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

    • 1.0.3 公园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 2 术 语

    • 2.0.1 公园 public park     向公众开

    • 2.0.2 用地比例 proportion of park

    • 2.0.3 绿化用地 planting area     

    • 2.0.4 建筑占地 building area     

    • 2.0.5 水体 water area     公园内河、

    • 2.0.6 公园游憩绿地 recreation green

    • 2.0.7 雨水控制利用 rainwater utiliz

    • 2.0.8 竖向控制 vertical planning

    • 2.0.9 郁闭度 crown density     群

    • 2.0.10 自然安息角 natural angle of

  • 3 基本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1.1 公园的用地范围和类型应以城乡总体规划、绿地系统

      • 3.1.2 公园设计应正确处理公园建设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

      • 3.1.3 公园设计应注重与周边城市风貌和功能相协调,并应

      • 3.1.4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和规模,

      • 3.1.5 公园与水系相邻时,应根据相关区域防洪要求,综合

      • 3.1.6 公园的雨水控制利用目标,包括径流总量控制率、超

      • 3.1.7 公园应急避险功能的确定和相应场地、设施的设置,

    • 3.2 公园的内容

      • 3.2.1 公园设计应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

      • 3.2.2 综合公园应设置游览、休闲、健身、儿童游戏、运动

      • 3.2.3 专类公园应有特定的主题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3.2.4 社区公园应设置满足儿童及老年人日常游憩需要的设

      • 3.2.5 游园应注重街景效果,应设置休憩设施。

    • 3.3 用地比例

      • 3.3.1 公园用地面积包括陆地面积和水体面积,其中陆地面

      • 3.3.2 公园用地比例应以公园陆地面积为基数进行计算,并

      • 3.3.3 公园内用地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3.4 历史名园应设与游人量相匹配的管理建筑和厕所。

      • 3.3.5 公园内总建筑面积(包括覆土建筑)不应超过建筑占

      • 3.3.6 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在公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

    • 3.4 容量计算

      • 3.4.1 公园设计应确定游人容量,作为计算各种设施的规模

      • 3.4.2 公园游人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C—

      • 3.4.3 人均占有公园陆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3.4.3规定

      • 3.4.4 公园有开展游憩活动的水域时,水域游人容量宜按1

    • 3.5 设施的设置

      • 3.5.1 公园设施项目的设置,应符合表3.5.1的规定。

      • 3.5.2 公园内不应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 3.5.3 游人使用的厕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

      • 3.5.4 休息座椅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容

      • 3.5.5 垃圾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垃圾箱

      • 3.5.6 公园配建地面停车位指标可符合表3.5.6的规定

      • 3.5.7 公园内的用火场所应设置消防设施,建筑物的消防设

      • 3.5.8 标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 4 总体设计

    • 4.1 现状处理

      • 4.1.1 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

      • 4.1.2 现状有纪念意义、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

      • 4.1.3 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

      • 4.1.4 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陡峭边坡,并在其

      • 4.1.5 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

      • 4.1.6 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

      • 4.1.7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 4.1.8 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古

      • 4.1.9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

      • 4.1.10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

    • 4.2 总体布局

      • Ⅰ 一般规定

        • 4.2.1 总体布局应对功能区和景区划分、地形布局、园路系

        • 4.2.2 总体布局应结合现状条件和竖向控制,协调公园功能

      • Ⅱ 功能区及景区划分

        • 4.2.3 功能区应根据公园性质、规模和功能需要划分,并确

        • 4.2.4 景区应根据公园内资源特点和设计立意划分。

      • Ⅲ 地形布局

        • 4.2.5 地形布局应在满足景观塑造、空间组织、雨水控制利

        • 4.2.6 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各类水

      • Ⅳ 园路系统与铺装场地布局

        • 4.2.7 园路系统布局应根据公园的规模、各分区内容、管理

        • 4.2.8 公园出入口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

        • 4.2.9 停车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动

        • 4.2.10 园路的路网密度宜为150m/hm2~380m

        • 4.2.11 园路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园

        • 4.2.12 游憩设施场地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Ⅴ 建筑布局

        • 4.2.13 建筑的风格、位置、高度和空间关系,以及与园路

        • 4.2.14 地下建筑的范围宜限于出入广场或公园建筑物的轮

        • 4.2.15 管理用房和厕所的位置,应隐蔽又方便使用。

        • 4.2.16 公园内建筑物与穿越公园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

      • Ⅵ 植物布局

        • 4.2.17 全园的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状

        • 4.2.18 植物组群应丰富类型,增加植物多样性,并具备生

        • 4.2.19 公园内连续植被面积大于100hm2时,应对防

      • Ⅶ 工程管线及设施布局

        • 4.2.20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线路宜沿主路布置,不应破

        • 4.2.21 电气、给水排水、通信工程的配套设施、垃圾中转

    • 4.3 竖向控制

      • 4.3.1 竖向控制应根据公园周围城市竖向规划标高和排水规

      • 4.3.2 竖向控制应对下列内容作出规定:     1 山

      • 4.3.3 公园地面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

  • 5 地形设计

    • 5.1 高程和坡度设计

      • 5.1.1 地形高程设计应以总体设计所确定的各控制点的高程

      • 5.1.2 绿化用地宜做微地形起伏,应有利于雨水收集,以增

      • 5.1.3 公园地形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

      • 5.1.4 构筑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排放,各类地

      • 5.1.5 游憩绿地适宜坡度宜为5.0%~20.0%。

    • 5.2 土方工程

      • 5.2.1 土方工程设计应进行土方量计算。

      • 5.2.2 人工堆土改造地形应保证山体稳定和周围设施的安全

      • 5.2.3 土方工程设计应采取利用原表层栽植土的措施,同时

      • 5.2.4 地形填充土不应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

    • 5.3 水体外缘

      • 5.3.1 水体的进水口、排水口、溢水口及闸门的标高,应保

      • 5.3.2 水体驳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以及驳岸的坡度,应兼顾

      • 5.3.3 非淤泥底人工水体的岸高及近岸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 5.3.4 淤泥底水体近岸应有防护措施。

      • 5.3.5 以雨水作为补给水的水体,在滨水区应设置水质净化

  • 6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 6.1 园 路

      • 6.1.1 园路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确定的路网及等级,进行园

      • 6.1.2 园路宜分为主路、次路、支路、小路四级。公园面积

      • 6.1.3 园路宽度应根据通行要求确定,并应符合表6.1.

      • 6.1.4 园路平面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1.5 园路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

      • 6.1.6 园路横坡以1.0%~2.0%为宜,最大不应超过

      • 6.1.7 梯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阶踏步

      • 6.1.8 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 6.1.9 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应设通行复线;条件

      • 6.1.10 园路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和使用功能相协调,不

      • 6.1.11 园路的路基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提出填料选择、压

      • 6.1.12 公园主要园路及出入口应便于轮椅通过,其宽度、

      • 6.1.13 公园游人出入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6.2 铺装场地

      • 6.2.1 铺装场地面积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的布局要求进行确

      • 6.2.2 铺装场地宜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功

      • 6.2.3 游憩场地宜有遮阴措施,夏季庇荫面积宜大于游憩活

      • 6.2.4 铺装场地内树木成年期根系伸展范围内的地面,应采

      • 6.2.5 人行道、广场、停车场及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宜采用透

      • 6.2.6 儿童活动场地宜选择柔性、耐磨的地面材料,不应采

      • 6.2.7 铺装场地的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1.4条的规定。

      • 6.2.8 演出场地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观众席位。

    • 6.3 园 桥

      • 6.3.1 园桥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确定通行、通航所需尺度,

      • 6.3.2 园桥桥下净空应考虑桥下通车、通船及排洪需求。

      • 6.3.3 管线通过园桥时应考虑管道的隐蔽、安全和维修等问

      • 6.3.4 通行车辆的园桥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

      • 6.3.5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活荷载标准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

      • 6.3.6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设施。

  • 7 种植设计

    • 7.1 植物配置

      • Ⅰ 一般规定

        • 7.1.1 植物配置应以总体设计确定的植物组群类型及效果要

        • 7.1.2 植物配置应采取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并应避免生态习

        • 7.1.3 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景观和空间的塑造,并应符合下

        • 7.1.4 植物配置应考虑管理及使用功能的需求,并应符合下

        • 7.1.5 植物配置应确定合理的种植密度,为植物生长预留空

        • 7.1.6 植物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考虑树

        • 7.1.7 植物与地下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7.1.8 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

        • 7.1.9 对具有地下横走茎的植物应设隔挡设施。

        • 7.1.10 种植土厚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壤》

        • 7.1.11 种植土理化性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绿化种植土

      • Ⅱ 游人集中场所

        • 7.1.12 游憩场地宜选用冠形优美、形体高大的乔木进行遮

        • 7.1.13 游人通行及活动范围内的树木,其枝下净空应大于

        • 7.1.14 儿童活动场内宜种植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

        • 7.1.15 露天演出场观众席范围内不应种植阻碍视线的植物。

        • 7.1.16 临水平台等游人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宜保持视线

        • 7.1.17 园路两侧的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1.18 停车场的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

      • Ⅲ 滨水植物区

        • 7.1.19 滨水植物种植区应避开进、出水口。

        • 7.1.20 应根据水生植物生长特性对水下种植槽与常水位的

    • 7.2 苗木控制

      • 7.2.1 苗木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规定苗

      • 7.2.2 苗木种类的选择应考虑区域立地条件和养护管理条件

      • 7.2.3 苗木种类的选择应考虑栽植场地的特点,并符合下列

      • 7.2.4 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不应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

      • 7.2.5 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不应选用枝叶有硬刺和枝叶形状

  • 8 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 8.1 建筑物

      • 8.1.1 建筑物的位置、规模、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

      • 8.1.2 建筑物应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他造

      • 8.1.3 建筑设计应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促进天然采光

      • 8.1.4 在建筑设计的同时,应考虑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

      • 8.1.5 建筑物的层数与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8.1.6 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

      • 8.1.7 亭、廊、敞厅等的吊顶应采用防潮材料。

      • 8.1.8 建筑物供游人坐憩之处,不应采用粗糙饰面材料,也

      • 8.1.9 游憩和服务建筑应设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应符合

      • 8.1.10 严寒和寒冷地区经常有人员长期停留的建筑物内,

      • 8.1.11 供暖通风设备所产生的气体污染物和噪声对环境的

    • 8.2 护 栏

      • 8.2.1 各种安全防护性、装饰性和示意性护栏不应采用带有

      • 8.2.2 防护护栏其高度不应低于1.05m;设置在临空高

      • 8.2.3 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防护护栏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

      • 8.2.4 球场、电力设施、猛兽类动物展区以及公园围墙等其

      • 8.2.5 防护护栏扶手上的活荷载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8.2.6 防撞栏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 8.3 驳 岸

      • 8.3.1 公园内水体外缘宜建造生态驳岸。

      • 8.3.2 驳岸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中规定的平面线形、竖向控

      • 8.3.3 素土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岸顶至水

      • 8.3.4 人工砌筑或混凝土浇筑的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  

      • 8.3.5 采取工程措施加固驳岸,其外形和所用材料的质地、

    • 8.4 山 石

      • 8.4.1 假山和置石的体量、形式和高度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 8.4.2 假山和置石设计应对石料提出大小、色彩、质地、纹

      • 8.4.3 叠山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应统一考虑安全、护坡

      • 8.4.4 叠山应与已有建(构)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如紧邻

      • 8.4.5 假山、置石的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 8.4.6 置石应保持重心垂直,注重整体性和稳定性。

      • 8.4.7 游人进出的山洞,应有采光、通风、排水的措施,并

      • 8.4.8 衔接或悬挑的山石,相接部分结构应牢固。

      • 8.4.9 假山的钢构架或钢构件应作防腐处理。

    • 8.5 挡土墙

      • 8.5.1 挡土墙的材料、形式应根据公园用地的实际情况经过

      • 8.5.2 挡土墙的饰面材料及色彩应与环境协调。

      • 8.5.3 挡土墙墙后填料表面应设置排水良好的地表排水措施

      • 8.5.4 挡土墙应设置变形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当

      • 8.5.5 挡土墙与建筑物、构筑物连接处应设置沉降缝。

      • 8.5.6 当挡土墙上方布置有水池等可能造成渗水的设施时,

      • 8.5.7 可能发生滑坡或泥石流的区域的挡土墙应特殊处理。

    • 8.6 游戏健身设施

      • 8.6.1 室内外的各种游戏健身设施应坚固、耐用,并避免构

      • 8.6.2 游戏健身设施的尺度应与使用人群的人体尺度相适应。

      • 8.6.3 幼儿和学龄儿童使用的游戏设施,应分别设置。

      • 8.6.4 儿童游憩设施的造型、色彩宜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

      • 8.6.5 室外游戏健身场所,宜设置休息座椅、洗手池及避雨

      • 8.6.6 游乐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 8.6.7 戏水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戏水

      • 8.6.8 未采用安全低电压供电的水景水池应设计阻挡设施,

      • 8.6.9 游戏沙坑选用沙材应安全、卫生,沙坑内不应积水。

  • 9 给水排水设计

    • 9.1 给 水

      • 9.1.1 公园给水管网布置和配套工程设计,应满足公园内灌

      • 9.1.2 给水系统应采用节水型器具,并配置必要的计量设备。

      • 9.1.3 灌溉水源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以

      • 9.1.4 在灌溉用水的管线及设施上,应设置防止误饮、误接

      • 9.1.5 绿化灌溉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

      • 9.1.6 灌溉设施应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置和

      • 9.1.7 人工水体和喷泉水景水源宜优先采用天然河湖、雨水

      • 9.1.8 人工水体和喷泉水景的水源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 9.1.9 人工水体和喷泉水景的水应循环重复利用。

      • 9.1.10 生活给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

      • 9.1.11 直饮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

      • 9.1.12 消防用水宜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

    • 9.2 排 水

      • 9.2.1 新建公园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

      • 9.2.2 排水设施的设计应考虑景观效果,并与公园景观相结

      • 9.2.3 公园建设后,不应增加用地范围内现状雨水径流量和

      • 9.2.4 当公园用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公园用地时,

      • 9.2.5 截水沟及雨水疏导设施的设置及规模,应根据汇水面

      • 9.2.6 公园门区、游人集中场所、重要景观点和主要道路,

      • 9.2.7 土壤盐碱含量较高地区宜设排盐碱设施。

      • 9.2.8 生活污水的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

  • 10 电气设计

    • 10.1 供配电系统

      • 10.1.1 公园用电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

      • 10.1.2 照明灯具端供电电压不宜高于其额定电压值的10

    • 10.2 照明设计

      • 10.2.1 公园照明应以功能照明为主,景观及装饰性照明应

      • 10.2.2 灯具的造型及安装位置应与景观相结合。

      • 10.2.3 公园照明宜采用分回路、分区域、分使用功能集中

      • 10.2.4 公园照明应根据使用性质,设置不同的开灯模式,

    • 10.3 安全防护与接地

      • 10.3.1 公园配电系统接地形式应采用TT系统或TN-S

      • 10.3.2 戏水池和喷水池的安全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10.3.3 戏水池和喷水池按其使用性质,水池旁用电设备应

      • 10.3.4 建筑和配电设施的防雷装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10.3.5 树冠高于文物建筑的古树名木或树冠离建筑物距离

      • 10.3.6 建筑物旁高大树木的防雷装置接地极应与建筑物防

    • 10.4 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

      • 10.4.1 有人滞留的场地装设地埋灯时,宜采用LED或紧

      • 10.4.2 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 10.4.3 室外灯具、镇流器箱分线盒(箱)之间的电线(缆

      • 10.4.4 公园内的室外配电箱应选用防雨型并加锁,配电箱

      • 10.4.5 公园内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方式。

    • 10.5 智能化系统

      • 10.5.1 公园内宜设置通信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和安全防范

      • 10.5.2 公共广播系统宜兼顾背景音乐系统;安全防范系统

      • 10.5.3 公园停车场宜设置停车场管理系统。

收藏 相似条文

1.0.1 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