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统一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玻璃钢管、塑料管、玻璃钢塑

    • 1.0.3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当

    • 1.0.4 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

  • 2 术 语

    • 2. 0. 1 对接-缠绕连接 butt-and-wrap

    • 2. 0. 2 热熔连接 heat fusion join

    • 2.0.3

    • 2.0.4

  • 3 管道组成件验收、存放和搬运

    • 3.1 一般规定

      • 3.1.1 管道组成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的性

      • 3.1.2 当管道组成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在问题和异议未解

      • 3.1.3 管道组成件在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清晰和

    • 3.2 验 收

      • 3.2.1 实物标识应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 3.2.2 管子、管件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 3.2.3 管子、管件的标识应包括下列内容:       

      • 3.2.4 管道组成件应按相应标准逐件进行表面质量检查,管

      • 3.2.5 塑料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表面伤痕深度不应超过

      • 3.2.6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表面不得有钢丝裸露,端口封口

      • 3.2.7 玻璃钢制品的纤维应浸透树脂,纤维不得外露,不得

      • 3.2.8 玻璃钢塑料复合管的玻璃钢层应与塑料管粘结成整体

      • 3.2.9 法兰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挠曲,不得有径向划痕

      • 3.2.10 管道组成件的几何尺寸应按每批(同厂家、同材料

      • 3.2.11 抽样检查时,若有不合格,应按原规定数加倍抽检

      • 3.2.12 阀门应逐个进行外观目测检查,阀体表面应无裂纹

      • 3.2.13 有特殊要求的阀门,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阀门

      • 3.2.14 阀门的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3.3 存 放

      • 3.3.1 管道组成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做好标识,并按产

      • 3.3.2 管道组成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40℃

      • 3.3.3 管道组成件不得与油类或化学品混合存放。

      • 3.3.4 管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支撑物或地面上。

      • 3.3.5 当管子采用三角形式堆放或两侧加支撑保护的矩形堆

      • 3.3.6 当管子采用分层货架存放时,每层货架高度不宜超过

      • 3.3.7 管件可成箱存放或在货架上存放,当在地面堆放时,

      • 3.3.8 管道组成件应在贮存有效期内使用。

    • 3.4 搬 运

      • 3.4.1 管道组成件在搬运时,应小心轻放,不得抛、摔、滚

      • 3.4.2 管道组成件在吊装或搬运时,应采用非金属绳索吊装

      • 3.4.3 管道组成件在搬运时,不得曝晒和雨淋。

  • 4 管道加工

    • 4.0.1 管子切割时,不得采用火焰切割;切割前,应先进行

    • 4.0.2 管子坡口加工时,不得采用火焰加工。

    • 4.0.3 管道切口及坡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4.0.4 切割后的玻璃钢管及玻璃钢塑料复合管应当天施工,

    • 4.0.5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加工后的管段宜采用封口机封口

  • 5 管道安装

    • 5.1 一般规定

      • 5.1.1 管道安装时,不得采用强力组对。

      • 5.1.2 管子和管件端口圆度应符合相应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

      • 5.1.3 管道连接前,应检查管子和管件内部已清理干净,无

      • 5.1.4 管道进行吊装作业时,管道捆扎和吊运应符合本规范

      • 5.1.5 管道安装用非金属平垫片的周边应整齐,垫片尺寸应

      • 5.1.6 采用对接的管道,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5.1.7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 5.1.8 管道接头不得置于建(构)筑物等的墙壁或楼板中。

      • 5.1.9 管道安装时,不得踩踏在管道上进行作业,不得撞击

      • 5.1.10 施工过程中,不得采用机械方法或加热方式弯曲、

      • 5.1.11 管道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接头标识,并做好记录。

      • 5.1.12 管道施工过程的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建设单位检查

      • 5.1.13 绝热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

    • 5.2 地上与管沟内管道安装

      • 5.2.1 管架标高测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管道安装。

      • 5.2.2 管道组对处应垫置牢固,不得在安装过程中产生错位

      • 5.2.3 管道上的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和便于检修的地方,

      • 5.2.4 管道穿越墙体及楼板等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在墙

      • 5.2.5 与转动机器连接的管道,其水平度或垂直度允许偏差

      • 5.2.6 与转动机器连接的管道法兰连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

      • 5.2.7 与转动机器连接的管道及其支、吊架安装完毕后,卸

    • 5.3 埋地管道安装

      • 5.3.1 管道沟槽开挖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沟槽底部应由

      • 5.3.2 在硬质土地区或岩石、砾石地段,沟槽应挖至设计标

      • 5.3.3 沟槽沟底宽度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管道敷设方法确

      • 5.3.4 管道安装应在沟槽验收合格后进行。沟槽底部标高允

      • 5.3.5 管道安装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管道安装工作间断

      • 5.3. 6 管道下沟时应防止划伤、扭曲和强力拉伸。

      • 5.3.7 管道应均匀压在坚实稳定的垫层或沟槽底部。不得用

      • 5.3.8 对于塑料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的敷设,当需要

      • 5.3.9 管道穿越车行道路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需要穿越时,应

      • 5.3.10 管道敷设完成后,沟槽应及时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

      • 5.3.11 回填前应清除沟槽中的砖块、石块、木块等杂物。

      • 5.3.12 回填材料的种类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且不得有

      • 5.3.13 回填及压实时,不得使管道位移、损坏管道和接头

    • 5.4 管道支吊架安装

      • 5.4.1 管道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设置支吊架,在管道与支吊

      • 5.4.2 管道支吊架安装时不得对管道造成损伤。

      • 5.4.3 管道架空敷设时,不宜利用管道自身刚度作为支吊架

      • 5.4.4 在管道上安装阀门和金属法兰等管路附件时,应按设

      • 5.4.5 对接连接处距支吊架边缘的净距,宜大于管道的直径

      • 5.4.6 管道安装时不宜使用临时支吊架。当使用临时支吊架

      • 5.4.7 导向支架或滑动支架的滑动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歪

      • 5.4.8 弹簧支吊架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弹簧

      • 5.4.9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逐个核对支吊架

    • 5.5 阀门安装

      • 5.5.1 阀门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核对其型号,并应按介质

      • 5.5.2 当阀门与管道采用法兰或螺纹方式连接时,阀门应处

      • 5.5.3 当管道采用电熔连接或热熔连接时,接头附近的阀门

    • 5.6 静电接地安装

      • 5.6.1 管道系统安装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安装静电接地

      • 5.6.2 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元件,导电接触面不应有锈蚀。

      • 5.6.3 管道系统的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并测试合格后,应及时

  • 6 管道连接

    • 6.1 一般规定

      • 6.1.1 管道连接前应按本规范的要求和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

      • 6.1.2 管道连接前应按照连接作业工艺文件要求试制连接接

      • 6.1.3 从事连接的作业工人上岗前,应经过培训合格。有要

      • 6.1.4 连接作业人员应按连接作业工艺文件的要求施工,并

      • 6.1.5 接头连接作业的环境应满足非金属管道材料对作业环

      • 6.1.6 不同连接形式应采用对应的专用连接机具。连接时,

      • 6.1.7 当管子和管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在连接

      • 6.1.8 连接面及与连接面接触的所有物品应清洁、干燥,连

      • 6.1.9 连接作业过程应连续,热熔连接和电熔连接接头连接

      • 6.1.10 接头应标识操作人员的代号,标识应用图示或记录

    • 6.2 法兰连接

      • 6.2.1 法兰密封面和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和

      • 6.2.2 法兰连接用紧固件应配备相应的平垫圈。

      • 6.2.3 法兰应在自然状态下连接,不得强行组装,不得采用

      • 6.2.4 法兰连接时,应保证螺栓自由穿入。当设计文件无规

      • 6.2.5 法兰连接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应均匀对称紧固

      • 6.2.6 用塑料法兰连接的管道,法兰螺栓应间隔24h再次

    • 6.3 电熔连接

      • 6.3.1 电熔连接前,应清除连接面上的污物。

      • 6.3.2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电熔连接机具

      • 6.3.3 电熔连接机具正常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应为-10℃

      • 6.3.4 电熔套与管子配合间隙不应大于管子外径的1%。

      • 6.3.5 电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3.6 电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4 热熔连接

      • 6.4.1 热熔连接前后,应清除连接工具加热面上的污物。

      • 6.4.2 热熔连接机具的各项参数应满足相应材料的连接要求。

      • 6.4.3 热熔连接机具正常的工作温度范围应为-10℃~4

      • 6.4.4 热熔连接前,加热板应预热,预热温度应为相应材料

      • 6.4.5 热熔对接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4.6 热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4.7 热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5 缠绕连接

      • 6.5.1 缠绕连接前应将承插口内外表面及对接接头部位清理

      • 6.5.2 缠绕连接时,作业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

      • 6.5.3 缠绕加强层前,应将接头加强部分外表面打磨成毛面

      • 6.5.4 对接-缠绕连接宜采用V形坡口,当设计文件无规定

      • 6.5.5 承插-缠绕连接时,承口与插管之间的间隙应用树脂

      • 6.5.6 缠绕连接填充用玻璃钢树脂及玻璃丝应与玻璃钢管道

      • 6.5.7 缠绕连接加强层用玻璃钢树脂和玻璃丝布应与玻璃钢

      • 6.5.8 当玻璃钢塑料复合管道的塑料层连接采用热风焊时,

    • 6.6 密封圈承插连接

      • 6.6.1 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应在连接前清理干净,不得有尘

      • 6.6.2 密封胶圈安装时不得扭曲,异形胶圈不得装反。

      • 6.6.3 管端插入深度确定后,应在插口端外表面画出一圈标

      • 6.6.4 如插装时阻力过大,不得强行插入,应将插管拔出,

      • 6.6.5 当采用润滑剂降低插入阻力时,应采用与管子匹配的

      • 6.6.6 有锁紧装置的,应在承插连接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 7 管道连接接头检查

    • 7.1 一般规定

      • 7.1.1 管道连接完成后应对接头进行100%外观检查。

      • 7.1.2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进行返修处理,并按要求重

    • 7.2 电熔接头的外观检查

      • 7.2.1 管子和管件应完好无损,无变形及变色。

      • 7.2.2 从电熔管件上观察孔中应能看到有少量熔融物溢出,

      • 7.2.3 承插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2.4 鞍形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3 热熔接头的外观检查

      • 7.3.1 对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3.2 承插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3.3 鞍形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7.4 缠绕接头的外观检查

      • 7.4.1 缠绕接头加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气泡、裂纹、

      • 7.4.2 玻璃钢管道的缠绕接头(图7.4.2)应符合下列

      • 7.4.3 玻璃钢塑料复合管道的对接-缠绕接头(图7.4.

    • 7.5 密封圈承插接头的外观检查

      • 7.5.1 检查承插口内的密封胶圈应在密封槽内,且不得扭曲

      • 7.5.2 检查插入深度标识,插入深度应满足要求。

      • 7.5.3 沿承插口管周检查承插口间隙,允许偏差应为2mm。

  • 8 管道系统试验

    • 8.1 一般规定

      • 8.1.1 管道安装完毕,经检查合格后,应按批准的方案进行

      • 8.1.2 试验前应检查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予以

      • 8.1.3 压力试验前,应将不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和管道附

      • 8.1.4 压力试验前应划定工作区,设置标志,无关人员不得

      • 8.1.5 试验用的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精度不

      • 8.1.6 试验过程中不得对管道和接头进行敲打。

      • 8.1.7 试压过程中如有泄漏,严禁带压返修。返修完成并经

      • 8.1.8 对于缠绕连接,在下列情况下应更换管段,更换管段

      • 8.1.9 法兰连接的管道应在试压后将螺栓再紧固一遍。

      • 8.1.10 压力试验合格后应及时排净试验介质,排放时不得

      • 8.1.11 试验完毕,应拆除所有临时盲板,核对记录,恢复

    • 8.2 压力试验

      • 8.2.1 压力试验应以工业用水为试验介质。当设计文件或生

      • 8.2.2 试验介质温度不应低于5℃。

      • 8.2.3 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

      • 8.2.4 压力试验时,压力应分级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

      • 8.2.5 压力试验合格后应缓慢降压。

      • 8.2.6 一个管道试压系统长度不宜超过2km。

    • 8.3 泄漏性试验

      • 8.3.1 管道系统的泄漏性试验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试验

      • 8.3.2 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除硬聚氯乙烯

      • 8.3.3 经建设单位同意,泄漏性试验可结合装置试车同时进

      • 8.3.4 泄漏性试验时,试验压力应逐级缓慢上升,当达到试

      • 8.3.5 泄漏性试验的检查重点应是阀门填料函和法兰连接部

      • 8.3.6 管道系统泄漏性试验合格后,应缓慢泄压,并填写试

  • 9 管道系统吹扫与清洗

    • 9.1 一般规定

      • 9.1.1 管道系统试验合格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系统吹

      • 9.1.2 吹扫和清洗方法应根据管道的使用要求、工作介质及

      • 9.1.3 清洗废液应按环保要求排放至指定地点。

      • 9.1.4 吹扫口应设置在开阔地段,并加固。

      • 9.1.5 吹扫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域,吹扫出口处严禁站人。

      • 9.1.6 管道吹扫或清洗时,系统最高压力不得超过设备和管

      • 9.1.7 管道系统吹扫或清洗前,应将不参与吹扫或清洗的设

      • 9.1.8 吹除物不得污染周围设备和管道,且不得进入已合格

      • 9.1.9 管道系统经吹扫或清洗后,应经施工单位会同监理/

    • 9.2 水 冲 洗

      • 9.2.1 冲洗应采用工业用水。

      • 9.2.2 管道系统冲洗时,水的流速不得低于1.5m/s,

      • 9.2.3 管道系统水冲洗应连续进行,当排出口与入口的水色

      • 9.2.4 管道系统水冲洗合格后,应将水排净。排水时不得形

    • 9.3 空气吹扫

      • 9.3.1 空气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

      • 9.3.2 管道系统吹扫的顺序应按主管、支管依次进行。

      • 9.3.3 在吹除口放置白布或涂白色油漆的靶板检查,应以5

      • 9.3.4 对塑料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吹扫时,吹扫用

  • 10 交工技术文件

    • 10. 0.1 管道工程施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建设

    • 10.0.2 管道工程交工时,参建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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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统一石油化工非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确保非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