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规范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统一公共建筑标识系统规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 1.0.3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设置应遵循“适用、安全、协调、

    • 1.0.4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 2 术 语

    • 2.0.1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   

    • 2.0.2 流线 circulation/flow lin

    • 2.0.3 标识 signage     在公共建筑空间环

    • 2.0.4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 signage system

    • 2.0.5 导向标识系统 guidance signage

    • 2.0.6 非导向标识系统 no-guidance sig

    • 2.0.7 无障碍标识系统 barrier-free si

    • 2.0.8 视觉标识 visual signage    

    • 2.0.9 听觉标识 auditory signage  

    • 2.0.10 触觉标识 tactile signage  

    • 2.0.11 感应标识 induced signage  

    • 2.0.12 交互式标识 interaction sign

    • 2.0.13 标识本体 signage noumenon

    • 2.0.14 标识系统的信息架构 information

    • 2.0.15 标识规划布局 signage layout

    • 2.0.16 标识点位 signage location

    • 2.0.17 标识的空间位置 signage space

    • 2.0.18 标识版面设计 signage design

    • 2.0.19 标识形态 form of signage  

    • 2.0.20 标识照明 signage lighting

    • 2.0.21 电光源型标识 electric optic

    • 2.0.22 标识系统分级 signage system

    • 2.0.23 标识分布密度 signage distrib

    • 2.0.24 标识信息编码 coding of signa

  • 3 基本规定

    • 3.1 标识及标识系统

      • 3.1.1 公共建筑标识分类应符合表3.1.1的要求。 表

      • 3.1.2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分类应符合表3.1.2的要求。

      • 3.1.3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应包括导向标识系统和非导向标识

      • 3.1.4 人行和车行导向标识系统宜由引导类标识、识别类标

      • 3.1.5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宜使用图形、符号、文字、数字、

    • 3.2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设置

      • 3.2.1 公共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和室内空间均应进行

      • 3.2.2 公共建筑导向标识系统应包括无障碍标识系统。

      • 3.2.3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根据标识系统的

      • 3.2.4 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综合考虑使用者的需求,

      • 3.2.5 公共建筑导向标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服务对象的人机

      • 3.2.6 当视觉标识设计需要满足高龄使用者及弱视群体需求

      • 3.2.7 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设置相应的无障碍标识。

      • 3.2.8 标识系统应定期开展维护和保养,发现损毁、灭失、

      • 3.2.9 应急导向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

  • 4 导向标识系统规划布局

    • 4.1 一般规定

      • 4.1.1 导向标识系统的规划布局,应以公共建筑空间功能布

      • 4.1.2 对于新建的公共建筑,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应与建筑设

      • 4.1.3 导向标识系统的信息分级和分布密度,应根据公共建

      • 4.1.4 标识的点位规划应考虑与空间环境及其他设施的关系

    • 4.2 导向标识系统构成形式

      • 4.2.1 导向标识系统构成形式应满足公共建筑交通流线组织

      • 4.2.2 公共建筑导向标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4.2.3 不同的公共建筑类型应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合理安排

    • 4.3 导向标识系统信息架构

      • 4.3.1 导向标识系统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 4.3.2 当导向标识版面的内容较多时,宜对信息重要程度进

      • 4.3.3 导向标识系统的信息架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4.3.4 导向标识信息的文字表达应简洁,用词规范,对同一

    • 4.4 导向标识系统点位设置

      • 4.4.1 导向标识点位的设置应结合流线,合理安排位置和分

      • 4.4.2 人行导向标识点位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4.4.3 车行导向标识点位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4.4.4 对于功能分区多、空间流线复杂、标识点位多的大型

    • 4.5 无障碍标识系统设置

      • 4.5.1 无障碍标识系统应与导向标识系统统一设计。视力残

      • 4.5.2 下列公共建筑应设置无障碍标识系统,其他公共建筑

      • 4.5.3 无障碍标识系统在各类公共建筑中的实施范围应符合

  • 5 视觉导向标识系统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1.1 人行导向标识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

      • 5.1.2 导向标识系统各类标识中信息的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

      • 5.1.3 导向标识系统中各类标识所使用的文字宜同时使用中

      • 5.1.4 同一系统中导向标识设计要素的形式、位置、大小、

      • 5.1.5 地下空间或有夜间使用需求的室内、外公共建筑标识

    • 5.2 人行导向标识空间位置

      • 5.2.1 人行导向标识的空间位置应设置在行人的视线范围内

      • 5.2.2 人行导向标识本体空间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5.2.3 标识本体的设置不得影响轮椅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

      • 5.2.4 标识本体设置不得影响公共建筑其他设施功能的安全

    • 5.3 人行导向标识版面设计

      • 5.3.1 人行导向标识版面图形和汉字的最小尺寸应根据设计

      • 5.3.2 人行导向标识中的阿拉伯数字和其他文字的高度应根

      • 5.3.3 人行导向标识版面的文字、符号、图形等导向元素的

      • 5.3.4 人行导向标识版面文字应从左到右横向布局,中文在

      • 5.3.5 单一文字标识的版面文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5.3.6 人行导向标识版面的文字、符号、图形等版面元素与

      • 5.3.7 人行导向标识版面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现行国

      • 5.3.8 人行导向标识版面的底色及版面元素的明暗对比度不

    • 5.4 车行导向标识空间位置与版面设计

      • 5.4.1 车行导向标识空间位置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5.4.2 车行导向标识版面汉字高度应根据车辆运行速度确定

      • 5.4.3 车行导向标识版面的中文字体宜采用黑体。

      • 5.4.4 车行导向标识版面色彩宜统一,区别于人行导向标识

    • 5.5 标识形态

      • 5.5.1 标识系统的形态应与环境空间的风格相一致。

      • 5.5.2 标识的尺度应与环境空间协调,并应避免对行人造成

      • 5.5.3 标识本体的设计应考虑材料特性,宜选用环保、经济

  • 6 其他标识系统设计

    • 6.1 触觉标识系统设计

      • 6.1.1 触觉标识系统应包括触觉地图、盲文铭牌、盲文门牌

      • 6.1.2 触觉标识系统的内容应包括可触摸图形和盲文两大部

      • 6.1.3 在公共建筑空间中所有的无障碍设施应设有触觉标识

      • 6.1.4 触觉标识宜与室内盲道或双侧扶手等设施相结合,并

      • 6.1.5 触觉标识应设在便于视力残疾人触摸到的位置,并宜

      • 6.1.6 触觉标识设计宜将凸点盲文标识与语音系统整合于一

      • 6.1.7 触觉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触

      • 6.1.8 标识版面中盲文应放置于标识内容的下方,不断行。

      • 6.1.9 当可触摸内容分为多段排列时,盲文应位于可触摸图

      • 6.1.10 触觉标识中的图形符号须放置在152mm2独立

      • 6.1.11 视力残疾人使用较多的公共建筑宜安装可触摸门牌

      • 6.1.12 可触摸信息的序列宜按从左至右的方式排列。房间

      • 6.1.13 触觉标识所使用的盲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

    • 6.2 听觉标识系统设计

      • 6.2.1 听觉标识系统宜与视觉标识系统或感应标识系统组合

      • 6.2.2 听觉标识系统设置应考虑发信声音方向、大小和各个

      • 6.2.3 听觉标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

      • 6.2.4 为保持对听觉信号的可辨别性,应使用间歇或者可变

      • 6.2.5 声音显示设计必须满足人对声音信号的检测和辨认的

    • 6.3 感应标识系统设计

      • 6.3.1 感应标识系统的内容应能够完整、持续地提供空间信

      • 6.3.2 感应标识应与视觉、触觉、听觉标识相整合,共同发

      • 6.3.3 在开放式空间中,应当根据空间场地需要来选择感应

    • 6.4 交互式标识系统设计

      • 6.4.1 下列公共建筑宜设置交互式标识系统:     1

      • 6.4.2 交互式标识系统的设置不应干扰一般导向标识的正常

      • 6.4.3 交互式标识的显示界面在无有效操作的情况下,宜在

      • 6.4.4 交互式标识的操作界面设计应符合人机工程学的相关

  • 7 标识本体

    • 7.1 一般规定

      • 7.1.1 标识本体应使用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易于加工、无

      • 7.1.2 标识面板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 7.1.3 大型标识本体基材宜以硬金属材料为主,宜选择铝材

      • 7.1.4 公共建筑出入口、室外标识的基材,宜选择铝材合金

      • 7.1.5 电光源型标识的照明电气设备及导体材料的选用和安

      • 7.1.6 标识照明本体内的照明灯具的光源、亮度、显色性、

      • 7.1.7 封闭室内空间的标识本体宜采用电光源型标识,以满

    • 7.2 材 料

      • 7.2.1 标识本体钢结构承重部分采用的钢材及其连接材料应

      • 7.2.2 标识本体中采用的木材及胶合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7.2.3 钢管、钢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 7.2.4 铝型材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 7.2.5 铝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

      • 7.2.6 有机玻璃板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浇铸型工业有机

      • 7.2.7 标识版面信息的图文贴膜、喷印、蚀刻等,色泽应耐

      • 7.2.8 有机玻璃等导光面板总透光率不应小于85%,均匀

      • 7.2.9 油漆涂料应耐磨损、耐候性强、环保、光泽度均匀。

      • 7.2.10 丝网印刷油墨宜采用耐候性类型,且应能抵御正常

    • 7.3 结 构

      • 7.3.1 标识本体的结构应根据环境条件、构件材质、结构形

      • 7.3.2 标识本体的结构设计应考虑永久荷载、风荷载和地震

      • 7.3.3 标识本体的结构设计和标识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件设

      • 7.3.4 标识面板与其支承结构、标识本体的结构与建筑主体

      • 7.3.5 标识本体的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和

    • 7.4 供配电

      • 7.4.1 标识照明供电的电源电压一般宜采用220V。

      • 7.4.2 标识照明的端电压不宜超过其额定电压的105%,

      • 7.4.3 供标识照明用的配电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7.4.4 外部电源直供的标识照明配电箱,应在电源箱的受电

      • 7.4.5 对于电光源型标识,灯具的布线不得贴敷于灯具及构

      • 7.4.6 电光源型标识的照明设备应可靠接地,电光源型标识

      • 7.4.7 室内电光源型标识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44,室外

      • 7.4.8 落地式的电光源型标识应设置重复接地装置和漏电保

      • 7.4.9 室外标识照明装置的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 7.4.10 照明设备所有带电部分应采用绝缘、遮拦或外护物

      • 7.4.11 依附于建筑物墙面的室外标识,应将其金属结构框

      • 7.4.12 进线电缆应穿于热镀锌钢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

    • 7.5 照明与显示

      • 7.5.1 标识照明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性质、环境区域亮

      • 7.5.2 采用外投光形式的室外标识,直接照射范围应控制在

      • 7.5.3 标识的各种光源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5.4 标识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灯具,光源及附件应符合

      • 7.5.5 照明光源、镇流器的能效值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标

      • 7.5.6 标识照明灯具安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

      • 7.5.7 标识照明节能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5.8 动态标识信息显示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

      • 7.5.9 动态标识信息显示系统应由显示、驱动、信号传输、

      • 7.5.10 各类动态标识信息显示系统的显示终端装置应预留

  • 8 制作安装、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

    • 8.1 一般规定

      • 8.1.1 标识本体制作安装必须牢固安全、规范合理。安装必

      • 8.1.2 标识本体的加工制作宜在工厂内进行。标识的钢结构

      • 8.1.3 应定期对标识设施进行维护与保养,包括日常保洁保

    • 8.2 制作与安装

      • 8.2.1 标识钢构件的表面处理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

      • 8.2.2 钢构件开孔时,应防止金属受热变形,热力切割后应

      • 8.2.3 使用胶粘剂粘合构件前,金属表面应以机械或化学方

      • 8.2.4 焊接操作应清除焊接件上的油脂、污垢、灰土、水分

      • 8.2.5 标识装饰面油漆涂层厚度不得低于30μm,并不得

      • 8.2.6 版面图文内容宜选用PVC基材贴膜工艺,丝网印刷

      • 8.2.7 标识外观颜色选择应符合国际通用色谱标准,所指定

      • 8.2.8 依附于墙面标识设施,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安

      • 8.2.9 落地式室外标识接地装置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8.2.10 标识构架与墙体的固定宜采用化学锚栓、化学植筋

      • 8.2.11 墙面结构为砖墙,应采用细石混凝土预埋件或采用

      • 8.2.12 锚栓安装时,应进行现场监督,安装完成后应按现

      • 8.2.13 标识与高、低压线路及通讯电缆线路应保持安全距

      • 8.2.14 标识的灯具、配电控制箱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8.2.15 标识照明电气线路应采用阻燃等级B2以上的电缆

    • 8.3 检测与验收

      • 8.3.1 大型钢结构标识本体设施检测项目、检查数量及检测

      • 8.3.2 室外标识设施的基础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检测。检

      • 8.3.3 标识灯具光学性能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按表8.3

      • 8.3.4 标识照明的灯具、照明配电控制箱和线路露天安装应

      • 8.3.5 标识本体采用的油漆材料的检测与验收应按现行国家

      • 8.3.6 标识版面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按表8.3.6的规

    • 8.4 维护与保养

      • 8.4.1 应针对标识本体确定相应的维护保养周期。钢结构标

      • 8.4.2 标识本体的结构焊缝、螺栓连接节点及与墙体锚固节

      • 8.4.3 标识本体采用木质材料时,宜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发

      • 8.4.4 标识的照明灯具、电气设施至少宜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 8.4.5 在大风、大雪和梅雨等特殊天气,应将室外标识本体

  • 附录A 室内外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

    • A.0.1 室内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应高于所处场所的背景亮度

    • A.0.2 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室外标识照明平均亮度最

收藏 相似条文

1.0.1 为规范公共建筑标识系统,统一公共建筑标识系统规划设计的技术标准,提高公共建筑标识系统工程质量,保障人员及车辆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