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 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

    • 1.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

  • 2 定义

    • 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

    • 2.2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 2.3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

    • 2.4  地质灾害危险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

  • 3 总则

    • 3.1  为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 3.2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

    • 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

    • 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

    • 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

    • 3.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

    • 3.7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 3.8  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

  • 4 工作程序

  • 5 评估范围与级别

    • 5.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和规划

    • 5.2  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 5.3  崩塌、滑坡其评估范围应以第一斜坡带为限;泥石流必

    • 5.4  建设工程和规划区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内分布有可能

    • 5.5  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范围一般应以相对线路

    • 5.6  在已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

    • 5.7  区域性工程项目的评估范围,应根据区域地质环境条件

    • 5.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 5.9  在充分收集分析已有资料基础上,编制评估工作大纲,

  • 6 技术要求

    • 6.1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   

    • 6.2  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 6.3  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

  • 7 地质灾害调查与地质环境条件分析

    • 7.1 地质灾害调查的重点应是评估区内不同类型灾种的易发区段。

      • 7.1.1  在相同地质环境条件下,存在适宜的斜坡坡度、坡

      • 7.1.2  经初步分析判断,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础条件的冲

      • 7.1.3  依据区域岩溶发育程度、松散盖层厚度、地下水动

      • 7.1.4  在前人资料的基础上,圈出各类特殊性岩土分布范

      • 7.1.5  对线装及区域性的工程项目,必须将地质灾害的易

    • 7.2 地质灾害调查内容与要求

      • 7.2.1  崩塌调查     一、崩塌区的地形地貌及崩塌

      • 7.2.2  滑坡调查     一、搜集当地滑坡史、易滑地

      • 7.2.3  泥石流调查     调查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

      • 7.2.4  地面塌陷调查     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和

      • 7.2.5  地裂缝调查     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 7.2.6  地面沉降调查     主要调查由于常年抽汲地

      • 7.2.7  潜在不稳定斜坡调查     主要调查建设场地

      • 7.2.8  其他灾种     根据现场实际,可增加调查灾

    • 7.3 地质环境条件分析

      • 7.3.1  一切致灾地质作用都受地质环境因素综合作用的控

      • 7.3.2  综合地质环境条件各因素的复杂程度,对评估区地

      • 7.3.3  各种致灾地质作用受控于所有地质环境因素不等量

      • 7.3.4  有关区域地壳稳定性、高坝和高层建筑地基稳定性

  •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8.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

    • 8.2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见表面8―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

    • 8.3

      • 8.3.1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基本查明评估区已发生

      • 8.3.2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是对工程建设场地及可

      • 8.3.3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

  • 9 成果提交

    • 9.1  地质灾害危险性一、二级评估,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 9.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

    • 9.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评估工作最终成果,应在综

    • 9.4  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书参考提纲如下:     前言

    • 9.5  成果图件的基本内容

      • 9.5.1  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     比例尺:按委托

      • 9.5.2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     比例尺

      • 9.5.3  应附大型、典型地质灾害点的照片和潜在不稳定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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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