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在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

    • 1.0.3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应因地制宜,选用先进、

    • 1.0.4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

  • 2 术 语

    • 2.0.1 流浆法 flow-on process    

    • 2.0.2 抄取法 Hatscheks process  

    • 2.0.3 制浆周期 slurry preparation

    • 2.0.4 蒸压周期 autoclaving time c

    • 2.0.5 预养 pre-curing     堆垛后的板

  • 3 基本规定

    • 3.0.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时,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

    • 3.0.2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设计规模应根据产品种类、

    • 3.0.3 单条生产线设计规模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 4 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

    • 4.1 总体规划

      • 4.1.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满足区域规划、

      • 4.1.2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与周边的交通、

      • 4.1.3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的总体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4.2 厂址选择

      • 4.2.1 厂址选择应对建设规模、原料来源、产品流向、交通

      • 4.2.2 厂址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 4.2.3 厂址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4.2.4 工厂选址时,厂外运输方式应根据当地运输条件确定

  • 5 总图运输

    • 5.1 一般规定

      • 5.1.1 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生产规模、工艺流程

      • 5.1.2 总平面设计应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和工业建设用地规定

      • 5.1.3 建(构)筑物等设施应采用联合、集中布置,厂区功

      • 5.1.4 总平面设计宜进行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并应列出下列

    • 5.2 总平面布置

      • 5.2.1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

      • 5.2.2 大型建(构)筑物和生产装备等应布置在土质均匀、

      • 5.2.3 成品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品库

      • 5.2.4 变电所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电所

      • 5.2.5 锅炉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房

      • 5.2.6 压缩空气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

      • 5.2.7 机电维修车间应布置在生产区附近。

      • 5.2.8 地磅站的布置应位于有较多称量车辆行驶方向道路一

      • 5.2.9 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应位于厂区全年主导风向的

      • 5.2.10 原料储存区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5.2.11 厂区出入口的设置应根据生产规模、总体规划、厂

      • 5.2.12 围墙至建筑物、道路和排水明沟的最小间距应符合

    • 5.3 交通运输

      • 5.3.1 厂内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内

      • 5.3.2 厂内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根据交通量、路基因素、道

      • 5.3.3 厂内道路的布置应利于人货分流,路面宽度应根据车

      • 5.3.4 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应根据行驶车辆的

      • 5.3.5 厂内道路设计应满足基建、检修期间大件设备运输与

      • 5.3.6 生产装置和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应根据需要设置与

      • 5.3.7 消防车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

      • 5.3.8 厂区内人行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5.3.9 厂区内道路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5.3.10 厂内主、次干道平面交叉处的纵坡应符合现行国家

      • 5.3.11 厂内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

    • 5.4 竖向设计

      • 5.4.1 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设计同时进行,且应与厂区外现

      • 5.4.2 竖向设计方案应根据生产、运输、防洪、排水、管线

      • 5.4.3 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生

      • 5.4.4 确定场地设计标高时,除应保证场地不被洪水、潮水

      • 5.4.5 场地的平整坡度应有利于排水,最大坡度应根据土质

      • 5.4.6 工业建筑的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

      • 5.4.7 厂区出入口的路面标高应高出厂外路面标高。

    • 5.5 防洪工程

      • 5.5.1 当厂区临近江、河、湖水系,有被洪水淹没可能时,

      • 5.5.2 当防洪堤内的积水形成内涝时,可向湖、塘、沟谷等

      • 5.5.3 山区建厂时应在靠山坡一侧设置防洪沟。

    • 5.6 管线综合布置

      • 5.6.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

      • 5.6.2 地下管线、地上管线与建(构)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

      • 5.6.3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构)

      • 5.6.4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架的

    • 5.7 绿化设计

      • 5.7.1 绿化设计应根据环境保护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

      • 5.7.2 绿化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化布置

      • 5.7.3 绿化布置应以下列地段为重点:     1 厂内

      • 5.7.4 受风沙侵袭的企业应在厂区受风沙侵袭季节主导风向

      • 5.7.5 灰渣场、原料和燃料堆场应视全年主导风向和对环境

      • 5.7.6 高噪声源车间周围的绿化宜采用减噪力强的乔木与灌

      • 5.7.7 粉尘大的车间周围应种植滞尘效果好的乔木与灌木,

      • 5.7.8 在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应布置透风绿化带。在区域

      • 5.7.9 生产管理区和主要出入口的绿化布置应具有较好的观

      • 5.7.10 道路两侧宜布置行道树。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

      • 5.7.11 在有条件的生产车间或建筑物墙面、挡土墙顶及护

      • 5.7.12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

  • 6 原 料

    • 6.1 一般规定

      • 6.1.1 原料的选择应遵循就近取材、因地制宜的原则,并应

      • 6.1.2 应根据原料情况,选用适宜的工艺。

      • 6.1.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硬废料,应经过处理后按合适比例

    • 6.2 原料要求及配比

      • 6.2.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生产原料可选用多种可行原料进行

      • 6.2.2 主要原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3 原料配合比设计宜在进行原料试验后确定,也可做工

    • 6.3 物料平衡

      • 6.3.1 物料平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料

      • 6.3.2 计算物料平衡的原始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 6.3.3 各种原料的单位用量应统一按下式计算:     

  • 7 生产工艺

    • 7.1 一般规定

      • 7.1.1 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方案

      • 7.1.2 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布置

      • 7.1.3 各生产工段的生产班次应根据各工段之间的相互关系

      • 7.1.4 主生产车间检修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7.1.5 物料输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料

      • 7.1.6 特殊地区的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2 原料储存与制备

      • 7.2.1 原料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料储存

      • 7.2.2 原料储存方式应根据物料特性、占地面积以及工艺布

      • 7.2.3 各种物料最短储存期应根据设计规模、物料来源、外

      • 7.2.4 筒仓锥部及溜管溜槽的最小倾斜角应根据物料特性、

      • 7.2.5 物料粒度未达到工艺要求时,应配置粉磨设备。

      • 7.2.6 使用生石灰粉生产时,应采取熟化措施。

      • 7.2.7 纸浆制备设备选型应根据物料日需求量、原料纸的品

      • 7.2.8 砂磨机选型时,物料小时产量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 7.2.9 储存经砂磨机制得的砂浆时,应采用带搅拌装置的砂

      • 7.2.10 纸浆应采用带螺旋推进器的纸浆池(或纸浆储罐)

      • 7.2.11 工艺计算及设备选型时,宜将纸浆碎浆时间设定为

      • 7.2.12 原料纸磨浆后,按生产的产品不同,纸浆的打浆度

      • 7.2.13 采用不同的纸浆纤维配合使用时,应分别设置对应

      • 7.2.14 废水、废浆循环利用率必须达到100%,边角余

      • 7.2.15 泵的扬程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H——

      • 7.2.16 料浆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2.17 阀门安装位置应避免物料阻塞,并应便于操作和检

      • 7.2.18 各扬尘点均应设置收尘装置。

      • 7.2.19 收尘风管、阀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7.3 配料与制浆

      • 7.3.1 物料配料应采用计量装置,可采取单一物料计量,亦

      • 7.3.2 计量装置的容量及台数应根据原料配比、配料周期、

      • 7.3.3 配料系统中,粉状物料的输送宜选用管式螺旋输送机

      • 7.3.4 粉状物料的计量装置应均匀出料,并应防止水分进入。

      • 7.3.5 计量装置出料管与配料搅拌机入料口连接处应采用软

      • 7.3.6 制浆周期不应小于10min,配料设计时应根据制

      • 7.3.7 制备料浆时,加料应按纸浆、其他纤维、水、粉状物

      • 7.3.8 储浆量应保证制板机能连续生产,宜在15min~

    • 7.4 制板、接坯、堆垛

      • 7.4.1 工艺计算以及设备和管道选型时,若采用流浆法生产

      • 7.4.2 成型筒加压系统的压力应根据板材厚度、密度等因素

      • 7.4.3 制板机选型可根据产品品种、生产规模、投资要求等

      • 7.4.4 真空系统的设计应遵循料层逐级脱水,顺着料坯行走

      • 7.4.5 生产线中,应设置给水管对制板机毛布、网轮进行清

      • 7.4.6 生产线中,应设置给水管对真空泵给水,真空泵应采

      • 7.4.7 接坯机产能应与制板机相匹配。

      • 7.4.8 制板工段应配置料浆回收系统。

      • 7.4.9 板坯切割方式可采用水切割、刀切割等切割方式;采

      • 7.4.10 堆垛工段设备应根据单线堆垛产量合理配置。

      • 7.4.11 堆垛机的堆垛高度应根据吸盘下净空高度、堆垛小

      • 7.4.12 堆垛小车的数量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

      • 7.4.13 堆垛应采用一模一板交替码垛的形式,模板应与板

      • 7.4.14 堆垛模板可选用钢模板或塑料模板,当生产加压板

    • 7.5 生产用水循环系统

      • 7.5.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应设计生产用水循环系统。

      • 7.5.2 生产用水循环系统应设置回水罐、沉渣池、清水池,

      • 7.5.3 回水罐中清水罐的上层清水宜用于冲洗毛布、网轮及

      • 7.5.4 回水罐下方区域宜就近设置沉渣池,沉渣池的容积不

      • 7.5.5 生产用水循环系统需补充用水时,可从回水罐加入。

      • 7.5.6 清水泵的配置应结合用水点需水量、水压、用水频率

      • 7.5.7 回水罐的位置应靠近用水负荷中心,给水管道应减少

      • 7.5.8 回水罐出水管道的设计应根据用水点水质需求、用水

      • 7.5.9 蒸压釜冷凝水和设备冷却水应进行除油处理后再循环

    • 7.6 加压、预养、脱模与蒸压养护

      • 7.6.1 生产纤维增强硅酸钙板时,可对板坯进行加压。

      • 7.6.2 压机工艺设计选型时,板材加压的压力宜设定为5M

      • 7.6.3 预养室工艺设计时,板坯预养温度宜设定为30℃~

      • 7.6.4 预养室的净空高度宜为1.8m~2.0m。

      • 7.6.5 采用室温自然静停时,养护时间宜大于8h。

      • 7.6.6 预养室模位数量的最小值可按下式计算:     

      • 7.6.7 预养室内堆垛小车的移动宜采用牵引机,自动化程度

      • 7.6.8 进蒸压釜前,板坯中间应间隔放置蒸压垫板,相邻蒸

      • 7.6.9 脱模工位的设备配置能力和形式应与堆垛工位相适应。

      • 7.6.10 脱模机堆垛高度应根据吸盘下净空高度、蒸养车高

      • 7.6.11 蒸压釜直径的确定,宜选用蒸压釜填充率最大的设

      • 7.6.12 蒸压釜长度应根据蒸养小车搭接长度与釜内蒸养小

      • 7.6.13 蒸压釜数量应由设计规模、蒸压釜长度及每车板坯

      • 7.6.14 蒸压养护过程应由制品进釜、抽真空、升压、恒压

      • 7.6.15 两台蒸压釜在同一处安装时,蒸压釜之间的中心距

      • 7.6.16 蒸养车数量应由蒸压釜数量及釜内蒸养小车数量确

      • 7.6.17 脱模工段应设置模板清理及接收整理装置。

      • 7.6.18 蒸养小车及蒸养垫板的循环系统宜设置蒸养小车轴

    • 7.7 烘干、砂光与磨边倒角

      • 7.7.1 板材干燥设备宜采用梳式烘干机。

      • 7.7.2 烘干机内的温度不应超过140℃。

      • 7.7.3 烘干机的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L—

      • 7.7.4 烘干机以连续烘干为宜,烘干机速度可按下式计算:

      • 7.7.5 根据产品功能需要,可对板材进行砂光及磨边倒角等

      • 7.7.6 砂光、磨边倒角工序可串联布置,亦可根据具体要求

    • 7.8 包装与堆放

      • 7.8.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可采用木架、木箱包装,若采用其

      • 7.8.2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应在室内堆存,成品库的面积可按

      • 7.8.3 成品库应配置转运设备。

    • 7.9 检 测

      • 7.9.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应设置检测室,检测内容应包

      • 7.9.2 原料检测应根据原料情况制定检测项目,并应配置化

      • 7.9.3 过程检测应制定检测项目、配置检测装置,并应设置

      • 7.9.4 成品检测应配置检测装置。

  • 8 电气及自动化

    • 8.1 一般规定

      • 8.1.1 电气及自动化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以及节能、降耗、

      • 8.1.2 电气及自动化设计中应采用先进、实用及节能的产品

      • 8.1.3 电气及仪表装置应采取防尘、绝缘等措施。

    • 8.2 供 配 电

      • 8.2.1 供配电系统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及

      • 8.2.2 供电电源应根据工厂规模、供电距离、工厂发展规划

      • 8.2.3 供电电压宜采用10kV供电电压或根据当地供电电

      • 8.2.4 无功功率补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厂

    • 8.3 变 电 所

      • 8.3.1 电源进线为35kV及35kV以下的变电所,进线

      • 8.3.2 接在母线上的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

      • 8.3.3 变压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供

      • 8.3.4 小型变电所宜采用弹簧储能操动机构合闸和去分流分

      • 8.3.5 含可燃性油的变压器应设置变压器室,且应一器一室。

      • 8.3.6 变电所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接

      • 8.3.7 通道及围栏与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及尺寸要求应符合

    • 8.4 厂区配电线路

      • 8.4.1 工厂电源输电线路及配电线路应根据现场条件,采用

      • 8.4.2 厂区电缆可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桥架或电缆

      • 8.4.3 电缆敷设应选择最短路径方案,并应避开规划中拟发

      • 8.4.4 敷设电缆和计算电缆长度时应留有一定的余量。

      • 8.4.5 电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 8.5 车间配电

      • 8.5.1 工厂用电设备的低压配电宜采用380V/220V

      • 8.5.2 同一生产流程的电动机或其他用电设备,宜由同一段

      • 8.5.3 工厂的单相负荷宜均匀分布在三相线路中。

      • 8.5.4 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8.5.5 电动机的调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动

      • 8.5.6 电动机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

      • 8.5.7 电动机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

      • 8.5.8 电气测量仪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

      • 8.5.9 车间配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8.6 照 明

      • 8.6.1 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厂照明

      • 8.6.2 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车间

      • 8.6.3 灯具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种

      • 8.6.4 照明供电回路的分组及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8.6.5 门式起重机上应安装照明灯具,并应采取防水、防振

      • 8.6.6 厂区内宜采用TN-C的低压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

      • 8.6.7 照明配电箱的插座回路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回路中P

      • 8.6.8 厂区道路照明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8.7 电气系统接地

      • 8.7.1 工厂电气系统接地应包括工作接地、保护接地、防雷

      • 8.7.2 3kV~10kV电压级,宜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的小

      • 8.7.3 厂区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宜采用TN系统。TN系统的

      • 8.7.4 变电所内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

      • 8.7.5 全厂的共同接地装置,应通过电缆隧道、电缆沟、电

      • 8.7.6 共同接地装置宜利用自然接地体,但不得利用输送易

    • 8.8 生产过程自动化

      • 8.8.1 工厂的生产自动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8.8.2 控制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室

    • 8.9 通 信

      • 8.9.1 工厂的通信系统宜包括厂区电话系统和厂区无线对讲

      • 8.9.2 厂区内有通信需要的工作岗位,应设直通电话。

      • 8.9.3 通信系统应设置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 9 建筑与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1.1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建筑结构设计宜采用单层

      • 9.1.2 建筑结构设计应采用成熟的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

      • 9.1.3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破坏后果的严重性,

      • 9.1.4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使用功能的重要性

      • 9.1.5 建(构)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 9.1.6 功能相近的辅助车间、生产管理辅助建筑宜合并建设。

    • 9.2 生产车间

      • 9.2.1 生产车间的采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白

      • 9.2.2 厂房内工作平台上部的净高及楼梯至上部构件底面的

      • 9.2.3 厂房内通道宽度应按人行、配件的搬运及车辆运行等

    • 9.3 辅助建筑

      • 9.3.1 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辅助建筑的热工性能应符合

      • 9.3.2 车间办公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

      • 9.3.3 生产辅助车间设计应满足各主体专业要求,并应有自

      • 9.3.4 备件库可单独设置或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内的

    • 9.4 构 筑 物

      • 9.4.1 烟囱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

      • 9.4.2 生产废水循环处理系统、水池、水塔的设计应符合现

      • 9.4.3 筒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

      • 9.4.4 构筑物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

    • 9.5 建筑构造设计

      • 9.5.1 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宜采

      • 9.5.2 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厂

      • 9.5.3 有运输设备出入的车间门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 9.5.4 生产车间在人工开窗有困难的高处宜采用中旋窗或固

      • 9.5.5 有隔声及防火要求的门窗应采用相应的配件。

      • 9.5.6 楼梯及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9.5.7 楼面、地面、散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9.5.8 地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水

    • 9.6 主要结构选型

      • 9.6.1 建(构)筑物的基础应优先采用天然地基。遇有下列

      • 9.6.2 多层厂房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层厂房

      • 9.6.3 蒸压釜基础应计入不均匀沉降带来的影响。

      • 9.6.4 建(构)筑物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

    • 9.7 结构布置

      • 9.7.1 厂房的柱网应整齐,并应符合建筑模数的要求;平台

      • 9.7.2 厂房内的大型设备基础、独立构筑物、整体地坑等,

      • 9.7.3 与厂房相邻的建筑物,宜采用沉降缝或伸缩缝与厂房

      • 9.7.4 当大型设备基础设置在平台或楼板上时,应采取加强

      • 9.7.5 建筑在高压缩性软土地基上的厂房,建筑物室内地面

      • 9.7.6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9.8 设计荷载

      • 9.8.1 建(构)筑物楼面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

      • 9.8.2 建(构)筑物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 9.8.3 建(构)筑物的设备荷载标准值,应根据工艺要求确

    • 9.9 结构计算

      • 9.9.1 磨机基础的地基反力,不应出现拉力。同一设备的相

      • 9.9.2 磨机基础可不作动力计算及抗震验算。

      • 9.9.3 结构计算时,应计入浇筑搅拌机对楼面振动的影响。

      • 9.9.4 地坑、地下水池应进行抗浮验算。

  • 10 给水与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给水与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要

      • 10.1.2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建厂时,给水与排水管道应有防

    • 10.2 给 水

      • 10.2.1 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

      • 10.2.2 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2.3 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

      • 10.2.4 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

      • 10.2.5 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

      • 10.2.6 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

      • 10.2.7 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

      • 10.2.8 采用管井时应至少设置1口备用井,当发生事故时

      • 10.2.9 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

      • 10.2.10 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

      • 10.2.11 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

      • 10.2.12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并应符

      • 10.2.13 对水质要求较高的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

      • 10.2.14 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

      • 10.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

      • 10.2.16 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

      • 10.2.17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

      • 10.2.18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

      • 10.2.19 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

      • 10.2.20 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用水设备的管

      • 10.2.21 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 10.3 排 水

      • 10.3.1 排水工程设计应结合当地规划,综合安排生活污水

      • 10.3.2 污水排放及污水处理程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

  • 11 蒸汽动力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蒸汽动力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控制以及节能、降

      • 11.1.2 蒸汽动力设计应合理利用蒸汽资源、提高热能的重

    • 11.2 生产用汽

      • 11.2.1 生产用汽压力和温度应满足工艺生产和控制要求,

      • 11.2.2 用汽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1—

      • 11.2.3 生产用汽热力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1.2.4 生产用汽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1.2.5 生产用汽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

    • 11.3 蒸 汽 源

      • 11.3.1 蒸汽动力源的选择应根据建厂地区总体规划、区域

      • 11.3.2 蒸汽动力源采用自建锅炉房供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1.3.3 蒸汽动力源采用外购汽源时,在扣除输汽管网的压

      • 11.3.4 蒸汽动力源采用外购汽源时应在蒸汽总管上设置蒸

      • 11.3.5 蒸汽动力源输送到集中配汽站的管道上应设置安全

  • 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根据建厂地区气象条

      • 12.1.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应符合

      • 12.1.3 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有防火排烟的措施,并应符

    • 12.2 采 暖

      • 12.2.1 采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集

      • 12.2.2 采暖热媒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2.3 热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热

      • 12.2.4 室外采暖热力管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2.3 通 风

      • 12.3.1 通风设计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

      • 12.3.2 建筑物内散发余热、余湿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宜采

      • 12.3.3 室内气流组织,不应使含有大量热、湿的空气流入

      • 12.3.4 蒸压釜釜门布置在厂房内时,厂房屋面宜采用天窗

      • 12.3.5 排放空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 12.3.6 自然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

      • 12.3.7 机械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

      • 12.3.8 事故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

    • 12.4 空气调节

      • 12.4.1 中控室、检测室、车间办公室,应根据生产工艺的

      • 12.4.2 在满足工艺要求和卫生要求的条件下,应减少空气

      • 12.4.3 因工艺要求而设置的空气调节应采用空气调节室外

      • 12.4.4 围护结构的最大传热系数与最小传热阻、空气调节

  • 13 辅助生产设施

    • 13.1 一般规定

      • 13.1.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应设置压缩空气站、地磅站

      • 13.1.2 辅助生产设施的配备应满足正常生产需要。

    • 13.2 压缩空气站

      • 13.2.1 压缩空气站设计应满足工艺用气要求,并应符合现

      • 13.2.2 压缩空气站宜靠近用气负荷中心区域,并应设置用

      • 13.2.3 压缩空气站的生产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 13.2.4 压缩空气使用前应进行充分干燥和除油。压缩空气

      • 13.2.5 空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满足压缩空气站的生

      • 13.2.6 过滤器、干燥机的型号及台数应与空气压缩机配套

      • 13.2.7 储气罐宜布置在室外,罐体与压缩空气站外墙的净

      • 13.2.8 储气罐的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

      • 13.2.9 当用气点距离压缩空气站较远且用量较大时,应在

    • 13.3 地 磅 站

      • 13.3.1 地磅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运输车辆的载重能力及长度

      • 13.3.2 地磅站进车端的道路应为平坡直线段,进车端道路

      • 13.3.3 秤体宜采用无坑基安装。

    • 13.4 机电维修车间

      • 13.4.1 机电维修车间的机械修理应由机、钳、铆、焊等工

      • 13.4.2 机电维修车间的电气维修工段应配置能满足生产线

      • 13.4.3 机电维修车间的地面荷载应符合要求,机床部分的

      • 13.4.4 机电维修车间宜设置存放易爆物品的单独隔间。

  • 14 节 能

    • 14.1 一般规定

      • 14.1.1 设计中应采用节能降耗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 14.1.2 各专业采用的节能措施应相互协调。

      • 14.1.3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用

    • 14.2 工艺、装备节能

      • 14.2.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可

      • 14.2.2 工艺布置应力求顺畅、紧凑,并应减少或避免中间

      • 14.2.3 工艺、给排水、锅炉及电气等设备的选型,在满足

      • 14.2.4 设计中应经济合理地确定隔热与保温材料及结构形

    • 14.3 余热利用及节水设计

      • 14.3.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应针对蒸压釜内的蒸汽,进

      • 14.3.2 余汽回收再利用后,蒸压釜内未能回收的余汽可采

      • 14.3.3 蒸压釜冷凝水宜集中排放至冷凝水池。

      • 14.3.4 生产用水应循环利用。

    • 14.4 节 电

      • 14.4.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4.4.2 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4.4.3 照明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

  • 15 环境保护

    • 15.1 一般规定

      • 15.1.1 环境保护应结合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以及粉尘、烟

      • 15.1.2 车间内应将相互影响的加工区域隔开。

      • 15.1.3 设计中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排放

    • 15.2 废水污染防治

      • 15.2.1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管网应分开布置。

      • 15.2.2 污水排放应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并得到当地环保部

    • 15.3 大气污染防治

      • 15.3.1 废气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 15.3.2 锅炉房的废气在排放前应采取脱硫措施。

      • 15.3.3 烟囱高度应根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计算确定,

      • 15.3.4 锅炉应装设收尘器。收尘效率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有

    • 15.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 15.4.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宜综合利

      • 15.4.2 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应做无害化堆置,统一处理。

    • 15.5 噪声污染防治

      • 15.5.1 厂界噪声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

      • 15.5.2 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应采用控制噪声

      • 15.5.3 产生较强振动及冲击的磨机、浇注搅拌机设备应进

      • 15.5.4 风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应采取噪声防治措施,

      • 15.5.5 钢质溜管、钢质料仓壁宜采取隔声措施。

      • 15.5.6 隔振装置及支承结构形式,应根据设备类型、振动

    • 15.6 环境保护设施

      • 15.6.1 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设施,宜包括下列范围:   

      • 15.6.2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 16 职业安全卫生

    • 16.1 一般规定

      • 16.1.1 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和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 16.1.2 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

    • 16.2 防火与防爆

      • 16.2.1 车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的最低耐火等级应符

      • 16.2.2 各车间的防火距离、可燃油品(或可燃气体)储罐

      • 16.2.3 电力装置的防火、防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16.2.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

      • 16.2.5 建筑物灭火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

    • 16.3 防机械伤害

      • 16.3.1 生产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安全

      • 16.3.2 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

      • 16.3.3 生产过程中转动设备、电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或防

      • 16.3.4 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 16.4 防 电 伤

      • 16.4.1 手提照明灯、高度不足2.5m的照明灯、危险环

      • 16.4.2 对于不便绝缘或即使绝缘也不足以保证人身安全的

      • 16.4.3 用金属材料制成的屏护装置应接地或接零,变配电

      • 16.4.4 屏护装置应有足够的尺寸,并应与带电体保持足够

      • 16.4.5 对低压设备网眼遮栏与裸导体距离不得小于0.1

      • 16.4.6 在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备和设施之

      • 16.4.7 对于多尘、潮湿场所或人员易触碰到的电机、电器

      • 16.4.8 物料堆场的电路布线应有防晒、防冻、防水、防雷

      • 16.4.9 各种配电柜(或分线柜)均应加锁保护。

    • 16.5 防 雷 击

      • 16.5.1 建(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应根据地理、地质、气象

      • 16.5.2 建(构)筑物应根据生产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

      • 16.5.3 各类建(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16.5.4 雷雨天气时不得在室外操作吊车、叉车等设备。

      • 16.5.5 雷雨天气时不得使用无线通信设备。

      • 16.5.6 变配电设备应设有防雷装置,电气设备宜装设过电

    • 16.6 防 烫 伤

      • 16.6.1 当设备、管道及附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做保

      • 16.6.2 需防止烫伤人员的部位应在下列范围内设置防烫伤

      • 16.6.3 除防烫伤要求保温的部位外,排汽管道及附件可不

      • 16.6.4 环境温度不高于27℃时,设备和管道保温结构外

    • 16.7 防 噪 声

      • 16.7.1 高噪声生产场所宜设置控制、监督、值班用的隔声

      • 16.7.2 强烈振动设备结构基座应采用隔振基座,设备底部

      • 16.7.3 在无法彻底消除噪声时,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耳

    • 16.8 防 尘

      • 16.8.1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时,应对整个生产过程

      • 16.8.2 产生粉尘作业场所的防尘设计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

      • 16.8.3 防尘设备、设施应保证作业场所中有害物质浓度符

      • 16.8.4 板材后加工工段中的砂光、磨边倒角工序必须设置

      • 16.8.5 粉状物料筒仓进出料点以及料浆制备中粉状物料的

  • 附录A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最低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

  • 附录B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D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 附录E 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最低照度标准

  • 附录F 工厂各类地点噪声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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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在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