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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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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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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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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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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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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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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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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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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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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annual run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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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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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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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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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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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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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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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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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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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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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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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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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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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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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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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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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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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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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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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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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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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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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节地与室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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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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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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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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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条文说明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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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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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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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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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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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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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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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室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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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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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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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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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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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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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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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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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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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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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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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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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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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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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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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节能与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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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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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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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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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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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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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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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建筑与围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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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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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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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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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供暖、通风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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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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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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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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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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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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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照明与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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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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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 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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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 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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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 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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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能量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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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 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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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为3分。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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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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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6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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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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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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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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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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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应采用节水器具。 【条文说明扩展】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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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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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节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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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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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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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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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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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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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节水器具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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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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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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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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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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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非传统水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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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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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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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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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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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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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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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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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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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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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节材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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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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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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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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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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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评价总分值为5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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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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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材料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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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 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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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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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 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总分值为5分。建筑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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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0 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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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 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评价分值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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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 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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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3 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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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4 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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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室内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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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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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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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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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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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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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 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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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 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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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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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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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室内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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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6分。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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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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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采取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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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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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室内光环境与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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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评价分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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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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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改善建筑室内天然采光效果,评价总分值为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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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室内热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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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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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 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可独立调节,评价总分值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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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室内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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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0 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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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 气流组织合理,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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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 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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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3 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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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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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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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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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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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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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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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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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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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采取洒水、覆盖、遮挡等降尘措施,评分分值为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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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在施工场界测量并记录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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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制定并实施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评价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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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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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制定并实施施工节能和用能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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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制定并实施施工节水和用水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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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减少预拌混凝土的损耗,评价总分值为6分。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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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采取措施降低钢筋损耗,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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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使用工具式定型模板,增加模板周转次数,评价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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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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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实施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评价总分值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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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0 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避免出现降低建筑绿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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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 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建筑的耐久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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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 实现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评价总分值为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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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3 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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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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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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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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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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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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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节能、节水设施应工作正常,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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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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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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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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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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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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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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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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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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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定期检查、调试公共设施设备,并根据运行检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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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评价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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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非传统水源的水质和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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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效果满足建筑运行与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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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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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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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 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规范杀虫剂、除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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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栽种和移植的树木一次成活率大于90%,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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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 垃圾收集站(点)及垃圾间不污染环境,不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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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3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评价总分值为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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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提高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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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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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绿色建筑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加分项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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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为各加分项得分之和。当附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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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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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性能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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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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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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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系统全年能源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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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卫生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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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采用资源消耗少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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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对主要功能房间采取有效的空气处理措施,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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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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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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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建筑方案充分考虑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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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充分利用尚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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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 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评价总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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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 进行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采取措施降低单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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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 采取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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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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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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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空调系统冷源机组能效指标
前 言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以下简称《标准》)已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适应当前绿色建筑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在该标准修订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标准》修订组专家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相关课题的承担单位,同时启动了原《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年2月通过了专家审查。
《技术细则》依据新《标准》进行修订编制,并与其配合使用,为绿色建筑评价工作提供更为具体的技术指导。《技术细则》章节编排也与《标准》基本对应。《技术细则》第1~3章,对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关术语、评价对象、评价阶段、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文件要求等作了阐释;第4~11章,对《标准》评价技术条文逐条给出【条文说明扩展】和【具体评价方式】。【条文说明扩展】主要是对标准正文技术内容的细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原则上不重复《标准》条文说明内容。【具体评价方式】主要是对评价工作要求的细化,包括适用的评价阶段,条文说明中所列各点评价方式的具体操作形式及相应的材料文件名称、内容和格式要求等,是对定性条文判定或评分原则、对定量条文计算方法或工具的补充说明,明确评价时的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等;附录给出了评价中方便查阅参考的《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及分值总览、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空调系统冷源机组能效指标等。
《技术细则》的编制工作还得到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与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重点标准规范研究”、“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与综合评价方法研究”课题组专家的大力支持。
各地在《技术细则》的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010-58933282)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E-mail:gb50378@126.com),以便修订完善。
主要编写人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林海燕、程志军、王清勤、曾捷、叶凌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韩继红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王有为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鹿勤
清华大学 林波荣
同济大学 程大章
参加编写人员:孙大明、于震平、马素贞、廖琳、张娟、鄢涛、刘迎鑫、张江华、许荷、汤民、樊瑛、吕石磊、李小阳、高迪、罗涛、闫国军、李晓萍、张淼、郭振伟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