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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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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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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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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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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楼板厚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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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凡采用模板早拆技术进行施工,应执行本规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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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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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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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早拆装置 Early striking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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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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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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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模板早拆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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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模板的安装、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等应按GB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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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冬期施工采用模板早拆技术所浇筑的混凝土,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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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构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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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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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模板早拆支撑使用GB/T13793《直缝电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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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模板早拆支撑使用的扣件等钢管连接配件,其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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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早拆装置承受竖向荷载的设计值不应小于25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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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早拆装置目前常采用以下形式(图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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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模板早拆支撑采用的调节丝杠直径应不小于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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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模板早拆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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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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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模板及其支撑设计计算必须保证足够的强度、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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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依据楼板厚度、最大施工荷载、采用的模板早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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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模板早拆设计应明确标注第一次拆除模架时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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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架体根部双向水平杆件距地不应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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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第一次拆除模架后保留的竖向支撑间距不应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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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根据上述确定的控制数据(立杆最大间距及早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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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根据模板早拆施工图及施工流水段的划分,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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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进行楼板模架设计时,在施层下保留支撑的层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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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模板早拆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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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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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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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本节内容所涉及的拆模特指模板早拆与支撑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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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模板的支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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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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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技术要点 1 在顶板模板安装前检查各早拆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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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模板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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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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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第一次拆模强度由同条件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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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常温施工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第一次拆模时间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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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模板的第一次拆除,应确保施工荷载不大于保留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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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工艺流程 满足拆模条件→降下升降托架→拆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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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模板及其支撑的拆除,严格执行模板早拆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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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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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构配件的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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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模板早拆安装的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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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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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模板早拆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2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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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填写模板早拆安装验收记录表(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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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模板早拆拆除的检查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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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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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模板支撑第一次拆除后必须填写模板早拆第一次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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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第一次拆除模架后,保留支撑应满足本规程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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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模架的第二次拆除应按GB5020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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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模板及其支撑设计时各项荷载的参考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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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模板及其支撑自重标准值按表A.0.1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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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现浇混凝土自重: 普通混凝土采用24k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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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钢筋自重: 根据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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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1计算模板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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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对水平面模板可采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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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计算模板及其支撑时的荷载分项系数: 计算模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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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计算一般模板结构,其荷载组合应按表A.0.7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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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模板早拆安装验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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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模板早拆第一次拆模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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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模板拆除质量验收记录表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京建发〔2010〕75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7〕92号)的要求,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泰利城建筑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已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批准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694-200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为J11498-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4、5.0.6、6.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