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1 总则

    • 1.0.1为加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1.0.2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拆

    • 1.0.3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除应

  • 2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

    • 2.1 一般规定

      • 2.1.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是建筑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过

      • 2.1.2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

      • 2.1.3各参建单位安全资料应跟随施工生产进度形成和积累,

      • 2.1.4各参建单位应各自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

      • 2.1.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参加超过一定规模

      • 2.1.6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 2.1.7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使用原件,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

      • 2.1.8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 2.2 建设单位

      • 2.2.1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 2.2.2应监督、检查备参建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建立和归

    • 2.3 监理单位

      • 2.3.1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的形成、组卷、归档进行监督、

      • 2.3.2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

    • 2.4 施工单位

      • 2.4.1总承包单位应督促检查分包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 2.4.2总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报送安全资料,并接受

  • 3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与编号

    • 3.0.1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

    • 3.0.2建设单位的安全资料分类与编号可参考表3.0.2执

    • 3.0.3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分类与编号可参考表3.0.3执

    • 3.0.4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分类与编号可参考表3.0.4执

  • 4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AQ-A类)

    • 4.0.1建设单位应留存《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

    • 4.0.2槽、坑、沟土方开挖前,应填写并留存经建设单位、监

    • 4.0.3建筑工程连续停工五天及以上恢复施工前或连续放假五

    • 4.0.4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保证

    • 4.0.5建设单位应留存渣土消纳许可证、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等

  • 5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AQ-B类)

    • 5.1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 5.1.1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

      • 5.1.2监理单位应查验并留存以下安全生产人员资料: 1安

      • 5.1.3监理单位应检查并保存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

      • 5.1.4监理单位应查验并留存施工单位以下安全资料: 1施

      • 5.1.5监理单位应收集整理和保存施工现场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 5.1.6监理单位应收集整理和保存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报告、处

      • 5.1.7监理单位应收集整理和保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5.1.8支全监理人员应填写并留存监理安全工作日志。

    • 5.2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

      • 5.2.1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 5.2.2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方案

      • 5.2.3起重机械安装完毕,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起重机

      • 5.2.4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 5.2.5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监理

      • 5.2.6发现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表

      • 5.2.7项目监理部收到《监理通知回复单》(表AQ-B2-

      • 5.2.8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

      • 5.2.9项目监理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

      • 5.2.10项目监理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拒不整

      • 5.2.11项目监理部会同项目经理部每月应至少两次对施工现

      • 5.2.12监理单位应留存下列监理资料,包括工作联系单、监

  • 6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AQ-C类)

    • 6.1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 6.1.1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工程概况表》(表AQ-C

      • 6.1.2项目经理部应存档施工组织设计。

      • 6.1.3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6.1.4项目经理部应留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

      • 6.1.5项目经理部应留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 6.1.6项目经理部应留存冬、雨期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审批

      • 6.1.7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表

      • 6.1.8项目经理部应编写并留存《安全技术交底表》(表AQ

      • 6.1.9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部应参照《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

      • 6.1.10项目经理部应留存《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记录表》

      • 6.1.11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并留存各级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负

      • 6.1.1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并留存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和项目

      • 6.1.1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签订并留存安全管理协议书

      • 6.1.14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安全教育记录表》(表A

      • 6.1.15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并留存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安全资

      • 6.1.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施

      • 6.1.17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 6.1.18施工单位应留存《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

      • 6.1.19项目经理部应留存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

      • 6.1.20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并留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登

      • 6.1.21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并留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6.1.2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填写并留存《施工安全日志》(

      • 6.1.23作业班组长应填写并留存《班组班前讲话记录》(表

      • 6.1.2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监理通知》(表AQ-B2-7

      • 6.1.25施工单位应留存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识的采购、

      • 6.1.26施工单位应建立违章处理记录台账。

      • 6.1.27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并留存《带班工作记录》(表AQ

    • 6.2 工程项目生活区、办公区资料

      • 6.2.1项目经理部应绘制并留存生活区、办公区平面布置图。

      • 6.2.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并留存生活区、办公区管理制度和食

      • 6.2.3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生活区、办公区临建房屋消

      • 6.2.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并留存职业健康档案、应急器材和药

      • 6.2.5项目经理部应留存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合格

      • 6.2.6施工单位应留存燃气供应协议、采购记录和原始单据。

    • 6.3 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资料

      • 6.3.1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并留存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或控制措施。

      • 6.3.2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并留存绿色施工管理机构图、绿色施

      • 6.3.3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施工噪声监测记录表》(表

      • 6.3.4项目经理部应绘制并留存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 6.3.5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并留存材料的保存、领取、使用制度。

      • 6.3.6项目经理部应留存建筑垃圾和渣土消纳证、准运证、管

      • 6.3.7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绿色施工教育培训记录和检查

    • 6.4 工程项目脚手架资料

      • 6.4.1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卸料平台,应整理收集以下资料

      • 6.4.2使用满堂脚手架的,应填写并留存《满堂脚手架验收表

      • 6.4.3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应填写并留存《落地式脚手架验

      • 6.4.4使用悬挑式脚手架的,应填写并留存《悬挑式脚手架验

      • 6.4.5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完毕,使用前应填写并

      • 6.4.6电梯井操作平台每层使用前,应填写并留存《电梯井操

      • 6.4.7卸料平台搭设、位移、安装完成后,使用前应填写并留

      • 6.4.8单独搭设的马道,在搭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并留

    • 6.5 工程项目模板支撑体系资料

      • 6.5.1施工单位应编制并留存扣件式钢管、碗扣式、承插型盘

      • 6.5.2施工单位应编制并留存《扣件式钢管/碗扣式/承插型

    • 6.6 工程项目安全防护资料

      • 6.6.1总承包单位应留存地基与基坑工程相关作业单位的资质

      • 6.6.2基坑支护完成后,应填写并留存《基坑支护验收表》(

      • 6.6.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时,应填写并留存《人工挖(扩

      • 6.6.4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履行作业审批手续,应填写并留存

      • 6.6.5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中,应填写并留存《有限空间作

    • 6.7 工程项目临时用电资料

      • 6.7.1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并留存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7.2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并留存临时用电安全管

      • 6.7.3项目经理部应留存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6.7.4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临时用电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 6.7.5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牧记录

      • 6.7.6施工现场电工应填写并留存《电工巡检维修记录》(表

    • 6.8 工程项目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资料

      • 6.8.1施工现场使用塔式起重机的,总承包单位应查验并收集

      • 6.8.2塔式起重机拆装前,拆装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起重机

      • 6.8.3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应填写《塔式起重机拆装统一检查

      • 6.8.4塔式起重机在使用前,应有检验合格报告并填写《施工

      • 6.8.5总承包单位应留存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起重吊装作

      • 6.8.6塔式起重机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安全技术交底

      • 6.8.7总承包单位应留存产权单位填写的《塔式起重机月检记

      • 6.8.8总承包单位和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单位应留存《机械设备

      • 6.8.9施工起重机械在每班作业后,操作人员应填写《起重机

      • 6.8.10总承包单位应留存《流动式起重机械检查验收表》(

      • 6.8.11总承包单位应查验并留存门式、桥式起重机械的合格

    • 6.9 工程项目机械安全资料

      • 6.9.1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总承包单位

      • 6.9.2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拆装前,填写《施工现场起重

      • 6.9.3施工升降机拆装单位应根据拆装进度填写《施工升降机

      • 6.9.4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填写《物料提升机

      • 6.9.5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使用前,应有检验合格报告,

      • 6.9.6产权单位或合同约定单位应填写《施工升降机月检记录

      • 6.9.7总承包单位应留存高处作业吊篮相应的资格证明、施工

      • 6.9.8高处作业吊篮每日作业前,应填写《高处作业吊篮日检

      • 6.9.9各类中、小型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完毕,应填写《施工

      • 6.9.10总承包单位应填写并留存《混凝土布料机检查验收表

      • 6.9.11施工升降机在每班作业后,操作人员应参照《起重机

      • 6.9.12总承包单位应留存大型机械设备的《机械设备检查维

    • 6.10 工程项目消防保卫资料

      • 6.10.1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并留存《施工现场消防重点部位登

      • 6.10.2施工现场应绘制并留存消防保卫设施、设备平面图。

      • 6.10.3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并留存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消

      • 6.10.4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

      • 6.10.5项目经理部应留存施工项目消防审批备案资料。

      • 6.10.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并留存消防保卫管理组织机构图、

      • 6.10.7施工单位应留存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生产单位的相应

      • 6.10.8施工单位应制定并留存电气焊、防水施工的防火灾、

      • 6.10.9施工现场门卫人员应填写并留存门卫人员值班、巡查

      • 6.10.10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并留存《动火作业审批表》(

  • 7 施工现场检查评价

    • 7.0.1施工现场检查评价包括安全管理、生活区和办公区管理

    • 7.0.2施工现场检查评价按照附录D《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

    • 7.0.3施工现场检查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

  • 附录A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

  • 附录B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

  • 附录C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

  • 附录D 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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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2.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北京市建筑行业特点,参考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与编号;4、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5、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6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7施工现场检查评价及附录。
本规程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是:
1、取消原第2章“术语”章节;
2、在第2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章节中,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资料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
3、在第4、5、6章中分别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的安全资料进行了修订、完善和细化,章节设置进行了调整;
4、新增加了第7章“施工现场检查评价”,取消原第8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编制与组卷”,将原章节内容合并至第2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中;
5、新增加了“条文说明”。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相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北京城建大厦B座2010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62091925,电子邮箱:aqb2010@163.com)。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融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承军 彭成均 魏吉祥 陈路 吴建 解金箭
曾勃 徐桂珍 金绍江 高蕊 王静宇 杨宏选
陈燕鹏 杨杰 孙宗辅 严玉材 刘伯儒 刘卫权
孙海东 唐华 牛慧斌 宋永忠 杨郡 高永虎
陈娜娜 魏巍 于剑 李鑫 杨丰艳 杨镭 王健
李倩 刘兴华 姜立冬 卢希峰 徐波茹 刘学森
徐海峰 艾红军 吉祖友 曹裕平 贺军华 关柱
彭展 周靖松 向世东 黄仕元 田康 鲁志辉
姚明伟 王欣荣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永华 雷安定 李英平 刘立平 汤玉军
王维军 王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