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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过电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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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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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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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3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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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按照回路特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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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线导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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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1 除431.1.2适用的场合外,所有的线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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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2 在TT或TN系统中,对于向没有配置中性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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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 中性导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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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1 TT或TN系统 在中性导体的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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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2 IT系统 在配置了中性导体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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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3 谐波电流 在多相回路中,在线电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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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 在多相系统中中性导体的分断和再接通在要求分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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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保护电器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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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兼有防止过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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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2 只防止过负荷电流的保护电器 这些保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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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 只防止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 仅进行短路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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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4 保护电器的特性 过电流保护电器的特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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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过负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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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1 导体与过负荷保护电器之间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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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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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1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会引起导体载流量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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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2 如果布线在改变处(截面积、特征、安装方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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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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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1 概述 下述情况不需要装设过负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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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2 在IT系统中过负荷保护电器的位置或省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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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3 由于安全的原因,应考虑将过负荷保护电器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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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 并联导体的过负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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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1 在并联导体之间均衡分配电流 在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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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2 在并联导体之间不均衡分配电流 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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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短路保护(本部分仅考虑同一回路导体之间短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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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1 预期短路电流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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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 短路保护电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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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1 下面规定的各种情况不应被应用到处于具有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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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2 保护电器可以装设在截面积减小处或其他改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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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3 短路保护电器的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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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4 并联导体的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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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 短路保护电器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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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1 分断能力不得小于其安装处的预期最大短路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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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2 对于电缆和绝缘导体,应在使导体绝缘的温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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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3 对于符合GB 7251.2要求的母线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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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过负荷保护与短路保护之间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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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1 用一个电器提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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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2 由分开的电器分别提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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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利用电源的特性限制过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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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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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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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并联导体的过负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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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并联导体的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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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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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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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概述 每个回路要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和短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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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在分支回路起点不需要装设过负荷保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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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可以省略过负荷保护的情况 a) 参照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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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C.4 在IT系统中可以省略过负荷保护的说明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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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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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概述 每一个回路都要装设过负荷保护电器和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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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在分支回路起点不需要装设短路保护的情况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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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可以省略短路保护的情况 参照434.3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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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带电导体过电流保护的要求。
本部分阐述了带电导体在发生过负荷(见433)和短路(见434)时如何由一个或多个电器进行保护自动切断电源,但是对按照436的规定过电流已受限制者、在433.3(过负荷保护电器的省略)或在434.3(短路保护电器的省略)中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者除外。本部分还包括过负荷保护与短路保护之间的配合(见435)。
注1:当故障可能引起过电流的数值与过负荷的数值差不多时,符合433规定的带电导体过负荷保护,可认为也是这类故障的过电流保护。
注2:本部分的要求没有考虑外界影响。
洼3:本部分规定曲对导体的保护不必保护与该导体连接的设备。
注4:利用插头和电源插痤将设备连接到固定鞋置的软电缆,并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因此设置过电流保护也不是必需的。
注5:在本部分中,分断并不意味着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