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 引 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3.1  启动时间 activation time    

    • 3.2  实际喷水强度 actual distributi

    • 3.3 喷洒口 agent outlet     喷淋、灭

    • 3.4  控制型喷头 control-mode sprin

    • 3.5 普通喷头 conventional sprinkl

    • 3.6  探测时间 detection time     

    • 3.7 预浸湿 prewetting     水喷淋逐渐浸

    • 3.8  设计喷水强度 required distribu

    • 3.9  喷雾喷头 spray sprinkler    

    • 3.10 抑制型喷头 suppression-mode s

    • 3.11  细水雾灭火系统 water mist prot

  • 4 符号和缩略语

  • 5 子系统4的使用说明

    • 5.1 总则

    • 5.2 信息流程

  • 6 子系统4的评估流程

    • 6.1 探测时间

      • 6.1.1 影响因素     在特定建筑物中,火灾探测器的

      • 6.1.2 感温探测器 6.1.2.1 一般原则     

      • 6.1.3 感烟探测器 6.1.3.1 烟气产物及其运动

      • 6.1.4 光束感烟探测器 6.1.4.1 需要考虑的因素

      • 6.1.5 火焰探测器 6.1.5.1 需要考虑的因素  

      • 6.1.6 复合型火灾探测器     复合型火灾探测器是在

    • 6.2 启动时间

      • 6.2.1 计算原则     本条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6.2.2 探测系统对联动设备的启动 6.2.2.1 启动

      • 6.2.3 声光报警设备的选择和启动 6.2.3.1 需考

      • 6.2.4 灭火系统的启动 6.2.4.1 启动时间计算方

      • 6.2.5 防排烟系统的启动 6.2.5.1 启动时间的计

      • 6.2.6 热控制系统的启动 6.2.6.1 启动时间的计

      • 6.2.7 安全控制阀、介质流动报警和控制模块的启动 6.

    • 6.3 灭火系统的性能

      • 6.3.1 评估内容     灭火系统的设计目标是在火灾发

      • 6.3.2 水喷淋系统 6.3.2.1 评估需考虑的因素

      • 6.3.3 其他灭火系统 6.3.3.1 惰性气体全淹没灭

      • 6.3.4 烟/热控制与灭火系统间的相互影响 6.3.4.

  • 7 工程评估方法

    • 7.1 一般规定

    • 7.2 经验公式

    • 7.3 计算机模型

      • 7.3.1 原理     对于探测和灭火过程中复杂而又相互

      • 7.3.2 区域模型     区域模型采用一组简化的微分方

      • 7.3.3 场模型     场模型使用计算流体力学(CFD

    • 7.4 试验

  • 附录A 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的章条编号对照情况

  • 附录B 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 附录C 水喷淋的灭火机理

  • 附录D 定温探测器响应时间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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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GB/T 31540《消防安全工程指南》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
    本部分为GB/T 31540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TR 13387-7:1999《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探测、启动和灭火》。
    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为了方便使用和符合我国相关标准编写要求,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重新起草了前言;
    ——修改了国际标准的引言,将其作为本部分的引言;
    ——将国际标准的“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将国际标准中某些标点符号修改为符合汉语习惯的标点符号;
    ——删除参考文献;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给出了本部分与国际标准的章条编号对照情况;
    ——增加了附录B(资料性附录),给出了本部分与国际标准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说明。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消防安全工程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3)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北京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炯、邓玲、冯小军、梅志斌、张先来、熊筠、涂燕林、卢国建、刘军军、伍萍、王莉平、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