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提升人居环境,保护生态,实

    •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区的绿色生态评价。

    • 1.0.3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城区

    • 1.0.4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

  • 2 术 语

    • 2.0.1 绿色生态城区 green eco-distri

    • 2.0.2 城区湿地资源保存率 urban wetland

    • 2.0.3 节约型绿地 resource-saving g

    • 2.0.4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

    • 2.0.5 绿色交通 green transportati

    • 2.0.6 绿色交通出行率 percentage of g

  • 3 基本规定

    • 3.1 基本要求

      • 3.1.1 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应以城区为评价对象,并应明确

      • 3.1.2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应分为规划设计评价、实施运管评

      • 3.1.3 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评价阶段应具备下列条件:

      • 3.1.4 绿色生态城区实施运管评价阶段应具备下列条件:

      • 3.1.5 申请评价方应对城区绿色生态低碳发展建设情况进行

      • 3.1.6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

    •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2.1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土地利用、生态环

      • 3.2.2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应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

      • 3.2.3 评价指标体系8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

      • 3.2.4 技术创新项的附加得分Qchx应按本标准第12章

      • 3.2.5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的总得分可按式(3.2.5)进

      • 3.2.6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绿色生态城

  • 4 土地利用

    • 4.1 控制项

      • 4.1.1 城区规划应符合所处地域的城乡规划要求。

      • 4.1.2 城区规划应注重土地功能的复合性,建设用地至少包

    • 4.2 评分项

      • Ⅰ 混合开发

        • 4.2.1 城区内以1km2为单元,包含居住用地(R类)、

        • 4.2.2 城区采用公共交通导向的用地布局模式,在轨道交通

        • 4.2.3 城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开发与地上建

      • Ⅱ 规划布局

        • 4.2.4 合理规划除工业用地以外的城区市政路网密度,评价

        • 4.2.5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具有较好的便捷性,评价总分值

        • 4.2.6 城区内设置公共开放空间,单个公共开放空间的面积

        • 4.2.7 城区用地内保有一定规模、布局合理的生态用地和城

        • 4.2.8 城区内位于当地有利于节能的建筑朝向范围内的居住

        • 4.2.9 城区规划兼顾当地地理位置、气候、地形、环境等基

        • 4.2.10 城区的风貌特色、空间形态、公共空间、建筑体量

  • 5 生态环境

    • 5.1 控制项

      • 5.1.1 应制定城区地形地貌、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生境和生态

      • 5.1.2 应制定城区大气、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质量控制措

      • 5.1.3 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 5.1.4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

      • 5.1.5 应无黑臭水体。

    • 5.2 评分项

      • Ⅰ 自然生态

        • 5.2.1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

        • 5.2.2 城区实施立体绿化,各类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良好,城

        • 5.2.3 推进节约型绿地建设,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

        • 5.2.4 注重湿地保护,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

        • 5.2.5 实施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推行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评

        • 5.2.6 场地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 Ⅱ 环境质量

        • 5.2.7 城区建设用地内无土壤污染,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

        • 5.2.8 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批准执行的城市水环境质

        • 5.2.9 建立空气质量监测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

        • 5.2.10 合理控制城区的城市热岛效应强度,评价总分值为

        • 5.2.11 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

        • 5.2.12 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评价总分值为10

  • 6 绿色建筑

    • 6.1 控制项

      • 6.1.1 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

      • 6.1.2 应依据上位规划,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城区

    • 6.2 评分项

      • 6.2.1 根据城区气候特色和地区资源现状,结合建筑不同功

      • 6.2.2 新建建筑执行高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提高二星级及以

      • 6.2.3 城区内既有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建筑的性能

      • 6.2.4 新建建筑采用工业化建造技术,推行装配式混凝土结

      • 6.2.5 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各阶段建立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

      • 6.2.6 按照绿色施工的要求进行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评价

      • 6.2.7 按照绿色建筑的运营要求落实绿色建筑项目的实施运

      • 6.2.8 主管部门编制绿色建筑后评估管理测试办法,并对绿

  • 7 资源与碳排放

    • 7.1 控制项

      • 7.1.1 应制定能源综合利用规划,统筹利用各种能源。

      • 7.1.2 应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 7.1.3 应提交详尽合理的碳排放计算与分析清单,制定分阶

    • 7.2 评分项

      • Ⅰ 能源

        • 7.2.1 城区内实行用能分类分项计量,评价总分值为8分,

        • 7.2.2 勘查和评估城区内可再生能源的分布及可利用量,合

        • 7.2.3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资源,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

        • 7.2.4 城区内新建建筑的设计能耗比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

        • 7.2.5 市政基础设施采用高效的系统和设备的比例达到80

      • Ⅱ 水资源

        • 7.2.6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民

        • 7.2.7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评价分值为5分

        • 7.2.8 合理建设市政再生水供水系统,评价总分值为6分。

        • 7.2.9 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评价分值为8分。利用率达到

      • Ⅲ 材料和固废资源

        • 7.2.10 合理采用绿色建材和本地建材,评价总分值为6分

        • 7.2.11 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 7.2.12 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评价

      • Ⅳ 碳排放

        • 7.2.13 城区专设组织机构及人员负责管理节能减排工作,

        • 7.2.14 城区单位GDP碳排放量、人均碳排放量和单位地

  • 8 绿色交通

    • 8.1 控制项

      • 8.1.1 城区的交通规划应对降低交通碳排放与提高绿色交通

      • 8.1.2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制定城区或执行所在城市步行、自

      • 8.1.3 城区应建立相对独立、完整的步行及自行车系统,并

    • 8.2 评分项

      • Ⅰ 绿色交通出行

        • 8.2.1 城区建立优先绿色交通出行的交通体系,评价总分值

        • 8.2.2 城区形成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2分

        • 8.2.3 城区形成连续、安全、通达的自行车交通系统,评价

        • 8.2.4 城区形成连续、安全、环境良好的步行系统,评价总

      • Ⅱ 道路与枢纽

        • 8.2.5 城区道路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 8.2.6 城区道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通行效率,评价分值为5

        • 8.2.7 城区在主要交通节点修建交通枢纽,实现多种交通方

      • Ⅲ 静态交通

        • 8.2.8 城区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及电动车充电设施,评价

        • 8.2.9 城区合理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及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络

      • Ⅳ 交通管理

        • 8.2.10 城区制定有效减少机动车交通量的管理措施,评价

        • 8.2.11 城区制定鼓励使用环保能源动力车的措施,评价分

        • 8.2.12 城区制定停车换乘的管理措施,评价分值为5分。

  • 9 信息化管理

    • 9.1 控制项

      • 9.1.1 应建立城市或城区能源与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并正

      • 9.1.2 应建立城市或城区绿色建筑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绿色

      • 9.1.3 应建立城市或城区智慧公共交通信息平台,并正常运

    • 9.2 评分项

      • Ⅰ 城区管理

        • 9.2.1 建立城区公共安全系统,并实行消防监管,评价总分

        • 9.2.2 城区实行环境监测信息化,并具备与城市环境监测信

        • 9.2.3 城区实行水务信息管理,并具备与城市水务信息管理

        • 9.2.4 城区实行道路监控与交通管理,并具备与城市道路监

        • 9.2.5 城区实行停车信息化管理,并具备与城市停车信息化

        • 9.2.6 城区实行市容卫生信息化管理,评价分值为12分。

        • 9.2.7 城区实行园林绿地信息化管理,评价分值为7分。

        • 9.2.8 城区具有地下管网信息管理系统,并具备与城市地下

      • Ⅱ 信息服务

        • 9.2.9 城区信息通信服务设施完善,评价分值为6分。

        • 9.2.10 具有绿色生态城区市民信息服务系统,评价分值为

        • 9.2.11 城区实行道路与景观的照明节能控制,并进行实时

  • 10 产业与经济

    • 10.1 控制项

      • 10.1.1 应有明确的产业低碳发展目标,确定产业发展方向

      • 10.1.2 对工业类别应有负面清单管控要求,严控三类工业

    • 10.2 评分项

      • Ⅰ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 10.2.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所在省(市)节能考核

        • 10.2.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低于所在省(市)节水考核

        • 10.2.3 工业废气、废水100%达标排放,危险固体废弃

      • Ⅱ 产业结构优化

        • 10.2.4 明确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战略新兴产业增加

        • 10.2.5 规划循环经济产业链,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

      • Ⅲ 产业准入与退出

        • 10.2.6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高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

        • 10.2.7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节能、节水、碳排放评

      • Ⅳ 产城融合发展

        • 10.2.8 在城市规划中,统筹布局城市产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 11 人 文

    • 11.1 控制项

      • 11.1.1 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管阶段应保障公众参与。

      • 11.1.2 应编制绿色生活与消费导则。

      • 11.1.3 应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其他历史

    • 11.2 评分项

      • Ⅰ 以人为本

        • 11.2.1 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管阶段,公众参与的组织

        • 11.2.2 城区公益性公共设施免费开放使用,评价总分值为

        • 11.2.3 设置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和体系,评价总分值为7

        • 11.2.4 设置针对失业和残障人士的就业介绍和技能培训服

        • 11.2.5 设置人性化和无障碍的过街设施,增强城区各类设

      • Ⅱ 绿色生活

        • 11.2.6 鼓励城区节能,有促进节能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

        • 11.2.7 鼓励城区节水,有促进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

        • 11.2.8 鼓励城区绿色出行,有促进绿色出行措施,评价总

        • 11.2.9 采取管理措施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评价总分值

      • Ⅲ 绿色教育

        • 11.2.10 开展绿色教育和绿色实践,评价总分值为6分,

        • 11.2.11 城区内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获得绿色校园认证的比

        • 11.2.12 构建绿色生态城区展示与体验平台,评价分值为

        • 11.2.13 城区政府部门和企业展现绿色社会责任感,评价

      • Ⅳ 历史文化

        • 11.2.14 对非文物保护单位,但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的既

        • 11.2.15 对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与传播,

  • 12 技术创新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时,可按本章规定对绿色生态城

      • 12.1.2 绿色生态城区创新项的得分,可按本标准第12.

    • 12.2 加分项

      • 12.2.1 城区规划都市农业区域,每块区域面积不小于10

      • 12.2.2 开发建设后径流排放量接近开发建设前自然地貌时

      • 12.2.3 合理建设市政再生水供水系统,再生水供水能力和

      • 12.2.4 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利用总量占城区一次能源消

      • 12.2.5 城区内合理推行智能微电网工程建设,评价分值为

      • 12.2.6 城区设置绿道系统,总长度达到5km,评价分值

      • 12.2.7 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或超过30%

      • 12.2.8 绿色工业建筑占新建工业建筑的比例高于20%,

      • 12.2.9 新建城区合理规划并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评价分值

      • 12.2.10 建立绿色投融资机制,加强资本市场化运作,逐

      • 12.2.11 设立绿色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城区生态建设、生

      • 12.2.12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城区的环境、生态、能源、建

      • 12.2.13 结合本土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节约资源、保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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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提升人居环境,保护生态,实现低碳,规范绿色生态城区的评价,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