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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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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学校建设的法规,使教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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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各类学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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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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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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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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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术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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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教育建筑 educational bu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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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专用实验室 special expe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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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多媒体设备 multimedia eq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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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代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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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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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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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与校园总体规划相协调,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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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根据学校的等级及类型,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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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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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校园电气总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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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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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校园供配电系统总体设计应根据校园内的负荷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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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校园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用电容量、供电距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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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校园供配电宜自成系统,且系统应简单可靠,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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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小负荷的学校用户,宜接入地区市政低压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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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校园用电负荷可根据校园的功能分区和建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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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学校总配变电所宜独立设置,分配变电所宜附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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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校园高压配电系统宜根据负荷等级、容量、分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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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配电变压器负荷率不宜大于85%。当低压侧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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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供配电系统线路在校园内敷设宜采用电缆地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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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 高等学校校园宜设置电能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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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智能化系统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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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校园智能化系统应根据学校的等级及类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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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校园智能化系统的规模应结合学校近期和远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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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校园智能化系统应结合市政条件和校园管理,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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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校园的通信接入系统宜结合学校具体需求并根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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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当一个学校有多个校区时,学校的信息网络系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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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等宜设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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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智能化系统线路在校园内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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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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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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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本章适用于教育建筑中电压为35kV及以下供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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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教育建筑的供电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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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供配电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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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负荷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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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教育建筑的用电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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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教育建筑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表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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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教育建筑中的消防负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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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高等学校信息机房用电负荷宜为一级,中等学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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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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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当教育建筑用电设备总容量在250kW及以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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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配变电所位置选择,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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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附设在教育建筑内的变电所,不应与教室、宿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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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当教育建筑为多功能的综合体时,其供配电系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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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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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方案设计阶段,各类教育建筑的负荷计算可采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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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各类教育建筑的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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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自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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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教育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设置自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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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应急电源应根据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选择,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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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发电机组的设置及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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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当教育建筑应急照明系统采用应急电源装置(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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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的选择,应根据负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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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低压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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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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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本章适用于教育建筑中工频、交流电压为1kV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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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根据教育建筑的特点及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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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教育建筑中的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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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低压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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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教育建筑的照明、空调及大型实验设备用电等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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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教育建筑的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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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教育建筑的室内线路应采取穿导管或槽盒的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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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中小学、幼儿园的电源插座必须采用安全型。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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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教室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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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 实验室配电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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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学生宿舍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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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 特殊教育学校的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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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 教育建筑低压配电除设总电能计量装置外,宜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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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导体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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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教育建筑的低压配电线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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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教育建筑中敷设的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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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对于重要实验室特殊区域负荷的配电线路,当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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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低压电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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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低压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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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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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直流操作电源和其他直流系统中用作保护的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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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用于计算机的电源插座,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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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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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教育建筑低压配电回路应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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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对于教育建筑低压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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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对于实验、教学设备配电线路,当工艺有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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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对于因实验工艺要求而需保持连续供电的回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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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电击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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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教学、实验用电设备可采用下列电击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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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当教育建筑配电回路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用作直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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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实验室内受实验工艺限制需保持连续供电的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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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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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当教育建筑内设有特低电压(SELV)配电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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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特低电压配电系统回路的带电部分与非特低电压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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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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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配电系统谐波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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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高等学校教育建筑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对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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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在3n次谐波电流含量较大的供配电系统中,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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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对于机电类实验楼、大型计算机中心、使用大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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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大容量的谐波源设备除应进行谐波治理外,还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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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对于谐波严重又未进行治理的回路,选择中性线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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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供电给谐波严重场所的配变电站时,其功率因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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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设计选用的电气电子设备应符合国家电磁兼容性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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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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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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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本章适用于教育建筑中电压为1kV及以下室内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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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的选择和敷设应采取有效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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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室内外配电线路的敷设应安全、维护方便,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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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专用实验室布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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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专用实验室内不同电压等级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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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实验室内电气线路宜采用暗敷设。计算机、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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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当建筑物内设有管道走廊或管道技术夹层时,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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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实验桌上的线路宜采用一体化实验桌标准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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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特殊场所布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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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具有潮湿、有腐蚀性气体、蒸汽等场所的实验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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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宜采用塑料导管和槽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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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应采用明敷塑料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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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对于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其为洁净区服务的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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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可能存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安装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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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电气竖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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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教育建筑内应设电气竖井,强弱电竖井宜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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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教育建筑内的电气竖井门应有标识警示,门应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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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电气竖井内应有阻火分隔和封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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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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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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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本章适用于教育建筑中电压为1kV及以下常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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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的配电设计应满足设备功能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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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常用教学和实验设备的配电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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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电子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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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教育建筑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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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末端配电装置应采用专用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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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电子计算机的电源连接点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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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电子计算机应进行等电位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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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嵌入式系统实验计算机房的供配电系统应采取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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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对因接地有特殊要求而需单独设置接地线的电子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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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多媒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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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教育建筑中多媒体设备的配电设计,应满足演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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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多媒体教室应单设配电箱,且供电容量应满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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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多媒体设备的电源线与音频线、视频线应分管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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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设备电源插座应与音频、视频、传声器、扬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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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基于网络的多媒体教室宜将灯光环境系统与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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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生物、化学实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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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生物、化学实验室的通风柜的排风机配电设计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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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高等院校实验用的细胞培养箱、超低温冰箱、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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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三级及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入口处,应设置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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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放射源储存室除应设置警告装置或标志外,还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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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电力、电子实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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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电力拖动教学实验用交流电动机的供配电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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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电力系统动态模拟实验所用电机类设备,应由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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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集成光电子实验所用的材料外延设备、半导体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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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电子显微镜应设置在无振动干扰且外磁场骚扰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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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大型实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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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下列大功率教学实验设备的供电应从配变电所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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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大功率教学实验设备工作在不同工况时,在满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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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 大功率烧结炉的配电系统应采取谐波抑制措施,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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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 电子加速器实验装置的供配电系统应设置稳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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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化学分析实验用核磁共振谱仪应由专用回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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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电气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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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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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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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应有效利用自然光,并应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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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应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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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照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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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行政楼、风雨操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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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除本规范第8.2.1条规定的场所外,教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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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房间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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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教室课桌区域内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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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房间或场所内的通道和其他非作业区域的照度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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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作业面外0.5m范围内的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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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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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室内照明光源色表可按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组,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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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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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0 教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场所的不舒适眩光应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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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时,可用下列方法防止或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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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 多媒体教室应避免人工光光线照射到投影屏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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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照明方式与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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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教育建筑应分区设置一般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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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教育建筑应按下列规定设置局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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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大型教学楼、图书馆等建筑宜设置值班照明。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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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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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教育建筑选用的照明光源、灯具及附件应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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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选择光源时,应在满足显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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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选择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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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应根据识别颜色要求和场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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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教育建筑的灯具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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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教育建筑照明设计时应按下列原则选择镇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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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 含有高速旋转设备的实验室灯具应避免频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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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 设有吊扇的教室,吊扇叶片旋转时不应遮挡灯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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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照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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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教育建筑的照明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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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照明区域设有两列及两列以上灯具时,宜按下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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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校园道路照明宜采用光电感应控制与时钟控制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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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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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教育建筑应根据场所的特点和需要,设置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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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 教育建筑的疏散照明除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设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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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 教育建筑的备用照明除应符合国家现行防火设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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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生化实验、核物理等特殊实验室需设安全照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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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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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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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教育建筑防雷设计应根据地质、地貌、气象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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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教育建筑防雷设计应根据其建筑及结构形式,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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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教育建筑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和功能接地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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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教育建筑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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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建筑物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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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除具有爆炸危险的实验楼外,教育建筑应划分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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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建筑,应划为第二类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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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不属于二类防雷建筑,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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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在雷电活动频繁或强雷区,可适当加强建筑物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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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均应采取防直击雷、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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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接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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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教育建筑应按需要设置功能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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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教育建筑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根据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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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下列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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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按功能接地、保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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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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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教育建筑的每个电源进线处、防雷区界面处应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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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应与下列金属体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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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下列情况和场所应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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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实验室和电话机房、消防控制室等智能化系统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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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雷击电磁脉冲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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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前宜进行雷电电磁环境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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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需进行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的建筑物应作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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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需进行雷击电磁脉冲防护的场所,其进出电源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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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教育建筑的信息系统设备机房不宜贴邻配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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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室外摄像机立杆安装时,视频、电源、控制传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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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校园信息设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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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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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校园信息设施系统应具有对学校各类信息进行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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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校园信息设施系统宜由通信系统、信息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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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校园信息设施系统应根据教育建筑的规模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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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校园信息化系统机房的分级标准、设备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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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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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通信系统设计可包括通信接入系统、电话交换系
-
10.2.2 通信接入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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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电话交换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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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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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卫星通信系统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通信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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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信息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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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信息网络系统的设计和配置应遵循适用性和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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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教育建筑宜采用内网和外网分开的结构形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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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信息网络系统宜采用以太网等交换技术。网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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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高等学校的涉密科研及办公场所,应根据密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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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高等和中等教育学校的图书馆、公共教学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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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信息网络系统应根据网络运行的业务信息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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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 高等学校和对数据可靠性有较高要求的中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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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信息网络系统应根据需求配置相应的信息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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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综合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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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教育建筑应设置综合布线系统,并应根据建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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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教育建筑和建筑群内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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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光缆或超五类及以上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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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教育建筑工作区和信息插座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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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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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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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教育建筑内宜设置有线电视系统。有接收远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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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设有有线电视系统前端的教育建筑,应引入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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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当教育建筑只接收当地有线电视网节目信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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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有线电视系统宜采用双向传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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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 在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会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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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广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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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 教育建筑应设置公共广播系统,其功能宜根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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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 广播系统宜由声源、功率放大器、扬声器、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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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 广播系统宜设置多声源播放设备。当业务广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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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 广播系统播放设备宜具有连续、循环播放和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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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 公共广播宜按功能分区和消防分区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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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 教学楼内宜设置扬声器,并宜在教室、值班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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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 会堂、体育场馆、报告厅等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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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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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 有条件的学校宜在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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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中的信息采集、信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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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宜采取集中控制、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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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支持多种主流媒体格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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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 视频显示系统的显示屏尺寸、显示方式、外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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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屏幕显示终端和多媒体信息查询终端宜设置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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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 特殊教育学校宜根据需要在学生活动场所设置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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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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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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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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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宜包括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
-
11.1.2 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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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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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校园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可根据学校的规模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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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校园信息化应用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应符合下列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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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数字化图书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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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高等学校应设置数字化图书馆系统,中等和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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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数字化图书馆系统应支持信息的采集、检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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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 数字化图书馆系统应能向用户提供书目信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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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 数字化图书馆系统宜含用户接口、预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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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 数字化图书馆系统应具有书刊目录库、全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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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学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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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 高等和中等教育学校宜设置门户网站系统,初等
-
11.4.2 学校门户网站宜包含电子邮件、计数器、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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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学校门户网站应具有防止恶意攻击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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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智能卡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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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 高等和中等教育学校的图书馆、食堂、浴室、宿
-
11.5.2 校园智能卡应用系统宜具有身份识别、出入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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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智能卡应用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实用性、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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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在需应用智能卡系统的教育建筑内,应在适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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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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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应具有机密性、完整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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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 校园网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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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 校园网安全管理系统应具有防范内部及外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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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园公共安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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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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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校园公共安全系统应根据学校的规模、建筑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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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校园公共安全系统宜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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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当校园设有应急响应系统时,宜将火灾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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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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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教育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
12.2.2 当教育建筑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下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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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消防控制室宜单独设置,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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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教育建筑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宜根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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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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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教育建筑应根据其风险等级确定安全技术防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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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教育建筑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按纵深防
-
12.3.3 教育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可包括视频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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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管理应适用于校园的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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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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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 入侵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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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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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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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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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应急响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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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校园应急响应系统的功能设置应有利于加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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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入侵报警系统发生报警时,宜能启动视频监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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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 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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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 当警情发生时,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和入侵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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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 在火灾情况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宜能自动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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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6 当校园公共安全系统中的某一系统出现故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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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气设备抗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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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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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本章适用于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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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教学用房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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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当学校的某些场所被确定为城市紧急避难疏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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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电气设施选址及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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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学校配变电所应根据校园的地质和地形,选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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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校园内不应采用杆上变压器安装方式。室外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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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预装式变电站不宜在基本地震烈度为9度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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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电气设备的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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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电气设备的抗震性能应与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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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电力变压器和6kV~35kV开关柜的抗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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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开关柜、配电及控制柜(屏)、直流屏等电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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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电气设备及装置安装采用的金属螺栓、预埋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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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及以上地区的电气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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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 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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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电气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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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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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教育建筑配变电所的选址应依据校园电气总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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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 教育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合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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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补偿无功功率宜采用在配变电所内集中补偿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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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教育建筑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合理选择设置配电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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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 当教育建筑的单相用电设备接入低压(A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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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 教育建筑供配电系统谐波治理设计应满足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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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照明系统的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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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 教育建筑应根据照明场所的功能要求确定照明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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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 选择光源时,应选用初始光效符合现行国家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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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 灯具选型时,应在满足眩光要求的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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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 选择镇流器时,应选用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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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 教育建筑电气照明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天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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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 校园广场照明、道路照明宜采用稳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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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 教育建筑应以室内功能照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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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建筑电气设备的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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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教育建筑宜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能效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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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教育建筑用电设备控制方式应高效节能,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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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当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宜结合教育建筑物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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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 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校园能耗管理系统,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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