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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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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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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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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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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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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开展地质条件调查,分析滑坡、崩塌、泥石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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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对已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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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对城市、村镇、厂矿、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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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结合防灾规划,推荐应急搬迁避让新址,并进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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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收集气象水文资料,调查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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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编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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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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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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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调查灾种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根据现场实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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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调查方式采用点、线、面相结合,专业调查为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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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调查技术路线应采用遥感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和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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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对危及县城、集镇、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的灾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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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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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应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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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调查工作应以县(市)行政区划为单元进行部署,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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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调查中发现滑坡、崩塌、泥石流以及不稳定斜坡隐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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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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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调查区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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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危害对象的确定及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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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应根据滑坡、崩塌、泥石流所危及的范围确定其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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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应根据危害对象的重要性按表2划分危害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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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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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调查区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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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调查基本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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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重点调查区应采用点、线、面相结合,以遥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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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一般调查区采用遥感调查和线路核实调查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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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调查基本工作量见表5。 表5 每千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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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区域地质环境条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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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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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应对调查区成灾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并做好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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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在调查中,应按规定要求定地质环境条件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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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地形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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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以资料收集为主,并结合遥感影像,确定工作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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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调查与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相关的地形地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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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调查人工地形地貌形态、规模及其稳定性条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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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地质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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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以收集资料为主,并结合遥感解译,分析区域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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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应收集区域断裂活动性、活动强度和特征,以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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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核实调查主要活动断裂规模、性质、方向、活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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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调查各种构造结构面、原生结构面和风化卸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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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岩(土)体工程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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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区域地层以资料收集为主,收集调查区地层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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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区域工程岩组以调查为主,包括:岩体产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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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对于典型斜坡,应对其岩体结构和工程地质性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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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对岩体风化特征应进行调查,调查风化层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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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对土体工程地质应进行调查,包括:土体分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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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地表水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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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地表水和地下水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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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应结合遥感解译等资料,核实调查地表水入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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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对威胁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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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核实调查地下水基本特征,包括:地下水类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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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 核实调查水文地质结构,包括:含水层分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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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现场分析地下水的流向、径流和排泄条件、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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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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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环境因素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包括:气候和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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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气候因素应调查发生滑坡、泥石流时的前期和临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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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植被调查应结合遥感解译,确定植被的分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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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植被与坡耕地调查,主要包括:植被种类、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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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人类工程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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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以资料收集和核实方式调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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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了解区域社会经济活动,包括:城市、村镇、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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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了解大型工程活动及其地质环境效应,包括: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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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滑坡灾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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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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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滑坡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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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滑坡区调查、滑坡体调查、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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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古(老)滑坡应按表8所列标志进行野外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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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滑坡稳定性划分为稳定、较稳定和不稳定三级。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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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滑坡野外调查须采用点、线、面相结合,以专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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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滑坡灾害点调查应根据调查分级按核查、调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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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滑坡灾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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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对一般调查区滑坡灾害遥感调查结果须进行野外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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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对一般调查区已有滑坡点资料,应根据其完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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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核查填卡记录内容,不得遗漏滑坡灾害的主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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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滑坡灾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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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对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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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应初步查明滑坡形成的地质条件、滑坡体特征和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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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滑坡灾害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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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对于威胁县城、集镇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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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地形测绘 a) 滑坡区平面图测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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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应与测绘的地形图比例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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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对于威胁县城、集镇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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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滑坡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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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对于威胁县城、集镇、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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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应初步查明滑坡体结构及各层滑坡面(带)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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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勘查方法应以物探为主、并辅以钻探、井探和槽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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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工程布置可采用主一辅剖面法。沿主滑方向布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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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勘探孔的深度应穿过最下一层滑面,并进入稳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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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 应采取滑体与滑带岩土试样,测试物理、水理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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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 滑坡稳定性验算应根据滑动面类型和物质成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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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 滑坡稳定性综合评价,应根据滑坡位置、规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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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 滑坡勘查成果应包括:地质背景和形成条件,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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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崩塌灾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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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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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崩塌的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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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崩塌调查包括危岩体调查和已有崩塌堆积体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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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崩塌灾害点调查分调查、地面测绘和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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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崩塌灾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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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崩塌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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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崩塌灾害野外调查须采用以实地量测为主的调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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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崩塌调查点应实测代表性剖面线,并进行拍照、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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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调查填卡记录须逐一填写,不得遗漏崩塌灾害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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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应调查崩塌及崩塌堆积体造成的灾害损失,分析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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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崩塌灾害调查主要内容 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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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崩塌灾害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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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威胁县城、集镇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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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崩塌灾害测绘的内容应包括崩塌区地形测绘和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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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崩塌灾害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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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威胁县城、集镇、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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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危岩体和崩塌堆积体勘查应包括: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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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勘探方法应以物探、剥土、探槽、探井等山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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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危岩体和崩塌体应有不低于1条的实测剖面,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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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勘探孔的深度应穿过堆积体或探至拉裂缝尖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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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勘查成果应包括:危岩体和崩塌区的范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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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泥石流灾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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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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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泥石流分类应按表12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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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泥石流野外调查记录按表A.3泥石流灾害野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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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山区和山前区泥石流可依据泥石流堆积扇所处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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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沟谷型和山坡型泥石流可按照表14标准进行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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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粘性泥石流和稀性泥石流可按照表15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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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依据泥石流的物质组成和粒径,按照表16标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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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泥石流发育期按照表17的规定进行野外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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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应对泥石流沟进行逐一调查。包括: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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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泥石流野外调查须采用点、线、面相结合,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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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0 泥石流灾害点调查分调查、测绘和勘查3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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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泥石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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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县城、集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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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泥石流灾害野外调查须采用遥感调查与实地量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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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泥石流调查点应实测代表性剖面,并进行拍照、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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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调查填卡记录须逐一填写,不得遗漏泥石流灾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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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应初步查明泥石流的形成条件、动力条件和堆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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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泥石流灾害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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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对于威胁县城、集镇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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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测绘范围应包括全流域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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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测绘的比例尺全流域宜采用1: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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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流域平面图应详细反映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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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测绘的方法应在遥感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实地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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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泥石流灾害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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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对于威胁县城、集镇、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且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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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勘查内容包括: a) 了解泥石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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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勘查方法应以地面实地调查、地球物理勘探、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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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泥石流物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均应布置不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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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泥石流勘查成果应包括:泥石流的地质背景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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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不稳定斜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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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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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调查对象主要为对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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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应对山区县城、村镇所有的后山进行调查,并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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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野外调查记录按附录A表A.4不稳定斜坡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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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1.5 斜坡稳定性划分为稳定性好、稳定性较差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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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不稳定斜坡调查分调查、测绘和勘查3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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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调查中发现重要不稳定斜坡隐患点,应参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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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不稳定斜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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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对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以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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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不稳定斜坡野外调查须采用以实地量测为主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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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不稳定斜坡调查点应实测代表性剖面,并进行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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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调查填卡记录须逐一填写,不得遗漏不稳定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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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应初步查明不稳定斜坡形成的地质条件、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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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不稳定斜坡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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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威胁县城、村镇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的不稳定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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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不稳定斜坡测绘点的数量应按不低于测区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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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地形测绘 a) 不稳定斜坡区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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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应与测绘的地形图比例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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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每个不稳定斜坡应实测代表性纵横剖面,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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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不稳定斜坡结构和软弱结构面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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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威胁县城、重要村镇、重要公共基础设施的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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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应初步查明斜坡岩体结构及各层软弱结构面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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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勘查方法应以物探为主,并辅以井探、槽探和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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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工程布置可采用主一辅剖面法。宜沿失稳方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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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勘探孔的深度应穿过最下一层软弱结构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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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软弱结构面应采取岩土试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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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 不稳定斜坡稳定性验算应根据可能的滑动面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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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不稳定斜坡稳定性综合评价,应根据不稳定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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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 不稳定斜坡勘查成果应包括:地质背景和形成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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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基本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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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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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收集地质灾害形成条件与诱发因素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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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收集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资料,包括:历史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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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收集有关社会、经济资料,包括:人口与经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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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收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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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遥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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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任务 以遥感数据和地面控制为信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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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体及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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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遥感调查工作方法 11.2.3.1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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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建立遥感解译标志。在充分收集和熟悉工作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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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初步解译。在熟悉工作区地质资料、野外实地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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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野外验证。对初步解译结果及所有的不确定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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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详细综合解译。进一步确认灾害体及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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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遥感解译编图。按1:50000国际分幅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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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应提交专门的遥感调查报告,包括: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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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地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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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野外调查工作手图:在一般调查区应采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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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地面调查应采用穿越法与追索法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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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观测路线与观测点的密度须根据地质条件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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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对于危害较大或典型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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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对于规模不大,且危害小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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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对于地质灾害点较稀少的区段,可视具体情况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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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 对于同类群发地质灾害,都应一点一表,不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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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野外调查记录须按照调查表规定的内容逐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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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 图上观测点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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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 工作手图上的各类观测点和地质界线,应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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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钻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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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 钻探方法可在严重威胁县城、集镇、矿山、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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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应初步查明滑动层面位置及要素,了解滑坡的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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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钻探应在地面调查和物探工作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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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勘探钻孔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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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钻孔竣工后,须及时提交各种资料,包括钻孔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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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山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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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山地工程以探槽和浅井为主,应配合野外调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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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对危及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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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探槽、浅井的深度应根据调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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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对探槽、浅井揭露的地质现象都须及时进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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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物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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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物探方法应在危及县城、村镇、矿山、重要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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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 初步查明滑坡、崩塌、泥石流空间分布状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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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 应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和调查需要,因地制宜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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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物探测线的布置须根据调查要求、测区地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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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 物探应根据调查要求编制工作大纲。野外作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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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 物探成果应包括工作方法、地质灾害的地球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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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测试与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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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 岩土体性能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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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室内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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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设计编写和成果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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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设计书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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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应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分析研究调查区存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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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设计书包括计划项目总体设计、工作项目总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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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设计书应做到任务明确,依据充分,各项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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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成果报告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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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成果报告须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全面反映调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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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成果报告包括1:50000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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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报告应做到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论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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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成果报告编写可参照如下提纲: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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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勘查报告应包括:勘查的目的任务,完成的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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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应提交的报告附件见表21。 表21 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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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质量检查与成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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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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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最终成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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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审查验收依据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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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审查验收内容 a) 审查报告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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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报告验收评审结束后,组织评审单位签署评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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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 经审查发现有较多质量问题的成果资料,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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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野外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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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岩体结构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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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土体的主要宏观结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