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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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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统一航道整治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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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河流、湖区和库区的航道整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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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航道整治应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流域的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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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航道整治应进行现场调查,充分掌握地形、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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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对长河段和复杂多变滩险的航道整治工程,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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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航道整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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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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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天然河流航道 由径流河段和潮汐河口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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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潮汐河口航道 由河口河流段、河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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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航行漂角 船舶或船队纵轴线与航向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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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港区航道 行经港区的主航道、进出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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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固滩鱼嘴 在分汉河段的江心滩头部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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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护洲鱼嘴 紧贴江心洲头部修建以保护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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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分流鱼嘴 在江心洲或江心滩头部修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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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复合型滩 在同一滩段内,同时存在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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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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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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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航道整治工程应按基建程序不同阶段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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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基本资料应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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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航道整治工程各阶段所需资料的收集,应符合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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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航道整治工程所需的水文、气象、地形和地质等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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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V级及其以下的航道整治工程,在满足工程建设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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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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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自然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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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航道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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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经济营运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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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船舶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
3.2.5 港口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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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其他资料的收集应包括有关水利水电枢纽、取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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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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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水文、气象资料的收集与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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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地质和地貌资料的收集与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3.3.3 地形资料的收集与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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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滩险演变与碍航状况资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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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经济营运资料应补充收集工程设计水平年上下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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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应收集与航道整治工程有关的生态和环境保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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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应收集与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等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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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应收集与工程有关的人工费、材料单价、编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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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初步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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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对年际变化不大的浅滩,可在汛前、汛后和枯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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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滩险河段应施测比降、流速、流向和碍航流态,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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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需要疏浚的河段,应查明挖槽和岸坡的土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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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应补充收集重点滩险的河工模型试验、船模航行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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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应收集工程施工区域的施工条件、工程材料和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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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应收集与编制工程概算有关的定额和单价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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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施工图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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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整治河段的地形图应满足下列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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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应收集施工机具、设备、船舶和其他与施工方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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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应收集与施工期通航或临时封航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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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应收集爆破施工可能影响范围内建筑物的位置、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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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应补充收集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专项试验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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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应收集和复核有关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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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应收集与编制工程预算有关的定额和单价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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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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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施工阶段应收集工程区域河床地形和水文等变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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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应收集工程设计变更和补充的专项试验研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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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应收集相关的已建整治建筑物附近河床变形观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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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应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船舶通航状况、水环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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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应收集有关工程招投标文件和相关图纸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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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应收集有关工程质量检验、材料检验、中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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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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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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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航道整治工程总体设计内容应包括运量预测、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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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运量预测的设计水平年可取工程建成后的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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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长河段和重要河段的航道整治应根据航运发展和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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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航道整治设计应进行河道水流、泥沙特性和河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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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整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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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航道整治应根据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和河床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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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航道整治应根据山区河流、平原河流和潮汐河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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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航道整治应根据浅滩、急滩和险滩的不同碍航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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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拟建或在建的枢纽工程河段上的航道整治,应对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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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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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整治标准应在运量预测的基础上,根据营运船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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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航道整治技术经济方案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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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径流河段航道设计通航水位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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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潮汐河口航道设计通航水位的确定应符合现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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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径流河段航道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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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径流河段航道设计宽度分为单线航道宽度和双线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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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径流河段航道最小弯曲半径,宜采用顶推船队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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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径流河段航道的断面系数不应小于6,流速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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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潮汐河口的航道设计尺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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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 航道整治的通航水流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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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整治水位、整治线宽度和整治线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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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整治河段的上、中、下游或滩群的不同部位,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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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浅滩整治水位和整治线宽度的确定应统筹考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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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浅滩整治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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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急滩和险滩整治水位的确定和整治开挖线的布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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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水面宽阔、水流分散且归槽时间较短的湖区航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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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潮汐河口整治水位和整治线布置应通过分析潮汐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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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特别复杂的浅、急、险滩和大型潮汐河口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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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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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长河段整治工程应根据经济技术等因素,按设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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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长河段和复杂滩群的整治,应先实施重点滩险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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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年际冲淤变化较大或河势多变的河道,应抓住河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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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滩势复杂、整治难度较大且缺乏实践经验的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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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易冲刷河段的航道整治工程,宜先筑坝、后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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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在易冲刷河段上实施整治工程,宜通过模型试验,
-
4.5.7 在冲淤多变的河段上,应建立施工监测系统,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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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工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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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航道整治工程应根据通航要求从技术、经济、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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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航道整治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应包括改善航道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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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航道整治工程应按《水运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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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航道整治工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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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浅滩航道整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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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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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径流河段的沙质浅滩、卵石浅滩和石质浅滩,应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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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沙质浅滩和卵石浅滩整治应重点研究水、沙条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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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沙质浅滩和卵石浅滩整治宜采取整治建筑物与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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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浅滩整治设计应进行必要的水力计算,并可根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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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整治水位和整治线宽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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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浅滩整治水位可采用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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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浅滩整治线宽度可采用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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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浅滩的整治水位与整治线宽度应相互协调,确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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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特别复杂的浅滩,整治水位与整治线宽度应通过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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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沙质浅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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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整治沙质浅滩,应查明其成滩原因、上游来水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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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整治沙质浅滩,应根据过渡段浅滩、弯道浅滩、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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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整治过渡段浅滩,应固定和加高边滩,调整航道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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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整治弯道浅滩,应规顺岸线,稳定流路,尚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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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整治汊道浅滩,应在慎重选汊的前提下,采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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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整治散乱浅滩,应采取固滩、筑坝和护岸等措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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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整治支流河口浅滩,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小汇流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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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卵石浅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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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卵石浅滩整治的资料整理分析,除应符合第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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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卵石浅滩整治应根据过渡段浅滩、汊道浅滩、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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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整治卵石浅滩,宜采用布置整治建筑物与疏浚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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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整治过渡段浅滩,应束窄河床,固定和加高边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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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整治弯道浅滩,可在凹岸适当部位建顺坝或下挑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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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整治汊道浅滩除应符合第5.3.5条的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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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整治支流河口浅滩应按第5.3.7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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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 整治峡口浅滩,宜以峡口壅水消落期淤沙开始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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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石质浅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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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整治石质浅滩应根据有无泥沙冲淤变化情况,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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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整治无泥沙冲淤变化的石质浅滩,应进行滩段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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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在无泥沙冲淤变化的石质浅滩上炸礁开槽,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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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整治有泥沙冲淤变化的石质浅滩,宜按中枯水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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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石质浅滩开挖后,当水面降落造成不利影响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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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工程布置和挖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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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丁坝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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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顺坝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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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锁坝应根据地质、地形和水流条件进行布置,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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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鱼嘴可分为固滩鱼嘴、护洲鱼嘴和分流鱼嘴,其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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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护岸工程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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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挖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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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弃土和弃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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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急险滩航道整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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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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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急滩、险滩和复杂滩险的整治应根据碍航的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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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急滩和险滩整治的资料收集除应符合第3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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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急滩和险滩成滩期的上限水位、下限水位和最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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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急滩和险滩整治应充分考虑对上下游相邻滩险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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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急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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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急滩按成因可分为基岩急滩、溪口急滩、崩岩急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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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急滩整治应在技术可能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使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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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船舶自航上滩允许的比降和流速,可通过实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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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急滩整治设计,应进行整治前后水面线和平面流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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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基岩急滩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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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基岩急滩整治需扩大的过水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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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按错口型式整治基岩急滩,其错口长度可采用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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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基岩急滩的整治开挖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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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基岩急滩开挖横断面的边坡、底坡和开挖区底部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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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 溪口急滩的整治,除应按基岩急滩的有关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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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崩岩急滩和滑坡急滩的整治,应按基岩急滩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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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初期整治可采用裸露爆破,减缓滩势,实现绞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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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 后期整治开挖区的选定和整治线的布置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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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 崩岩急滩和滑坡急滩的整治,当需采用爆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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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 整治后稳定性较差的崩岩和滑坡体,必要时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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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险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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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险滩按碍航特性可分为礁石险滩、急弯险滩、泡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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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礁石险滩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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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急弯险滩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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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泡漩险滩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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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滑梁水险滩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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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险滩整治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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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复杂滩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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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复杂滩险可分为卵石急滩、分汊基岩急滩、连续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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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卵石急滩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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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分汊基岩急滩的整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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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连续急滩的整治,应全面统筹考虑,根据整个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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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复合型滩的整治,应根据各碍航部位的特性及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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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难以确定整治工程方案的复杂滩险,应采用物理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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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潮汐河口航道整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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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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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潮汐河口的河口河流段航道整治应按第5章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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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潮汐河口航道整治的资料收集除应符合第3章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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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潮汐河口航道整治,应根据近期实测资料,进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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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潮汐河口航道应根据河床边界条件,水文、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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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整治潮汐河口航道,应利用涨落潮流的动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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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潮汐河口航道的整治水位,在河口潮流段,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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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整治重要且复杂的潮汐河口航道,除进行资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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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潮汐河口航道选线和航道尺度的确定,应按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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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 有航运要求的潮汐河口,不宜建挡潮闸。必须建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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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河口拦门沙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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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河口拦门沙的成因和演变规律,应根据不同类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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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河口拦门沙航道的整治应根据历年地形图,比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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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易变河口拦门沙航道的整治,宜采取建单侧或双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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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当河口拦门沙受沿岸输沙影响,导堤需兼顾拦截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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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多汊道河口拦门沙航道的整治,宜选择水深条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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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口门内浅滩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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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口门内浅滩的整治,宜选落潮流主槽为航槽,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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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整治口门内分汊河段的浅滩,宜选择落潮流动力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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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网状的入海河口,当需要整治某一支的口门内浅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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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口门内浅滩整治工程的丁坝布置,坝轴线宜与落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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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整治线和挖槽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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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潮汐河口口外海滨段航道整治线走向宜与涨落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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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潮汐河口航道整治线宽度可参照第4.4节和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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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在潮汐河口设计挖槽时,应进行潮流、波浪和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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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潮汐河口航道疏浚的抛泥区宜选在开挖航槽的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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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在洪、枯水流量变幅较大且风浪作用较强的潮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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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 潮汐河口整治河段的挖槽回淤和抛泥区抛泥对挖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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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枢纽上下游航道整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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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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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枢纽上下游航道整治的范围应包括变动回水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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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枢纽上下游航道整治设计的资料收集除应符合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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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枢纽上下游航道整治,应根据不同河段的水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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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变动回水区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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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变动回水区航道整治,应按滩险所处位置、特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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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变动回水区整治水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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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变动回水区航道整治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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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常年回水区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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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水库蓄水前,应在选定的航线上预先炸除常年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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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常年回水区峡谷型洪水急流滩的航道整治,宜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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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常年回水区峡谷型急弯段的航道整治,可采取炸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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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常年回水区上段淤沙浅滩整治可参照第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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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通航建筑物上下游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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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通航建筑物上下游航道整治应满足枢纽通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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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当枢纽通航建筑物引航道口门外连接段存在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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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当引航道布置在非主航道一侧,或枢纽运行后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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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当枢纽下游航道因泄洪影响,产生较强的横流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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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当枢纽建成后,因坝下河床下切造成较大的水面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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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当枢纽下游引航道连接段航道尺度不足,且江心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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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 当锚地范围内存在碍航礁石时,应予炸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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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枢纽下游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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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枢纽下游航道整治应对下列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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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枢纽下游航道整治水位和整治线宽度的确定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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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枢纽下游河床变形较大河段的航道整治,宜与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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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建库后河床变形不大的局部宽浅河段和分汊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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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 建库后卵石露头较高和存在碍航礁石的近坝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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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湖区、桥区和港区航道整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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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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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湖区、桥区和港区的航道整治应根据自然条件、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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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整治湖区航道应根据湖泊航道、河湖两相航道和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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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整治桥区和港区航道除应掌握河床演变规律外,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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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新建桥梁选址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内河通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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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湖区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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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湖区航道整治的资料收集除应满足第3章的要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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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湖泊航道浅滩整治,宜采取疏浚措施;河湖两相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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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在湖泊航道浅滩上开挖航槽,宜选择淤积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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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整治单向水流的河湖两相航道和滨湖航道浅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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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在有双向水流的河湖两相航道和滨湖航道浅滩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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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整治湖区泥质浅滩,宜采取疏浚措施。挖槽定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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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整治湖区有跌坎的泥质浅滩,宜布置较长的挖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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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桥区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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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桥区航道整治的资料收集除应满足第3章的要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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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桥区航道整治应采取不同的工程措施固定边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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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当建桥后上游边滩扩大下移并威胁正常通航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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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当航道水流流向与桥轴法线间交角较大且影响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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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桥区为礁石河床,上游礁石挑流影响通航时,应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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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当桥墩建在江心洲滩上,将造成航道移位或产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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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港区航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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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港区航道整治的资料收集除应满足第3章的要求外
-
9.4.2 港区航道整治应在确保主航道畅通的前提下,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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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当港口码头与主航道同靠河道一侧时,航道整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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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当港口码头与主航道分离时,航道整治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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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位于山区河流水库变动回水区的港区航道整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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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当兴建闸坝、引水工程和跨河桥梁等可能引起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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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整治建筑物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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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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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整治建筑物应包括丁坝、顺坝、锁坝、鱼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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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整治建筑物应经济实用,宜就地取材、便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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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受力复杂、河床松软或工程量大的整治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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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在有流冰的河流上,整治建筑物设计应考虑冰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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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整治建筑物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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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护底和护滩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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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护底和护滩的设计应根据整治建筑物的类型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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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护底和护滩的排体结构宜优先选用能适应河床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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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护滩排体结构宜采用混凝土系结块软体排或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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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护底排体结构形式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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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土工织物软体排的铺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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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在石料充足且价格较低、河床抗冲性较好和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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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丁坝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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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块石丁坝坝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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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充填袋填心坝坝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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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丁坝坝顶纵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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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丁坝坝根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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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丁坝坝头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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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丁坝坝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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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 在河床易冲刷变形的河段,丁坝应采取护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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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潜丁坝坝顶宽可取2~5m,迎水坡坡度可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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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顺坝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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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顺坝坝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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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顺坝纵坡坡度宜与建坝后整治水位时的水面比降
-
10.4.3 顺坝坝根护坡设计可按第10.3.4条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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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顺坝坝面结构可按第10.3.6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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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洲尾顺坝和导流顺坝坝头可不加宽,其坝头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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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在易冲刷变形的河段,顺坝宜采取护底措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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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锁坝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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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锁坝设计应进行坝面块石尺度、抗滑稳定、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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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锁坝坝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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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锁坝坝面结构可按第10.3.6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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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锁坝坝顶可设为平坡,必要时可设不陡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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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锁坝坝根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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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 锁坝坝下应采用柔性防护结构型式,护底设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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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鱼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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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 固滩鱼嘴宜采用导堤式结构,由圆弧段、两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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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护洲鱼嘴应采用斜坡式断面结构,主要包括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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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 分流鱼嘴的结构设计可按第10.6.1条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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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潮汐河口整治建筑物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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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 导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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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 丁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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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 分流鱼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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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锁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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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护岸建筑物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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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 平顺护岸的结构设计除应符合第10.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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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 短丁坝护岸结构设计可参照第10.3节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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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栅栏坝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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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栅栏坝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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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 栅栏坝的设计应进行抗倾和抗滑等稳定性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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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整治建筑物稳定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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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 整治建筑物稳定验算应包括块石粒径、坝体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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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 整治建筑物稳定验算中的荷载,应考虑自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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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 抛石丁坝、顺坝和锁坝的块石粒径可按下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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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 锁坝下游河床冲刷深度计算可按第1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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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 锁坝抗滑稳定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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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6 护岸抗滑稳定计算和坝体地基沉降计算可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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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水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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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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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航道整治工程的效果预测,应区别不同条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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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航道整治工程的水力计算应包括整治前后的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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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航道水力计算的资料除应满足第3章的要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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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在整治河段下游深槽处应设立水尺,每日定时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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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水面线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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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水面线可采用下列水流连续方程和水流运动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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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整治前水面线计算的糙率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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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整治前水面线计算的局部阻力系数可按下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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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整治前水面线计算的动能改正系数,平原河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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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整治后水面线计算的各项参数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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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整治建筑物非淹没条件下的水面线计算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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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挖槽和炸槽施工后水面线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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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分汊河段水力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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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分汊河段应进行各汊水面线及相应分流量的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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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在非通航汊道中建锁坝堵汊,应进行壅水高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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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航道整治的裁弯取直,应计算新老河槽的分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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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流速分布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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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 在验证整治设计效果时,应计算工程前后不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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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比较顺直、水流平顺和不存在横比降的河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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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基建性挖槽的流速变化,可按第11.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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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在比较顺直的河流上,非淹没丁坝收缩断面至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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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非淹没丁坝影响范围内的流速分布可按下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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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建筑物局部冲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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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丁坝坝头局部冲刷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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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水流泥沙模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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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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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航道整治工程的水流泥沙模拟应包括物理模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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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可供航道整治工程采用的物理模型应包括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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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在航道整治工程中可采用的数值模拟应包括一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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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在必要的条件下,航道整治工程应采用物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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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物理模型和数值模拟的资料要求、制作精度、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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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河工模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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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河工模型试验的资料收集除应符合第3章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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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河工模型试验应研究整治工程的布置及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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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航道整治河工模型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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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河工模型设计应满足几何相似和水流运动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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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河工模型试验应检验相似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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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整治工程方案试验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段设计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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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船模航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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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船模航行试验除应收集河工模型所需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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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船模航行试验应研究急险滩、桥区航道和通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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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 船模航行试验应在正态河工模型上进行。船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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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船模航行试验应检验相似性。除应对船舶模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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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船模航行试验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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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船模航行试验应进行足够的重复性试验,并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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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整治建筑物模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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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整治建筑物模型试验资料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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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整治建筑物模型试验应研究建筑物对水流与河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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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 整治建筑物定床模型设计应满足几何相似和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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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整治建筑物模型试验成果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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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数值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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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数值模拟资料收集除应满足第12.2.1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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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 长河段的水流和河床变形计算可采用一维数值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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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 数值模拟应根据河床变形强度和需要,选用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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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 平面二维水流数值模拟的控制方程应包括水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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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 平面二维泥沙模拟控制方程应包括二维水流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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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 边界条件的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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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7 数值模拟的验证应满足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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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 工程方案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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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 成果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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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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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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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应包括整治建筑物施工、炸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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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对施工地区的自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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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航道整治施工应协调好施工与通航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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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施工前应核查测量控制点、水尺位置和水尺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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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施工前应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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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施工观测可根据需要对水面线、河床冲淤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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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护底和护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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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护底和护滩的施工应根据设计的护底和护滩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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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土工织物软体排的加工和沉放,应防止土工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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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护底和护滩区域在铺设和沉放排体前应施测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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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 排头沟的位置宜选择在土质良好处,放入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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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 在水深小于1.0m的床面或低潮位出露的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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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陆上护滩施工时,排体宜由人力铺放,排上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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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沉放排体的全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定位,确保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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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 排体沉放应同步观测沉排全过程轨迹,排体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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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 沉排船应具有满足工艺设计要求的设施和足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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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0 散抛石压载软体排的沉放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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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 系结压载软体排的沉放施工,除应满足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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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2 沙被软体排的沉放施工,排布宜按要求直接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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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3 护底施工应与导堤和坝体施工相协调,防止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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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坝体抛石和砌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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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抛填块石筑坝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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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坝体抛石应符合下列规定。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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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水下抛石应考虑水深、水流和波浪等自然条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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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丁坝、顺坝和导堤抛石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3.3.5 锁坝抛石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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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 潜坝分层抛筑时,应随时检测坝位、坝顶高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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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 在季节性封冻河流上筑坝,可将块石按设计坝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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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 软土地基上抛石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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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 大型潮汐河口抛石斜坡堤施工,应在堤心石抛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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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0 砌石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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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土工织物充填袋筑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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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 土工织物充填袋筑坝施工应根据土工织物袋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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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 土工织物充填袋筑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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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 充填袋内的充填料应采用砂性土或粉细砂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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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 充填袋体的充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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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施工中应考虑施工顺序和施工荷载对坝整体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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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 施工期间对土工织物充填袋露出水面的部分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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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 充填袋抛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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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 充填袋铺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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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混凝土构件混合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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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 混凝土构件混合坝施工应包括人工块体和模袋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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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 混凝土构件混合坝施工应与筑坝施工的进度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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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 混凝土构件混合坝基床抛石施工,除应按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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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 人工块体安放前应检查块石垫层的厚度和表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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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 模袋混凝土压顶现场浇筑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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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护 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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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 平顺护岸施工应按先护底,后护脚,再护坡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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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 短丁坝护岸的施工应按第13.3.4条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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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炸礁和疏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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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 施工前除应按第13.1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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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 有覆盖层的河床,水下炸礁施工前,应查明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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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 陆上炸礁与水下炸礁的分界线宜为设计最低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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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 航道整治工程炸礁的爆破方法应根据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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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 水下钻孔爆破宜一次破碎到设计高程,不留残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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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 水下爆破钻孔船的位置必须准确定位,并应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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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 水下钻孔设备宜采用中风压空气压缩机、潜孔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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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 水下爆破器材应选择安全性好的优质器材,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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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 在深水急流中进行钻孔爆破,应配用伸缩性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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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0 炸礁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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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1 航道整治的基建性疏浚施工,应综合考虑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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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2 采取疏浚措施拓宽加深原有航道,应处理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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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3 采取疏浚措施开挖新航槽时,疏浚施工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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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4 采用炸礁弃渣、疏浚弃土或吹填方法填塞尖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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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5 挖泥船清除爆破石渣前,应详细了解钻孔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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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6 疏浚过程中发现施工区域有沉船和石堆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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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工程验收和效果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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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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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航道整治工程的验收应按交通部《内河航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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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的验收应包括交工验收和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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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长河段整治工程分滩段逐步整治的项目,可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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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工程验收的依据应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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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工程的效果观测宜按滩段所处的位置和特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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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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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 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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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 交工验收的测图比例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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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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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竣工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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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竣工验收除具备交工验收的测图外,尚应进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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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工程效果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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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 工程效果观测应作为工程后评估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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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 工程效果观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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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 情况复杂的重点滩险,应根据需要进行与工程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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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 大型航道综合治理工程的效果观测,除应符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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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5 工程效果观测后,应提交工程效果分析报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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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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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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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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