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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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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使通航海轮桥梁的通航标准统一规范化,满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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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通航海轮航道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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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通航海轮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除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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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桥位选择和通航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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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桥位的确定要与航道的自然条件和远期开发规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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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桥位应选在航道顺直,海床、河床稳定,水深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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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桥址应远离航道弯道、滩险、汇流口、渡口、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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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应与水流主流流向一致,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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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航道上相邻两座桥梁的轴线间距应保证船舶安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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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桥梁通航孔设置及其尺度应根据代表船型尺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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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在经济运输量大、船舶航行密度高的狭窄水域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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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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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系指跨越通航海轮航道的桥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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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跨海桥梁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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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跨越感潮河段通航海轮航道的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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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非感潮河段通航海轮航道的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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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在确定历史最高潮位和采用年最高潮位或年最高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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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代表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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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代表船型应根据拟建桥梁所在航段的规划船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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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规划船型的确定应依据以下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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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规划船型的规划水平年应采用桥梁建成使用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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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确定代表船型时还应考虑工程船、军事船等非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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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代表船型须经论证确定。在缺乏船舶水上高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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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净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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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桥梁通航净空高度系指代表船型的船舶或船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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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富裕高度是为保障桥下船舶行驶安全而设置的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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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富裕高度值可采用以下标准: (1)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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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当桥址所在地区的平均海面有上升趋势时,其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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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当桥址地区有地面下沉或河床抬高趋势等其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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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富裕高度中应不包括由桥梁结构挠度和基础沉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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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净空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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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桥梁通航净空宽度系指经批准的远期规划航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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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桥梁通航净空宽度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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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航道有效宽度由航迹带宽度和富裕宽度组成,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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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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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在桥梁建设和建成营运期间,为保障船舶通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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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桥区水上助航标志应依据通航水域的航道条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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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通航孔的桥墩应按需要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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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通航海轮航道上的桥梁应按需要配备航行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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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通航海轮桥梁的水上施工组织设计应在确保船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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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船舶水上高度表杂货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