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保护城市轨道交通的结构,避免或降低外部作业对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已建成和正在修建的城市轨道交通结构

    • 1.0.3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保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

  • 2 术 语

    • 2.0.1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

    • 2.0.2 控制保护 control and protec

    • 2.0.3 外部作业 exterior action   

    • 2.0.4 安全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saf

    • 2.0.5 影响等级 influence class   

    • 2.0.6 结构安全控制指标 control index

    • 2.0.7 净距控制管理值 management valu

    • 2.0.8 地下水作业 operation of grou

    • 2.0.9 控制爆破 control blasting  

    • 2.0.10 静态破碎 static cracking  

    • 2.0.11 实时监测 real-time monitor

    • 2.0.12 监测预警等级 alarming class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在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周边进行外部作业时,应制定安

      • 3.1.2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应设置控制保护区,设置范围应符

      • 3.1.3 当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遇特殊的工程地质或特殊

      • 3.1.4 当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相交、平行、邻近的城市轨道

      • 3.1.5 外部作业实施前,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保

      • 3.1.6 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应结合外部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结

    • 3.2 安全控制

      • 3.2.1 安全控制应包括: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外部作业净距

      • 3.2.2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应按表3.2.2进行划分,其中

      • 3.2.3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处于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或存在工

      • 3.2.4 外部作业净距控制管理值宜符合表3.2.4的规定

      • 3.2.5 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的净距控制管理值应按现

      • 3.2.6 穿越江河的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净距控制管理值

      • 3.2.7 当外部作业为基坑工程、矿山法工程、顶管工程和盾

      • 3.2.8 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应包括:位移、变形、差异沉降、

    • 3.3 安全评估

      • 3.3.1 当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时,应对城市轨道

      • 3.3.2 安全评估应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现状评估和外部

      • 3.3.3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现状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实施前,

      • 3.3.4 外部作业影响预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实施前,采用理论

      • 3.3.5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计算分析宜采用荷载-结构模型

      • 3.3.6 外部作业施工过程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实施过程中,结

      • 3.3.7 外部作业影响后评估应在外部作业完成后,根据对城

  • 4 控制保护要求

    • 4.1 一般规定

      • 4.1.1 外部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对城市轨道交通产生影响

      • 4.1.2 当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时,应根据城市轨

      • 4.1.3 地下水作业、爆破作业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

      • 4.1.4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应能准确及时反映结构的实

      • 4.1.5 外部作业应保障作业安全,避免发生险情。当出现险

      • 4.1.6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控制保护区内的结构拆除应采用冲

      • 4.1.7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控制保护区内时空相近的多项外部

    • 4.2 地下结构

      • 4.2.1 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加载或卸

      • 4.2.2 当外部作业采用钻孔、抓孔、冲孔和人工挖孔等工法

      • 4.2.3 对注浆、旋喷等有压力的外部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

      • 4.2.4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控制保护区内修建平行或下穿

      • 4.2.5 对位于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正上方的基坑工程,应

      • 4.2.6 对位于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侧方的基坑工程,当外

      • 4.2.7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控制保护区内的冻结法作业,应采

      • 4.2.8 船只的抛锚、拖锚作业净距控制管理值应大于100

    • 4.3 地面结构和高架结构

      • 4.3.1 外部作业应防止火灾、积水、车辆或其他物体坠入、

      • 4.3.2 下穿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结构的外部作业,实施前应评

      • 4.3.3 上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结构和高架结构的外部作业部

      • 4.3.4 当外部作业紧邻城市轨道交通高架结构基础时,实施

      • 4.3.5 当城市轨道交通结构邻近高边坡、高挡墙时,外部作

      • 4.3.6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上方进行跨线架空作业应满足本规

      • 4.3.7 与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交叉的市政道路应设置限高标志

  • 5 地下水作业

    • 5.1 一般规定

      • 5.1.1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地下水作业,应采取措

      • 5.1.2 地下水作业前应预测水位变化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

      • 5.1.3 地下水作业应采用合适的排水、降水、截水或回灌等

      • 5.1.4 地下水作业过程应控制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周边地层的

      • 5.1.5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地下水作业,应监测城

      • 5.1.6 对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的外部作业,其地下水作业

      • 5.1.7 强透水地层的地下水作业,当不能形成封闭截水系统

    • 5.2 控制保护要求

      • 5.2.1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外部的地下水作业,应监测地下水

      • 5.2.2 当城市轨道交通结构位于欠固结地层时,地下水作业

      • 5.2.3 在强透水性的地层进行地下水作业,当采用落底式竖

      • 5.2.4 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下方地层存在承压水时,应

      • 5.2.5 当外部作业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周围的水位变

      • 5.2.6 岩溶、土洞较发育地区的地下水作业,应避免降水诱

  • 6 爆破作业

    • 6.1 一般规定

      • 6.1.1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应采取控制爆破作业,不

      • 6.1.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应进行爆破安

      • 6.1.3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应满足本规范

    • 6.2 控制保护要求

      • 6.2.1 应对爆破作业影响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安

      • 6.2.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前,应制定技

      • 6.2.3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爆破安全监控应包括局部监测和

      • 6.2.4 局部监测应包括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爆破震动监测

      • 6.2.5 宏观调查应包括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摄像、摄影和

      • 6.2.6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安全允许振速应为2.5cm/

      • 6.2.7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应做好包括爆

      • 6.2.8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前,应进行试

      • 6.2.9 经爆破评估或试爆作业发现爆破有害效应超过本规范

      • 6.2.10 对采取优化爆破措施后,爆破有害效应仍不能满足

      • 6.2.11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前,应采取

      • 6.2.12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水下爆破作业方案,

      • 6.2.13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爆破作业,不应在城

  • 7 监 测

    • 7.1 一般规定

      • 7.1.1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一级、二级时,应对受其

      • 7.1.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工作,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

      • 7.1.3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方法,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

      • 7.1.4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方案,应依据结构受外部作

      • 7.1.5 监测方案中的监测布点和频率,应根据外部作业影响

      • 7.1.6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测量应分别

    • 7.2 监测项目

      • 7.2.1 监测项目应能及时反映外部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结构

      • 7.2.2 当外部作业需进行爆破时,应监测城市轨道交通结构

      • 7.2.3 监测点布置位置应在监测对象变形和内力的关键特征

      • 7.2.4 监测的技术标准、测量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 7.2.5 变形监测网基准点、工作基点的布设,应符合现行国

    • 7.3 监测频率

      • 7.3.1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频率,应能系统反映监测对

      • 7.3.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周期,应从测定监测项目初

      • 7.3.3 监测项目的初始值应在外部作业实施前测定,应取至

    • 7.4 监测预警

      • 7.4.1 监测预警等级划分及应对管理措施应符合表7.4.

      • 7.4.2 监测预警等级的划分,应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监测

      • 7.4.3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监测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 附录A 接近程度和外部作业的工程影响分区

    • A.0.1 接近程度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的施工方法及其与

    • A.0.2 外部作业的工程影响分区宜根据外部作业的施作方法

  • 附录B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

    • B.0.1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应根据城市轨道交

    • B.0.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控制指标值应符合表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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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保护城市轨道交通的结构,避免或降低外部作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确保结构正常使用,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