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则

    • 1.0.1 为了统一暖通空调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

    •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 手工制

    • 1.0.3 本标准适用于暖通空调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 新

    • 1.0.4 暖通空调专业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 2 一般规定

    • 2.1 图 线

      • 2.1.1 图线的基本宽度b和线宽组,应根据图样的比例、类

      • 2.1.2 基本宽度b宜选用0.18、0.35、0.5、0

      • 2.1.3 图样中仅使用两种线宽时,线宽组宜为b和0.25

      • 2.1.4 在同一张图纸内,各不同线宽组的细线,可统一采用

      • 2.1.5 暖通空调专业制图采用的线型及其含义,宜符合表2

      • 2.1.6 图样中也可使用自定义图线及含义,但应明确说明,

    • 2.2 比例

      • 2.2.1 总平面图、平面图的比例,宜与工程项目设计的主导

  • 3 常用图例

    • 3.1 水、汽管道

      • 3.1.1 水、汽管道可用线型区分,也可用代号区分。水、汽

      • 3.1.2 自定义水、汽管道代号不应与本标准第3.1.1条

      • 3.1.3 水、汽管道阀门和附件的图例宜按表3.1.3采用

    • 3.2 风 道

      • 3.2.1 风道代号宜按表3.2.1采用。 表3.2.1

      • 3.2.2 自定义风道代号不应与本标准表3.2.1的规定矛

      • 3.2.3 风道、阀门及附件的图例宜按表3.2.3-1和表

    • 3.3暖通空调设备

      • 3.3.1 暖通空凋设备的图例宜按表3.3.1采用。 表3

    • 3.4 调控装置及仪表

      • 3.4.1 调控装置及仪表的图例宜按表3.4.1采用。 表

  • 4 图样画法

    • 4.1 一般规定

      • 4.1.1 各工程、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相应的设计深度要

      • 4.1.2 本专业设计图纸编号应独立。

      • 4.1.3 在同一套工程设计图纸中,图样线宽组、图例、符号

      • 4.1.4 在工程设计中,宜依次表示图纸目录、选用图集(纸

      • 4.1. 5 图样需用的文字说明,宜以“注:”、 “附注:

      • 4.1.6 一张图幅内绘制平、剖面等多种图样时,宜按平面图

      • 4. 1.7 图纸中的设备或部件不便用文字标注时,可进行编

      • 4.1.8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备表应至少包括序号(或

    • 4.2 管道和设备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及详图

      • 4.2.1 管道和设备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应以直接正投影法绘

      • 4.2.2 用于暖通空调系统设计的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应用

      • 4.2.3 管道和设备布置平面图应按假想除去上层板后俯视规

      • 4.2.4 剖视的剖印符号应由剖切位置线、投射方向线及编号

      • 4.2.5 断面的剖切符号应用剖切位置线和编号表示。剖切位

      • 4.2.6 平画图上应标注设备、管道定位(中心、外轮廓)线

      • 4.2.7 剖面图,应在平面图上选择反映系统全貌的部位垂直

      • 4.2.8 建筑平面图采用分区绘制时,暖通空调专业平面图也

      • 4.2.9 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精装修设计外,平面图、剖

      • 4.2.10 平面图、剖面图中的局部需另绘详图时,应在平、

      • 4.2.11 当表示局部位置的相互关系时,在平面图上应标注

    • 4.3 管道系统图、原理图

      • 4.3.1 管道系统图应能确认管径、标高及末端设备,可按系

      • 4.3.2 管道系统图采用轴测投影法绘制时,宜采用与相应的

      • 4.3.3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管道系统图可不按轴测投影法绘

      • 4.3.4 管道系统图的基本要素应与平、剖面图相对应。

      • 4.3.5 水、汽管道及通风、空调管道系统图均可用单线绘制。

      • 4.3.6 系统图中的管线重叠、密集处,可采用断开画法。断

      • 4.3.7 室外管网工程设计宜绘制管网总平面图和管网纵剖面

      • 4.3.8 原理图可不按比例和投影规则绘制。

      • 4.3.9 原理图基本要素应与平面图、剖视图及管道系统图相

    • 4.4 系统编号

      • 4.4.1 一个工程设计中同时有供暖、通风、空调等两个及以

      • 4.4.2 暖通空调系统编号、入口编号,应由系统代号和顺序

      • 4.4.3 系统代号用大写拉丁字母表示(见表4.4.3),

      • 4.4.4 系统编号宜标注在系统总管处。

      • 4.4.5 竖向布置的垂直管道系统,应标注立管号(图4.4

    • 4.5 管道标高、管径(压力)、尺寸标注

      • 4.5.1 在无法标注垂直尺寸的图样中,应标注标高。标高应

      • 4.5.2 标高符号应以直角等腰三角形表示。当标准层较多时

      • 4.5.3 水、汽管道所注标高未予说明时,应表示为管中心标

      • 4.5.4 水、汽管道标注管外底或顶标高时,应在数字前加“

      • 4.5.5 矩形风管所注标高应表示管底标高;圆形风管所注标

      • 4.5.6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管道规格应标注公称通径或压力

      • 4.5.7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螺旋缝或直缝焊接钢管、铜管

      • 4.5.8 塑料管外径应用“de”表示。

      • 4.5.9 圆形风管的截面定型尺寸应以直径“ ”表示,单位

      • 4.5.10 矩形风管(风道)的截面定型尺寸应以“A×B”

      • 4.5.11 平面图中无坡度要求的管道标高可标注在管道截面

      • 4.5.12 水平管道的规格宜标注在管道的上方;竖向管道的

      • 4.5.13 当斜管道不在图4.5.13所示30°范围内时

      • 4.5.14 多条管线的规格标注方法见图4.5.14。

      • 4.5.15 风口表示方法见图4.5.15。

      • 4.5.16 图样中尺寸标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 4.5.17 平面图、剖面图上如需标注连续排列的设备或管道

      • 4.5.18 挂墙安装的散热器应说明安装高度。

      • 4.5.19 设备加工(制造)图的尺寸标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 4.6 管道转向、分支、重叠及密集处的画法

      • 4.6.1 单线管道转向的画法见图4.6.1。 图4.6.

      • 4.6.2 双线管道转向的画法见图4.6.2。 图4.6.

      • 4.6.3 单线管道分支的画法见图4.6.3。 图4.6.

      • 4.6.4 双线管道分支的画法见图4. 6.4。 图4.6

      • 4.6.5 送风管转向的画法见图4.6.5。 图4.6.5

      • 4.6.6 回风管转向的画法见图4.6.6。 图4.6.6

      • 4.6.7 平面图、剖视图中管道因重叠、密集需断开时,应采

      • 4.6.8 管道在本图中断,转至其他图面表示(或由其他图面

      • 4.6.9 管道交叉的画法见图4.6.9。 图4.6.9

      • 4.6.10 管道跨越的画法见图4.6.10。 图4.6.

  • 附录A 防烟、防火阀功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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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统一 暖通空调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 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