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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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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安全合理、技术先进、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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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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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包括护栏、交通标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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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结合路网与公路条件、交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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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坚持“安全、环保、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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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考虑路面加铺、罩面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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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而慎重地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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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改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结合改建后的公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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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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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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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护栏 barrier 一种纵向吸能结构,通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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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路基护栏 subgrade barrier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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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桥梁护栏 bridge railing 设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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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路侧护栏 roadside barrier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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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中央分隔带护栏 median bar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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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刚性护栏 rigid barrier 一种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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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半刚性护栏 semi-rigid bar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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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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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护栏标准段 standard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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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护栏过渡段 transition sec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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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护栏渐变段flare secti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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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护栏端头 barrier end 护栏标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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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路侧安全净 roadside clear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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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解体消能设施 breakaway de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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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隔离栅 fence 用于阻止人、畜进入公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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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桥梁护网 overpass fe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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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防眩设施 anti-glare fac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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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轮廓标 delineator 沿公路土路肩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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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活动护栏 movable barrier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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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护栏防撞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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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公路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路侧B、A、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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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在综合分析公路线形、设计速度、运行速度、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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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路基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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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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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公路路侧安全净区的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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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路侧护栏应位于公路土路肩内,中央分隔带护栏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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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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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路侧护栏 (1)车辆驶出路外有可能造成二次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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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中央分隔带护栏 (1)当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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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型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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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选择护栏型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护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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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对景观有特殊要求的公路可选择外观自然、与周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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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构造和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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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护栏从路面到护栏顶部的高度宜为70—10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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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路侧、中央分隔带内路基土压实度不能满足现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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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混凝土护栏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配筋量和基础设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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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护栏在设置的起讫点、交通分流处三角地带、中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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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护栏所用材料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且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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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桥梁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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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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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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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高速公路桥梁的外侧和中央分隔带必须设置桥梁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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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作为干线公路的一级、二级公路桥梁必须设置路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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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作为集散公路的一级、二级公路桥梁应设置路侧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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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跨越深谷、深沟、江河湖泊的三、四级公路桥梁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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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根据车辆驶出桥外或进入对向车行道有可能造成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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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型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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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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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金属梁柱式护栏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规定: (1)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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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和组合式护栏未经试验验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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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桥梁护栏应按下列规定随主体结构设置伸缩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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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护栏根据需要可设置承受碰撞受力构件以外的辅助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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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桥梁护栏与桥面板应进行可靠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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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6 当桥梁护栏与路基护栏的结构型式不同时,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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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 金属构件的密封和排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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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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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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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公路交通标志的分类、形状、图案、颜色、文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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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交通标志应与交通标线配合使用,动态交通标志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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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交通标志所提供的信息应全部与交通管理有关,除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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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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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公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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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对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和其他等级的国、省道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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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在选择路网中指路标志的目的地信息时,应根据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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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交通标志沿公路纵、横向设置的位置应符合现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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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公路交通标志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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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交通标志安装时,标志板面的法线应与公路中心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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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版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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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交通标志版面应清晰、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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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指路标志上使用的箭头应以一定角度反映车辆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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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公路的指路标志应采用汉字,根据需要可与其他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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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地点、距离标志中,地点应放在最左侧,并由近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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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当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大于20km/h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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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支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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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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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反光材料 (1)公路交通标志板均应采用符合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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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标志板和支撑结构 交通标志板和支撑结构所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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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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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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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交通标志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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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交通标志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可分为两个等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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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交通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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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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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必须设置交通标线,其他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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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纵向或横向连续设置的交通标线应根据需要设置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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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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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一般路段的交通标线 (1)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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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特殊路段的交通标线 (1)经常出现强侧向风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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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入口交通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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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平面交叉渠化标线 (1)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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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收费广场交通标线 (1)进入收费广场应设置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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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突起路标的设置 (1)下列情况下,应在路面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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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材料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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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交通标线涂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路面标线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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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应采用反光型涂料。无照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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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选用标线材料时,应根据标线材料的逆反射值、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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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突起路标应符合现行交通行业标准《突起路标》(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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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隔离栅和桥梁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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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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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 隔离栅的高度不宜低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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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桥梁护网距桥面的高度不宜低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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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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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隔离栅 (1)除特殊路段外,高速公路、需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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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桥梁护网 (1)上跨高速公路、需要控制出入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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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防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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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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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防眩设施应按部分遮光原理设计,直线路段遮光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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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设置防眩设施不应减小公路的停车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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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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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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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非控制出入的一级公路平面交叉、中央分隔带开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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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公路沿线有连续照明设施的路段,可不设置防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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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防眩设施连续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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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轮廓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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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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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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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主线及其互通式立体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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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视距不良路段、设计速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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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安装轮廓标时,反射体应面向交通流,其表面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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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各种类型的轮廓标设置高度宜保持一致,轮廓标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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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活动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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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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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活动护栏应有效地阻止非紧急车辆在中央分隔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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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活动护栏应便于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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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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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活动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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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设有中间带的一级公路在禁止车辆掉头的中央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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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活动护栏应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公路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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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活动护栏的设置高度应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高度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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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活动护栏上部应设置轮廓标或反射体。设置反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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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位于有防眩要求路段的活动护栏上宜设置防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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