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规范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的施工管理,统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子工业纯水系统
-
1.0.3 纯水系统施工应按经批准的施工图、相关的技术标准
-
1.0.4 纯水系统工程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
-
2 术语和缩略语
-
2.1 术 语
-
2.1.1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 pure water sys
-
2.1.2 多介质过滤器 multi media filt
-
2.1.3 活性炭过滤器 active carbon fi
-
2.1.4 反渗透装置 reverse osmosis u
-
2.1.5 电脱盐装置 electrodeionazati
-
2.1.6 混床 mixed bed 混床也称混合
-
2.1.7 紫外线杀菌装置 ultraviolet ste
-
2.1.8 紫外线除总有机碳装置 ultraviolet
-
2.1.9 膜脱气装置 membrane degasifi
-
2.1.10 超滤 ultrafiltration
-
2.1.11 电阻率 resistivity 截面
-
2.1.12 颗粒度 particle 单位体积水
-
2.1.13 总有机碳 TOC total organic
-
2.1.14 余氯 residual chlorine
-
2.1.15 淤塞指数 silt density inde
-
-
2.2 缩 略 语
-
-
3 设备安装
-
3.1 一般规定
-
3.1.1 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
3.1.2 设备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各专业工序间应
-
3.1.3 主要设备的装箱清单、产品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测报
-
3.1.4 设备就位前应对设备基础进行检查验收,设备基础的
-
3.1.5 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的环氧涂层、FRP涂层或涂
-
3.1.6 设备的搬运及吊装应符合产品的相关规定,并应对设
-
3.1.7 设备开口的密封,在进行接口配管前不得打开。
-
3.1.8 设备就位后,应有明确的标识,注明设备的状况及注
-
3.1.9 紫外线杀菌装置及紫外线除TOC装置的进、出口应
-
3.1.10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设备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
-
-
3.2 非金属设备安装
-
3.2.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采用玻璃钢材料及其
-
Ⅰ 主控项目
-
3.2.2 非金属设备吊装、安装时,不应采用铁制工具敲打设
-
3.2.3 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
-
3.2.4 设备基础的位置、尺寸、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3.2.5 玻璃钢材料及其他塑性材料制作的水箱、塔、槽、内
-
3.2.6 设备安装时,平底设备底部宜垫厚度大于或等于5m
-
3.2.7 非承压水箱应做满水试验,满水试验时间不应少于2
-
-
Ⅱ 一般项目
-
3.2.8 设备安装到位后,应采用膨胀螺栓或化学锚栓固定,
-
3.2.9 设备固定完成后,底部垫橡胶板的设备与基础地面的
-
3.2.10 非金属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10
-
3.2.11 设备的附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且符合设计要求。
-
-
-
3.3 碳钢设备安装
-
3.3.1 本节适用于采用碳钢材料制作及内部衬橡胶、PVC
-
Ⅰ 主控项目
-
3.3.2 设备搬运、吊装、安装时,不应采用铁制工具敲打设
-
3.3.3 设备焊接质量、内衬及内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3.3.4 设备内附件及连接用螺丝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
3.3.5 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的
-
3.3.6 附件、平台、梯子等与设备连接时,不得采用电焊等
-
-
Ⅱ 一般项目
-
3.3.7 碳钢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7的规定
-
3.3.8 设备安装固定应采用双螺母锁定,设备调正调平后螺
-
3.3.9 附件、平台、梯子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
-
-
3.4 不锈钢设备安装
-
3.4.1 本节适用于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的设备的安装及质量
-
Ⅰ 主控项目
-
3.4.2 设备搬运时应采用软体物品进行保护,吊装时应采用
-
3.4.3 设备外表面处理、内部焊缝、脱脂处理、内表面干净
-
3.4.4 设备内附件及连接用螺丝的材质应与设备本体材料一
-
3.4.5 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3.3.5条的规定。
-
-
Ⅱ 一般项目
-
3.4.6 设备固定用的膨胀螺栓或化学锚栓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
3.4.7 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3.3.7的规定
-
-
-
3.5 泵及风机安装
-
Ⅰ 主控项目
-
3.5.1 本节适用于系统中输送水、污泥、药品类泵及反洗、
-
3.5.2 水泵及风机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
-
3.5.3 对有脱脂要求的水泵,脱脂清洗处理应符合设计文件
-
3.5.4 水泵的正常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h,且试运行
-
-
Ⅱ 一般项目
-
3.5.5 水泵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
3.5.6 水泵联轴器两轴芯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6的
-
3.5.7 水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固定螺
-
3.5.8 风机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8的规定。
-
3.5.9 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风机进
-
-
-
3.6 组装式设备安装
-
Ⅰ 主控项目
-
3.6.1 本节适用于反渗透装置、微滤、超滤、电脱盐装置、
-
3.6.2 组装式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3.6.3 反渗透装置的膜件应在装置前端管路及膜壳内壁清洗
-
3.6.4 微滤、超滤装置的膜组件应在装置前端设备出水水质
-
3.6.5 反渗透装置的膜件、微滤及超滤装置的膜组件安装时
-
3.6.6 电脱盐装置的模块的进出水管路必须接地可靠。
-
3.6.7 装置本体自带配电盘或仪表盘必须接地可靠。
-
-
Ⅱ 一般项目
-
3.6.8 组装式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6.8的规
-
-
-
3.7 其他设备安装
-
Ⅰ 主控项目
-
3.7.1 本节适用于单组件式紫外线杀菌装置、单组件式紫外
-
3.7.2 单组件式紫外线杀菌装置及紫外线除TOC装置的规
-
3.7.3 搅拌装置安装的主控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
-
3.7.4 热交换器冷、热源的进出口接管应符合设计及设备的
-
-
Ⅱ 一般项目
-
3.7.5 单组件式紫外线杀菌装置及紫外线除TOC装置、冷
-
3.7.6 搅拌装置安装的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
-
3.7.7 搅拌装置的平台、走道、搅拌机台座安装应牢固。
-
-
-
-
4 配管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1.1 本章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的碳素钢管道、不锈
-
4.1.2 配管工程使用的管材、管件、阀门的规格、型号及安
-
4.1.3 配管工程的安装施工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操作技能
-
4.1.4 系统中的药品管路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敷设在人行
-
4.1.5 配管施工时,配管区域不应有大量产生灰尘的作业,
-
4.1.6 管路系统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4.1.7 对于系统中的冷冻水、热水、蒸汽、温超纯水管路,
-
4.1.8 配管工程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
-
-
4.2 共用管架安装
-
4.2.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共用管架的制作、安
-
4.2.2 共用管架安装应在与纯水系统相关的土建施工已完成
-
4.2.3 共用管架油漆施工时不应有大量产尘作业同时进行,
-
Ⅰ 主控项目
-
4.2.4 共用管架不应作为起吊重物的支点。
-
4.2.5 钢材、焊接材料、作为永久性连接件的螺栓的规格、
-
4.2.6 结构连接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4.2.7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瘤、气孔、夹渣、咬边、未
-
-
Ⅱ 一般项目
-
4.2.8 钢材、焊接材料、焊缝的表面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
-
4.2.9 共用管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架
-
4.2.10 共用管架涂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纯
-
-
-
4.3 碳素钢管道安装
-
4.3.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碳素钢管道的预制、
-
Ⅰ 主控项目
-
4.3.2 碳素钢管道的预制、焊接、安装的质量验收,除应遵
-
4.3.3 碳素钢管道切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
-
4.3.4 管道坡口宜采用机械方法加工,坡口应符合现行国家
-
-
Ⅱ 一般项目
-
4.3.5 碳素钢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
-
4.3.6 管道或管件、阀门组对时,应同心,对口错边量不得
-
4.3.7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
-
-
4.4 不锈钢管道安装
-
4.4.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不锈钢管道的预制、
-
4.4.2 不锈钢管道的预制、焊接、安装的质量验收,除应遵
-
Ⅰ 主控项目
-
4.4.3 对于系统中有洁净要求的不锈钢管道,宜采用不锈钢
-
4.4.4 不锈钢管道切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
-
4.4.5 除BA、EP管外的不锈钢管道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
4.4.6 BA或EP管道焊接应采用自动焊,焊接保护及吹扫
-
4.4.7 BA或EP管坡口应采用专用端面平口机,剖口形状
-
4.4.8 不锈钢管路不得直接与碳素钢类支架、管卡接触,应
-
-
Ⅱ 一般项目
-
4.4.9 不锈钢管材、管件、阀门等材料内、外表面不得有明
-
4.4.10 管道或管件、阀门组对时应同心,对口错边量不得
-
4.4.11 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3.7的
-
-
-
4.5 PP管道安装
-
4.5.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采用热熔焊接法施工
-
4.5.2 PP管连接应采用热熔焊接,焊接作业人员应具有相
-
4.5.3 进行管道焊接用的热熔接机,应根据管道品牌、直径
-
Ⅰ 主控项目
-
4.5.4 PP焊接加工作业的场所或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
-
4.5.5 管道切割宜采用塑料割刀。切口端面倾斜允许偏差应
-
4.5.6 管道热熔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接
-
4.5.7 管道系统的热熔焊缝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
Ⅱ 一般项目
-
4.5.8 管道切口表面应平整、无毛刺、无污物;焊缝卷边应
-
4.5.9 PP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
-
-
-
4.6 PVC管道安装
-
4.6.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采用粘接法施工的P
-
4.6.2 同一管道系统中所采用的管材、附件应为同一品牌产
-
4.6.3 PVC管材装卸、运输和堆放过程,不得抛投、激烈
-
Ⅰ 主控项目
-
4.6.4 管道粘接场所严禁明火,且通风应良好,集中操作场
-
4.6.5 管材的内外表面应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度应
-
4.6.6 PVC管道的粘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
Ⅱ 一般项目
-
4.6.7 PVC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
-
-
-
4.7 CL-PVC管道安装
-
4.7.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采用粘接法施工的C
-
4.7.2 材料到场时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粘接施工前不得拆
-
4.7.3 Cl-PVC管材装卸、运输和堆放过程,不得抛投
-
4.7.4 管道粘接场所应干净,粘接时严禁明火,通风应良好。
-
Ⅰ 主控项目
-
4.7.5 Cl-PVC管道作业人员应经过操作培训合格,在
-
4.7.6 系统所采用的管材、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黏结剂应
-
4.7.7 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
-
4.7.8 管道粘接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黏结
-
-
Ⅱ 一般项目
-
4.7.9 管道切割需固定时,不得刮伤管道表面,应采用柔性
-
4.7.10 管道黏结剂的涂刷应使用专用的涂抹刷。
-
4.7.11 管道插接完成后,应采用干净的棉布清理粘接口余
-
4.7.12 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填入柔性材料隔离;接头
-
4.7.13 Cl-PVC管道安装的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
-
-
-
4.8 PVDF管道安装
-
4.8.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采用热熔焊接施工的
-
4.8.2 焊接加工应在洁净度为7级的预制间或洁净室内进行
-
4.8.3 PVDF管道焊接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焊接培训考
-
4.8.4 管道焊接应根据管道品牌、直径采用对应型号的自动
-
4.8.5 管材、附件密封包装应完整,在进行焊接加工或现场
-
Ⅰ 主控项目
-
4.8.6 PVDF材料在装卸、运输和堆放过程,不得抛投或
-
4.8.7 材料进场时应检查管材、管件、阀门的外观、规格尺
-
4.8.8 管道应采用塑料割刀进行切割,切口端面应平整,无
-
4.8.9 管道热熔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
-
4.8.10 管道热熔对接的焊缝,应为均匀的双重焊道,且双
-
-
Ⅱ 一般项目
-
4.8.11 管道焊接切口表面应光滑,无伤痕,无毛刺,焊缝
-
4.8.12 PVDF管道在焊接加工后,应采用洁净塑料袋密
-
4.8.13 PVDF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
-
-
5 电气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1.1 本章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电气工程安装及质量
-
5.1.2 电气工程施工前,相关各专业工序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
5.1.3 电气工程安装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仪表应符合设
-
5.1.4 电气设备安装前,设备基础的尺寸、强度、平整度应
-
5.1.5 电气工程安装验收应有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设备及
-
5.1.6 电气工程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相关规定外,还应符
-
-
5.2 电气桥架及配管配线
-
5.2.1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采用的桥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
5.2.2 动力桥架与控制桥架应分开设置,合并设置时应在桥
-
5.2.3 电线管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药品区应采用阻燃PV
-
Ⅰ 主控项目
-
5.2.4 电线管应壁厚均匀,无折皱、裂缝、砂眼等缺陷,管
-
5.2.5 电缆接线前应做绝缘测试,其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要
-
5.2.6 设备电气进线配管应安装防水三通或防水盒,设备与
-
5.2.7 金属桥架的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
-
-
Ⅱ 一般项目
-
5.2.8 电缆桥架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
-
5.2.9 电缆桥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离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
-
5.2.10 电线配管与其他管道保持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
-
5.2.11 电缆敷设不得有绞拧、护层断裂等缺陷,拐弯处半
-
5.2.12 信号电缆接线时,盘内接线应将屏蔽层编成一体接
-
-
-
5.3 电气设备安装
-
5.3.1 本节主要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中控制室内电气设
-
Ⅰ 主控项目
-
5.3.2 搬运及吊装电气设备应符合产品的相关规定,并应做
-
5.3.3 电气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应符合设计文
-
5.3.4 电气盘柜、设备基础及预留接地点三者之间的连接应
-
-
Ⅱ 一般项目
-
5.3.5 电气盘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
-
-
5.4 仪表安装
-
5.4.1 本节适用于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带有电信号的压力表、
-
Ⅰ 主控项目
-
5.4.2 仪表的安装应牢固,配件安装齐全,外观无损伤。
-
5.4.3 仪表的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
-
-
Ⅱ 一般项目
-
5.4.4 感应式温度计安装时应将传感器的感应探头插入到被
-
5.4.5 压力表传感器的安装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和清洗,并
-
5.4.6 液位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超声波
-
5.4.7 流量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磁
-
5.4.8 电导率计、电阻率计、pH计、浊度分析仪的安装应
-
5.4.9 溶解氧分析仪、二氧化硅分析仪、TOC分析仪、颗
-
-
-
-
6 系统调试及测试
-
6.1 一般规定
-
6.1.1 纯水系统调试、测试应由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
-
6.1.2 系统调试应编制调试方案,并应审核批准。
-
6.1.3 系统调试结束后,应将完整的调试报告移交建设单位
-
6.1.4 调试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纯水系
-
6.1.5 调试检测所使用的计量器具、检测仪器仪表应经计量
-
-
6.2 系统调试
-
Ⅰ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
6.2.1 纯水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应
-
6.2.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前,应对设备及与设备相关的
-
6.2.3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
-
Ⅱ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
6.2.4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合
-
6.2.5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完成后,在系统供水前应根据
-
-
-
6.3 系统测试
-
6.3.1 系统试运转正常后,应进行系统测试,系统测试周期
-
6.3.2 纯水系统的测试点应根据合约文件和设计要求进行设
-
6.3.3 在测试周期内获得的所有在线分析数据应储存并形成
-
6.3.4 需要离线分析的数据,在测试周期内的取样次数不宜
-
6.3.5 在测试周期内,反洗、再生、清洗至少应有一次完整
-
6.3.6 系统试运转正常后,在各设备达到设计确定的满负荷
-
-
-
7 工程验收
-
7.1 一般规定
-
7.1.1 电子工业纯水工程验收应分为竣工验收与综合性能验
-
7.1.2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
-
7.1.3 综合性能试验应在竣工验收后,或具备试生产条件下
-
7.1.4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按现行国家
-
7.1.5 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
-
7.1.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见证验收,并应完成验收记
-
7.1.7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
-
7.1.8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应
-
7.1.9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
7.1.1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7.1.1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7.1.12 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登记备案,并应
-
7.1.13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验
-
-
7.2 竣工验收
-
7.2.1 电子工业纯水工程的竣工验收提供的文件应包括下列
-
7.2.2 工程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
-
-
7.3 综合性能验收
-
7.3.1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综合性能验收,应根据设计要求
-
7.3.2 电子工业纯水系统的综合性能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
-
-
附录A 纯水系统主要测试项目
-
附录B 纯水系统主要指标测试方法
-
B.1 电 阻 率
-
B.1.1 纯水系统电阻率测试宜采用在线式电阻率检测仪检测。
-
B.1.2 检测仪应带温度自动补偿功能,量程和精度应符合检
-
B.1.3 电阻率测试点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B.1.4 电阻率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迎
-
B.1.5 对于没有温度自动补偿功能的检测仪,应将当前温度
-
B.1.6 电导率应为电阻率的倒数。
-
-
B.2 二氧化硅
-
B.2.1 纯水系统二氧化硅含量测试宜采用在线式二氧化硅分
-
B.2.2 分析仪的量程和精度应符合检测参数的精度要求,并
-
B.2.3 二氧化硅含量测试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B.2.4 二氧化硅含量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
B.2.5 采用分光光度计取样检测时,测试方应法符合现行国
-
-
B.3 颗 粒 度
-
B.3.1 纯水系统颗粒度测试宜采用在线式超纯水颗粒计数仪
-
B.3.2 颗粒度测试点应符合设计参数要求。
-
B.3.3 测试仪器最小测试粒径应小于或等于纯水系统主控粒
-
B.3.4 颗粒度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
-
B.3.5 采用取样离线测试时,测试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
B.4 细 菌
-
B.4.1 细菌总数测试应采用取样离线方式进行检测。
-
B.4.2 细菌总数测试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B.4.3 细菌总数测试采样前纯水系统稳定运行时间应大于3
-
B.4.4 细菌总数的检测方法、计算及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
B.5 总有机碳(TOC)
-
B.5.1 总有机碳测试宜采用在线方式检测。
-
B.5.2 仪器的量程和精度应符合检测参数的精度要求,并应
-
B.5.3 总有机碳测试点应符合设计参数要求。
-
B.5.4 总有机碳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B.5.5 采用取样离线测试时,盛水容器(采样瓶)应使用带
-
-
B.6 溶解氧(DO)
-
B.6.1 纯水系统溶解氧测试宜采用在线式溶解氧分析仪检测。
-
B.6.2 分析仪的型号应符合测量要求,并应具备自动修正功
-
B.6.3 溶解氧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
-
B.6.4 溶解氧分析仪应定期对电极进行清洗、校准、再生。
-
B.6.5 分析仪不具备自动修正功能时,所测得的水中溶解氧
-
-
B.7 金属离子
-
B.7.1 纯水系统的金属离子测试应采用取样离线测试,可采
-
B.7.2 纯水系统的金属离子测试项目应符合设计或合同文件
-
B.7.3 金属离子测试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B.7.4 金属离子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B.7.5 金属离子铜、锌、镍、钠、钾的测试方法也可采用原
-
-
B.8 阴 离 子
-
B.8.1 纯水系统的阴离子测试应采用取样离线检测,目前主
-
B.8.2 纯水系统的阴离子测试项目应符合设计或合同文件的
-
B.8.3 阴离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样的
-
B.8.4 阴离子的测试方法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
-
B.8.5 阳离子NH4+等非金属离子的测试要求及方法应按
-
-
B.9 淤塞指数(SDI15)
-
B.9.1 纯水系统淤塞指数测试宜采用在线式SDI检测仪检
-
B.9.2 仪器精度应满足检测参数要求,仪器操作应按仪器使
-
B.9.3 淤塞指数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B.9.4 测试过程中应记录测试温度,在试验开始至结束的测
-
B.9.5 为了精确测量SDI值,P30不应超过75%,若
-
-
B.10 余 氯
-
B.10.1 纯水系统余氯的测试宜采用在线式余氯检测仪检测。
-
B.10.2 检测仪的精度应满足参数检测要求,且应在校准有
-
B.10.3 余氯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
-
-
B.11 硬 度
-
B.11.1 纯水系统水质硬度测试宜采用在线式硬度测定仪进
-
B.11.2 硬度测定仪应具有温度补偿功能,且仪器量程和精
-
B.11.3 硬度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
-
-
B.12 酸碱度(PH值)
-
B.12.1 pH值宜采用在线式pH计检测。
-
B.12.2 pH计的探头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仪表操作说明书的
-
B.12.3 酸碱度测试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
-
附录C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用表
-
C.1 施工检验记录用表
-
C.1.1 立式静置设备安装记录宜符合表C.1.1的规定。
-
C.1.2 卧式静置设备安装检查记录宜符合表C.1.2的规
-
C.1.3 非承压水箱满水试验记录宜符合表C.1.3的规定
-
C.1.4 阀门安装前压力试验记录宜符合表C.1.4的规定
-
C.1.5 管道焊接检验记录宜符合表C.1.5的规定。 表
-
C.1.6 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宜符合
-
C.1.7 管道系统冲洗记录宜符合表C.1.7的规定。 表
-
C.1.8 线路(设备)绝缘电阻测试记录宜符合表C.1.8
-
-
C.2 施工质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
-
C.2.1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
-
C.2.2 泵及风机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C.
-
C.2.3 非金属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C
-
C.2.4 金属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C.
-
C.2.5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C.2.6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内敷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
C.2.7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
C.2.8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分项工程检验批质
-
-
C.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用表
-
C.3.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C.3.1的规定。
-
C.3.2 设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C.3.2的规
-
C.3.3 管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C.3.3的规
-
C.3.4 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符合表C.3.4的规
-
-
C.4 系统运行测试报告
-
C.4.1 系统运行测试应在系统的试运行正常后进行,测试周
-
C.4.2 系统运行测试完成后,应填写表C.4.2。 表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