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分类与代号

    • 3.1钢棒按冶金质量分为下列三类: a)优质钢; b)高级

    • 3.2钢棒按使用加工方法分下列两类: a)压力加工用钢UP

    • 3.3钢棒按表面种类分为下列五类: a)压力加工表面SPP

  • 4 订货内容

  • 5 尺寸、外形、重置及允许偏差

    • 5.1热轧钢棒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 5.2热锻钢棒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 5.3其他尺寸钢棒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

  • 6 技术要求

    •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 6.1.1钢的牌号、统一数字代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

      • 6.1.2钢中硫、磷及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 6.1.3钢棒(或坯)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 6.2 冶炼方法

    • 6.3 交货状态

      • 6.3.1钢棒通常以热轧或热锻状态交货。

      • 6.3.2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以热处理(退火

      • 6.3.3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棒表面可经磨光

    • 6.4 力学性能

      • 6.4.1试样毛坯按表3推荐的热处理制度处理后,测定钢棒纵

      • 6.4.2表3所列力学性能适用于公称直径或厚度不大于80m

      • 6.4.3以退火或高温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棒,其布氏硬度应符合

    • 6.5 热顶锻

    • 6.6 低倍

      • 6.6.1钢棒的横截面酸浸低倍组织试片上不应有目视可见的残

      • 6.6.2钢棒的酸浸低倍组织合格级别应符合表4的规定。

      • 6.6.3切削加工用的钢棒允许有不超过表面缺陷允许深度的皮

      • 6.6.4如供方能保证低倍检验合格,可采用GB/T7736

    • 6.7 非金属夹杂物

    • 6.8 晶粒度

    • 6.9 脱碳层

    • 6.10 表面质量

      • 6.10.1压力加工用钢棒的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裂纹、结疤

      • 6.10.2切削加工用钢棒的表面允许有从钢棒公称尺寸算起不

      • 6.10.3以喷丸或剥皮状态交货的钢棒表面应洁净、光滑,不

      • 6.10.4根据需方要求,表面质量可按GB/T28300标

    • 6.11 特殊要求

  • 7 试验方法

  • 8 检验规则

    • 8.1 检查和验收

      • 8.1.1钢棒出厂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部门进行。

      • 8.1.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棒符合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必

    • 8.2 组批规则

      • 8.2.1钢棒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

      • 8.2.2采用电渣重熔冶炼的钢,在工艺稳定且能保证本标准各

    • 8.3 取样数量及取样部位

    • 8.4 复验与判定规则

      • 8.4.1钢棒的复验与判定规则按GB/T17505规定执行。

      • 8.4.2供方若能保证钢棒合格时,对同一炉号的钢棒或钢坯的

      • 8.4.3钢棒的检测和检验结果应采用修约值比较法修约到与规

  •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 附录A 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相似牌号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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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077-1999《合金结构钢》。
本标准与GB/T3077-199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改如下:
-修改了按冶金质量分类的要求(见表2、表4、6.7和6.8,1999年版表2,表4);
-含硼钢的B含量下限由0.0005%调整为0.0008%(见表1);
-删除所有带字母“A”的牌号,但同一牌号化学成分调整为原带字母A牌号的化学成分(见表1,1999年版表1);

-调整了钢中硫、磷含量(见表2,1999年版表2);
-将表面缺陷细分为缺陷和缺欠(见6.10,1999年版6.6);
-修改了表面质量描述,并纳入GB/T28300标准规定(见6.10,1999年版6.6);
-修改了“非金属夹杂物”要求(见6.7,1999年版6.9);
-增加了“晶粒度”要求(见6.8);
-修改了“特殊要求”(见6.11,1999年版6.10);
-增加了数值修约要求(见7.2);
-增加了本标准牌号与国外标准相似牌号对照表(见附录A)。
本标准由国家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苏信特钢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成钢、李博鹏、栾燕、戴强、张淑平、孟瑞瑛、刘建丰、别利芳、惠卫军、柳萍、石记斌、孙志诚、代合平、丁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077-1982,GB/T3077-1988,GB/T3077-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