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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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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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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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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属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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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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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起重机械金属结构设计时,应合理选用材料、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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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在金属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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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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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结构件焊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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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金属结构制作或安装施工单位应根据JG.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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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制造单位或安装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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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结构件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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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全焊透熔化焊焊接接头的焊缝等级应符合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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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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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表面探伤: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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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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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焊工应经专业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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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1级焊缝施焊后应具有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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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 焊缝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相应无损检测资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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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焊接质量检验人员应在金属结构制造、检验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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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高强度螺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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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J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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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高强度螺栓连接处构件接触面应按设计要求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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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高强度螺栓应按起重机械安装说明书的要求,用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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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司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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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起重机司机室应符合GB/T 2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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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当臂架俯仰摆动或臂架及物品坠落会影响司机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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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当存在坠落物砸碰司机室的危险时,司机室顶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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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在室外或在没有暖气的室内操作的起重机(除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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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除极端恶劣的气候条件外,在工作期间司机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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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司机室应有安全出入口;当司机室装有门时,应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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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司机室的窗离地板高度不到1m时.玻璃窗应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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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司机室地板应用防滑的非金属隔热材料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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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司机室工作面上的照度不应低于30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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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 重要的操作指示器应有醒目的显示,并安装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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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通道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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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起重机上所有操作部位以及要求经常检查和保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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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其踪迹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任何位置时,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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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斜梯、通道和平台的净空高度不应低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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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工作人员可能停留的每一个表面都应当保证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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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任何通道基面上的孔隙,包括人员可能停留区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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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通道离下方裸露动力线的高度小于0.5m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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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斜梯与直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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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斜梯 3.7.1.1 斜梯的倾斜角不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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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直梯 3.7.2.1 直梯两侧撑杆的间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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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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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在起重机上的以下部位应装设栏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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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栏杆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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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金属结构的修复及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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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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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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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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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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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构及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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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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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起升机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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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运行机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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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回转机构在工作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使用方式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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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变幅机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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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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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钢丝绳 4.2.1.1 钢丝绳安全系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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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吊钩、吊钩夹具及其他取物装置 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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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起重用短环链 4.2.3.1 短环链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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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卷筒 4.2.4.1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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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滑轮 4.2.5.1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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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制动器 4.2.6.1 动力驱动的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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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在钢轨上工作的铸造车轮在钢轨上的车轮出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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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传动齿轮 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没有提供传动齿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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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液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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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冲击的安全装置。采用溢流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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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为了故障诊断的需要,应在系统中适当位置设压力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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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系统中应防止系统背压对制动器的意外控制和损坏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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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液压系统应有符合液压元件对介质清洁度要求的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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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液压系统中,应有防止被物品或臂架等部件作用,使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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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平衡阀与变幅液压油缸、伸缩臂液压油缸、顶升液压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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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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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液压系统应在合适部位设置排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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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液压系统中使用的蓄能器,应在其上或附近的明显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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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压系统在装配、安装、保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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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液压钢管连同它们的终端部件,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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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液压软管连同它们的终端部件.爆破压力与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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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液压油缸的端口和阀(例如:保护阀)之间的焊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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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对于工作压力超过5 MPa和/或温度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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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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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实际环境和运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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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总则 电气设备应适合在本部分规定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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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电磁兼容性(EMC) 电气设备不应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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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环境温度 电气设备应能在预定环境温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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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湿度 最高温度为十40℃时,空气的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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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海拔 电动机正常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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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防护 电气设备应有防止固体物和液体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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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防油滴 任何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或其他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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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离子和非离子辐射 当电气设备受到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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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振动、冲击和碰撞 当电气设备在安装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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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 其他 用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时,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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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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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电源切断 起重机械应装设切断起重机械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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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总断路器 总电源回路应设置总断路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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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动力电源接触器 动力电源同路宜设能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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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紧急停止开关 每台起重机械应备有一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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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控制与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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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控制与操作系统的设计和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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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应按人类工效学有关的功能要求设计和布置所有控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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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控制与操作系统的布置应使司机对起重机械工作区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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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应将操作杆(踏板或按钮等)布置在司机手或脚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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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用来操纵起重机械控制装置所需的力应与使用此控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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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对于采用多个操作控制站控削一台起重机械的同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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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采用无线遥控的起重机械.起重机械上应设有明显的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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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采用无线控制系统(例如凭 红外线)应符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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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气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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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电动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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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线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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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错相和缺相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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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零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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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失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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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电动机定子异常失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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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超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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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接地与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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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1 交流供电起重机电源应采用三相(3Φ+PE)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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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 起重机械本体的金属结构应与供电线路的保护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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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 起重机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金属导线管、金属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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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 严禁用起重机械金属结构和接地线作为载流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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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 在每个引入电源点,外部保护导线端子应使用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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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 保护导线只用颜色标识时,应在导线全长上使用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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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 对于保护接零系统,起重机械的重复接地或防雷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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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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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照明与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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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1 每台起重机的照明回路的进侧应从起重机械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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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2 当室外起重机总高度大于30m时,且周围无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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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3 起重机应有指示总电源分合状况的信号,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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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安全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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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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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限制运动行程与工作位置的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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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机构均应装设起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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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运行行程限位器 起重机和起重小车(悬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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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幅度限位器 9.2.3.1 对动力驱动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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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幅度指示器 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械.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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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防止臂架向后倾翻的装置 具有臂架俯仰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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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回转限位 需要限制回转范围时,回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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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回转锁定装置 需要时,流动式起重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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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工作时利用垂直支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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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防碰撞装置 当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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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0 缓冲器及端部止挡 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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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 偏斜指示器或限制器 跨度大于4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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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 水平仪 利用支腿支承或履带支承进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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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防超载的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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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起重量限制器 对于动力驱动的1t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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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起重力矩限制器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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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对有自锁作用的回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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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抗风防滑和防倾翻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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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抗风防滑装置 9.4.1.1 室外工作的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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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防倾翻安全钩 起重吊钩装在主梁一侧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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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联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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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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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司机室与进入通道有相对运动时,进入司机室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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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有联锁保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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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当既可以电动.也可以手动驱动时,相互间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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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夹轨器等制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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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对小车在可俯仰的悬臂上运行的起重机,悬臂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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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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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风速仪及风速报警器 9.6.1.1 对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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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轨道清扫器 当无量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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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防小车坠落保护 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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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检修吊笼或平台 需要经常在高空进行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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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 导电滑触线的安全防护 9.6.5.1 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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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报警装置 必要时,在起重机上应设置蜂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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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 防护罩 在正常工作或维修时,为防止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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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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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标记、标牌与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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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起重机应有标记、标牌和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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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起重机的规格标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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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每台起重机都应在适当的位置装设标牌,标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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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应在起重机的合适位置或工作区域设有明显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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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采用高压供电的起重机械,应在高压供电位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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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界限尺寸和净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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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在最不利位置和最不利装载条件下,起重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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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起重机械各运动部分的下界限线与下方的一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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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起重机械各运动部分的上界限线与上方的固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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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起重机操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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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安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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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起重作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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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故障及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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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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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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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指派人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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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起重机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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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职责 司机应遵照制造商说明书和安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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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基本要求 司机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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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吊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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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职责 吊装工负责在起重机械的吊具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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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基本要求 吊装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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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指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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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职责 指挥人员应负有将信号从
-
12.5.2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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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安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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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职责 安装人员负责按照安装方案及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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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 基本要求 安装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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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维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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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 职责 维护人员的职责是维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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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 基本要求 维护人员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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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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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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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指挥起重机械操作的人员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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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人员的安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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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人员安全装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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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安全通道与紧急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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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 总则 安全通道和紧急逃生装置在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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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 登上或离开起重机械 任何人登上或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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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 人员须知 应在人员须知中规定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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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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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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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 额定起重量图表 见10.1.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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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 说明书 制造商提供的有关说明书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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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 调试及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 所有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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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起重机械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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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起重机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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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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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起重机械竖立或支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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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起重机械周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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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 总则 起重机械作业应考虑其周围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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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 馈电裸滑线的安全距离 起重机械馈电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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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 架空电线和电缆 超重机在靠近架空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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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 起重机械与架空电线的意外触碰 如果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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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空港/飞机场附近的起重机械管理 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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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安装与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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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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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安全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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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起重机械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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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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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载荷的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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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 载荷载吊运前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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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2 起吊载荷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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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3 系挂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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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 悬停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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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 移动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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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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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 总则 在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升操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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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 多台起重机械的起升操作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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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抓斗和电磁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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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 总则 当起重机在特殊工况下使用例如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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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 抓斗装置 对抓斗起重机,起升载荷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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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3 电磁吸盘 电磁吸盘应标记经试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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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真空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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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 真空吸盘应定期检查,在使用期间应保证有足够
-
17.5.2 每个真空吸盘都应具备在真空泵失效时,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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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 真空设备应按如下标准制造: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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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 在首次使用或大修后,应由授权人员使用试验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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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遥控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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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检查、试验、维修与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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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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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 总则 指派人员应保证检查符合本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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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 日常检查 在每次换班或每个工作日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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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 周检 正常情况下每周检查一次,或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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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 不经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检查 1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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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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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 总则 对于新制造的、新安装的、改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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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 试验记录 应制定具有签字栏和日期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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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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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 预防性维护 18.3.1.1 应在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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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维护程序 18.3.2.1 超重机械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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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调试与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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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 总则 按18.1.2、18.1.3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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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 部件或器件的调试 起重机械应保持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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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 金属结构的焊接补强与修理 金属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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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起重机械使用状态的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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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前 言
本部分的3.1、3.3.3~3.3.11、3.4、3.5、3.6.4、3.6.5、3.7.1.2、3.7.1.4、3.7.2.3、3.8、3.9、4.1、4.2.1~4.2.5、4.2.6.1~4.2.6.4、4.2.6.6、5.1、5.5、5.6、5.8、5.9、5.11~5.13、6.2、7.6~7.8、8、9、10.1.4、10.1.5、13.3~13.5、13.7.1、13.7.2、15.3.3、16~18为强制性条文,其他为推荐性条文。
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由以下7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
——笫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第6部分:缆索起重机:
——第7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
本部分为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本部分与GB/T 6067-1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对起重机械及各零部件的安全要求均进行了细化,将原标准中有些属于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删除:
——增加了起重机械的标记、标牌、安全标志、界限尺寸与净距的安全要求;
——增加了起耍机械操作管理要求;
——增加了起重机械人员的选择、职责和基本要求;
——增加了起重机械的安全性、选用、设置、安装与拆卸、操作、检查、试验、维护与修理、使用状态安全评估等的要求:
——删除了“为吊运各类物品而设的专用辅其”、“常用简易起重设备”的有关要求;
——删除了表1~表5、表7~表1 5以及表16(部分内容);将表17改为表A.1。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台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槭标准比技术委员会( SAC/TC 227)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起重运5ut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 大连重工 · 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上海振华港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卫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山东丰汇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国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所、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尤建阳、崔振元、陶天华、王中平、王福绵、路建湖。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067——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