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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铁路铺架工程补充定额
铁建设〔2009〕149号
各铁路局,投资、集装箱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发布《铁路铺架工程补充定额》,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与现行定额配套使用,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轨道工程预算定额》(铁建设〔2006〕15号)中的GY-252、GY-253、GY-255~GY-264、GY-268~GY-274、GY-472、GY-473、GY-674~GY-688等定额同时废止。
同时对500m长钢轨和32m新型T梁〔通桥(2005)2101型、2201型〕运价计算规定如下:
(1) 500m长钢轨运输综合系数K1=K2=1.43。
(2) 32m新型T梁运价计算公式:
①营业线火车运价(元/吨)=K1×(基价1+基价2×运价里程)+K2×(电气化附加费费率×电气化运距+铁路建设基金费率×运价里程+新路新价均摊运价率×运价里程+0.25×运价里程)+16.8
②工程列车运价(元/吨)=1.4×K2×(基价1+基价2×运价里程+0.25×运价里程)
式中:
基价1、基价2——采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中的5号运价率。
0.25——D型长大货物车使用费单价(元/吨公里)。
K1=3.011;K2=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