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统一建筑结构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

    • 1.0.2 本标准适应于工程制图中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 1.0.3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结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 1 新

    • 1.0.4 计算机制图规则和计算机制图图层管理等内容宜符合

    • 1.0.5 建筑结构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 2 基本规定

    • 2.0.1 图线宽度6应按现行国际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

    • 2.0.2 每个图样应根据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选用适当基

    • 2.0.3 建筑结构专业制图应选用表2.0.3所示的图线。

    • 2.0.4 在同一张图纸中,相同比例的各图样,应选用相同的

    • 2.0.5 绘图时根据图样的用途,被绘物体的复杂程度,应选

    • 2.0.6 当构件的纵、横向断面尺寸相差悬殊时,可在同一详

    • 2.0.7 构件的名称可用代号来表示,代号后应用阿拉伯数字

    • 2.0.8 当采用标准、通用图集中的构件时,应用该图集中的

    • 2.0.9 结构平面图应按图2.0.9—1、图2.0.9—

    • 2.0.10 在结构平面图中,构件应采用轮廓线表示,当能用

    • 2.0.11 在结构平面图中,当若干部分相同时,可只绘制一

    • 2.0.12 桁架式结构的几何尺寸图可用单线图表示。杆件的

    • 2.0.13 在杆件布置和受力均对称的桁架单线图中,若需要

    • 2.0.14 在结构平面图中索引的剖视详图、断面详图应采用

    • 2.0.15 在结构平面图中的索引位置处,粗实线表示剖切位

    • 2.0.16 索引符号应由细实线绘制的直径为8mm~10m

    • 2.0.17 被索引出的详图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

    • 2.0.18 被索引的图样与索引位置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按

    • 2.0.19 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按图

    • 2.0.20 构件详图的纵向较长,重复较多时,可用折断线断

    • 2.0.21 图样的图名和标题栏内的图名应能准确表达图样、

    • 2.0.22 图纸上所有的文字、数字和符号等,应字体端正、

    • 2.0.23 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图样下的文

    • 2.0.24 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的高度,不应小

  • 3 混凝土结构

    • 3.1 钢筋的一般表示方法

      • 3.1.1 普通钢筋的一般表示方法应符合表3.1.1—1的

      • 3.1.2 钢筋的画法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 3. 1. 3 钢筋、钢丝束及钢筋网片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标注

      • 3.1.4 钢筋在平面、立面、剖(断)面中的表示方法应符合

      • 3.1.5 构件配筋图中箍筋的长度尺寸,应指箍筋的里皮尺寸

    • 3.2 钢筋的简化表示方法

      • 3.2.1 当构件对称时,采用详图绘制构件中的钢筋网片可按

      • 3.2.2 钢筋混凝土构件配筋较简单时,宜按下列规定绘制配

      • 3.2.3 对称的混凝土构件,宜按图3.2.3的规定在同一

    • 3.3 文字注写构件的表示方法

      • 3.3.1 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构件的截面和配筋等数值可采

      • 3.3.2 按结构层绘制的平面布置图中,直接用文字表达各类

      • 3.3.3 混凝土柱可采用列表注写和在平面布置图中截面注写

      • 3.3.4 混凝土剪力墙可采用列表和截面注写方式,并应符合

      • 3.3.5 混凝土梁可采用在平面布置图中的平面注写和截面注

      • 3.3.6 重要构件或较复杂的构件,不宜采用文字注写方式表

      • 3.3.7 基础、楼梯、地下室结构等其他构件,当采用文字注

      • 3.3.8 采用文字注写构件的尺寸、配筋等数值的图样,应绘

    • 3.4 预埋件、预留孔洞的表示方法

      • 3.4.1 在混凝土构件上设置预埋件时,可按图3.4.1的

      • 3.4.2 在混凝土构件的正、反面同一位置均设置相同的预埋

      • 3.4.3 在混凝土构件的正、反面同一位置设置编号不同的预

      • 3.4.4 在构件上设置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时,可按图3.

  • 4 钢 结 构

    • 4.1 常用型钢的标注方法

      • 4.1.1 常用型钢的标注方法应符合表4.1.1中的规定。

    • 4.2 螺栓、孔、电焊铆钉的表示方法

      • 4.2.1 螺栓、孔、电焊铆钉的表示方法应符合表4.2.1

    • 4.3 常用焊缝的表示方法

      • 4.3.1 焊接钢构件的焊缝除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焊缝符号

      • 4.3.2 单面焊缝的标注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箭头

      • 4.3.3 双面焊缝的标注,应在横线的上、下都标注符号和尺

      • 4.3.4 3个和3个以上的焊件相互焊接的焊缝,不得作为双

      • 4.3.5 相互焊接的两个焊件中,当只有一个焊件带坡口时(

      • 4.3.6 相互焊接的2个焊件,当为单面带双边不对称坡口焊

      • 4.3.7 当焊缝分布不规则时,在标注焊缝符号的同时,可按

      • 4.3.8 相同焊缝符号应按下列方法表示: 1 在同一图形

      • 4.3.9 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的焊件焊缝,应按图4.3

      • 4.3.10 当需要标注的焊缝能够用文字表述清楚时,也可采

      • 4.3.11 建筑钢结构常用焊缝符号及符号尺寸应符合表4.

    • 4.4 尺寸标注

      • 4.4.1 两构件的两条很近的重心线,应按图4.4.1的规

      • 4.4.2 弯曲构件的尺寸应按图4.4.2的规定沿其弧度的

      • 4.4.3 切割的板材,应按图4.4.3的规定标注各线段的

      • 4.4.4  不等边角钢的构件,应按图4.4.4的规定标注

      • 4.4.5 节点尺寸,应按图4.4.4、图4.4.5的规定

      • 4.4.6 双型钢组合截面的构件,应按图4.4.6的规定注

      • 4.4.7  非焊接的节点板,应按图4.4.7的规定注明节

    • 4.5 钢结构制图一般要求

      • 4.5.1 钢结构布置图可采用单线表示法、复线表示法及单线

      • 4.5.2 构件断面可采用原位标注或编号后集中标注,并符合

      • 4.5.3 构件连接应根据设计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如下表示

    • 4.6 复杂节点详图的分解索引

      • 4.6.1 从结构平面图或立面图引出的节点详图较为复杂时,

      • 4.6.2 由复杂节点详图分解的多个简化节点详图有部分或全

  • 5 木 结 构

    • 5.1 常用木构件断面的表示方法

      • 5.1.1 常用木构件断面的表示方法应符合表5.1.1中的

    • 5.2 木构件连接的表示方法

      • 5.2.1 木构件连接的表示方法应符合表5.2.1中的规定。

  • 附录A 常用构件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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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统一建筑结构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