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统一丝绸工厂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促进丝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桑蚕茧、柞蚕茧为主要原料的制丝、绢

    • 1.0.3 丝绸工厂设计应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推广的新技

    • 1.0.4 丝绸工厂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准入条

    • 1.0.5 丝绸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 2 术 语

    • 2.0.1 桑蚕丝 mulberry silk     以

    • 2.0.2 柞蚕丝 tussah silk     以柞蚕

    • 2.0.3 制丝 silk making     用桑蚕茧

    • 2.0.4 缫丝 silk reeling     根据产

    • 2.0.5 自动缫 automatic reeling  

    • 2.0.6 绢纺 spun silk spinning  

    • 2.0.7 丝 silk noil yarn     将绢

    • 2.0.8 丝织 silk weaving     以生丝

    • 2.0.9 生织 gum silk weaving    

    • 2.0.10 熟织 degummed silk weavi

    • 2.0.11 染色 dyeing     对纤维和纤维制品

    • 2.0.12 印花 printing     用染料或颜料

    • 2.0.13 整理 finishing     在制丝工艺

    • 2.0.14 烧毛 singeing     在绢纺工艺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原则

      • 3.1.1 工厂设计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并应符合安

      • 3.1.2 工厂设计应根据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原料、燃料性

      • 3.1.3 工厂设计应有利于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减少污染

      • 3.1.4 工厂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

      • 3.1.5 工厂设计应满足生产、施工、安装和技术改造的要求。

      • 3.1.6 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

    • 3.2 工艺流程

      • 3.2.1 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特性、产品品种、产品质量指标

      • 3.2.2 工艺流程应采用高能效、短流程、连续化、自动化程

      • 3.2.3 工艺流程的选择应有适应性和灵活性,且应能满足产

      • 3.2.4 工艺流程的选择应满足实现操作和运输的机械化、连

    • 3.3 设备选择与配置

      • 3.3.1 设备选型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操

      • 3.3.2 设备选型应满足产品加工工艺技术要求,设备配台应

      • 3.3.3 设备选型应采用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节能产品。

      • 3.3.4 配置的设备应满足原料特性、产品品种及批量的变化

    • 3.4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 3.4.1 厂房柱网应根据采用的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及厂房结

      • 3.4.2 厂房柱网尺寸宜符合建筑构件模数的规定,柱网的种

      • 3.4.3 柱网的选择应满足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及满

      • 3.4.4 柱网选择应满足排湿、保温、采光和除尘等设计的要

      • 3.4.5 柱网选择应满足空调送(回)风道、除尘风道及各种

      • 3.4.6 设备排列应符合工艺流程需要,各工段合理分区设置

      • 3.4.7 设备排列应满足生产操作、维修、车间运输及安全疏

      • 3.4.8 设备排列应满足组织生产、工人看台能力,且应便于

      • 3.4.9 设备排列宜符合自然光采光要求,宜保证自然光能均

    • 3.5 管道设计

      • 3.5.1 工艺管道吊挂高度和定位,应满足生产要求和其他管

      • 3.5.2 输送管路应便于管道液体的输送、管路最短为宜,并

      • 3.5.3 输送过程中容易产生沉淀物的管道,应在适当位置预

      • 3.5.4 吊挂管道应有3/1000~5/1000的倾斜度。

      • 3.5.5 工艺管道宜采用明敷设方式,沿墙敷设的管道不应妨

      • 3.5.6 工艺管道不应穿越管道基础、风道、烟道等;管道不

      • 3.5.7 当多根管道上下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3.5.8 当多根管道靠墙面水平安装时,应将口径大的管道、

      • 3.5.9 当管道横穿通道时,其距地面净空高度不应低于2.

      • 3.5.10 根据管道使用要求、人流及物流等情况,架空管道

    • 3.6 车间运输

      • 3.6.1 车间运输工具应根据运输对象特征及工艺要求、运输

      • 3.6.2 车间运输设备应安全可靠,坚固耐用,且应便于装卸

      • 3.6.3 当采用吊轨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3.6.4 多层厂房应采用电梯垂直运输方式。

      • 3.6.5 车间运输工具种类和数量可根据生产规模、车间内运

      • 3.6.6 车间地面应平坦、耐压、耐磨,印染车间地面宜耐腐

      • 3.6.7 车间通道应满足车辆通行和转弯的要求。

  • 4 制丝工艺设计

    • 4.1 工艺流程

      • 4.1.1 工艺流程应根据制丝工艺原理、实际生产经验确定。

      • 4.1.2 以桑蚕茧为原料制成生丝的工艺流程按产品包装形式

      • 4.1.3 柞蚕茧根据采用的制丝机械形式不同,其制丝工艺流

    • 4.2 设备选择与配置

      • 4.2.1 设备选择应适应不同的原料茧特性及制丝生产各工序

      • 4.2.2 制丝工厂的主要工艺设备可包括混茧机、剥茧机、筛

      • 4.2.3 设备配台应根据建设规模,产品要求,设备性能,综

    • 4.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 4.3.1 制丝工厂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4.3.1的规定

      • 4.3.2 厂房柱网的选择应首先满足缫丝机、复摇机(或络筒

      • 4.3.3 煮茧、缫丝设备的排列应满足车间排汽要求。

      • 4.3.4 制丝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规范第A.3.1

  • 5 绢纺工艺设计

    • 5.1 工艺流程

      • 5.1.1 绢纺精练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特性合理选择精练方法

      • 5.1.2 绢丝纺制绵工艺流程应根据工厂规模、原料特性、产

      • 5.1.3 精干绵配制混合绵的种数应根据工厂规模、产品品种

      • 5.1.4 绢丝纺圆梳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2条确定。

      • 5.1.5 绢丝纺精梳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3条确定。

      • 5.1.6 绢丝纺圆梳和精梳相结合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

      • 5.1.7 绢丝纺新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5条确定。

      • 5.1.8 绢丝纺后纺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B.1.6条确定。

      • 5.1.9 丝纺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 B.1.7条确定。

    • 5.2 设备选择与配置

      • 5.2.1 绢纺精练设备现主要为非标设备,工厂自制设备应满

      • 5.2.2 绢纺工厂主要工艺设备可包括开绵机、切绵机、圆梳

      • 5.2.3 设备配台应满足连续生产、产量平衡和品种调整的要

      • 5.2.4 设备配台应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综合设备运转效率、

    • 5.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 5.3.1 绢纺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5.3.1的规定

      • 5.3.2 车间精干绵仓应靠近相应机台和工序,并应满足品种

      • 5.3.3 绢纺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规范第B.3.1、B.3

  • 6 丝织工艺设计

    • 6.1 工艺流程

      • 6.1.1 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的种类和卷装形式,产品品种(

      • 6.1.2 丝绸的织造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C.1.1条执行。

      • 6.1.3 混纺型产品的织造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C.1.2

    • 6.2 设备选择与配置

      • 6.2.1 丝织工厂主要工艺设备可包括浸渍机、络丝机、络筒

      • 6.2.2 设备选型视产品方案而定,宜采用大卷装、宽幅、高

      • 6.2.3 设备应具有适应品种变化要求的灵活性。织造准备设

      • 6.2.4 设备配台应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综合设备运转效率、

    • 6.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 6.3.1 丝织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6.3.1的规定

      • 6.3.2 当采用多层厂房时,织布机宜布置在底层,络并捻、

      • 6.3.3 无梭织机车间的主通道宽度宜取3000mm~40

      • 6.3.4 浆丝车间、浸渍间、定型间应与其他车间隔开。

      • 6.3.5 准备车间在设备布置时,各工序之间宜留有半制品堆

      • 6.3.6 丝织设备排列间距可按本规范第C.3.1条确定,

  • 7 丝绸印染工艺设计

    • 7.1 工艺流程

      • 7.1.1 工艺流程的确定应满足小批量、多品种的生产要求。

      • 7.1.2 在选择工艺流程时,应采用先进、成熟、高效、低耗

      • 7.1.3 丝织物染整工艺流程可按本规范第D.1.1条执行。

    • 7.2 设备选择与配置

      • 7.2.1 丝绸印染设备应采用新型高效、节水、节能、低耗设

      • 7.2.2 设备选型应满足前后道工序工艺设备的技术性能、规

      • 7.2.3 设备配台应根据产品生产要求、综合设备运转效率、

    • 7.3 厂房柱网与设备排列

      • 7.3.1 丝绸印染生产厂房常用柱网尺寸可按表7.3.1的

      • 7.3.2 柱网选择应满足各种管线的布置和染化料的自动配料

      • 7.3.3 柱网选择及设备排列应满足车间自然采光和通风排汽

      • 7.3.4 应按照工艺生产流程和特性划分车间,干、湿车间宜

      • 7.3.5 外形尺寸超过厂房跨度的连续生产设备应顺柱距方向

      • 7.3.6 设备的电源柜和控制箱的位置应靠近机台,在湿热车

      • 7.3.7 丝绸印染设备排列可按本规范第D.3.1条的规定

  • 8 总图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1.1 丝绸工厂的总图运输设计应根据工业布局和区域总体

      • 8.1.2 总图运输设计,应利用城镇或邻近工业企业在交通运

      • 8.1.3 总图运输设计应依据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确定总图方

      • 8.1.4 厂外配套设施,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道路、环境

      • 8.1.5 总图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厂区运输宜符合生产

      • 8.1.6 预留发展用地应合理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应集中布置

    • 8.2 总平面布置

      • 8.2.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规

      • 8.2.2 主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厂房

      • 8.2.3 仓储建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

      • 8.2.4 动力设施和辅助建(构)筑物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8.2.5 行政管理设施布置应与区域规划相协调,宜布置在厂

      • 8.2.6 当倒班宿舍同行政管理设施布置在同一区域时,应相

    • 8.3 竖向设计

      • 8.3.1 厂区竖向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建(构)筑物基础、

      • 8.3.2 竖向布置方式和设计标高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8.4 厂区管线

      • 8.4.1 厂区管线布置应满足生产、施工、检修和安全生产要

      • 8.4.2 管线宜平行或垂直于建筑物、道路中心线布置。主要

      • 8.4.3 厂区主要道路地下不宜布置管线。主要道路上方净空

      • 8.4.4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性质、自然条件、管理维护

      • 8.4.5 厂区管线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

    • 8.5 厂区道路

      • 8.5.1 厂区道路布置应满足交通运输、安装检修、消防、安

      • 8.5.2 厂区道路宜与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成环状布置

      • 8.5.3 汽车装卸站台的地点,应留有车辆停放和调车用地。

      • 8.5.4 厂区道路宜采用城市型道路,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8.5.5 厂区道路路面标高的确定,应与厂区竖向设计相协调

    • 8.6 厂区绿化

      • 8.6.1 厂区绿化应根据工厂的特点、环境保护、工业卫生、

      • 8.6.2 绿化应选择种植成本低,易于成长维护,抗菌抗烟尘

      • 8.6.3 厂内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附近的绿化设计,应符合行车

      • 8.6.4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及绿化占

    • 8.7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8.7.1 总平面设计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

      • 8.7.2 分期建设的工厂,在总图设计中除应列出本期工程的

  • 9 建筑、结构

    • 9.1 一般规定

      • 9.1.1 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并应满足采光、通

      • 9.1.2 地震区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 9.1.3 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型建筑结构形式,并

    • 9.2 生产厂房

      • 9.2.1 生产厂房的建筑形式,应根据建厂地区条件和其他各

      • 9.2.2 制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厂房不宜四周满设附房。

      • 9.2.3 厂房围护结构应符合建筑热工设计要求,应防止车间

      • 9.2.4 制丝工厂厂房高度应根据设备运行、维修和输送方式

      • 9.2.5 织造车间单层锯齿型厂房梁底高度可为4.0m~4

      • 9.2.6 丝绸印染车间锯齿型厂房当设备平行锯齿天窗排列时

      • 9.2.7 生产厂房建筑防腐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9.2.8 工厂生产车间采光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

    • 9.3 建筑防火

      • 9.3.1 丝绸工厂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 9.3.2 丝绸印染工厂原料间、坯绸间、印花车间、整理车间

      • 9.3.3 滤尘室应布置在直接对外开门、窗的附房内或独立建

    • 9.4 生产辅助用房

      • 9.4.1 生产附房宜与厂房结合,且宜布置在厂房两侧,可采

      • 9.4.2 空调室的位置应结合风道的合理布局并应靠近负荷中

      • 9.4.3 染化液调配间应靠近染色间,并应设置通风排气装置

      • 9.4.4 印花调浆间应靠外墙,并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设施,

      • 9.4.5 当压缩空气站布置于生产车间附房内时宜靠近用气负

      • 9.4.6 化验室、物理试验室根据工厂规模可附设在生产车间

      • 9.4.7 变配电室上、下层不应布置有水、汽的房间,并不宜

      • 9.4.8 热力站宜设置在生产车间附房内,且位置宜靠近供热

    • 9.5 生产厂房的主要建筑构造

      • 9.5.1 生产厂房的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9.5.2 生产厂房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

      • 9.5.3 有设备出入车间的门应比通过的设备高、宽至少各超

      • 9.5.4 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缫丝车间

      • 9.5.5 地沟、地坑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9.5.6 采光窗及天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9.5.7 缫丝车间、绢纺精练车间、丝绸印染车间的排气井构

    • 9.6 结构选型

      • 9.6.1 结构形式应结合厂址地形地质、当地气象条件、土地

      • 9.6.2 厂房的结构体系应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及合理的传力途

      • 9.6.3 丝绸厂房宜采用单层或多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排架、

      • 9.6.4 练、漂、染厂房结构形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染

      • 9.6.5 当有可靠的技术依据时,厂房可采用满足工艺要求、

    • 9.7 结构布置

      • 9.7.1 钢筋混凝土厂房、轻钢结构厂房的变形缝设计应符合

      • 9.7.2 单层钢筋混凝土锯齿型排架主厂房、门式刚架结构主

      • 9.7.3 缫丝车间、绢纺精练车间、丝绸印染车间结构构件的

    • 9.8 设计荷载

      • 9.8.1 施工荷载、检修荷载、风荷载、屋面活荷载应符合现

      • 9.8.2 轻钢房屋钢结构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

      • 9.8.3 沟盖板的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9.8.4 总风道底板活荷载标准值应按2.0kN/m2取。

      • 9.8.5 吊挂镀锌钢板风道吊挂荷载值不宜低于0.4kN/

      • 9.8.6 楼层活荷载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9.9 地基基础

      • 9.9.1 厂房基础的埋置深度应考虑相邻建筑物基础、设备基

      • 9.9.2 当地下沟道深度大于建筑物基础时,两者之间的净距

      • 9.9.3 工艺设备基础不均匀沉降量应小于工艺设备要求的允

  • 10 给水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节约水资源、一水多

      • 10.1.2 水源选择应符合工厂所在地的水资源规划要求,并

      • 10.1.3 给水工程设计宜结合工厂所在地的水源状况,采取

      • 10.1.4 厂区总进水口、车间进水口和主要用水点应设计量

    • 10.2 水源与水处理

      • 10.2.1 水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源水

      • 10.2.2 当水源水质达不到生产、生活要求时,应采取水处

    • 10.3 水量、水质、水压

      • 10.3.1 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艺

      • 10.3.2 生产、生活及辅助工程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3.3 给水水压应根据生产、生活和辅助工程用水压力及

    • 10.4 给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 10.4.1 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系

      • 10.4.2 给水管网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

      • 10.4.3 埋地给水管应具有耐腐性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

      • 10.4.4 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

    • 10.5 消防给水系统

      • 10.5.1 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企业规模、水源和水源供水能

      • 10.5.2 生产和消防共用蓄水池,应采取保证消防用水量不

      • 10.5.3 消防给水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

    • 10.6 排水系统和管道敷设

      • 10.6.1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系

      • 10.6.2 排水管道的选择,应满足排放介质、建筑高度、抗

    • 10.7 废水处理与回用

      • 10.7.1 空调水和空压、制冷机冷却水应循环使用。清洁废

      • 10.7.2 煮茧废水、缫丝废水、绢纺精练废水、丝绸印染废

      • 10.7.3 回用水管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连接。

  • 11 采暖通风与空调滤尘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采暖通风与空调滤尘设计应满足生产和安全卫生要

      • 11.1.2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

      • 11.1.3 制丝、绢纺、丝织厂各工序室内温湿度计算参数应

      • 11.1.4 丝绸印染工厂车间温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印

      • 11.1.5 空调滤尘系统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

    • 11.2 采 暖

      • 11.2.1 冬季缺热车间或车间值班采暖可采用热风采暖或散

      • 11.2.2 生产、空调、采暖和生活用汽应自成系统。

      • 11.2.3 采暖用蒸汽宜采用压力不超过0.3MPa表压的

    • 11.3 通 风

      • 11.3.1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通

      • 11.3.2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通

      • 11.3.3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排

      • 11.3.4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的进

      • 11.3.5 机械送风系统夏季可直接利用室外新风或经循环水

      • 11.3.6 煮茧、缫丝、绢纺精练、丝绸印染等生产车间内各

      • 11.3.7 当设有机械排风时,空气调节系统宜设置热回收装

    • 11.4 空气调节

      • 11.4.1 丝绸工厂生产车间的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

      • 11.4.2 当空调区域以工艺设备发热量为主时,计算维护结

      • 11.4.3 对温湿度要求不同的工艺段宜分别或独立设置空气

      • 11.4.4 空调室应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轴流通风机或离心

      • 11.4.5 空气洗涤器的喷排数,应按热湿交换要求确定,低

      • 11.4.6 空调系统补充加湿宜采用干蒸汽加湿器或喷雾风机。

      • 11.4.7 空调系统加热宜选用光管加热器。

      • 11.4.8 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1.4.9 空气调节系统当用新风作冷源时,应最大限度地使

      • 11.4.10 新风进口的面积应适应最大新风量的需要。进风

      • 11.4.11 在风沙较大、烟灰严重和粉尘较多的地方,室外

      • 11.4.12 空气调节系统应有排风出路并应进行风量平衡计

      • 11.4.13 空调系统的送排风方式可分为:全面送排风、局

      • 11.4.14 送排风系统应根据送排风方式、送排风口的位置

      • 11.4.15 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速,宜按表11.4.15的

      • 11.4.16 空气调节系统应根据车间对温湿度的要求合理利

      • 11.4.17 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系统,温湿度检测

      • 11.4.18 通风设备、风道、风管及配件等应根据其所处的

      • 11.4.19 车间的通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接触腐蚀性

    • 11.5 滤 尘

      • 11.5.1 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或丝尘的工段应设置滤尘系统。

      • 11.5.2 车间内空气的含尘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

      • 11.5.3 选用滤尘器时应考虑滤尘效果,排出的过滤空气含

      • 11.5.4 滤尘管道的风速应防止管道积尘,风速宜取10m

      • 11.5.5 滤尘风机宜安装在第一级滤尘设备之后,可选用通

      • 11.5.6 车间的防尘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

  • 12 电 气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满足生产要求,并应符合安全可

      • 12.1.2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技

    • 12.2 供配电系统

      • 12.2.1 丝绸工厂生产用电负荷应为三级负荷。消防设备用

      • 12.2.2 供电电压等级与供电回路数应按生产规模、性质和

      • 12.2.3 用电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消防负荷不应计

      • 12.2.4 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

      • 12.2.5 变压器选择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2.6 室内配电干线敷设方式宜采用电缆桥架敷设,在有

    • 12.3 照 明

      • 12.3.1 丝绸工厂生产车间的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验

      • 12.3.2 车间作业区内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

      • 12.3.3 生产车间照度计算可采用利用系数法计算平均照度

      • 12.3.4 车间内应设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志等宜

      • 12.3.5 丝绸工厂的车间照度可按本规范中的表A.4.1

      • 12.3.6 丝绸工厂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

    • 12.4 防雷和接地

      • 12.4.1 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

      • 12.4.2 低压配电接地形式宜采用TN系统,配电变压器中

    • 12.5 通信和火灾报警

      • 12.5.1 在厂房内应设置与厂房内外联系的通信装置。

      • 12.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 12.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

  • 13 动 力

    • 13.1 蒸汽供热系统

      • 13.1.1 蒸汽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

      • 13.1.2 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

      • 13.1.3 锅炉房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的布置,锅炉间、

      • 13.1.4 锅炉烟风系统及设备、给水系统及设备选型和水处

      • 13.1.5 锅炉设计负荷除应满足生产及辅助最大用汽量的需

      • 13.1.6 蒸汽管道设计应根据热力系统和锅炉工艺布置进行

      • 13.1.7 厂区蒸汽管道的布置,应根据不同的蒸汽压力和温

      • 13.1.8 锅炉房内连接相同参数锅炉的蒸汽管,宜采用单母

      • 13.1.9 锅炉的排污阀及其管道不应采用螺纹连接,锅炉排

      • 13.1.10 蒸汽管道的低点和可能积水处,应装设疏水阀、

      • 13.1.11 蒸汽管道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

    • 13.2 蒸汽凝结水回收与利用

      • 13.2.1 蒸汽管道凝结水管网的设计流量,应按照蒸汽管网

      • 13.2.2 蒸汽供热系统的凝结水应回收利用。加热油槽和有

      • 13.2.3 高温蒸汽凝结水宜利用其二次蒸汽能量。不予回收

      • 13.2.4 回收的凝结水应符合锅炉给水水质净化标准的要求

      • 13.2.5 凝结水的回收系统宜采用闭式系统。

      • 13.2.6 当采用加压系统回收凝结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3.3 导热油供热系统

      • 13.3.1 导热油供热系统的设计应明确系统操作温度级数和

      • 13.3.2 导热油种类的选择应根据加热系统的类型确定,并

      • 13.3.3 导热油在管路中的流动状态,应满足湍流或核沸腾

      • 13.3.4 气液两相导热油供热系统,其管路设计应设置疏水

      • 13.3.5 导热油供热系统的管路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材料

      • 13.3.6 锅炉房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 13.4 燃 气

      • 13.4.1 燃气设备规定的燃气种类应与当地供应的燃气一致。

      • 13.4.2 当燃气管道布置在独立、单层建筑物内时,燃气最

      • 13.4.3 室内燃气管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

    • 13.5 压缩空气

      • 13.5.1 压缩空气质量应满足工艺生产的要求,并应符合现

      • 13.5.2 压缩空气站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 13.5.3 压缩空气房的设计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以使站房

      • 13.5.4 压缩空气机组可采用空冷与水冷两种冷却方式。机

      • 13.5.5 有卧式气缸的压缩机,应留有抽出活塞和活塞杆的

      • 13.5.6 压缩空气站机器间通道的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13.5.7 压缩空气站的门窗应向外开启。压缩空气站出入口

      • 13.5.8 储气罐宜安装在空气压缩站墙外露天场地上,基础

    • 13.6 制 冷

      • 13.6.1 制冷方案、制冷系统及管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 13.6.2 在选择新工艺、新设备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14 仓 储

    • 14.1 一般规定

      • 14.1.1 各类物资的储备应遵循保证生产、加快周转、合理

      • 14.1.2 仓库的类别和建筑形式应根据储存物质的性质来选

      • 14.1.3 仓库布置应方便生产、方便运输,且应尽量靠近使

      • 14.1.4 储存物料性质相同的仓库,宜合并设计建造。

      • 14.1.5 仓库宜设计成多层仓库。危险品库应单独设立。

      • 14.1.6 库内和库区货物的装卸运输,应主要采用机械运输。

      • 14.1.7 仓库应满足防水、防潮、防虫害、防鼠,通风、保

      • 14.1.8 原料库、成品库层高宜为4.5m~6.0m,堆

    • 14.2 原 料 库

      • 14.2.1 原料库的贮存量应满足原料及时供应的需求,原料

      • 14.2.2 原料库设计应满足通风换气、防潮、散湿、散热的

      • 14.2.3 原料不得着地堆放,下面应设置0.3m高的木制

      • 14.2.4 多层仓库垂直运输可采用电梯、电动葫芦、吊车等

      • 14.2.5 原料库可采用荷重法计算建筑面积。库房建筑面积

    • 14.3 半成品库、成品库

      • 14.3.1 半成品库、成品库的贮存量应按照半成品、成品的

      • 14.3.2 半成品库、成品库内应干燥洁净,且应避免日光直

      • 14.3.3 半成品、成品不得直接堆置于地上。

      • 14.3.4 半成品库、成品库可采用荷重法计算建筑面积。库

    • 14.4 染化料库

      • 14.4.1 染料贮存周期可按6个月计算,化工料可按2个月

      • 14.4.2 硫酸、盐酸、双氧水贮存周期,当地供应可按8d

      • 14.4.3 染化料耗用量应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 14.4.4 车间附房应设染化料中间库。

    • 14.5 危险品库

      • 14.5.1 易燃、易爆、有毒及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应贮存于

      • 14.5.2 危险品库应设置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14.5.3 危险品库内应干燥、通风、阴凉,且应配置可靠的

      • 14.5.4 危险品库内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间置放。

      • 14.5.5 危险品库面积宜为80m2~150m2。

      • 14.5.6 储油罐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14.6 机物料库

      • 14.6.1 机物料库内各种小件物品可采用层式货架贮存,人

      • 14.6.2 机物料库内应设置橡胶辊贮存室。

      • 14.6.3 机物料库内宜设置保管室。

    • 14.7 其他仓库

      • 14.7.1 润滑油库面积宜为20m2~30m2。

      • 14.7.2 包装材料库及综合仓库的设置可根据企业规模情况

  • 附录A 制丝工艺

    • A.1

      • A.1.1 绞装生丝制丝工艺流程:

      • A.1.2 筒装生丝制丝工艺流程:

      • A.1.3 柞蚕茧干缫制丝工艺流程:

      • A.1.4 柞蚕茧水缫制丝工艺流程:

    • A.2

      • A.2.1 制丝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A.2.1

    • A.3

      • A.3.1 制丝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A.3.1确定。

    • A.4

      • A.4.1 制丝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A.4

  • 附录B 绢纺工艺

    • B.1

      • B.1.1 绢纺精练工艺流程可按表B.1.1执行。 表B.

      • B.1.2 绢丝纺圆梳工艺流程:     注:1 圆梳梳理

      • B.1.3 绢丝纺精梳工艺流程:     注:当采用皮圈牵

      • B.1.4 绢丝纺圆梳和精梳相结合工艺流程:     注:

      • B.1.5 绢丝纺新工艺流程:

      • B.1.6 绢丝纺后纺工艺流程:     注:烧毛应采用两

      • B.1.7 丝纺工艺流程可符合下列要求:

    • B.2

      • B.2.1 绢纺精练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B.2

      • B.2.2 绢丝纺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B.2.

      • B.2.3 丝纺车间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B.2.3确

    • B.3

      • B.3.1 绢纺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B.3.1确定。

      • B.3.2 丝纺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B.3.2确定。

    • B.4

      • B.4.1 绢纺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B.4

  • 附录C 丝织工艺

    • C.1

      • C.1.1 丝绸织造工艺流程可符合下列要求:     1

      • C.1.2 混纺型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可符合下列要求:    

    • C.2

      • C.2.1 丝织工厂和绢纺织造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

    • C.3

      • C.3.1 丝织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C.3.1确定。

    • C.4

      • C.4.1 丝织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C.4

  • 附录D 丝绸印染工艺

    • D.1

      • D.1.1 丝绸织物染整工艺流程可为:

    • D.2

      • D.2.1 丝绸印染工厂设备配备的主要工艺参数可按表D.2

    • D.3

      • D.3.1 丝绸印染工厂主要设备排列间距可按表D.3.1确

    • D.4

      • D.4.1 丝绸印染工厂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照度可按表D

  • 附录E 仓储面积

    • E.0.1 当采用荷重法计算建筑面积时,仓库建筑面积可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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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统一丝绸工厂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促进丝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