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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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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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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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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规范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维护建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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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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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同时被列为国家级或上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优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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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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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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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优秀历史建筑 historic buil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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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 pre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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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建筑空间格局 spatial layout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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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重点保护部位 key protected 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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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总体环境 general environ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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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敷贴法清洗 application met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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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脱涂料清洗 cleaning metho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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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砖石增强 strengthening of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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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砖粉 brick powder 为砖块修缮所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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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砖粉拼色 color matching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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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平色 elimination of ch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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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憎水 hydrophobic treat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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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钻孔化学注射法 chemical inj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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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清水漆 dry lacquer 木材表面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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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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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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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应根据保护要求,保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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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优秀历史建筑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检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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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从事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检测、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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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检测报告、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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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检测、设计、施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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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保护修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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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保护优秀历史建筑整体风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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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维护优秀历史建筑安全,应包括结构安全、建筑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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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提升优秀历史建筑使用功能,改善舒适性,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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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保护修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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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优秀历史建筑应注重清洁卫生、防渗防漏、临时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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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优秀历史建筑经检查(检测),存在下列使用安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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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优秀历史建筑经检查(检测)发现下列情况,不能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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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优秀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和保护项目发生损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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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优秀历史建筑使用功能发生改变、平面布局与结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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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根据市容要求,需要对建筑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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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保护修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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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类型,根据对优秀历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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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保护修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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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中,其重点保护部位和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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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应兼顾保护与利用,在保护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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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保护修缮工程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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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修缮实施准备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保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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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房屋质量检测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进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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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修缮设计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方案设计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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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修缮施工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单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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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修缮验收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写验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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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保护修缮材料和工艺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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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保护修缮材料和工艺的选用应符合优秀历史建筑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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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保护修缮材料选用前,应先通过材料专项检测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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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修补类材料的强度应不高于原始材料,新旧材料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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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修缮应保留原建筑具有特殊价值的传统材料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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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修缮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材料和构件,采用移装、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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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修缮中新增的装饰、分隔,采用新材料和新工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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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保护修缮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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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等级的评定,应根据重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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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等级的评定包括修缮前的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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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护修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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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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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应进行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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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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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房屋质量检测宜以非破损方法为主,并以少量的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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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检测报告提供的数据和评价结论,应客观准确;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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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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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包括建筑结构图纸复核与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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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房屋质量综合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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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建筑结构图纸复核、测绘与使用荷载调查,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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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材料力学性能检测,应采用非破损检测与破损检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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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优秀历史建筑的变形检测包括相对沉降和倾斜检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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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优秀历史建筑的损伤检测内容包括裂缝、渗漏、外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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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结构安全性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正确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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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房屋质量专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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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优秀历史建筑的专项检测,包括材性的检测、主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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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主要材料的材性检测是对石材、玻璃等特色、典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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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外墙历史材料类型检测及施工工艺的调查,可包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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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优秀历史建筑材性的检测除了常规的材性检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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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白蚁危害状况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白蚁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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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优秀历史建筑节能预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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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优秀历史建筑专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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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优秀历史建筑专项测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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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优秀历史建筑专项测绘人员应严格按照测量规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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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优秀历史建筑专项测绘,应符合下列基本流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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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优秀历史建筑专项现场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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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优秀历史建筑专项测绘成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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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护修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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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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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应广泛调查建筑的历史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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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前应对其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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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应重点保护下列具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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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优秀历史建筑重点保护部位和区域的修缮,应根据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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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一般应分为两个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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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方案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提出明确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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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初步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吸纳已批复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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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施工图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图设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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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总体环境的保护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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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应统筹其建筑周围总体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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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总体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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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总体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前,应对原建筑总体环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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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对具有表征意义的环境要素,包括雕塑、山石、亭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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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对具有功能作用的环境要素的增设改建,如泵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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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原有的绿化,包括乔木、特殊花草、名贵树木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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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道路的修缮,宜参照原有道路的布局走向、修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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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原有下水道如走向合理,符合排水要求,应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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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户外广告、店招、泛光照明等系统应避免破坏优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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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外立面的保护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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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优秀历史建筑外立面保护修缮的主要内容包括: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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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优秀历史建筑外立面保护修缮时应考证各时期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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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应合理评价各时期外立面的历史修缮,保留提升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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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外立面保护修缮措施宜减少干预,以改善历史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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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外立面保护修缮设计应对外立面的装饰做法和完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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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外立面保护修缮设计应对外立面门窗尺寸、构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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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内部空间的保护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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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优秀历史建筑内部空间保护修缮的主要内容包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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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优秀历史建筑内部空间的保护修缮设计可分为功能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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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内部空间保护修缮时,应对重点保护部位和区域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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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内部空间保护修缮时,应对重点保护部位和区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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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对不符合保护要求和使用安全的历年添加物,以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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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 内部空间保护修缮设计应对各立面装饰做法、完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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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优秀历史建筑再利用设计时,功能定位应合理,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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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室内装饰的保护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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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优秀历史建筑室内装饰保护修缮的主要内容包括: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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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室内装饰保护修缮时,应根据保护要求,对其艺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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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对建筑室内和重要装饰物进行价值评估后,可移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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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室内装饰的保护修缮设计应对重点保护部位装饰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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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如需恢复优秀历史建筑已经缺失的重要室内装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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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结构加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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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优秀历史建筑的结构加固应以满足安全性和耐久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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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优秀历史建筑的结构加固应根据不同的保护类别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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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优秀历史建筑的结构加固设计后续使用年限,应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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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优秀历史建筑的抗震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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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优秀历史建筑在结构刚度好,沉降变形稳定,地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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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建筑总倾斜度大于建筑总高度的10‰时,应对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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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 建筑总倾斜度小于建筑总高度的10‰,且房屋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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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 多层混凝土的柱、梁、板体系结构,当其柱间砖墙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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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 木构件的承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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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0 木屋架有下列情况,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1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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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1 对一般常规的结构加固设计,参照相应的结构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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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设备维护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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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优秀历史建筑进行设备维护与更新时,应符合下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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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前应对原有设备功能、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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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给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外立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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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供配电形式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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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供暖、通风和空调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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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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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优秀历史建筑应结合修缮工程逐步消除危险源,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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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应满足现行国家和本市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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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优秀历史建筑应根据建筑本身的构件种类、燃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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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按照修缮工程中构件燃烧性能和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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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总平面布局中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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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修缮工程应按照场所使用性质合理布置平面,对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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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建筑防火分区应根据建筑定性和耐火等级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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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8 应根据修缮工程的使用性质核算安全疏散宽度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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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优秀历史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和规模确定建筑室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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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0 优秀历史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灭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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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 应根据优秀历史建筑的使用性质和规模确定消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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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2 优秀历史建筑的防、排烟及其他设计,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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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3 建筑室内装修设计中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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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4 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要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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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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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优秀历史建筑中采用节能措施应符合保护修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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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优秀历史建筑节能设计应将修缮和节能作为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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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优秀历史建筑外立面一般为重点保护部位,不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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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门窗修缮时,宜采用下列节能措施: 1 外窗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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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新增或更换用能设备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满足现行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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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 照明灯具为非重点保护部位时,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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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 新增或更新的卫生器具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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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对于设有通风井、中庭或气楼的优秀历史建筑,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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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 屋面修缮时,宜采用下列节能措施: 1 平屋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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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环保及其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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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 新增通风系统应设置消声器,各类新增或更新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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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 对于有污染的废烟、废气应配置高品质的净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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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 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包括餐饮等功能的,应采取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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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优秀历史建筑白蚁防治应符合《房屋白蚁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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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 优秀历史建筑白蚁防治除对建筑原有木构件进行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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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 优秀历史建筑白蚁防治应将周边园林树木、绿地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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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护修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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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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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施工前,应对结构、装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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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保护修缮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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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修缮施工前应研究考察该建筑使用的历史材料的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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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重点保护部位的材料、工艺和施工方法,应进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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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应加强隐蔽项目的查验,发现其结构、构造、材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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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监理单位应根据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及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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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修缮专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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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墙面清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墙面清洗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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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砖石增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砖石增强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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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砖粉拼色和平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砖粉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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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憎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憎水处理可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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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木材的防虫防白蚁,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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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避潮层修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砖砌体避潮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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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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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屋面修缮前,应对屋面的结构、构造损坏情况进行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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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屋面的建筑样式,建筑细部的用料、材质、规格、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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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应改善或消除因用料或构造不当造成的固有缺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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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坡屋面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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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平屋面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修复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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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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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板(块)材墙面内、外墙面损坏的修缮,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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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抹灰墙面(包括石碴类采用干、湿作业法施工的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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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清水墙面(包括以砖或其他砌体直接作为墙面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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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楼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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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木楼(地)面板,按其构造分为单层和双层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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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天然石板材、地砖、马赛克等石板、地砖楼(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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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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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门窗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门窗修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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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木门窗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木门窗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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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钢门窗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门窗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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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修配木门窗小五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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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 门窗玻璃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拆除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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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 外窗整窗拆换,应采用单面填充法,在室内施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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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雕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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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 建筑中的雕饰(壁画、浮雕、木雕、石雕、砖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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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 施工前应对雕饰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以及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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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雕饰基本完好或有轻微损坏仅需原位修缮的,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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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雕饰轻度或局部损坏的修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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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5 当雕饰存在缺失或严重损坏的情况,可采用按原件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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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 修接安装应牢固可靠,所有金属连接件应作防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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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细木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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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细木装饰(护壁板、木线条、门窗贴脸、隔断、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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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施工前应作检查,并记录其工艺特点、构造连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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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细木装饰局部修缮时,应充分利用旧料,装饰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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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细木装饰翻修时,宜保持原有风格和工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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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细木装饰修缮应做到接缝紧密平直,与墙面、顶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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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细木装饰用料的材种,宜与原装饰用材相同,应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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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油(涂)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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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油饰修缮(油漆、涂料、贴膜等)出现起泡、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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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涂饰层按损坏程度的不同,可局部修补或铲除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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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 施工前应对损坏情况作检查,并根据损坏原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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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 施工时应将损坏涂饰层清除干净,但不得损伤原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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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涂饰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与结构层表面不产生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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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涂饰材料和腻子应统一配制,控制施工现场温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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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 涂饰施工不得漏刷,不得出现斑迹、表面流挂、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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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 清水漆涂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涂前,应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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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 硝基清漆涂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涂硝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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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0 原有贴金或沥粉有起鼓、剥落、残缺、粉化、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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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木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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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 木构件及木结构的修缮,应加强结构的连接与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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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 木结构的结构体系、连接构造和设计方法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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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 木结构及构件的修缮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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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 对屋面有特色的翘戗、挑沿,斗拱、屋脊等,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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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5 木构件的干裂,未影响承载力的,宜采用下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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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6 修缮后的木构件,应采取必要的防腐、防蛀、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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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7 当对木结构或木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应采取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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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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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 当优秀历史建筑设备(电气照明、给排水、供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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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2 更换或新增设备及其系统的敷设,应满足建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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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 设备修缮使用的管线材料、产品及零配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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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 给排水设备修缮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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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5 电气设备修缮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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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 供暖通风设备修缮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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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7 修缮设备竣工后,应进行调试,保证运转正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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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8 设备的修缮设计资料,包括修缮前后设备线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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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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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保护修缮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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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施工结束后、竣工验收前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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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保护修缮工程重点保护要求符合性评估,应包括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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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保护修缮等级后评估应根据修缮后重点保护部位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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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保护修缮效果评估后,对于综合性保护修缮工程,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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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优秀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报告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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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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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单位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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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优秀历史建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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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优秀历史建筑重点保护要求符合性验收时,应具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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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优秀历史建筑重点保护要求符合性验收应包括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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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所有竣工验收资料及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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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物业管理单位应将竣工验收资料及修缮工程报告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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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管[2014]757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主编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规程》,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 08-10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原《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技术规程》(DGJ 08-108-200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