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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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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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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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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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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分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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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矿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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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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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助磨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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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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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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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烧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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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三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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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氯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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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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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比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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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活性指数级流动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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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含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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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玻璃体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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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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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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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编号及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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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编 号 矿渣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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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取样方法 取样按GB 12573规定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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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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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经确认矿渣粉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符合要求时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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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出厂检验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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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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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表1全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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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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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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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章中密度、比表面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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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第5章中密度、比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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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型式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第5章表1中任一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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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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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交货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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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交货时矿渣粉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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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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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以生产厂同编号矿渣粉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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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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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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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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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运输与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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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矿渣粉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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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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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方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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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抗压强度,采用两种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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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测定试验样品和对比样品的流动度,两者流动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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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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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 对比水泥 符合GB 175规定的强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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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 试验样品 由对比水泥和矿渣粉按质量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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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试验方法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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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 砂浆配比 对比胶砂和试验胶砂配比如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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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 砂浆搅拌程序 按GB/T 17671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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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 矿渣粉活性指数试验及计算 分别测定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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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4 矿渣粉的流动度比试验 按表A.1胶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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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矿渣粉含水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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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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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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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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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 烘干箱 可控制温度不低于110℃,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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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 天 平 量程不小于50g,最小分度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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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试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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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1 称取矿渣粉试样约50g,准确至0.01g,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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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2 将烘干箱温度调整并控制在10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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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3 将矿渣粉试样放入烘干箱内烘干,取出后放在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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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结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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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矿渣粉玻璃体含量的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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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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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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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 X射线衍射仪(铜靶) 功率大于3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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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电子天平 量程不小于10g,最小分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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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 电热干燥箱 温度控制范围(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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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试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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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 在烘箱中烘干矿渣粉样品1h。用玛瑙研铂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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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 衍射图谱曲线上1º(2θ)衍射角的线性距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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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图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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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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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 18046-200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与GB/T 18046-2000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组分与材料”一章(本版第4章);
——矿渣粉的比表面积要求由“S75、S95、S105矿渣粉比表面积均不小于350㎡/kg”改为“S75级≥300 ㎡/kg、S95级≥400㎡/kg、S105级≥500 ㎡/kg”(2000版第4章,本版5.1);
——矿渣粉的流动度比由“S75级不小于95%;S95级不小于90%;S105级不小于85%”改为“S75级、S95级和S105级均≥95%”(2000版第4章,本版5.1);
——氯离子含量由“不大于0.02%”改为“不大于0.06%”(2000版第4章,本版4.1);
——烧失量试验方法条文中增加“由于矿渣在灼烧过程中硫化物的氧化引起烧失量测定误差,因此试验结果需校正。”(2000版5.1,本版5.1);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检验项目要求(本版7.2.2);
——检验规则中增加了型式检验(本版7.3);
——交货与验收规则进行了补充规定(本版7.5.1,7.5.2、7.5.3);
——对比水泥由“符合GB 175《通用硅酸盐水泥》规定的强度等级为4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且7d抗压强度35MPa~45MPa,28 d抗压强度50MPa~60MPa,比表面积300㎡/kg~400㎡/kg,SO3含量(质量分数)2.3%~2.8%,碱含量(Na20+0. 658K2O)0.5%~0.9%。”(2000版附录A.3.1,本版附录A3.1);
——增加“矿渣粉玻璃体含量”选择性指标及相应的试验方法(本版第5章和附录C)。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上海宝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唐山唐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梅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云南瑞安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颜碧兰 江丽珍 刘 晨 王 昕 朱桂林
本标准于2000年4月3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来源:不 土不 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