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使通航海轮桥梁的通航标准统一规范化,满足桥

    • 1.0.2  本标准适用于通航海轮航道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

    • 1.0.3  通航海轮桥梁的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除应符

  • 2 桥位选择和通航孔设置

    • 2.0.1  桥位的确定要与航道的自然条件和远期开发规划相

    • 2.0.2  桥位应选在航道顺直,海床、河床稳定,水深充裕

    • 2.0.3  桥址应远离航道弯道、滩险、汇流口、渡口、港口

    • 2.0.4  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应与水流主流流向一致,必须

    • 2.0.5  航道上相邻两座桥梁的轴线间距应保证船舶安全通

    • 2.0.6  桥梁通航孔设置及其尺度应根据代表船型尺度、船

    • 2.0.7  在经济运输量大、船舶航行密度高的狭窄水域上建

  • 3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

    • 3.0.1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系指跨越通航海轮航道的桥梁通

    • 3.0.2  跨海桥梁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应采用当地历史最高

    • 3.0.3  跨越感潮河段通航海轮航道的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

    • 3.0.4  非感潮河段通航海轮航道的桥梁设计最高通航水位

    • 3.0.5  在确定历史最高潮位和采用年最高潮位或年最高洪

  • 4 代表船型

    • 4.0.1  代表船型应根据拟建桥梁所在航段的规划船型,并

    • 4.0.2  规划船型的确定应依据以下原则:     (1

    • 4.0.3  规划船型的规划水平年应采用桥梁建成使用后30

    • 4.0.4  确定代表船型时还应考虑工程船、军事船等非运输

    • 4.0.5  代表船型须经论证确定。在缺乏船舶水上高度资料

  • 5 净空高度

    • 5.0.1  桥梁通航净空高度系指代表船型的船舶或船队安全

    • 5.0.2  富裕高度是为保障桥下船舶行驶安全而设置的富裕

    • 5.0.3  富裕高度值可采用以下标准:     (1)在

    • 5.0.4  当桥址所在地区的平均海面有上升趋势时,其上升

    • 5.0.5  当桥址地区有地面下沉或河床抬高趋势等其它因素

    • 5.0.6  富裕高度中应不包括由桥梁结构挠度和基础沉降引

  • 6 净空宽度

    • 6.0.1  桥梁通航净空宽度系指经批准的远期规划航道设计

    • 6.0.2  桥梁通航净空宽度应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 6.0.3  航道有效宽度由航迹带宽度和富裕宽度组成,见图

  • 7 安全保障

    • 7.0.1  在桥梁建设和建成营运期间,为保障船舶通航安全

    • 7.0.2  桥区水上助航标志应依据通航水域的航道条件、代

    • 7.0.3  通航孔的桥墩应按需要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撞设施,

    • 7.0.4  通航海轮航道上的桥梁应按需要配备航行安全监管

    • 7.0.5  通航海轮桥梁的水上施工组织设计应在确保船舶通

  • 附录A 船舶水上高度表杂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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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使通航海轮桥梁的通航标准统一规范化,满足桥下通航的要求,以适应水陆交通综合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需求,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