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加强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的质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

    • 1. 0.3 屋面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

    • 1.0.4 屋面工程的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建筑节能

    • 1.0.5 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 2 术 语

    • 2.0.1 隔汽层 vapor barrier 阻止室内水

    • 2.0.2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don l

    • 2.0.3 防水层 waterproof layer 能够

    • 2.0.4 隔离层 isolation layer 消除相

    • 2.0.5 保护层 protection layer 对防

    • 2.0.6 隔热层 insulation layer 减少

    • 2.0.7 复合防水层 compound waterpro

    • 2.0.8 附加层 additional layer 在易

    • 2.0.9 瓦面 bushing surface 在屋顶最

    • 2.0.10 板面 running surface 在屋顶

    • 2.0.11 防水垫层 waterproof leveli

    • 2.0.12 持钉层 nail-supporting la

    • 2.0.13 纤维材料 fiber material 将熔

    • 2.0.14 喷涂硬泡聚氨酯 spraying polyu

    • 2.0.15 现浇泡沫混凝土 cast foam conc

    • 2.0.16 玻璃采光顶 glass lighting r

  • 3 基本规定

    •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

    • 3.0.2 施工单位应取得建筑防水和保温工程相应等级的资质

    • 3.0.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

    • 3.0.4 屋面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施工单位应掌握施

    • 3.0.5 对屋面工程采用的新技术,应按有关规定经过科技成

    • 3.0.6 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

    • 3.0.7 防水、保温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3.0.8 屋面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

    • 3.0.9 屋面工程各构造层的组成材料,应分别与相邻层次的

    • 3.0.10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

    • 3.0.11 当进行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应对屋面已完

    • 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

    • 3.0.13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

    • 3.0.14 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500m2~

  • 4 基层与保护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1.1 本章适用于与屋面保温层、防水层相关的找坡层、找

      • 4.1.2 屋面混凝土结构层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 4.1.3 屋面找坡应满足设计排水坡度要求,结构找坡不应小

      • 4.1.4 上人屋面或其他使用功能屋面,其保护及铺面的施工

      • 4.1.5 基层与保护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

    • 4.2 找坡层和找平层

      • 4.2.1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的板缝嵌填施工,应符合下列要

      • 4.2.2 找坡层宜采用轻骨料混凝土;找坡材料应分层铺设和

      • 4.2.3 找平层宜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的抹平

      • 4.2.4 找平层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的宽度

      • 4.2.5 找坡层和找平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

      • 4.2.6 找坡层和找平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4.2.7 找平层应抹平、压光,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 4.2.8 卷材防水层的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以及基

      • 4.2.9 找平层分格缝的宽度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 4.2.10 找坡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7mm,找平层表

    • 4.3 隔 汽 层

      • 4.3.1 隔汽层的基层应平整、干净、干燥。

      • 4.3.2 隔汽层应设置在结构层与保温层之间;隔汽层应选用

      • 4.3.3 在屋面与墙的连接处,隔汽层应沿墙面向上连续铺设

      • 4.3.4 隔汽层采用卷材时宜空铺,卷材搭接缝应满粘,其搭

      • 4.3.5 穿过隔汽层的管线周围应封严,转角处应无折损;隔

      • 4.3.6 隔汽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4.3.7 隔汽层不得有破损现象。         检验方

      • 4.3.8 卷材隔汽层应铺设平整,卷材搭接缝应粘结牢固,密

      • 4.3.9 涂膜隔汽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布均匀,不得

    • 4.4 隔 离 层

      • 4.4.1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材、涂

      • 4.4.2 隔离层可采用干铺塑料膜、土工布、卷材或铺抹低强

      • 4.4.3 隔离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 4.4.4 隔离层不得有破损和漏铺现象。         

      • 4.4.5 塑料膜、土工布、卷材应铺设平整,其搭接宽度不应

      • 4.4.6 低强度等级砂浆表面应压实、平整,不得有起壳、起

    • 4.5 保 护 层

      • 4.5.1 防水层上的保护层施工,应待卷材铺贴完成或涂料固

      • 4.5.2 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设置分格缝,分格缝纵横

      • 4.5.3 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时,表面应抹平压光,并应设表

      • 4.5.4 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

      • 4.5.5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和

      • 4.5.6 保护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 4.5.7 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的强度等级

      • 4.5.8 保护层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4.5.9 块体材料保护层表面应干净,接缝应平整,周边应顺

      • 4.5.10 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不得有裂纹、脱皮、

      • 4.5.11 浅色涂料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厚薄应均匀,不得

      • 4.5.12 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5.1

  • 5 保温与隔热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1. 1 本章适用于板状材料、纤维材料、喷涂硬泡聚氨酯

      • 5.1.2 铺设保温层的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

      • 5.1.3 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和防火等措

      • 5.1.4 保温与隔热工程的构造及选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 5.1.5 保温与隔热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

      • 5.1.6 保温材料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相当于该材料在当地自

      • 5.1.7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

      • 5.1.8 种植、架空、蓄水隔热层施工前,防水层均应验收合

      • 5.1.9 保温与隔热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

    • 5.2 板状材料保温层

      • 5.2.1 板状材料保温层采用干铺法施工时,板状保温材料应

      • 5.2.2 板状材料保温层采用粘贴法施工时,胶粘剂应与保温

      • 5.2.3 板状保温材料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应选择专用螺

      • 5.2.4 板状保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5.2.5 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

      • 5.2.6 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5.2.7 板状保温材料铺设应紧贴基层,应铺平垫稳,拼缝应

      • 5.2.8 固定件的规格、数量和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垫片

      • 5.2.9 板状材料保温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 5.2.10 板状材料保温层接缝高低差的允许偏差为2mm。

    • 5.3 纤维材料保温层

      • 5.3.1 纤维材料保温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5.3.2 装配式骨架纤维保温材料施工时,应先在基层上铺设

      • 5.3.3 纤维保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5.3.4 纤维材料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

      • 5.3.5 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5.3.6 纤维保温材料铺设应紧贴基层,拼缝应严密,表面应

      • 5.3.7 固定件的规格、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垫片应

      • 5.3.8 装配式骨架和水泥纤维板应铺钉牢固,表面应平整;

      • 5.3.9 具有抗水蒸气渗透外覆面的玻璃棉制品,其外覆面应

    • 5.4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

      • 5.4.1 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喷涂设备进行调试,并应制备试样

      • 5.4.2 喷涂硬泡聚氨酯的配比应准确计量,发泡厚度应均匀

      • 5.4.3 喷涂时喷嘴与施工基面的间距应由试验确定。

      • 5.4.4 一个作业面应分遍喷涂完成,每遍厚度不宜大于15

      • 5.4.5 硬泡聚氨酯喷涂后20min内严禁上人;喷涂硬泡

      • 5.4.6 喷涂硬泡聚氨酯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

      • 5.4.7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

      • 5.4.8 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5.4.9 喷涂硬泡聚氨酯应分遍喷涂,粘结应牢固,表面应平

      • 5.4.10 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

    • 5.5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

      • 5.5.1 在浇筑泡沫混凝土前,应将基层上的杂物和油污清理

      • 5.5.2 保温层施工前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应制备试样进行

      • 5.5.3 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应准确计量,制备好的泡沫加入

      • 5.5.4 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泡沫混凝土的湿密度。

      • 5.5.5 现浇泡沫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

      • 5.5.6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

      • 5. 5.7 屋面热桥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5.5.8 现浇泡沫混凝土应分层施工,粘结应牢固,表面应平

      • 5.5.9 现浇泡沫混凝土不得有贯通性裂缝,以及疏松、起砂

      • 5.5.10 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

    • 5.6 种植隔热层

      • 5.6. 1 种植隔热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 5.6.2 种植隔热层的屋面坡度大于20%时,其排水层、种

      • 5.6.3 排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陶

      • 5.6.4 过滤层土工布应沿种植土周边向上铺设至种植土高度

      • 5.6.5 种植土的厚度及自重应符合设计要求。种植土表面应

      • 5.6.6 种植隔热层所用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5.6.7 排水层应与排水系统连通。         检验

      • 5.6.8 挡墙或挡板泄水孔的留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得堵

      • 5.6. 9 陶粒应铺设平整、均匀,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5.6.10 排水板应铺设平整,接缝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 5.6.11 过滤层土工布应铺设平整、接缝严密,其搭接宽度

      • 5.6.12 种植土应铺设平整、均匀,其厚度的允许偏差为±

    • 5.7 架空隔热层

      • 5.7.1 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应按屋面宽度或坡度大小确定。设

      • 5.7.2 当屋面宽度大于10m时,应在屋面中部设置通风屋

      • 5.7.3 架空隔热制品支座底面的卷材、涂膜防水层,应采取

      • 5.7.4 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5.7.5 架空隔热制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5.7.6 架空隔热制品的铺设应平整、稳固,缝隙勾填应密实

      • 5.7.7 架空隔热制品距山墙或女儿墙不得小于250mm。

      • 5.7.8 架空隔热层的高度及通风屋脊、变形缝做法,应符合

      • 5.7.9 架空隔热制品接缝高低差的允许偏差为3mm。  

    • 5.8 蓄水隔热层

      • 5.8.1 蓄水隔热层与屋面防水层之间应设隔离层。

      • 5.8.2 蓄水池的所有孔洞应预留,不得后凿;所设置的给水

      • 5.8.3 每个蓄水区的防水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不得留施

      • 5.8.4 防水混凝土应用机械振捣密实,表面应抹平和压光,

      • 5.8.5 防水混凝土所用材料的质量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

      • 5.8.6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 5.8.7 蓄水池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验方

      • 5.8.8 防水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蜂窝、麻面、

      • 5.8.9 防水混凝土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

      • 5.8.10 蓄水池上所留设的溢水口、过水孔、排水管、溢水

      • 5.8.11 蓄水池结构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8

  • 6 防水与密封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1.1 本章适用于卷材防水层、涂膜防水层、复合防水层和

      • 6.1.2 防水层施工前,基层应坚实、平整、干净、干燥。

      • 6.1.3 基层处理剂应配比准确,并应搅拌均匀;喷涂或涂刷

      • 6.1.4 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好成品保护。

      • 6.1.5 防水与密封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

    • 6.2 卷材防水层

      • 6.2.1 屋面坡度大于25%时,卷材应采取满粘和钉压固定

      • 6.2. 2 卷材铺贴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3 卷材搭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

      • 6.2.4 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5 热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6 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7 自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8 焊接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9 机械固定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 6.2.10 防水卷材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6.2.11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6.2.12 卷材防水层在檐口、檐沟、天沟、水落口、泛水、

      • 6.2.13 卷材的搭接缝应粘结或焊接牢固,密封应严密,不

      • 6.2.14 卷材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钉压应牢固,密

      • 6.2.15 卷材防水层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允

      • 6.2.16 屋面排汽构造的排汽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排

    • 6.3 涂膜防水层

      • 6.3.1 防水涂料应多遍涂布,并应待前一遍涂布的涂料干燥

      • 6.3.2 铺设胎体增强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 6.3.3 多组分防水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应均匀,

      • 6.3.4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6.3.5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6.3.6 涂膜防水层在檐口、檐沟、天沟、水落口、泛水、变

      • 6.3.7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最小厚度

      • 6.3.8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应平整,涂布应

      • 6.3.9 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 6.3.10 铺贴胎体增强材料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应准确,

    • 6.4 复合防水层

      • 6.4.1 卷材与涂料复合使用时,涂膜防水层宜设置在卷材防

      • 6.4.2 卷材与涂料复合使用时,防水卷材的粘结质量应符合

      • 6. 4.3 复合防水层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和第

      • 6.4.4 复合防水层所用防水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

      • 6.4.5 复合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6.4.6 复合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

      • 6. 4.7 卷材与涂膜应粘贴牢固,不得有空鼓和分层现象。

      • 6.4.8 复合防水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6.5 接缝密封防水

      • 6.5.1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 6.5.2 多组分密封材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拌合应均匀,

      • 6.5.3 密封材料嵌填完成后,在固化前应避免灰尘、破损及

      • 6.5.4 密封材料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6.5.5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不得

      • 6.5.6 密封防水部位的基层应符合本规范第6.5.1条的

      • 6.5.7 接缝宽度和密封材料的嵌填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

      • 6.5.8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应无明显

  • 7 瓦面与板面工程

    • 7.1 一般规定

      • 7.1.1 本章适用于烧结瓦、混凝土瓦、沥青瓦和金属板、玻

      • 7.1.2 瓦面与板面工程施工前,应对主体结构进行质量验收

      • 7.1.3 木质望板、檩条、顺水条、挂瓦条等构件,均应做防

      • 7.1.4 瓦材或板材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应做

      • 7.1.5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于100%时,

      • 7.1.6 在瓦材的下面应铺设防水层或防水垫层,其品种、厚

      • 7.1.7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檐口部位,应采取防雪融冰坠的安

      • 7.1.8 瓦面与板面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

    • 7.2 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

      • 7.2.1 平瓦和脊瓦应边缘整齐,表面光洁,不得有分层、裂

      • 7.2.2 基层、顺水条、挂瓦条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7.2.3 挂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挂瓦应从

      • 7.2.4 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 7.2.5 瓦材及防水垫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7.2.6 烧结瓦、混凝土瓦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 7.2.7 瓦片必须铺置牢固。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

      • 7.2.8 挂瓦条应分档均匀,铺钉应平整、牢固;瓦面应平整

      • 7.2.9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正脊和

      • 7.2.10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顺直整齐、结合严

      • 7.2.11 烧结瓦和混凝土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设计要

    • 7.3 沥青瓦铺装

      • 7.3.1 沥青瓦应边缘整齐,切槽应清晰,厚薄应均匀,表面

      • 7.3.2 沥青瓦应自檐口向上铺设,起始层瓦应由瓦片经切除

      • 7.3.3 铺设脊瓦时,宜将沥青瓦沿切口剪开分成三块作为脊

      • 7.3.4 沥青瓦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3.5 沥青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 7.3.6 沥青瓦及防水垫层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7.3.7 沥青瓦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

      • 7.3.8 沥青瓦铺设应搭接正确,瓦片外露部分不得超过切口

      • 7.3.9 沥青瓦所用固定钉应垂直钉入持钉层,钉帽不得外露

      • 7.3.10 沥青瓦应与基层粘钉牢固,瓦面应平整,檐口应平

      • 7.3.11 泛水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顺直整齐、结合紧

      • 7.3.12 沥青瓦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 7.4 金属板铺装

      • 7.4. 1 金属板材应边缘整齐,表面应光滑,色泽应均匀,

      • 7.4.2 金属板材应用专用吊具安装,安装和运输过程中不得

      • 7.4.3 金属板材应根据要求板型和深化设计的排板图铺设,

      • 7.4.4 金属板固定支架或支座位置应准确,安装应牢固。

      • 7.4.5 金属板屋面铺装的有关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 7.4.6 金属板材及其辅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7.4.7 金属板屋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

      • 7. 4.8 金属板铺装应平整、顺滑,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

      • 7.4.9 压型金属板的咬口锁边连接应严密、连续、平整,不

      • 7.4.10 压型金属板的紧固件连接应采用带防水垫圈的自攻

      • 7.4.11 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纵向和横向搭接,应符合设计

      • 7.4.12 金属板的屋脊、檐口、泛水,直线段应顺直,曲线

      • 7.4.13 金属板材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

    • 7.5 玻璃采光顶铺装

      • 7.5.1 玻璃采光顶的预埋件应位置准确,安装应牢固。

      • 7.5.2 采光顶玻璃及玻璃组件的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 7.5.3 采光顶玻璃表面应平整、洁净,颜色应均匀一致。

      • 7.5.4 玻璃采光顶与周边墙体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 7.5.5 采光顶玻璃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7.5.6 玻璃采光顶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

      • 7.5.7 硅酮耐候密封胶的打注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应

      • 7.5.8 玻璃采光顶铺装应平整、顺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

      • 7.5.9 玻璃采光顶的冷凝水收集和排除构造,应符合设计要

      • 7.5.10 明框玻璃采光顶的外露金属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

      • 7.5.11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的支承装置应安装牢固,配合应

      • 7.5.12 采光顶玻璃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应一致,

      • 7.5.13 明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 7.5.14 隐框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

      • 7.5.15 点支承玻璃采光顶铺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

  • 8 细部构造工程

    • 8.1 一般规定

      • 8.1.1 本章适用于檐口、檐沟和天沟、女儿墙和山墙、水落

      • 8.1.2 细部构造工程各分项工程每个检验批应全数进行检验。

      • 8.1.3 细部构造所使用卷材、涂料和密封材料的质量应符合

      • 8.1.4 屋面细部构造热桥部位的保温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 8.2 檐 口

      • 8.2.1 檐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2.2 檐口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檐口部位不得有渗

      • 8.2.3 檐口800mm范围内的卷材应满粘。      

      • 8.2.4 卷材收头应在找平层的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

      • 8.2.5 涂膜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        

      • 8.2.6 檐口端部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应做成鹰嘴和

    • 8.3 檐沟和天沟

      • 8.3.1 檐沟、天沟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3.2 檐沟、天沟的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内不得有

      • 8.3.3 檐沟、天沟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8.3.4 檐沟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侧顶部,卷材收头应用

      • 8.3.5 檐沟外侧顶部及侧面均应抹聚合物水泥砂浆,其下端

    • 8.4 女儿墙和山墙

      • 8.4.1 女儿墙和山墙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4.2 女儿墙和山墙的压顶向内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压

      • 8.4.3 女儿墙和山墙的根部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8.4.4 女儿墙和山墙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

      • 8.4.5 女儿墙和山墙的卷材应满粘,卷材收头应用金属压条

      • 8.4.6 女儿墙和山墙的涂膜应直接涂刷至压顶下,涂膜收头

    • 8.5 水 落 口

      • 8.5.1 水落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 5.2 水落口杯上口应设在沟底的最低处;水落口处不得

      • 8. 5.3 水落口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落口杯应

      • 8.5.4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

      • 8.5.5 防水层及附加层伸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 8.6 变 形 缝

      • 8.6.1 变形缝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6.2 变形缝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8.6.3 变形缝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 8.6.4 防水层应铺贴或涂刷至泛水墙的顶部。      

      • 8.6.5 等高变形缝顶部宜加扣混凝土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

      • 8.6.6 高低跨变形缝在高跨墙面上的防水卷材封盖和金属盖

    • 8.7 伸出屋面管道

      • 8.7.1 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7.2 伸出屋面管道根部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8.7.3 伸出屋面管道的泛水高度及附加层铺设,应符合设计

      • 8.7.4 伸出屋面管道周围的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

      • 8.7.5 卷材防水层收头应用金属箍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

    • 8.8 屋面出入口

      • 8.8.1 屋面出入口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 8.2 屋面出入口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8.8.3 屋面垂直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压顶圈下,附加层

      • 8.8.4 屋面水平出入口防水层收头应压在混凝土踏步下,附

      • 8.8.5 屋面出入口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 8.9 反梁过水孔

      • 8.9.1 反梁过水孔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9.2 反梁过水孔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8.9.3 反梁过水孔的孔底标高、孔洞尺寸或预埋管管径,均

      • 8.9.4 反梁过水孔的孔洞四周应涂刷防水涂料;预埋管道两

    • 8.10 设施基座

      • 8.10.1 设施基座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10.2 设施基座处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8.10.3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应包裹设施基座

      • 8. 10.4 设施基座直接放置在防水层上时,设施基座下部

      • 8. 10.5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基座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

    • 8.11 屋 脊

      • 8. 11.1 屋脊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11. 2 屋脊处不得有渗漏现象。          

      • 8.11. 3 平脊和斜脊铺设应顺直,应无起伏现象。   

      • 8.11. 4 脊瓦应搭盖正确,间距应均匀,封固应严密。

    • 8.12 屋 顶 窗

      • 8.12.1 屋顶窗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 8.12.2 屋顶窗及其周围不得有渗漏现象。       

      • 8.12.3 屋顶窗用金属排水板、窗框固定铁脚应与屋面连接

      • 8.12.4 屋顶窗用窗口防水卷材应铺贴平整,粘结应牢固。

  • 9 屋面工程验收

    • 9.0.1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

    • 9.0.2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9.0.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9.0.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9.0.5 屋面工程验收资料和记录应符合表9.0.5的规定。

    •                              

    • 9.0.7 屋面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 9.0.8 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应在

    • 9.0.9 对安全与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工程质量验收

    • 9.0.10 屋面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A 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

    • A. 0.1 屋面防水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应符合表A. 0.1

    • A. 0.2 现行屋面防水材料标准应按表A. 0.2选用

  • 附录B 屋面保温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及材料标准

    • B.0.1 屋面保温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应符合表B.0.1的规

    • B. 0.2 现行屋面保温材料标准应按表B. 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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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加强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其功能和质量,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