.2 底基层 subbase 在沥青路面
-
2.0.3 细粒土 fine grained soil
-
2.0.4 中粒土 midium grained so
-
2.0.5 粗粒土 coarsee grained s
-
2.0.6 水泥稳定土 cement stabiliz
-
2.0.7 综合稳定土 composite-stabi
-
2.0.8 水泥改善土 cement improved
-
2.0.9 土的均匀系数 coefficient of
-
2.0.10 集料 aggregate 由碎石
-
2.0.11
-
2.0.12 石灰改善土 lime improved
-
2.0.13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 lime indus
-
2.0.14 级配碎石 graded crushed
-
2.0.15 级配砾石 graded gravel
-
2.0.16 未筛分碎石 crushed run ro
-
2.0.17 石屑 screenings 轧石
-
2.0.18 填隙碎石 dry bound macad
-
2.0.19 松铺厚度 thickness of un
-
2.0.20 松铺系数 coefficient of
-
-
3 水泥稳定土
-
3.1 一般规定
-
3.1.1 按照土中单个颗粒的粒径大小和组成,将土分为细
-
3.1.2 水泥剂量以水泥质量占全部粗细土颗粒(即砾石、
-
3.1.3 水泥稳定土可适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但
-
3.1.4 水泥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用做基层时,水泥剂量不
-
3.1.5 水泥稳定土结构层宜在春末和气温较高季节组织施
-
3.1.6 在雨季施工水泥稳定土,特别是水泥土结构层时,
-
3.1.7 水泥稳定土结构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
3.1.8 水泥改善土的施工方法可参照本规范。
-
3.1.9 对于二级以下的公路,水泥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可
-
3.1.10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直接铺筑在土基上的
-
3.1.11 基层分两层施工时,在铺筑上层前,应在下层顶
-
-
3.2 材 料
-
3.2.1 对于二级和二级以下的公路,水泥稳定土所用的粗
-
3.2.2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水泥稳定土所用的粗粒
-
3.2.3 水泥稳定粒径较均匀的砂时,宜在砂中添加少部分
-
3.2.4 水泥稳定土中碎石或砾石的压碎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3.2.5 有机质含量超过2%的土,必须先用石灰进行处理
-
3.2.6 硫酸盐含量超过0.25%的土,不应用水泥稳定。
-
3.2.7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
-
3.2.8 综合稳定土中用的石灰应是消石灰粉或生石灰粉。
-
3.2.9 凡是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用于水泥稳定土
-
-
3.3 混合料组成设计
-
3.3.1 一般规定 1 各级公路用水泥稳定土
-
3.3.2 原材料的试验 1 在水泥稳定土层施
-
3.3.3 混合料的设计步骤 1 分别按下列五
-
-
3.4 路拌法施工
-
3.4.1 路拌法施工的工艺流程宜按图3.4.1的顺序进
-
3.4.2 准备下承层 1 水泥稳定土的下承层
-
3.4.3 施工放样 1 在底基层或老路面或土
-
3.4.4 备料 1 利用老路面或土基上部材料
-
3.4.5 摊铺土 1 应事先通过试验确定土的
-
3.4.6 洒水闷料 1 如已整平的土(含粉碎
-
3.4.7 整平和轻压 对人工摊铺的土层整平后,
-
3.4.8 摆放和摊铺水泥 1 按本章第3.4
-
3.4.9 拌和(干拌) 1 对二级及二级以上
-
3.4.10 加水并湿拌 1 在上述拌和过程结
-
3.4.11 整形 1 混合料拌和均匀后,应立
-
3.4.12 碾压 1 根据路宽、压路机的轮宽
-
3.4.13 接缝和调头处的处理 1 同日施工
-
-
3.5 中心站集中厂拌法施工
-
3.5.1 水泥稳定土可以在中心站用厂拌设备进行集中拌和
-
3.5.2 当采用连续式的稳定土厂拌设备拌和时,应保证集
-
3.5.3 在正式拌制混合料之前,必须先调试所用的设备,
-
3.5.4 在潮湿多雨地区或其他地区的雨季施工时,应采取
-
3.5.5 应根据集料和混合料含水量的大小,及时调整加水
-
3.5.6 应尽快将拌成的混合料运送到铺筑现场。车上的混
-
3.5.7 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或稳定土摊铺机摊铺混合
-
3.5.8 拌和机与摊铺机的生产能力应互相匹配。对于高速
-
3.5.9 在摊铺机后面应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特
-
3.5.10 宜先用轻型两轮压路机跟在摊铺机后及时进行碾
-
3.5.11 在二、三、四级公路上,没有摊铺机时,可采用
-
3.5.12 用平地机摊铺混合料后的整形和碾压均与路拌法
-
3.5.13 集中厂拌法施工时的横向接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
3.5.14 应避免纵向接缝。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基层应
-
3.5.15 用平地机摊铺混合料时,横向接缝和纵向接缝的
-
-
3.6 养生及交通管制
-
3.6.1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分层施工时,下层水泥稳定土碾
-
3.6.2 每一段碾压完成并经压实度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开
-
3.6.3 宜采用湿砂进行养生,砂层厚宜为7~10cm。
-
3.6.4 对于基层,也可采用沥青乳液进行养生。沥青乳液
-
3.6.5 无上述条件时,也可用洒水车经常洒水进行养生。
-
3.6.6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基层的养生期不宜少于
-
3.6.7 对于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如基层上为水泥混凝土
-
3.6.8 在养生期间未采用覆盖措施的水泥稳定土层上,除
-
3.6.9 养生期结束后,如其上为沥青面层,应先清扫基层
-
-
3.7 施工组织与作业段划分
-
3.7.1 水泥稳定土施工时,必须采用流水作业法,使各工
-
3.7.2 应做水泥稳定土的延迟时间对其强度影响的试验,
-
3.7.3 确定路拌法施工每一作业段的合理长度时,应综合
-
-
3.8 其 他
-
3.8.1 路缘处理 如水泥稳定土层上为薄沥青面
-
-
-
4 石灰稳定土
-
4.1 一般规定
-
4.1.1 按照土中单个颗粒的粒径大小和组成,将土分为细
-
4.1.2 石灰剂量以石灰质量占全部粗细土颗粒干质量的百
-
4.1.3 石灰稳定土适用于各级公路的底基层,以及二级和
-
4.1.4 在冰冻地区的潮湿路段以及其他地区的过分潮湿路
-
4.1.5 石灰稳定土层应在春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工期的
-
4.1.6 在雨季施工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时,应采用排
-
4.1.7 石灰稳定土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
4.1.8 石灰稳定土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进
-
4.1.9 在采用石灰土做基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表面水
-
4.1.10 石灰改善土的施工方法可按本规范执行。
-
4.1.11 对于二级以下的公路,石灰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
-
4.1.12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直接铺筑在土基上的
-
-
4.2 材 料
-
4.2.1 塑性指数为15~20的粘性土以及含有一定数量
-
4.2.2 石灰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2的规定。应尽量
-
4.2.3 凡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用于石灰土施工。
-
-
4.3 混合料组成设计
-
4.3.1 一般规定 1 各级公路用石灰稳定土
-
4.3.2 原材料试验 1 在石灰稳定土层施工
-
4.3.3 混合料的设计步骤 1 按下列石灰剂
-
-
4.4 路拌法施工
-
4.4.1 路拌法施工石灰稳定土的工艺流程宜按图4.4.
-
4.4.2 准备下承层,要求同3.4.2条。
-
4.4.3 施工放样,要求同3.4.3条。
-
4.4.4 备料 除应符合3.4.4条的要求外,
-
4.4.5 摊铺土 应事先通过试验确定土的松铺系
-
4.4.6 洒水闷料,要求同3.4.6条。
-
4.4.7 整平和轻压,要求同3.4.7条。
-
4.4.8 卸置和摊铺石灰 1 按计算所得的每
-
4.4.9 拌和与洒水 1 对二级及二级以上公
-
4.4.10 整形和碾压,应符合3.4.11条和3.4.
-
4.4.11 接缝和调头处的处理 1 同日施工
-
-
4.5 中心站集中厂拌法施工
-
4.6 人工沿路拌和法施工
-
4.6.1 二级以下公路的小工程可以采用人工沿路拌和法施
-
4.6.2 备料 1 将需稳定的土料按事先计算
-
4.6.3 拌和 1 筛拌法将土和石灰混合或交
-
4.6.4 摊铺 将拌好的石灰土混合料按松铺厚度
-
4.6.5 整形和碾压 同本规范3.4.11条和
-
-
4.7 养生及交通管制
-
4.7.1 石灰稳定土在养生期间应保持一定的湿度,不应过
-
4.7.2 在养生期间未采用覆盖措施的石灰稳定土层上,除
-
4.7.3 养生期结束后,在铺筑沥青面层前,应清扫基层并
-
4.7.4 石灰稳定土分层施工时,下层石灰稳定土碾压完成
-
-
4.8 其 他
-
4.8.1 路缘处理 如石灰稳定土层上为薄沥青面
-
4.8.2 用石灰稳定低塑性土时,施工中应掌握下列要点:
-
-
-
5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
-
5.1 一般规定
-
5.1.1 可利用的工业废渣包括:粉煤灰、煤渣、高炉矿渣
-
5.1.2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可分为下列两大类:
-
5.1.3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可适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
-
5.1.4 石灰工业废渣混合料采用质量配合比计算,以石灰
-
5.1.5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宜在春末和夏季组织施工。施
-
5.1.6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结构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
-
5.1.7 石灰工业废渣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
-
5.1.8 对于二级以下的公路,用石灰工业废渣做基层和底
-
5.1.9 对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直接铺筑在土基上的底
-
-
5.2 材 料
-
5.2.1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所用石灰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表
-
5.2.2 粉煤灰中SiO2、Al2O3和Fe2O3的总
-
5.2.3 煤渣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0mn,颗粒组成宜有
-
5.2.4 宜采用塑性指数12~20的粘性土(亚粘土)。
-
5.2.5 二灰稳定的中粒土和粗粒土不宜含有塑性指数的土。
-
5.2.6 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二灰稳定土应符合下列
-
5.2.7 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二灰稳定土应符合下列
-
5.2.8 碎石或砾石的压碎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
5.2.9 凡饮用水(含牲畜饮用水)均可使用。
-
-
5.3 混合料组成设计
-
5.3.1 一般规定 1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的
-
5.3.2 原材料的试验 在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施
-
5.3.3 混合料的设计步骤 1 制备不同比例
-
-
5.4 路拌法施工
-
5.4.1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的施工宜按图5.4.1的顺
-
5.4.2 准备下承层,要求同3.4.2条。
-
5.4.3 施工放样,要求同3.4.3条。
-
5.4.4 备料 1 运到现场的粉煤灰,应含有
-
5.4.5 运输和摊铺 1 材料装车时,应控制
-
5.4.6 拌和及洒水 1 对于二级和二级以上
-
5.4.7 整形 1 平地机整形 (1
-
5.4.8 碾压,要求同本规范3.4.12条。
-
5.4.9 接缝和调头处的处理,要求同本规范3.4.13
-
-
5.5 中心站集中厂拌法施工
-
5.5.1 石灰工业废渣混合料可以在中心站用多种机械进行
-
5.5.2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的集中拌和流程按图5.5.
-
5.5.3 除满足下列两款外,其他要求同本规范第3.5节
-
-
5.6 人工沿路拌和法施工
-
5.6.1 对于二级以下公路和不适宜采用机械施工的小工程
-
5.6.2 备料 1 将细土或集料按事先计算的
-
5.6.3 拌和 1 筛拌法将土、粉煤灰和石灰
-
5.6.4 摊铺 将拌和好的混合料按松铺厚度摊铺
-
5.6.5 整形和碾压 同本规范5.4.7条和5
-
-
5.7 养生及交通管制
-
5.7.1 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层碾压完成后的第二天或第三
-
5.7.2 二灰层宜采用泡水养生法,养生期应为14d。
-
5.7.3 在养生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
-
5.7.4 对于二灰集料基层,养生期结束后,宜先让施工车
-
5.7.5 石灰工业废渣底基层分层施工时,下层碾压完毕后
-
-
5.8 其 他
-
5.8.1 路缘处坪 如石灰工业废渣层上为薄沥青
-
-
-
6 级配碎石
-
6.1 一般规定
-
6.1.1 用于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基层和底基层的级配碎石
-
6.1.2 在其他等级公路上,级配碎石可用未筛分碎石和石
-
6.1.3 缺乏石屑时,可以添加细砂砾或粗砂。也可以用颗
-
6.1.4 级配碎石可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和底基层。
-
6.1.5 级配碎石可用做较薄沥青面层与半刚性基层之间的
-
6.1.6 当级配碎石用做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的基层时,其
-
6.1.7 级配碎石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
6.1.8 级配碎石用做半刚性路面的中间层以及用做二级以
-
-
6.2 材 料
-
6.2.1 轧制碎石的材料可以是各种类型的岩石(软质岩石
-
6.2.2 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含量应不超过20%。碎石
-
6.2.3 石屑或其他细集料可以使用一般碎石场的细筛余料
-
6.2.4 级配碎石或级配碎砾石用做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的
-
6.2.5 在塑性指数偏大的情况下,塑性指数与0.5mm
-
6.2.6 级配碎石用做中间层时,其颗粒组成和塑性指数应
-
6.2.7 未筛分碎石用做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的底基层时,
-
6.2.8 级配碎石或级配碎砾石所用石料的压碎值应满足下
-
-
6.3 路拌法施工
-
6.3.1 级配碎石路拌法施工的工艺流程应符合图6.3.
-
6.3.2 有关下承层 1 下承层不宜做成槽式
-
6.3.3 放工放样,有关要求同3.4.3条。
-
6.3.4 备料 1 计算材料用量 (
-
6.3.5 运输和摊铺集料 1 集料装车时,应
-
6.3.6 拌和及整形 1 对于二级及二级以上
-
6.3.7 碾压 1 整形后,当混合料的含水量
-
6.3.8 横缝的处理 两作业段的衔接处,应搭接
-
6.3.9 纵缝的处理 应避免纵向接缝。在必须分
-
-
6.4 中心站集中厂拌法施工
-
6.4.1 级配碎石混合料可以在中心站用多种机械进行集中
-
6.4.2 对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级配碎石基层和中间
-
6.4.3 不同粒级的碎石和石屑等细集料应隔离,分别堆放。
-
6.4.4 细集料应有覆盖,防止雨淋。
-
6.4.5 在正式拌制级配碎石混合料之前,必须先调试所用
-
6.4.6 在采用未筛分碎石和石屑时,如未筛分碎石或石屑
-
6.4.7 将级配碎石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时,应用沥青
-
6.4.8 摊铺机后面应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
-
6.4.9 用振动压路机、三轮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方法同
-
6.4.10 级配碎石用于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时,如没有摊
-
6.4.11 用平地机摊铺混合料后的整形和碾压均与路拌法
-
6.4.12 集中厂拌法施工时的横向接缝按下述方法处理:
-
6.4.13 应避免纵向接缝。如摊铺机的摊铺宽度不够,必
-
6.4.14 在不能避免纵向接缝的情况下,纵缝必须垂直相
-
-
-
7级配砾石
-
7.1 一般规定
-
7.1.1 天然砂砾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而且塑性指数在6
-
7.1.2 塑性指数偏大的砂砾,可加少量石灰降低其塑性指
-
7.1.3 可在天然砂砾中掺加部分碎石或轧碎砾石,以提高
-
7.1.4 级配砾石可适用于轻交通的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的
-
7.1.5 级配砾石层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
-
7.2 材 料
-
7.2.1 级配砾石用做基层时,砾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
-
7.2.2 砾石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的含量不应超过20%。
-
7.2.3 级配砾石基层的颗粒组成和塑性指数应满足表7.
-
7.2.4 当用于基层的在最佳含水量下制备的级配砾石试件
-
7.2.5 用做底基层的砂砾、砂砾土或其他粒状材料的级配
-
7.2.6 当用于底基层的在最佳含水量下制备的级配砾石试
-
7.2.7 级配砾石用做基层时,石料的集料压碎值应满足下
-
-
7.3 施 工
-
7.3.1 级配砾石施工的工艺流程按图7.3.1的顺序进
-
7.3.2 准备下承层,有关要求同3.4.2条。
-
7.3.3 施工放样,有关要求同3.4.3条。
-
7.3.4 计算材料用量 根据各路段基层或底基层
-
7.3.5 运输和摊铺集料 1 集料装车时,应
-
7.3.6 拌和及整形 1 用平地机拌和时,每
-
7.3.7 碾压,有关要求同6.3.7条
-
7.3.8 横缝的处理,有关要求同6.3.8条
-
7.3.9 纵缝的处理,有关要求同6.3.9条
-
-
-
8 填隙碎石
-
8.1 一般规定
-
8.1.1 用单一粒径的粗碎石和石屑组成的填隙碎石可用干
-
8.1.2 填隙碎石的一层压实厚度,可取碎石最大粒径的1
-
8.1.3 缺乏石屑时,可以添加细砾砂或粗砂等细集料,但
-
8.1.4 填隙碎石可用于各等级公路的底基层和二级以下公
-
8.1.5 填隙碎石施工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
-
-
8.2 材 料
-
8.2.1 填隙碎石用做基层时,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
-
8.2.2 粗碎石可以用具有一定强度的各种岩石或漂石轧制
-
8.2.3 填隙碎石、粗碎石的颗粒组成应符合表8.2.3
-
8.2.4 采用表8.2.3中的1号粗集料时,填隙料的标
-
8.2.5 粗碎石的压碎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用做
-
-
8.3 施 工
-
8.3.1 填隙碎石的施工工艺流程宜按图8.3.1的顺序
-
8.3.2 准备下承层,有关要求同3.4.2条。
-
8.3.3 施工放样,有关要求同3.4.3条。
-
8.3.4 备料 根据各路段基层或底基层的宽度、
-
8.3.5 运输和摊铺粗碎石 1 碎石装车时,
-
8.3.6 撒铺填隙料和碾压 1.干法施工
-
-
-
9 质量管理及检查验收
-
9.1 一般规定
-
9.1.1 二级和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应按本章质量管理及检查
-
9.1.2 质量管理包括所用材料的标准试验、铺筑试验段、
-
9.1.3 必须建立、健全工地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问的交
-
9.1.4 工地试验室应能进行所用基层材料的各项试验,还
-
9.1.5 各个工序完结后,均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
-
-
9.2 材料的标准试验
-
9.2.1 在组织现场施工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原材料(
-
9.2.2 对用做底基层和基层的原材料,应进行表9.2
-
9.2.3 对初步确定使用的底基层和基层混合料,包括掺配后
-
-
9.3 铺筑试验段
-
9.3.1 在底基层和基层正式开工之前,应铺筑试验段。
-
9.3.2 应通过铺筑无结合料的集料基层试验段,确定以下
-
9.3.3 通过铺筑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和石灰工业废渣
-
-
9.4 质量管理
-
9.4.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包括外形尺寸的控制和检查
-
9.4.2 外形尺寸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9.
-
9.4.3 质量控制的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应符合表9.4
-
9.4.4 对于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应取钻件(俗称路面芯
-
-
9.5 检查验收
-
9.5.1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判定完成的路面结构层是否满足
-
9.5.2 判定路面结构层质量是否合格(即满足要求)时,
-
9.5.3 检查施工原始记录,对上述检查内容进行初步评定。
-
9.5.4 进行抽样检查。抽样必须是随机的,不能带有任何
-
9.5.5 竣工工程外形的检查项目、频度和质量标准值应符
-
9.5.6 应按表9.5.6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表
-
9.5.7 测量弯沉后,考虑一定保证率测量值的上波动界限
-
-
-
附录A 回弹弯沉值的计算与检验
-
A.0.1 土基回弹模量的调整 由于设计中采用的
-
A.0.2 土基顶面的回弹弯沉计算值 土基顶面的
-
A.0.3 底基层顶面回弹弯沉按如下步骤计算:
-
A.0.4 基层(厚度h2)顶面弯沉值计算的步骤如下:
-
-
附录B 现场随机取样位置的确定
-
B.0.1 作为一个检验评定对象,既可以是一个作业段,一
-
B.0.2 现场随机取样包括压实度检验,石灰稳定土、水泥
-
B.0.3 确定现场取样或试验位置时,需按下列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