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 前言

  • 1 总则

    • 1.0.1 为了统一房屋质量检测鉴定程序和方法,规范房屋质

    •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上海地区各类既有房屋的质量检测鉴定。

    • 1.0.3 房屋质量检测鉴定,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

    • 1.0.4 优秀历史建筑的检测鉴定,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

    • 1.0.5 危险(包括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鉴定,除应遵守本

  • 2 术语

    • 2.0.1 房屋质量检测 building quality

    • 2.0.2 抽样检测 sampling inspectio

    • 2.0.3 非破损检测方法 method of non-d

    • 2.0.4 局部破损检测方法 method of part

    • 2.0.5 混凝土碳化 carbonization of

    • 2.0.6 锈蚀 rustiness 金属材料与水和氧等发

    • 2.0.7 腐蚀 corrosion 构件直接与环境介质接

    • 2.0.8 风化 weathering 由自然环境长期影响

    • 2.0.9 蛀蚀 moth 由白蚁等虫类吃食而引起木材、竹

    • 2.0.10 损伤 damage 由荷载、环境侵蚀、灾害和

  • 3 一般规定

    • 3.1 房屋质量检测的基本规定

      • 3.1.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本规程对房屋进行检测

      • 3.1.2 房屋质量检测可分为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房屋安全检

      • 3.1.3 房屋质量检则鉴定由房屋质量检测鉴定专业机构承担。

      • 3.1.4 房屋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工具等管理应符合计量认

      • 3.1.5 房屋质量检测点应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并保

      • 3.1.6 检测人员必须是持有行业颁发的房屋质量检测岗位等

      • 3.1.7 检测人员岗位水平证书实行注册制,现场检测和室内

      • 3.1.8 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二有

      • 3.1.9 房屋质量检测宜以幢为检测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

    • 3.2 房屋质量检则程序和基本内容

      • 3.2.1 房屋质量检测应按图3.2.1所示程序进行。 图

      • 3.2.2 房屋质量检测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调查房屋

      • 3.2.3 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委托

    • 3.3 其它规定

      • 3.3.1 委托人应提供检测房屋的权属关系证明和原始设计、

      • 3.3.2 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质量检测项目,检测结论应包括

  • 4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 4.0.1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适用于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

    • 4.0.2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应通过检查房屋的结构、装修、设

    • 4.0.3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除应符合3.2.2条的规定外

    • 4.0.4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应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

    • 4.0.5 在检测时发现房屋有影响安全使用的现象,必须通知

    • 4.0.6 在检测时发现房屋有危险点,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作

  • 5 房屋安全检测

    • 5.0.1 房屋安全检测适用于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

    • 5.0.2 房屋安全检测应通过调查、现场检测、结构分析验算

    • 5.0.3 房屋安全检测,除应符合3.2.2条的规定外,尚

    • 5.0.4 结构分析验算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合理计算模型

    • 5.0.5 房屋的安全性,应根据房屋的现场检测结果及结构分

    • 5.0.6 检测结论为危险房屋或局部危险房屋的检测报告,须

  • 6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

    • 6.0.1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适用于各种因素可能或已造成损坏

    • 6.0.2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应通过对房屋产生或可能产生变形

    • 6.0.3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初始

    • 6.0.4 房屋损坏趋势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

  • 7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 7.0.1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适用于对房屋进行拆改

    • 7.0.2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应在房屋进行改建、加

    • 7.0.3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除应符合3.2.2

  • 8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 8.0.1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适用于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及拟作改

    • 8.0.2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应通过检测房屋结构的现状、调查

    • 8.0.3 房屋结构现状的检测,除了应按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

    • 8.0.4 房屋改造方案和未来使用情况的调查,应详细了解建

    • 8.0.5 结构不发生改动的房屋的抗震性能评定。应根据本节

    • 8.0.6 结构拟发生改动的房屋的抗震性能评定,应根据本节

    • 8.0.7 优秀历史建筑、文物建筑等保护性建筑的抗震性能评

  • 9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 9.0.1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主要适用于优秀历史建筑、重要公

    • 9.0.2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应通过对房屋建筑、结构、装修材

    • 9.0.3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报告除应满足3.2.3条的规定

    • 9.0.4 房屋使用荷载的调查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恒

    • 9.0.5 房屋建筑结构图纸的复核与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 9.0.6 房屋结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检测报告

    • 9.0.7 结构安全性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结构安全性

    • 9.0.8 优秀历史建筑的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方案和报告应按规

  • 10 房屋其它类型检测

    • 10.0.1 房屋结构构件受侵蚀性化学介质的侵害所产生结构

    • 10.0.2 因采用建筑材料耐久性不良,而引起房屋结构构件

    • 10.0.3 房屋遭受火灾后,其结构构件损伤范围、程度及残

    • 10.0.4 当怀疑混凝土构件受有害化学侵蚀或存在骨料反应

    • 10.0.5 本章未列入的其它类型房屋质量检测项目,可参照

  • 11 房屋结构主要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

    • 11.1 混凝土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

      • 11.1.1 混凝土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混凝土抗压强

      • 11.1.2 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可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

      • 11.1.3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结构特

      • 11.1.4 选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时,

      • 11.1.5 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时的抽样数量应符合附录A要

      • 11.1.6 当被检测混凝土的表层质量不具有代表性时,应采

    • 11.2 砌体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

      • 11.2.1 砌体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砌体抗压强度、

      • 11.2.2 对砌体材料进行性能检测,当确知砌体材料的设计

      • 11.2.3 砌体材料性能可采用间接法和直接法检测,当对检

      • 11.2.4 当砌体材料性能采用直接法检测时,砌体抗压强度

      • 11.2.5 当砌体材料性能采用间接法检测时,砌筑砂浆的强

      • 11.2.6 当砌体材料性能采用间接法检测时,砌筑块材的强

      • 11.2.7 采用间接法检测砌体材料性能时,同一检测批内抽

      • 11.2.8 采用间接法测得砌筑砂浆和砌筑块材的强度后,砌

    • 11.3 钢材(钢筋)性能的现场检测

      • 11.3.1 钢材(钢筋)材料性能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钢材(

      • 11.3.2 钢材(钢筋)力学性能检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 11.3.3 化学成分分析:如现场条件不容许采集用于测试力

      • 11.3.4 表面硬度法: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

      • 11.3.5 当钢结构材料发生烧损、变形、断裂、腐蚀或其它

      • 11.3.6 钢材抽样数量和部位应根据房屋结构的特点和现场

    • 11.4 木材性能的现场检测

      • 11.4.1 木材性能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力学性能检测、含水

      • 11.4.2 当可明确判断出木材的树种和产地时,木材强度可

      • 11.4.3 木材取样检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根据房屋结

      • 11.4.4 木材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材抗弯强度试验方

      • 11.4.5 木材含水率检测,可按取样的重量法测定,规格材

  • 12 房屋损伤的现场检测

    • 12.1 房屋结构构件损伤的现场检测

      • 12.1.1 混凝土构件的损伤检测主要包括外观缺陷的检测、

      • 12.1.2 砌体构件的损伤检测主要包括裂缝、倾斜、风化及

      • 12.1.3 钢构件损伤检测主要包括钢材的腐蚀检测、焊缝连

      • 12.1.4 木构件的损伤检测主要包括木构件自身的损伤检测

    • 12.2 房屋非结构构件损伤的现场检测

      • 12.2.1 外填充墙的损伤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填

      • 12.2.2 房屋内部分隔墙体的损伤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 12.2.3 屋面的损伤检测可采用目测与量测相结合的方法进

      • 12.2.4 室内装修的损伤检测可采用目测与量测相结合的方

    • 12.3 房屋设备、附属设施运行状况的现场检测

      • 12.3.1 房屋设备、附属设施运行状况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

      • 12.3.2 房屋电气设备运行状况检测可采用红外热像仪检测

      • 12.3.3 采用红外热像仪进行房屋电气设备热缺陷诊断应符

      • 12.3.4 房屋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评级及处理的方法应符

      • 12.3.5 对房屋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定期监测过程中应符合下

  • 13 房屋变形测量及沉降监测

    • 13.1 房屋变形测量

      • 13.1.1 房屋变形测量主要包括房屋结构构件变形测量和房

      • 13.1.2 房屋结构构件变形测量主要包括水平构件的挠度测

      • 13.1.3 水平构件的挠度测量,可采用水准仪、激光测距仪

      • 13.1.4 竖向构件的垂直度测量,可采用经纬仪、激光测距

      • 13.1.5 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连

      • 13.1.6 房屋整体变形测量包括房屋不均匀沉降和倾斜测量。

      • 13.1.7 房屋不均匀沉降测量应根据不同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 13.1.8 房屋不均匀沉降,宜采用水准仪和铟钢尺进行测量。

      • 13.1.9 房屋倾斜测量,宜通过测量房屋顶部相对于底部或

      • 13.1.10 房屋不均匀沉降和倾斜测量测点布置、数据处理

      • 13.1.11 房屋不均匀沉降和倾斜测量结果应相互校核。

    • 13.2 房屋沉降监测

      • 13.2.1 房屋沉降监测应通过设置基准点、在房屋上设置观

      • 13.2.2 对同一个或同一批检测对象(房屋),应在两个或

      • 13.2.3 在单个房屋上,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数量和位置可按

      • 13.2.4 房屋沉降应采用水准仪量测,量测等级、精度要求

      • 13.2.5 当怀疑房屋的沉降未稳定而对房屋进行沉降监测时

      • 13.2.6 当考虑相邻施工对房屋的影响而对房屋进行沉降监

      • 13.2.7 在观测过程中,如出现房屋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

      • 13.2.8 沉降是否稳定的判断标准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 附录A 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时的抽样数量

    • A.0.1 现场检测混凝土结构材料强度时,其抽样数量应符合

    • A.0.2 检测时,可将强度等级相同,浇注环境相同的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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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沪建交[2008]262号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房屋质量检测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房屋检测中心主编的《房屋质量检测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79-2008,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原《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J08-79-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